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已經是元化五年,這個乖巧可愛的小姑娘就是寶珠和霍衍的女兒,今年已經五歲了,活潑伶俐,她長得跟寶珠幾乎是一個模子刻出來的,隻有耳朵,長得像前太後,是對大大的招風耳,配著圓嘟嘟的小臉蛋,可愛的不行。
她一出生就有了封號——元初,元和初都代表第一,完全體現了這個大公主在皇上心裏的地位,讓那些因為皇後生了公主的人失望不已。
兩年後,寶珠又生了個小皇子,一男一女,湊成了一個好字,這下子前朝要求霍衍納妃的唿聲一下子小了很多。
“弟弟騎淘氣包,初初也要——”元初指了指廊橋對麵的碧清湖,她聽小宮女說了,弟弟正騎著淘氣包在那裏玩呢。
大皇子元晨,今年三歲,路才走利索,說話還是一個詞一個詞往外蹦,膽子卻大的不行,像足了他的大舅舅傅光宗,剛學會怕就扒到了幾頭老虎的背上,現在宮裏那幾頭老虎,幾乎沒有一個沒被他禍害過。
騎虎什麽的,已經是宮裏常見的風景了。
芳嬤嬤心裏那個糾結啊,在她看來,公主就該文文靜靜的,哪裏能做出騎老虎這事呐,可是看著元初撲閃撲閃的大眼睛,老嬤嬤本就不怎麽堅定的立場,一下子又退卻了。
“好好好,嬤嬤就陪公主去騎老虎。”
芳嬤嬤笑的像個彌勒,牽著小公主的手就朝碧波湖走去。反正公主還小,禮儀什麽的,等公主大些再學也來得及。
“小舅舅——”
元初看到樹蔭底下熟悉的身影,鬆開芳嬤嬤的手,朝著那人跑了過去,撲在了他的懷裏。像個小豬崽一樣在他懷裏拱來拱去。
“初初又胖了——”全哥兒現在已經是個半大小夥了,沒有了小時候的調皮,反而有了些穩重的感覺,到真像一個大人了。
“初初不胖,娘親說了,初初這是豐滿。”元初捏了捏自己肥嘟嘟的小臉蛋,在全哥兒麵前轉了個圈,全方位像對方展示一個五頭身小姑娘的魅力。
“是是是,初初是大慶最漂亮的小姑娘。”全哥兒勾著嘴角,眼裏透著一股寵溺,將撒嬌的小姑娘抱進懷裏,在抱起來的一瞬間,感受了一下小姑娘的重量,嘴角抽搐了下,還真是豐滿的體重。
“姐姐——姐姐——”一個穿著明黃色太子服的小男孩駕著一頭大白虎,朝著幾人走來,一手攥著老虎背上的長毛,一手朝著元初揮了揮,重心有些不穩,騎在虎背上東倒西歪的,兩邊的小太監伸著手,湊到老虎的身邊,好在小太子摔下來的一瞬間,將太子接住。
淘氣包現在已經是一頭成年大虎了,體型比它爹爹飯團還要高大威猛,一身雪白光滑的皮毛,在陽光下,隱隱泛著銀光。此時它背上馱著一個小男孩,幾乎一點感覺都沒有,慢慢的邁著虎步朝元初和全哥兒的方向走去。
碧波湖四周的幾棵大樹下,趴著好幾頭大老虎,最悠閑的要數飯團,此時它正趴在樹蔭底下,麻團替它舔著毛,麵前還擺著一盆散著冷氣的鮮果,時不時地伸出舌頭卷一塊進嘴裏,快活似神仙。
大團和二團被傅光宗抱去了邊城,隨他們一塊駐守邊疆,三團性子懶散,除了幼崽時期活潑過一會外,幾乎就沒見它動彈過,每次見到它,不是趴著,就是躺著。
在靠近樹蔭的地方,淘氣包蹲下身,讓趴在它背上的元晨爬了下來,自己則是晃晃悠悠地朝爹爹所在的樹蔭底下走去。
飯團一看爭寵的來了,如臨大敵,一個爪子按住身旁的麻團。
