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音一聽到要參加猛鬼遊戲,十分的興奮,這說明她要當明星了,一定要好好表現,爭取一下子就紅起來。
周蕾到是無所謂,不就是還和以前一樣嘛!隻是這次要動手殺人罷了。
狄陸這裏安排好了,於是這一整天,他就盯著三號玩家……
安鵬沒想到有一天會參與到靈異事件中去,他一直以來都是一個無神論者,對於神神鬼鬼的很是鄙夷,不過是人們因為各種目的而創造出的傳說罷了。
安鵬並不是沒有經曆了靈異事件,隻是他並不認為當初那是靈異事件。
這事還要從他上學的時候說起,高中的時候,學習壓力特別大,有些喜歡作死的同學,會在學校裏玩一些靈異遊戲,比如筆仙碟仙之類的。
有一次學校有人自殺了,據說還是四個人集體自殺,而這四個人在自殺的前一晚,玩了一場筆仙遊戲。所以這四個人的自殺被學生們說成了靈異事件,學校也因此放假兩周。
而安鵬對同學們所說的嗤之以鼻,什麽靈異事件?全是胡說八道!高中生自殺的新聞少見嗎?不過是各種各樣的現實原因罷了,學校應該也是想逃避大的責任,所以將事情往靈異上推。
而這一次,他自己陷入到了靈異事件當中,他心虛了……
眼前的血色屏幕可不是科學能解釋的,腦海中關於猛鬼遊戲的信息也不是科學能解釋的。而在聽到國王的命令居然是讓他在一所廢學校中玩一場筆仙遊戲時,他不由的想起了高中時遇到的自殺事件。
急的他趕緊在網上查起了關於筆仙遊戲的信息,然而查完之後,他放心了,筆仙遊戲很簡單,隻要不違反了規則,並不會有危險,當然,如果請到的隻是筆仙而不是鬼的話。
放下心來後,他決定先睡覺,一切等明天再說。
第二天,安鵬和平時一樣去一班,隻是今天他並沒有將心思全部放在工作上,而是在上班的時候思考著晚上怎麽玩那個筆仙遊戲。
根據國王的命令,他還要再找兩個人和他一起玩,那要去哪找呢?
因為猛鬼遊戲的存在,這次的遊戲必然有一定的危險性,所以這找人可不能隨意,最好是那種對靈異事件有著經驗的人,這樣即便遊戲途中發生什麽意外,也不致於慌亂無措。
安鵬一邊想著,一邊在網上閑逛,要說是網上可是包羅萬象的,安鵬突然看到一個論壇,這是一個專門關於靈異的論壇,上麵的貼子大多是某個人親曆的靈異事件,要不然就是某地發生的靈異事件。當然,其中也有不少是關於靈異遊戲的。
各種靈異遊戲的玩法與注意事項,在這個論壇上都能找到。安鵬覺得自己找到正確方向了,在現實中,他並沒有那種熱衷於靈異的朋友,所以他決定,在這個論壇中找兩個人來和他一起玩筆仙遊戲。
很快,他就在論壇上發表了一個貼子《募召筆仙遊戲玩家》。
“本人古都人,現在想要玩一局筆仙遊戲,但缺少一起玩的朋友,所以在此發貼募召。
人數:兩人。
要求:有著豐富的筆仙遊戲經驗,最好是真的見過鬼的。
獎金:每人一萬元。”
很快,貼子下麵就有人說話了。
“樓主真壕,一萬一位找陪玩,可惜我不符合要求。”
“豐富的遊戲經驗,還要見過鬼的,這不是自相矛盾嗎?真要見過鬼了,還哪來的遊戲經驗,人早涼了。”
安鵬看了幾條留言,幾乎都是灌水的,難道他這個要求很高嗎?
