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呀!這樣多好玩!”龍鳳哥說,“一下子就十四期了。還是要陸續加碼。就好像搞成明星演唱會一再加場那種感覺。不過,考慮到不能和度假村內的其他活動撞車,所以也不是連續的。”
“嗯,這個活動好,連帶將銀海灣的氣氛都帶活了。”我說,“不過,可以加人啊!每一期!你看看,一期,每隊一個總指揮一個參謀長兩個小分隊,每個小分隊才13個士兵,從水庫出發到麵朝大海,可以說很容易,從金帆頂徒步線路過去就30分鍾的事兒,但是不用損耗士兵啊?如果從村裏沿著銀海灣大道過去,平原戰,或者巷戰,也是有損耗的。最後攻上麵朝大海的指揮部,山腰上的崎嶇地形不用損耗?反過來也是一樣,無論迂迴從海灘到草地那邊偷襲,還是剛才我所說的線路,每隊才13個人?還要鎮守大本營,真的不夠人啊!你看看軍棋遊戲每方都25個棋子呢!還是在單一的棋盤上拚殺。所以,我建議每個小分隊的士兵人數從原來的13人增加人數到20人。現在在網上可以讓參與者重新選擇期數也行。一期兩方一共多了14人,按照888元的計算,一期都多了萬把元,14期,多了15萬捐出去,何樂不為?最主要的是,人員多了,布置戰術時候可以多方麵考量了。”
向東這個時候走了過來:“林凡你說得對!之前我們是考慮到可能參與的人數不一定多。所以就保守了一點。你這麽一說,反而提醒了我,按照林凡你說的進攻線路,山路、大路、巷路、海路,四條進攻線路,對於相對保守的另一方來說,其實就是四條守住的路,13個人,確實不夠!但是林凡你說的20個人,放在四條路線來說,平均下來,也是5個人,沒有看頭啊!我們的現場直播,網上看得可能比較過癮,但是在銀海灣來說就不夠過癮了,比如在巷戰裏就幾個人在那裏biubiubiu,確實不過癮。所以,我覺得在20人的基礎上,每一方至少要有士兵30人。每一期比賽這樣就無論是網上還是現實裏都好看了。同時也增加了捐款的數額。”
向東說的時候,我正在一目十行的看著比賽規則。然後到我說的時候,我說:“遊戲規則利誰擬定的一條是‘遊戲規則在沒有開始之前都有可能重新指定或者更改,敬請留意’,這一條好!很活分!”
向東說:“我理應遭到表揚。”這家夥也開始活分了,不再像剛開始來公司時候的那種拘謹。
我朝他豎起大拇指:“好,你遭到了表揚!”我說,“也就是說,現在我們更改遊戲規則也是ok的。這樣,我覺得要改一下。第一,雙方可以自行攜帶無人機對對方總部進行轟炸,轟炸的彈藥就是分給每個士兵的手榴彈,手榴彈是每人兩枚,可以攜帶,可以作為無人機的彈藥。炸死對方總指揮就ok;同時,手榴彈也好似可以作為地雷使用,比如說藏匿在指揮部軍旗附近,對方走進了,起絆雷作用;第二,每一方的軍旗可以靈活攜帶,但不能藏匿,而且不能離開指揮部100米範圍內;第三,才是最重要的,就是每方允許存在一名間諜在對方陣營中,就一名,你不用那是你的事,大家可以重新報名選擇這個位置,也是價高者得,之前的差價需要補差。我舉個例子說明,這名藍方間諜呢,表麵是紅方士兵,在作為間諜時候在你認為適合的時候,你可以選擇暴露或者不暴露,因為要看戰場局勢嘛!比如看到藍方大勢已去的時候,他可以選擇繼續在紅方一起享受勝利不自我暴露,也可以在紅方以為贏定的時候給與紅方總指揮致命一擊,為藍方取得勝利。如果啊,藍方見大勢已去而自己布置得間諜居然不出手,也可以向紅方喊話說他是間諜!那至於是真不是,還是說故意出招擾亂軍心,紅方自己判斷!判斷後是殺了這名看上去是己方的士兵還是選擇相信,這點很考總指揮和總參某的判斷力了。”
“哇,凡哥,你這樣玩,好刺激!不但要進攻對方,還同時要防止對方安插在己方的間諜偷塔!這樣一來,確實需要30人的隊伍,要將兵力分散一點,但是又不能太分散,不然自己人偷塔就完蛋了。可是,這樣的話,一開始就給偷塔呢?”龍鳳哥問,“你還說你不喜歡玩cs?你這策略,簡直殺人誅心!防敵人還要防潛藏在自己隊伍裏的敵人!”