麻團一看寶貝幼崽過來了,一爪子揮開身邊的飯團,開心地朝淘氣包跑去,替它舔著身上的毛發。留飯團一虎在大樹底下哀怨的嗷叫。
元晨邁著小腿,朝姐姐和小舅舅跑去,全哥兒一把將人攬住,放在了右大腿上,兩姐弟剛好一人占據一邊。
“好臭,弟弟好臭——”元初捂住鼻子躲開弟弟元晨的靠近。
元晨騎著淘氣包大熱天的在外頭溜達了一圈,整張小臉曬得紅撲撲的,額頭的小短毛都被汗水打濕,黏答答的粘在額頭上。
元晨一點都不在意姐姐的嫌棄,咧著嘴,一個勁的往兩人懷裏擠:“不臭,晨晨不臭。”拚命想把身上的汗味擦到他們的身上,好同流合臭。
元初一邊向後倒,避開弟弟的攻擊,一邊樂的咯咯直笑。
全哥兒心中冷汗,要不是他已經開始習武,還真抱不住這兩個活潑過分的孩子。
“爹爹,娘親——”正向後倒的元初,看見身後走來的爹娘,開心地揮手大叫道。
五年的時光,沒有在兩人身上留下任何痕跡,反而被歲月沉澱的越發醇美。
霍衍穿著一身銀白色的常服,上麵繡著幾條五爪金龍,隨著他的動作,銀線所繡的暗紋,散發著絲絲異光。
現在的他,身上威嚴更重,平日裏幾乎不苟言笑,隻有在和家人相處的時候,臉上的堅冰才會融化些。
站在他身旁,跟著他一塊走來的是傅寶珠,已經生了兩個孩子的她,此時臉上已經沒有了當年那一絲稚氣,反而多了些成熟的韻味。
她今天身上穿著件淡粉色宮裝,和元初身上的是同一種布料,同一個款式,也是寶珠特地讓宮中繡娘做的母子裝,不僅她和元初,霍衍和元晨的許多常服,也是相同的。
霍衍小心的扶著寶珠朝孩子走去,寶珠的肚子哥哥凸起,雙頰比以往圓潤了很多,沒錯,她又懷上了。
“爹爹,弟弟他臭我。”元初從舅舅腿上爬下來,抱著霍衍的腿向他告狀。
她也有自己的小心思,知道弟弟最怕爹爹了,這才向霍衍告的狀。
元晨果然被嚇到了,小手被到身後去,生怕又被爹爹打手心。自從他過完三歲生日以後,就被霍衍帶到身邊,教導他家國大事。霍衍對待女兒是慈父,對待兒子,那就是嚴父了,元晨有時候調皮搗蛋被抓到,就會被打手心。
寶珠曾經質疑過霍衍的做法,覺得元晨的啟蒙太早,霍衍這父皇太嚴,隻是在看到霍衍背上那些傷後又不說話了,畢竟霍衍小時候受的教育,更加嚴苛。而且元晨是下一任帝皇,注定不能像元初那樣快活。
她這個做母後的,也隻能在其他地方,多給兒子一點補償了。
“姐夫,姐姐——”全哥兒對著兩人問好,將小外甥放到地上,元晨雙腳一碰到地麵,邁著小短腿就跑了,生怕被爹爹逮到教訓。
元初看弟弟跑了,叫著追了上去。
兩個孩子就在湖邊追吵打鬧,身後還跟著一大串宮女太監,飯團似乎也想湊熱鬧,跟著擠了進去。
寶珠勾了勾嘴角,看了看身邊看著自己一臉寵溺的男人,活潑可愛的孩子,還有和樂的親人。現在,她偶爾還會想起生元初時做的那個夢。
每當這個時候,她就會無比慶幸,這輩子,霍衍抓緊了她,給了她一個如此幸福的人生。
作者有話要說: 番外期間,每天隻有一更啦,明天是樓梟和霍令儀的番外
感謝滄若瀾、錢錢、懶貓的地雷,麽麽噠
感謝~落暮~*5 多多*10、芙芙*2、chaochao*10的營養液,麽麽噠
☆、第164章 樓梟番外
