劉洪春向市局馬局長匯報完朱偉濤勇鬥劫匪、英雄救美、負傷住院的事情後,又馬不停蹄地返迴派出所,對劫匪進行嚴格審問。
本來,作為一名派出所所長,劉洪春用不著親自出馬,用不著親自審問嫌疑犯。所長嘛……是一所之長,是所裏的最高行政長官。作為一名最高指揮官,隻要會出主意、會用幹部、會激勵人……一切問題都好解決,一切工作都能完成。這既是古往今來的金科玉律,也是為官之道、做官之本、為政之要……精於此道的人,任何事情都能辦,任何困難都能克,任何“陣地”都能攻!
是劉洪春不懂這些為官之道嗎?不!他不但懂,還有過研究。他曾在《淺談領導藝術的理論與實踐》中,用大量的實事證明了領導藝術在行政管理工作中的地位和作用。這篇論文是他在省委黨校讀函授本科時的畢業論文,不但受到同學的誇獎、導師的好評,還被當時的南方邊防警察總隊政治部選編為政工教材,下發全總隊政工幹部人手一冊……
然而,寫論文是一迴事,實際工作又是一迴事。理論與實際,往往在不同的時間、不同的地點、不同的場合、不同的對象身上……大相徑庭啊……
別的不說,就拿他所領導的青湖派出所來說吧。全所正式幹警總共才38號人,如果全所幹警團結一心、團結一致、團結合作……這種38人的小集體,在任何時候、任何地方都能爭先創優,都能打開局麵,都能更上一層樓……然而,就是這個小小的派出所,卻把前任所長搞得灰頭灰腦、憤然離開……為啥呀?因為這38號人,不是一條心,不是一條路,不是一條道上奔跑的俊馬!
教導員吳明亮,是個出校門進“公”門的新春本地人。這個人,表麵“和藹可親”,工作“配合默契”,辦事“毫無怨言”,絕對“服從命令”……實際呢?經常使絆子、射暗箭、做“好”人……拉幫結派、勾心鬥角、心懷鬼胎……為啥呀?就因為前任所長說話太直爽,說他幹的活兒少,請的客人多,報的發票多……他便使絆子、射暗箭、打小報告……把個辦事雷厲風行、工作風風火火、說話不設“防盜網”的前任所長“趕”出了青湖派出所……對於劉洪春,本來沒什麽。原來還是兩個能坐在一起喝酒罵娘、能坐在一起抽煙喝茶、能圍在一桌打麻將的“蜜友”……事情“壞”就“壞”在劉洪春臨危受命,被馬局長從市局政治處派下來,當了這個青湖派出所的所長!你想啊……吳明亮費了那麽大的“勁”兒,費了那麽多的心計,做了那麽多的手腳……好不容易把前任所長“趕”出了青湖,難道是為你劉洪春作“貢獻”的?難道是為你劉洪春當所長“修路搭橋”的?你劉洪春放著好端端的政治處副主任不當,偏要來青湖搶吳明亮的位子、奪吳明亮的印把子、傷吳明亮的大麵子……他吳明亮能讓你姓劉的心安理得、心想事成嗎?哼——他要讓你劉所長事難辦、人難做、官難當……要讓你劉洪春知“難”而退,早點滾出青湖,早點返迴市局,早點空出所長之位……
再說副所長崔福元。這個崔副所長雖沒吳明亮那種野心、那種心計、那種手段……但卻很圓滑、很老練、很狡猾。他既不得罪吳教導員,也不巴結你劉所長。他是坐山觀虎鬥、城樓看風景哇……他能混則混,混不下去了就找關係拍屁股走人……反正工資不少一分、獎金不差一毫、好處見者有份、責任一幹二淨……跟著他的那一幫老油條、老混混,出工不出力、出力不動腦、動腦盡是歪主意……崔副所長常在麻將桌上對“麻友”們說:“我這一輩子呀……全是他媽的混日子!但混來混去,還給老子混上了一個不大不小的副所長!哈哈哈……這個副官好當!有人說——‘當官要當副,穿衣要穿布,玩女人要玩他媽的少婦……’哈哈哈……這句‘名言’精辟!真他媽的絕啊……你想啊……副官隻是配角,當和尚不念‘經’、不吃齋、不拜佛……上有所長、教導員頂著,下有隊長、組長壓著,老子屁大的事兒也不用傷腦筋!而穿衣要穿布,說明純棉紗的衣服,要比那些化工合成的東西舒適、爽身哇……這少婦啊,就更好理解啦……少婦一般有家庭、有老公、有孩子……要麽不同你上床,上床就要顧及影響、顧及聲譽,不會讓你掏錢,不會讓你負責啊……”
吳明亮靠心計“籠絡”了一批人,崔福元靠圓滑“團結”了一批人……剩下的那些不入“幫”、不入“派”的,自然追隨劉洪春。但追隨劉洪春的又有點擔心、又有點顧慮。因為,劉洪春是名從邊防警察總隊轉業來的軍轉幹部,是個想幹事不來“事”的人,是個有酒自己喝、有煙自己抽、有錢自己花的人……這種人,天知道他能在青湖呆多久啊?