很快,又有一條留言出現。
“樓主應該是新手吧!對筆仙遊戲有著好奇與畏懼,所以才想找經驗豐富的人一起玩。本人不才,對各種靈異遊戲都有很深的研究,筆仙遊戲更是玩過無數場了,雖然沒見過鬼,但我覺得我挺合適的。樓主如果覺得行,咱們私信聯係。”
安鵬看完貼子後,又開始查看這個id在論壇中的發貼,發現這人說的沒錯,他確實很有經驗,光是各種靈異遊戲的經驗貼,就發了有一百多篇了。
於是安鵬開始與這人私信聯係,並且通過他又找到了一位經驗豐富的筆仙遊戲愛好者。
三人約定好時間地點見麵後,安鵬這算是安心了。
時間流逝,安鵬下班了,他急匆匆的趕到了附近的咖啡廳,見到了兩位網友,這兩人居然都是女的,而且還都挺年輕漂亮的,這讓安鵬很意外,同時又有一絲的竊喜,因為他還是單身。
“鵬哥,說說吧!這個筆仙遊戲,你打算怎麽玩?”說話的這人叫錢小慧,正是迴貼的人。
“就選最簡單的那種,不過地點有要求,要在一所廢學校內進行遊戲。”安鵬說道。
“廢學校?!”另一名女子神色一變,說道:“為什麽要選在廢學校,你要知道,那種地方很可能有鬼的,在那裏玩筆仙遊戲,招到鬼的可能非常大,而筆仙遊戲中,招到鬼是十分危險的,因為鬼可不像筆仙那麽好說話。”
這人名叫寧春菲,是一位資深靈異遊戲愛好者,然而她並不知道,所謂的筆仙,其實就是鬼,不過是天賦較好的鬼罷了。
安鵬說道:“美女,幫幫忙!我也不想的,可是我也沒辦法啊!”
“可是這樣太危險了,我雖然愛好靈異遊戲,但卻從來不作死。相反,正因為愛好,所以才更加敬畏。”寧春菲說道:“你如果非要在廢學校玩筆仙遊戲,那我隻能抱歉了,這遊戲我不玩了。”
“小菲等等。”錢小慧叫住了想要走的寧春菲。
寧春菲說道:“慧姐,你不會真要玩吧!這是作死啊!”
錢小慧笑道:“小菲啊!你說這是作死,那你體驗過嗎?沒有親身經曆過,又怎麽知道傳說是真的呢?”
寧春菲苦笑道:“慧姐,無風不起浪,我寧可將好奇心壓下去,也不去作死!”
安鵬想了想,說道:“每人再加一萬,一人兩萬!隻要你們和我玩完一局筆仙遊戲!”
周蕾到是無所謂,不就是還和以前一樣嘛!隻是這次要動手殺人罷了。
狄陸這裏安排好了,於是這一整天,他就盯著三號玩家……
安鵬沒想到有一天會參與到靈異事件中去,他一直以來都是一個無神論者,對於神神鬼鬼的很是鄙夷,不過是人們因為各種目的而創造出的傳說罷了。
安鵬並不是沒有經曆了靈異事件,隻是他並不認為當初那是靈異事件。
這事還要從他上學的時候說起,高中的時候,學習壓力特別大,有些喜歡作死的同學,會在學校裏玩一些靈異遊戲,比如筆仙碟仙之類的。
有一次學校有人自殺了,據說還是四個人集體自殺,而這四個人在自殺的前一晚,玩了一場筆仙遊戲。所以這四個人的自殺被學生們說成了靈異事件,學校也因此放假兩周。
而安鵬對同學們所說的嗤之以鼻,什麽靈異事件?全是胡說八道!高中生自殺的新聞少見嗎?不過是各種各樣的現實原因罷了,學校應該也是想逃避大的責任,所以將事情往靈異上推。
而這一次,他自己陷入到了靈異事件當中,他心虛了……
眼前的血色屏幕可不是科學能解釋的,腦海中關於猛鬼遊戲的信息也不是科學能解釋的。而在聽到國王的命令居然是讓他在一所廢學校中玩一場筆仙遊戲時,他不由的想起了高中時遇到的自殺事件。
急的他趕緊在網上查起了關於筆仙遊戲的信息,然而查完之後,他放心了,筆仙遊戲很簡單,隻要不違反了規則,並不會有危險,當然,如果請到的隻是筆仙而不是鬼的話。
放下心來後,他決定先睡覺,一切等明天再說。
第二天,安鵬和平時一樣去一班,隻是今天他並沒有將心思全部放在工作上,而是在上班的時候思考著晚上怎麽玩那個筆仙遊戲。
根據國王的命令,他還要再找兩個人和他一起玩,那要去哪找呢?