許宵是南江世家許家的嫡長子, 許家是清流世家, 除了少數幾人入朝為官, 其他人多在書院任職,且多為當世大儒,桃李滿天下。小說し南江許多青年才俊,都是他們的學生。在南江,許家擁有極高的威信。
許宵的才學,是他這一輩中最出眾的, 許家曾有長輩放言,許宵要是入朝為官,定能封侯拜相。可惜, 許家家訓, 嫡長子不得入朝為官,亦不得在書院任職。
許家每一任嫡長子一出生,都會被抱離父母身邊,教由許家的族老撫養。他們有單獨的宅院, 每天都要學習不同的課程, 許家的家訓更是他們每天必背的訓言。十歲之前,他們不能見自己的血親, 直到懂事後,每個月才有和家人見一麵的機會。
這種做法,為的就是斷絕他們對家人的偏愛,對所有宗親做到公平公正,將他培養成一個一心為家族服務的優秀族長。
通過這種方式培養出來的人, 行為禮節極盡苛責,與其說是一個人,不如說是一架專為許家服務的機器。
許宵就是在這樣一個環境下長大,按照正常的發展,他會成為一個他爹爹一樣嚴肅刻板的族長,可是,一道突如其來的聖旨,改變了他的命運。
賜婚——皇上將四公主賜婚給了他。
許宵帶著許家的家仆,帶著浩浩蕩蕩的聘禮,匆匆趕往京城,準備在京城迎娶公主。
許宵第一次見到像霍令儀那樣的女人,鮮活,明亮,一雙星眸璀璨奪目。
在許宵十幾年的生涯裏,見到的都是千篇一律溫婉賢淑的女子,比如他娘,還有許家的姐妹們。一顰一笑都像是一個模子刻出來的,不敢有絲毫逾矩的地方。
而霍令儀不一樣,她仿佛從來都不會累,總是一副活力四射的樣子。
她不喜歡他總是穿著淡青的儒衫,會拿著一堆色彩鮮豔的衣服逼他換上;她不喜歡他總是之乎者也,循規蹈矩的模樣,總是會做一些過分的舉動,讓他生氣;她不喜歡他為家族是從的呆板,每天對著他洗腦他這種思想.......
許宵知道,霍令儀並不喜歡他,畢竟,他隻是一個不能入仕,沒有實權的許家嫡長子,而她一個高高在上的公主,本來應該能有更好的選擇。
可是許宵真的好喜歡她,每當見到她,他的心就會撲通撲通狂跳,眼神舍不得從她身上移開,甚至聽她的喋喋不休的嘮叨和抱怨,他都覺得是一種享受。
許宵覺得,霍令儀或許是他這輩子枯燥生涯中唯一的幸運了,他想盡一切辦法,隻想讓她的目光在自己身上停留的久一點。
為此,他陪她穿梭在大街小巷,做了許多許家嫡長子不該做的事。
他知道自己做的努力沒有白費,她的目光漸漸在他的身上停留,越來越長,許宵相信,隻要自己堅持下去,她遲早有一天,會像自己喜歡她一樣的喜歡自己。
在大慶民間的風俗中,男子若是真心求娶一個女子,就會親手打一對大雁,當做聘禮,送到女方手裏。
大慶皇族中並沒有這種說法,可是許宵覺得,若是她能收到自己打的大雁,一定會非常開心。
作為許家的嫡長子,他不僅精通文墨,騎射也有所涉獵,在婚禮前一月,他向她辭行,前去城外的秦鳳山打獵,他大雁她,會帶著最大最肥的大雁迴來。
可惜,他食言了。
他所騎的駿馬在山裏突然間發狂,在山裏橫衝直撞,在被甩下馬背的那一瞬間,他的腦海裏浮現的隻有她明豔的笑臉。
那一瞬間,他多希望她還像當初那樣,不喜歡他,甚至討厭他,或許那樣,她也不會傷心了吧。