你想想,一個小小的派出所,38人就有38種想法,就有38種心態。你讓劉洪春如何應付?如何開展工作?好在,他手下有個朱偉濤,有個治安聯防隊。好在,馬局長支持他、鼓勵他,給他派來了楊衛民、穀平陽兩員“大將”……否則,“8。20”販毒案,豈不成了水中月、鏡中花?
然而,正是用人之際,朱偉濤負傷住院了,楊衛民另有其它任務。剩下一個靠得住的穀平陽,既要抓人又要審人,既使長有三頭六臂,也窮於應付哇……他這個當所長的,不去親自審問嫌疑犯,怎麽掌握第一手情報?怎麽指揮下一步的偵破工作?
當然,對於所裏的情況,對於所裏的“幫派”,劉洪春已經多次向馬局長匯報過,也請求馬局長在全市公安係統大搞幹警崗位輪換。但馬局長說:“崗位輪換,雖然起點作用,但不能從根本上解決問題。我們全局56個派出所,這種‘幫派’現象普遍存在,那些老‘油條’、老‘混混’式的幹警到處都有!你把他從a所換到b所,或是從c所換到d所,他照樣搞‘幫派’、照樣混日子,照樣拆你的台、壞你的事!”
劉洪春心急如焚地說:“那怎麽辦呢?”
馬局長說:“要從根本上解決這個問題,就要不斷的輸入新鮮血液,就要不斷的招錄新兵、淘汰老油條、老混混……我已經想好了,也向市委、市政府匯報了。市委、市政府已經向省委、省政府打了報告,市局準備機構改革,準備按區劃設置公安分局,分局下轄派出所……一次性擴編3000人!”
這是一個振奮人心的消息。不過,在機構尚未改革,在人員暫未擴編的情況下,劉洪春還得管好自己的人馬,還得繼續偵破“8。20”販毒案,還得親自出馬、親自審問嫌疑犯!
幸好,是劉洪春親自坐鎮審訊室。否則,一條重要的線索就從審訊室裏悄無聲息地溜了!
本來,作為一名派出所所長,劉洪春用不著親自出馬,用不著親自審問嫌疑犯。所長嘛……是一所之長,是所裏的最高行政長官。作為一名最高指揮官,隻要會出主意、會用幹部、會激勵人……一切問題都好解決,一切工作都能完成。這既是古往今來的金科玉律,也是為官之道、做官之本、為政之要……精於此道的人,任何事情都能辦,任何困難都能克,任何“陣地”都能攻!
是劉洪春不懂這些為官之道嗎?不!他不但懂,還有過研究。他曾在《淺談領導藝術的理論與實踐》中,用大量的實事證明了領導藝術在行政管理工作中的地位和作用。這篇論文是他在省委黨校讀函授本科時的畢業論文,不但受到同學的誇獎、導師的好評,還被當時的南方邊防警察總隊政治部選編為政工教材,下發全總隊政工幹部人手一冊……
然而,寫論文是一迴事,實際工作又是一迴事。理論與實際,往往在不同的時間、不同的地點、不同的場合、不同的對象身上……大相徑庭啊……
別的不說,就拿他所領導的青湖派出所來說吧。全所正式幹警總共才38號人,如果全所幹警團結一心、團結一致、團結合作……這種38人的小集體,在任何時候、任何地方都能爭先創優,都能打開局麵,都能更上一層樓……然而,就是這個小小的派出所,卻把前任所長搞得灰頭灰腦、憤然離開……為啥呀?因為這38號人,不是一條心,不是一條路,不是一條道上奔跑的俊馬!