“遊戲規則裏要說明:這個間諜呢,需要和自己的參謀長友單線聯係,總指揮隻知道有間諜但是不是知道是誰,而參謀長知道間諜是誰但沒有指揮權要求間諜動手,這個指揮權,隻能屬於總指揮。也就是說,總指揮和參謀長士為了戰局勢要相互製約和幫助的,萬一參謀長死的時候沒將間諜的代號給總指揮,那麽間諜可以不主動暴露區給對方總指揮致命一擊而是潛藏到最後勝利。參謀長死的時候沒有將間諜暴露,這個間諜就有可能在敵方陣營裏享受勝利果實,或者相反的己方要贏了,但卻最後給擊斃,因為沒有參謀長給他作證說他是自己人,所以勝利果實沒他的份!你說刺激不?你說這間諜是不是可以雙麵也可以隨時當英雄,甚至隨時給出賣了?”我反問龍鳳哥,因為說著說著,我都覺得刺激到自己就想當這個間諜了。
向東問我:“那什麽時候才可以激活這個間諜?用什麽方法?”
我說:“比賽開始後20分鍾就可以了,激活的條件是參謀長發出暗號,然後間諜要去指定的位置取得一把特製小手槍,這手槍射出來的顏料彈就是己方的顏色,隻有一發子彈,打到總指揮身上,就算贏。而這個指定的位置,隻有己方參謀長才知道。為了公平,我們會將這把手槍放在銀海灣街道上的某個位置。間諜取了手槍,參謀長是知道的。”
“嗯,這個活動好,連帶將銀海灣的氣氛都帶活了。”我說,“不過,可以加人啊!每一期!你看看,一期,每隊一個總指揮一個參謀長兩個小分隊,每個小分隊才13個士兵,從水庫出發到麵朝大海,可以說很容易,從金帆頂徒步線路過去就30分鍾的事兒,但是不用損耗士兵啊?如果從村裏沿著銀海灣大道過去,平原戰,或者巷戰,也是有損耗的。最後攻上麵朝大海的指揮部,山腰上的崎嶇地形不用損耗?反過來也是一樣,無論迂迴從海灘到草地那邊偷襲,還是剛才我所說的線路,每隊才13個人?還要鎮守大本營,真的不夠人啊!你看看軍棋遊戲每方都25個棋子呢!還是在單一的棋盤上拚殺。所以,我建議每個小分隊的士兵人數從原來的13人增加人數到20人。現在在網上可以讓參與者重新選擇期數也行。一期兩方一共多了14人,按照888元的計算,一期都多了萬把元,14期,多了15萬捐出去,何樂不為?最主要的是,人員多了,布置戰術時候可以多方麵考量了。”
向東這個時候走了過來:“林凡你說得對!之前我們是考慮到可能參與的人數不一定多。所以就保守了一點。你這麽一說,反而提醒了我,按照林凡你說的進攻線路,山路、大路、巷路、海路,四條進攻線路,對於相對保守的另一方來說,其實就是四條守住的路,13個人,確實不夠!但是林凡你說的20個人,放在四條路線來說,平均下來,也是5個人,沒有看頭啊!我們的現場直播,網上看得可能比較過癮,但是在銀海灣來說就不夠過癮了,比如在巷戰裏就幾個人在那裏biubiubiu,確實不過癮。所以,我覺得在20人的基礎上,每一方至少要有士兵30人。每一期比賽這樣就無論是網上還是現實裏都好看了。同時也增加了捐款的數額。”
向東說的時候,我正在一目十行的看著比賽規則。然後到我說的時候,我說:“遊戲規則利誰擬定的一條是‘遊戲規則在沒有開始之前都有可能重新指定或者更改,敬請留意’,這一條好!很活分!”