*******
等許宵恢複意識的時候,他不再是許家的嫡長子,反而成為了駐守黔西的鎮西小將軍,樓家軍少主,那個兇名在外的樓梟。
許宵對著鏡子,即便已經附身在樓梟身上一段日子,他還是會被現在這張臉嚇到。一條深紅色的疤痕,從右側額頭穿過鼻梁骨,一直到左耳耳際,將他的臉劃分成兩半,那條疤痕縫的歪歪扭扭的,像一條醜陋的蜈蚣,盤踞在他臉上。
許宵試著咧了咧嘴,露出一副和善的表情,除了讓自己的麵目更加扭曲之外,沒有任何改善。他摸了摸自己的臉,如果以這副麵貌出現在她麵前的話,恐怕會嚇到她吧。
自從他附身在這具身體上起,就共享了他的記憶,許宵現在已經有些搞不清,到底是許宵融合了樓梟,還是樓梟融合了許宵。
與許宵從小接受的教育不同,樓梟幾乎是在戰場長大的。黔西多動亂,最為鎮西將軍唯一的兒子,他從小就被他爹帶在身邊,接受行兵打仗的教育,幾乎從小就是在死人堆裏長大的。
樓梟臉上的這條疤,是他小時候在動亂中,被流民劃傷的,那條疤,差點帶走了他的性命,從那時起,樓梟的脾氣就變了。外界傳言他嗜血嗜殺並不是空穴來風,樓梟痛恨自己的外貌,府上的丫鬟小廝,隻要有誰看他的眼神不對,就會被他下令亂棍打死。
鎮西將軍自責於自己的疏忽,就放縱了樓梟這種做法,這次許宵之所以附身到樓梟的身上,正是因為一個被他下令杖斃的小廝,趁他不備,將他推到,腦袋磕在了台階上。原本的樓梟,或許已經死了。
許宵原本想著以樓梟的身份活下去,隻要遠遠的看著那個姑娘,不再靠近他,可是,沒過多久就傳來了四公主要再選駙馬的消息,人選是他或是榆陽候世子。
他清楚的還知道榆陽候世子和原身都是什麽樣的人物,也清楚的知道陸貴妃的目的,她要的隻是他們兩人背後的權勢,女兒的幸福根本就不在她的考量範圍內。
那一刻,許宵就猜到,或許自己的死並不是意外,僅僅一個沒有實權的世家長子,或許並不能讓那個充滿野心的貴妃滿意。
許宵在得到消息的一瞬間,可恥的心動了,可是他害怕,他不敢用這樣的麵目去見自己心愛的姑娘,怕從她的眼神裏看見厭惡。
但是比起這個,他更害怕她嫁給榆陽候世子那樣的人物,比起他的膽怯,他更怕讓她痛苦。
許宵答應了陸貴妃傳來結盟的訊息,上書正德帝請求他賜婚,這一刻起,他就成了正真的樓梟。
帶著三萬精兵,樓梟一路帶著驚喜忐忑的心情,離京城越緊,他的心也就越慌。在臨經秦鳳山時,不知出於什麽心情,他射箭打下了一對大雁,用繩子串起拴在了自己的馬背上。
或許,他的心裏還是存在著一絲僥幸。
在皇宮裏,他再次見到了自己朝思暮想的姑娘。
她瘦了,眼裏沒有了當初的靈動,整個人透露著一股死氣。看見他時,絲毫沒有被他的臉所嚇倒,隻是抬眼一瞟,無悲無喜。
這不是他記憶中的那個女孩,她應該是張揚的,是恣意的,像一個小太陽一樣照亮身邊的所有陰霾,有時會刁蠻任性,卻不讓人厭煩。
她不該是這樣的。
他鼓足勇氣,提著大雁走到她的對麵,一如像他臨走之前對她的承諾一般,將大雁放到她的手上:“當初答應你的,我做到了。”
作者有話要說: 感謝懶癌晚期已棄療*10的營養液,麽麽噠
書香門第整理
附:【本作品來自互聯網,本人不做任何負責】內容版權歸作者所有!