因為猛鬼遊戲的存在,這次的遊戲必然有一定的危險性,所以這找人可不能隨意,最好是那種對靈異事件有著經驗的人,這樣即便遊戲途中發生什麽意外,也不致於慌亂無措。
安鵬一邊想著,一邊在網上閑逛,要說是網上可是包羅萬象的,安鵬突然看到一個論壇,這是一個專門關於靈異的論壇,上麵的貼子大多是某個人親曆的靈異事件,要不然就是某地發生的靈異事件。當然,其中也有不少是關於靈異遊戲的。
各種靈異遊戲的玩法與注意事項,在這個論壇上都能找到。安鵬覺得自己找到正確方向了,在現實中,他並沒有那種熱衷於靈異的朋友,所以他決定,在這個論壇中找兩個人來和他一起玩筆仙遊戲。
很快,他就在論壇上發表了一個貼子《募召筆仙遊戲玩家》。
“本人古都人,現在想要玩一局筆仙遊戲,但缺少一起玩的朋友,所以在此發貼募召。
人數:兩人。
要求:有著豐富的筆仙遊戲經驗,最好是真的見過鬼的。
獎金:每人一萬元。”
很快,貼子下麵就有人說話了。
“樓主真壕,一萬一位找陪玩,可惜我不符合要求。”
“豐富的遊戲經驗,還要見過鬼的,這不是自相矛盾嗎?真要見過鬼了,還哪來的遊戲經驗,人早涼了。”
安鵬看了幾條留言,幾乎都是灌水的,難道他這個要求很高嗎?
很快,又有一條留言出現。
“樓主應該是新手吧!對筆仙遊戲有著好奇與畏懼,所以才想找經驗豐富的人一起玩。本人不才,對各種靈異遊戲都有很深的研究,筆仙遊戲更是玩過無數場了,雖然沒見過鬼,但我覺得我挺合適的。樓主如果覺得行,咱們私信聯係。”
安鵬看完貼子後,又開始查看這個id在論壇中的發貼,發現這人說的沒錯,他確實很有經驗,光是各種靈異遊戲的經驗貼,就發了有一百多篇了。
於是安鵬開始與這人私信聯係,並且通過他又找到了一位經驗豐富的筆仙遊戲愛好者。
三人約定好時間地點見麵後,安鵬這算是安心了。
時間流逝,安鵬下班了,他急匆匆的趕到了附近的咖啡廳,見到了兩位網友,這兩人居然都是女的,而且還都挺年輕漂亮的,這讓安鵬很意外,同時又有一絲的竊喜,因為他還是單身。
“鵬哥,說說吧!這個筆仙遊戲,你打算怎麽玩?”說話的這人叫錢小慧,正是迴貼的人。
“就選最簡單的那種,不過地點有要求,要在一所廢學校內進行遊戲。”安鵬說道。
“廢學校?!”另一名女子神色一變,說道:“為什麽要選在廢學校,你要知道,那種地方很可能有鬼的,在那裏玩筆仙遊戲,招到鬼的可能非常大,而筆仙遊戲中,招到鬼是十分危險的,因為鬼可不像筆仙那麽好說話。”
這人名叫寧春菲,是一位資深靈異遊戲愛好者,然而她並不知道,所謂的筆仙,其實就是鬼,不過是天賦較好的鬼罷了。
安鵬說道:“美女,幫幫忙!我也不想的,可是我也沒辦法啊!”
“可是這樣太危險了,我雖然愛好靈異遊戲,但卻從來不作死。相反,正因為愛好,所以才更加敬畏。”寧春菲說道:“你如果非要在廢學校玩筆仙遊戲,那我隻能抱歉了,這遊戲我不玩了。”
“小菲等等。”錢小慧叫住了想要走的寧春菲。
寧春菲說道:“慧姐,你不會真要玩吧!這是作死啊!”
錢小慧笑道:“小菲啊!你說這是作死,那你體驗過嗎?沒有親身經曆過,又怎麽知道傳說是真的呢?”
寧春菲苦笑道:“慧姐,無風不起浪,我寧可將好奇心壓下去,也不去作死!”
安鵬想了想,說道:“每人再加一萬,一人兩萬!隻要你們和我玩完一局筆仙遊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