向東說:“我理應遭到表揚。”這家夥也開始活分了,不再像剛開始來公司時候的那種拘謹。
我朝他豎起大拇指:“好,你遭到了表揚!”我說,“也就是說,現在我們更改遊戲規則也是ok的。這樣,我覺得要改一下。第一,雙方可以自行攜帶無人機對對方總部進行轟炸,轟炸的彈藥就是分給每個士兵的手榴彈,手榴彈是每人兩枚,可以攜帶,可以作為無人機的彈藥。炸死對方總指揮就ok;同時,手榴彈也好似可以作為地雷使用,比如說藏匿在指揮部軍旗附近,對方走進了,起絆雷作用;第二,每一方的軍旗可以靈活攜帶,但不能藏匿,而且不能離開指揮部100米範圍內;第三,才是最重要的,就是每方允許存在一名間諜在對方陣營中,就一名,你不用那是你的事,大家可以重新報名選擇這個位置,也是價高者得,之前的差價需要補差。我舉個例子說明,這名藍方間諜呢,表麵是紅方士兵,在作為間諜時候在你認為適合的時候,你可以選擇暴露或者不暴露,因為要看戰場局勢嘛!比如看到藍方大勢已去的時候,他可以選擇繼續在紅方一起享受勝利不自我暴露,也可以在紅方以為贏定的時候給與紅方總指揮致命一擊,為藍方取得勝利。如果啊,藍方見大勢已去而自己布置得間諜居然不出手,也可以向紅方喊話說他是間諜!那至於是真不是,還是說故意出招擾亂軍心,紅方自己判斷!判斷後是殺了這名看上去是己方的士兵還是選擇相信,這點很考總指揮和總參某的判斷力了。”
“哇,凡哥,你這樣玩,好刺激!不但要進攻對方,還同時要防止對方安插在己方的間諜偷塔!這樣一來,確實需要30人的隊伍,要將兵力分散一點,但是又不能太分散,不然自己人偷塔就完蛋了。可是,這樣的話,一開始就給偷塔呢?”龍鳳哥問,“你還說你不喜歡玩cs?你這策略,簡直殺人誅心!防敵人還要防潛藏在自己隊伍裏的敵人!”
“遊戲規則裏要說明:這個間諜呢,需要和自己的參謀長友單線聯係,總指揮隻知道有間諜但是不是知道是誰,而參謀長知道間諜是誰但沒有指揮權要求間諜動手,這個指揮權,隻能屬於總指揮。也就是說,總指揮和參謀長士為了戰局勢要相互製約和幫助的,萬一參謀長死的時候沒將間諜的代號給總指揮,那麽間諜可以不主動暴露區給對方總指揮致命一擊而是潛藏到最後勝利。參謀長死的時候沒有將間諜暴露,這個間諜就有可能在敵方陣營裏享受勝利果實,或者相反的己方要贏了,但卻最後給擊斃,因為沒有參謀長給他作證說他是自己人,所以勝利果實沒他的份!你說刺激不?你說這間諜是不是可以雙麵也可以隨時當英雄,甚至隨時給出賣了?”我反問龍鳳哥,因為說著說著,我都覺得刺激到自己就想當這個間諜了。
向東問我:“那什麽時候才可以激活這個間諜?用什麽方法?”
我說:“比賽開始後20分鍾就可以了,激活的條件是參謀長發出暗號,然後間諜要去指定的位置取得一把特製小手槍,這手槍射出來的顏料彈就是己方的顏色,隻有一發子彈,打到總指揮身上,就算贏。而這個指定的位置,隻有己方參謀長才知道。為了公平,我們會將這把手槍放在銀海灣街道上的某個位置。間諜取了手槍,參謀長是知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