她一出生就有了封號——元初,元和初都代表第一,完全體現了這個大公主在皇上心裏的地位,讓那些因為皇後生了公主的人失望不已。
兩年後,寶珠又生了個小皇子,一男一女,湊成了一個好字,這下子前朝要求霍衍納妃的唿聲一下子小了很多。
“弟弟騎淘氣包,初初也要——”元初指了指廊橋對麵的碧清湖,她聽小宮女說了,弟弟正騎著淘氣包在那裏玩呢。
大皇子元晨,今年三歲,路才走利索,說話還是一個詞一個詞往外蹦,膽子卻大的不行,像足了他的大舅舅傅光宗,剛學會怕就扒到了幾頭老虎的背上,現在宮裏那幾頭老虎,幾乎沒有一個沒被他禍害過。
騎虎什麽的,已經是宮裏常見的風景了。
芳嬤嬤心裏那個糾結啊,在她看來,公主就該文文靜靜的,哪裏能做出騎老虎這事呐,可是看著元初撲閃撲閃的大眼睛,老嬤嬤本就不怎麽堅定的立場,一下子又退卻了。
“好好好,嬤嬤就陪公主去騎老虎。”
芳嬤嬤笑的像個彌勒,牽著小公主的手就朝碧波湖走去。反正公主還小,禮儀什麽的,等公主大些再學也來得及。
“小舅舅——”
元初看到樹蔭底下熟悉的身影,鬆開芳嬤嬤的手,朝著那人跑了過去,撲在了他的懷裏。像個小豬崽一樣在他懷裏拱來拱去。
“初初又胖了——”全哥兒現在已經是個半大小夥了,沒有了小時候的調皮,反而有了些穩重的感覺,到真像一個大人了。
“初初不胖,娘親說了,初初這是豐滿。”元初捏了捏自己肥嘟嘟的小臉蛋,在全哥兒麵前轉了個圈,全方位像對方展示一個五頭身小姑娘的魅力。
“是是是,初初是大慶最漂亮的小姑娘。”全哥兒勾著嘴角,眼裏透著一股寵溺,將撒嬌的小姑娘抱進懷裏,在抱起來的一瞬間,感受了一下小姑娘的重量,嘴角抽搐了下,還真是豐滿的體重。
“姐姐——姐姐——”一個穿著明黃色太子服的小男孩駕著一頭大白虎,朝著幾人走來,一手攥著老虎背上的長毛,一手朝著元初揮了揮,重心有些不穩,騎在虎背上東倒西歪的,兩邊的小太監伸著手,湊到老虎的身邊,好在小太子摔下來的一瞬間,將太子接住。
淘氣包現在已經是一頭成年大虎了,體型比它爹爹飯團還要高大威猛,一身雪白光滑的皮毛,在陽光下,隱隱泛著銀光。此時它背上馱著一個小男孩,幾乎一點感覺都沒有,慢慢的邁著虎步朝元初和全哥兒的方向走去。
碧波湖四周的幾棵大樹下,趴著好幾頭大老虎,最悠閑的要數飯團,此時它正趴在樹蔭底下,麻團替它舔著毛,麵前還擺著一盆散著冷氣的鮮果,時不時地伸出舌頭卷一塊進嘴裏,快活似神仙。
大團和二團被傅光宗抱去了邊城,隨他們一塊駐守邊疆,三團性子懶散,除了幼崽時期活潑過一會外,幾乎就沒見它動彈過,每次見到它,不是趴著,就是躺著。
在靠近樹蔭的地方,淘氣包蹲下身,讓趴在它背上的元晨爬了下來,自己則是晃晃悠悠地朝爹爹所在的樹蔭底下走去。
飯團一看爭寵的來了,如臨大敵,一個爪子按住身旁的麻團。
麻團一看寶貝幼崽過來了,一爪子揮開身邊的飯團,開心地朝淘氣包跑去,替它舔著身上的毛發。留飯團一虎在大樹底下哀怨的嗷叫。
元晨邁著小腿,朝姐姐和小舅舅跑去,全哥兒一把將人攬住,放在了右大腿上,兩姐弟剛好一人占據一邊。
“好臭,弟弟好臭——”元初捂住鼻子躲開弟弟元晨的靠近。