教導員吳明亮,是個出校門進“公”門的新春本地人。這個人,表麵“和藹可親”,工作“配合默契”,辦事“毫無怨言”,絕對“服從命令”……實際呢?經常使絆子、射暗箭、做“好”人……拉幫結派、勾心鬥角、心懷鬼胎……為啥呀?就因為前任所長說話太直爽,說他幹的活兒少,請的客人多,報的發票多……他便使絆子、射暗箭、打小報告……把個辦事雷厲風行、工作風風火火、說話不設“防盜網”的前任所長“趕”出了青湖派出所……對於劉洪春,本來沒什麽。原來還是兩個能坐在一起喝酒罵娘、能坐在一起抽煙喝茶、能圍在一桌打麻將的“蜜友”……事情“壞”就“壞”在劉洪春臨危受命,被馬局長從市局政治處派下來,當了這個青湖派出所的所長!你想啊……吳明亮費了那麽大的“勁”兒,費了那麽多的心計,做了那麽多的手腳……好不容易把前任所長“趕”出了青湖,難道是為你劉洪春作“貢獻”的?難道是為你劉洪春當所長“修路搭橋”的?你劉洪春放著好端端的政治處副主任不當,偏要來青湖搶吳明亮的位子、奪吳明亮的印把子、傷吳明亮的大麵子……他吳明亮能讓你姓劉的心安理得、心想事成嗎?哼——他要讓你劉所長事難辦、人難做、官難當……要讓你劉洪春知“難”而退,早點滾出青湖,早點返迴市局,早點空出所長之位……
再說副所長崔福元。這個崔副所長雖沒吳明亮那種野心、那種心計、那種手段……但卻很圓滑、很老練、很狡猾。他既不得罪吳教導員,也不巴結你劉所長。他是坐山觀虎鬥、城樓看風景哇……他能混則混,混不下去了就找關係拍屁股走人……反正工資不少一分、獎金不差一毫、好處見者有份、責任一幹二淨……跟著他的那一幫老油條、老混混,出工不出力、出力不動腦、動腦盡是歪主意……崔副所長常在麻將桌上對“麻友”們說:“我這一輩子呀……全是他媽的混日子!但混來混去,還給老子混上了一個不大不小的副所長!哈哈哈……這個副官好當!有人說——‘當官要當副,穿衣要穿布,玩女人要玩他媽的少婦……’哈哈哈……這句‘名言’精辟!真他媽的絕啊……你想啊……副官隻是配角,當和尚不念‘經’、不吃齋、不拜佛……上有所長、教導員頂著,下有隊長、組長壓著,老子屁大的事兒也不用傷腦筋!而穿衣要穿布,說明純棉紗的衣服,要比那些化工合成的東西舒適、爽身哇……這少婦啊,就更好理解啦……少婦一般有家庭、有老公、有孩子……要麽不同你上床,上床就要顧及影響、顧及聲譽,不會讓你掏錢,不會讓你負責啊……”
吳明亮靠心計“籠絡”了一批人,崔福元靠圓滑“團結”了一批人……剩下的那些不入“幫”、不入“派”的,自然追隨劉洪春。但追隨劉洪春的又有點擔心、又有點顧慮。因為,劉洪春是名從邊防警察總隊轉業來的軍轉幹部,是個想幹事不來“事”的人,是個有酒自己喝、有煙自己抽、有錢自己花的人……這種人,天知道他能在青湖呆多久啊?
你想想,一個小小的派出所,38人就有38種想法,就有38種心態。你讓劉洪春如何應付?如何開展工作?好在,他手下有個朱偉濤,有個治安聯防隊。好在,馬局長支持他、鼓勵他,給他派來了楊衛民、穀平陽兩員“大將”……否則,“8。20”販毒案,豈不成了水中月、鏡中花?
然而,正是用人之際,朱偉濤負傷住院了,楊衛民另有其它任務。剩下一個靠得住的穀平陽,既要抓人又要審人,既使長有三頭六臂,也窮於應付哇……他這個當所長的,不去親自審問嫌疑犯,怎麽掌握第一手情報?怎麽指揮下一步的偵破工作?
當然,對於所裏的情況,對於所裏的“幫派”,劉洪春已經多次向馬局長匯報過,也請求馬局長在全市公安係統大搞幹警崗位輪換。但馬局長說:“崗位輪換,雖然起點作用,但不能從根本上解決問題。我們全局56個派出所,這種‘幫派’現象普遍存在,那些老‘油條’、老‘混混’式的幹警到處都有!你把他從a所換到b所,或是從c所換到d所,他照樣搞‘幫派’、照樣混日子,照樣拆你的台、壞你的事!”
劉洪春心急如焚地說:“那怎麽辦呢?”
馬局長說:“要從根本上解決這個問題,就要不斷的輸入新鮮血液,就要不斷的招錄新兵、淘汰老油條、老混混……我已經想好了,也向市委、市政府匯報了。市委、市政府已經向省委、省政府打了報告,市局準備機構改革,準備按區劃設置公安分局,分局下轄派出所……一次性擴編3000人!”
這是一個振奮人心的消息。不過,在機構尚未改革,在人員暫未擴編的情況下,劉洪春還得管好自己的人馬,還得繼續偵破“8。20”販毒案,還得親自出馬、親自審問嫌疑犯!
幸好,是劉洪春親自坐鎮審訊室。否則,一條重要的線索就從審訊室裏悄無聲息地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