元晨騎著淘氣包大熱天的在外頭溜達了一圈,整張小臉曬得紅撲撲的,額頭的小短毛都被汗水打濕,黏答答的粘在額頭上。
元晨一點都不在意姐姐的嫌棄,咧著嘴,一個勁的往兩人懷裏擠:“不臭,晨晨不臭。”拚命想把身上的汗味擦到他們的身上,好同流合臭。
元初一邊向後倒,避開弟弟的攻擊,一邊樂的咯咯直笑。
全哥兒心中冷汗,要不是他已經開始習武,還真抱不住這兩個活潑過分的孩子。
“爹爹,娘親——”正向後倒的元初,看見身後走來的爹娘,開心地揮手大叫道。
五年的時光,沒有在兩人身上留下任何痕跡,反而被歲月沉澱的越發醇美。
霍衍穿著一身銀白色的常服,上麵繡著幾條五爪金龍,隨著他的動作,銀線所繡的暗紋,散發著絲絲異光。
現在的他,身上威嚴更重,平日裏幾乎不苟言笑,隻有在和家人相處的時候,臉上的堅冰才會融化些。
站在他身旁,跟著他一塊走來的是傅寶珠,已經生了兩個孩子的她,此時臉上已經沒有了當年那一絲稚氣,反而多了些成熟的韻味。
她今天身上穿著件淡粉色宮裝,和元初身上的是同一種布料,同一個款式,也是寶珠特地讓宮中繡娘做的母子裝,不僅她和元初,霍衍和元晨的許多常服,也是相同的。
霍衍小心的扶著寶珠朝孩子走去,寶珠的肚子哥哥凸起,雙頰比以往圓潤了很多,沒錯,她又懷上了。
“爹爹,弟弟他臭我。”元初從舅舅腿上爬下來,抱著霍衍的腿向他告狀。
她也有自己的小心思,知道弟弟最怕爹爹了,這才向霍衍告的狀。
元晨果然被嚇到了,小手被到身後去,生怕又被爹爹打手心。自從他過完三歲生日以後,就被霍衍帶到身邊,教導他家國大事。霍衍對待女兒是慈父,對待兒子,那就是嚴父了,元晨有時候調皮搗蛋被抓到,就會被打手心。
寶珠曾經質疑過霍衍的做法,覺得元晨的啟蒙太早,霍衍這父皇太嚴,隻是在看到霍衍背上那些傷後又不說話了,畢竟霍衍小時候受的教育,更加嚴苛。而且元晨是下一任帝皇,注定不能像元初那樣快活。
她這個做母後的,也隻能在其他地方,多給兒子一點補償了。
“姐夫,姐姐——”全哥兒對著兩人問好,將小外甥放到地上,元晨雙腳一碰到地麵,邁著小短腿就跑了,生怕被爹爹逮到教訓。
元初看弟弟跑了,叫著追了上去。
兩個孩子就在湖邊追吵打鬧,身後還跟著一大串宮女太監,飯團似乎也想湊熱鬧,跟著擠了進去。
寶珠勾了勾嘴角,看了看身邊看著自己一臉寵溺的男人,活潑可愛的孩子,還有和樂的親人。現在,她偶爾還會想起生元初時做的那個夢。
每當這個時候,她就會無比慶幸,這輩子,霍衍抓緊了她,給了她一個如此幸福的人生。
作者有話要說: 番外期間,每天隻有一更啦,明天是樓梟和霍令儀的番外
感謝滄若瀾、錢錢、懶貓的地雷,麽麽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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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4章 樓梟番外
許宵是南江世家許家的嫡長子, 許家是清流世家, 除了少數幾人入朝為官, 其他人多在書院任職,且多為當世大儒,桃李滿天下。小說し南江許多青年才俊,都是他們的學生。在南江,許家擁有極高的威信。
許宵的才學,是他這一輩中最出眾的, 許家曾有長輩放言,許宵要是入朝為官,定能封侯拜相。可惜, 許家家訓, 嫡長子不得入朝為官,亦不得在書院任職。
許家每一任嫡長子一出生,都會被抱離父母身邊,教由許家的族老撫養。他們有單獨的宅院, 每天都要學習不同的課程, 許家的家訓更是他們每天必背的訓言。十歲之前,他們不能見自己的血親, 直到懂事後,每個月才有和家人見一麵的機會。
這種做法,為的就是斷絕他們對家人的偏愛,對所有宗親做到公平公正,將他培養成一個一心為家族服務的優秀族長。
通過這種方式培養出來的人, 行為禮節極盡苛責,與其說是一個人,不如說是一架專為許家服務的機器。
許宵就是在這樣一個環境下長大,按照正常的發展,他會成為一個他爹爹一樣嚴肅刻板的族長,可是,一道突如其來的聖旨,改變了他的命運。
賜婚——皇上將四公主賜婚給了他。
許宵帶著許家的家仆,帶著浩浩蕩蕩的聘禮,匆匆趕往京城,準備在京城迎娶公主。
許宵第一次見到像霍令儀那樣的女人,鮮活,明亮,一雙星眸璀璨奪目。
在許宵十幾年的生涯裏,見到的都是千篇一律溫婉賢淑的女子,比如他娘,還有許家的姐妹們。一顰一笑都像是一個模子刻出來的,不敢有絲毫逾矩的地方。
而霍令儀不一樣,她仿佛從來都不會累,總是一副活力四射的樣子。
她不喜歡他總是穿著淡青的儒衫,會拿著一堆色彩鮮豔的衣服逼他換上;她不喜歡他總是之乎者也,循規蹈矩的模樣,總是會做一些過分的舉動,讓他生氣;她不喜歡他為家族是從的呆板,每天對著他洗腦他這種思想.......
許宵知道,霍令儀並不喜歡他,畢竟,他隻是一個不能入仕,沒有實權的許家嫡長子,而她一個高高在上的公主,本來應該能有更好的選擇。
可是許宵真的好喜歡她,每當見到她,他的心就會撲通撲通狂跳,眼神舍不得從她身上移開,甚至聽她的喋喋不休的嘮叨和抱怨,他都覺得是一種享受。
許宵覺得,霍令儀或許是他這輩子枯燥生涯中唯一的幸運了,他想盡一切辦法,隻想讓她的目光在自己身上停留的久一點。
為此,他陪她穿梭在大街小巷,做了許多許家嫡長子不該做的事。
他知道自己做的努力沒有白費,她的目光漸漸在他的身上停留,越來越長,許宵相信,隻要自己堅持下去,她遲早有一天,會像自己喜歡她一樣的喜歡自己。
在大慶民間的風俗中,男子若是真心求娶一個女子,就會親手打一對大雁,當做聘禮,送到女方手裏。
大慶皇族中並沒有這種說法,可是許宵覺得,若是她能收到自己打的大雁,一定會非常開心。
作為許家的嫡長子,他不僅精通文墨,騎射也有所涉獵,在婚禮前一月,他向她辭行,前去城外的秦鳳山打獵,他大雁她,會帶著最大最肥的大雁迴來。
可惜,他食言了。
他所騎的駿馬在山裏突然間發狂,在山裏橫衝直撞,在被甩下馬背的那一瞬間,他的腦海裏浮現的隻有她明豔的笑臉。
那一瞬間,他多希望她還像當初那樣,不喜歡他,甚至討厭他,或許那樣,她也不會傷心了吧。
*******
等許宵恢複意識的時候,他不再是許家的嫡長子,反而成為了駐守黔西的鎮西小將軍,樓家軍少主,那個兇名在外的樓梟。
許宵對著鏡子,即便已經附身在樓梟身上一段日子,他還是會被現在這張臉嚇到。一條深紅色的疤痕,從右側額頭穿過鼻梁骨,一直到左耳耳際,將他的臉劃分成兩半,那條疤痕縫的歪歪扭扭的,像一條醜陋的蜈蚣,盤踞在他臉上。
許宵試著咧了咧嘴,露出一副和善的表情,除了讓自己的麵目更加扭曲之外,沒有任何改善。他摸了摸自己的臉,如果以這副麵貌出現在她麵前的話,恐怕會嚇到她吧。
自從他附身在這具身體上起,就共享了他的記憶,許宵現在已經有些搞不清,到底是許宵融合了樓梟,還是樓梟融合了許宵。
與許宵從小接受的教育不同,樓梟幾乎是在戰場長大的。黔西多動亂,最為鎮西將軍唯一的兒子,他從小就被他爹帶在身邊,接受行兵打仗的教育,幾乎從小就是在死人堆裏長大的。
樓梟臉上的這條疤,是他小時候在動亂中,被流民劃傷的,那條疤,差點帶走了他的性命,從那時起,樓梟的脾氣就變了。外界傳言他嗜血嗜殺並不是空穴來風,樓梟痛恨自己的外貌,府上的丫鬟小廝,隻要有誰看他的眼神不對,就會被他下令亂棍打死。
鎮西將軍自責於自己的疏忽,就放縱了樓梟這種做法,這次許宵之所以附身到樓梟的身上,正是因為一個被他下令杖斃的小廝,趁他不備,將他推到,腦袋磕在了台階上。原本的樓梟,或許已經死了。
許宵原本想著以樓梟的身份活下去,隻要遠遠的看著那個姑娘,不再靠近他,可是,沒過多久就傳來了四公主要再選駙馬的消息,人選是他或是榆陽候世子。
他清楚的還知道榆陽候世子和原身都是什麽樣的人物,也清楚的知道陸貴妃的目的,她要的隻是他們兩人背後的權勢,女兒的幸福根本就不在她的考量範圍內。
那一刻,許宵就猜到,或許自己的死並不是意外,僅僅一個沒有實權的世家長子,或許並不能讓那個充滿野心的貴妃滿意。
許宵在得到消息的一瞬間,可恥的心動了,可是他害怕,他不敢用這樣的麵目去見自己心愛的姑娘,怕從她的眼神裏看見厭惡。
但是比起這個,他更害怕她嫁給榆陽候世子那樣的人物,比起他的膽怯,他更怕讓她痛苦。
許宵答應了陸貴妃傳來結盟的訊息,上書正德帝請求他賜婚,這一刻起,他就成了正真的樓梟。
帶著三萬精兵,樓梟一路帶著驚喜忐忑的心情,離京城越緊,他的心也就越慌。在臨經秦鳳山時,不知出於什麽心情,他射箭打下了一對大雁,用繩子串起拴在了自己的馬背上。
或許,他的心裏還是存在著一絲僥幸。
在皇宮裏,他再次見到了自己朝思暮想的姑娘。
她瘦了,眼裏沒有了當初的靈動,整個人透露著一股死氣。看見他時,絲毫沒有被他的臉所嚇倒,隻是抬眼一瞟,無悲無喜。
這不是他記憶中的那個女孩,她應該是張揚的,是恣意的,像一個小太陽一樣照亮身邊的所有陰霾,有時會刁蠻任性,卻不讓人厭煩。
她不該是這樣的。
他鼓足勇氣,提著大雁走到她的對麵,一如像他臨走之前對她的承諾一般,將大雁放到她的手上:“當初答應你的,我做到了。”
作者有話要說: 感謝懶癌晚期已棄療*10的營養液,麽麽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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