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該出手時就出手(1)
敢·愛:兩性關係戀愛寶典 作者:亨弗雷·亨特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9.該出手時就出手
我已經提出,女孩有時候會“挑逗過度”,甚至因此讓男人喪失興趣。但她們也可能會“挑逗不足”,不足以讓男人從a點移動到b點。
舉個例子,我在大學時對一個女孩很有意思。她人很有趣。我們一起學習,一起出去玩,雖然共同的朋友不多,關係卻很鐵。她很有魅力,但我從來也沒有過“那種”想法,不光因為她實在比我酷太多,還因為我知道她隻跟黑人約會。我認識她後不久,發現她對男人的偏好是改變不了的事。“真遺憾。”我短暫地想了想。在這之後,她對我而言永遠隻是普通朋友了,在我的頭腦中,完全不用考慮同她發生浪漫關係,所以這方麵的想法再也沒有出現過。我並不感到困擾,因為從我們倆認識的第一天起我就知道,我們之間永遠不會有那種事發生。就算是布拉德皮特也沒戲。
我們在一起的時間變得越來越少,在大學畢業後,我們最終失去了聯係。幾年後,我偶然遇見我和她共同的朋友。我問了她的情況,那位朋友把她現在的消息告訴了我,然後對我說:“你們兩個從來沒有戀愛過,真令人遺憾。”
我笑了起來,然後向朋友解釋我跟她之間完全沒有可能,我不是她喜歡的那種類型。
朋友盯著我:“‘不是她喜歡的那種類型’,是什麽意思?她真的非常非常喜歡你。不然她為什麽老去找你玩?”
這可真令人驚訝。我真的一點也沒看出來,她對我有超越“哥們”關係的興趣。畢竟,我既不酷,也不是黑人。
我想,我們可以從兩個角度來看這件事。一種是:真可惜什麽也沒發生,因為我們關係那麽好,如果能更進一步就更好了。另一種是:她對我有沒有興趣並不重要,因為顯然我對她並沒有特殊感覺。不管她喜歡哪種男人,如果我對她也有意思,我會明白的,至於我會不會采取行動就完全是另一碼事了。
考慮到當年的我還很不成熟,當時的情況很可能屬於第二種——我對她沒有足夠的興趣。這裏的教訓在於,假如她真的希望我們不隻是朋友,讓我知道她的想法對我們來說不是更好嗎?如果她真的對我有興趣,她應該會想了解我是不是也對她有興趣。如果有,那最好;如果沒有,她也可以就此打住。
你還記不記得我在前麵提到過,女孩要“手把手”地引導出心上人的自信,好讓他們采取行動?這個故事就是反麵教材。我這麽說是不是對這位女性朋友太不留情麵了?也許吧。重要的是,假設她確實對我有意思,我懷疑阻止她向我告白的理由,跟阻止男人主動約女孩的理由其實是同樣的:害怕被拒絕。
事情積極的一麵是,這大概是男人和女人的共同點,我也曾不敢告訴女孩我喜歡她。
我們終究沒有那麽大差別。
我已經提出,女孩有時候會“挑逗過度”,甚至因此讓男人喪失興趣。但她們也可能會“挑逗不足”,不足以讓男人從a點移動到b點。
舉個例子,我在大學時對一個女孩很有意思。她人很有趣。我們一起學習,一起出去玩,雖然共同的朋友不多,關係卻很鐵。她很有魅力,但我從來也沒有過“那種”想法,不光因為她實在比我酷太多,還因為我知道她隻跟黑人約會。我認識她後不久,發現她對男人的偏好是改變不了的事。“真遺憾。”我短暫地想了想。在這之後,她對我而言永遠隻是普通朋友了,在我的頭腦中,完全不用考慮同她發生浪漫關係,所以這方麵的想法再也沒有出現過。我並不感到困擾,因為從我們倆認識的第一天起我就知道,我們之間永遠不會有那種事發生。就算是布拉德皮特也沒戲。
我們在一起的時間變得越來越少,在大學畢業後,我們最終失去了聯係。幾年後,我偶然遇見我和她共同的朋友。我問了她的情況,那位朋友把她現在的消息告訴了我,然後對我說:“你們兩個從來沒有戀愛過,真令人遺憾。”
我笑了起來,然後向朋友解釋我跟她之間完全沒有可能,我不是她喜歡的那種類型。
朋友盯著我:“‘不是她喜歡的那種類型’,是什麽意思?她真的非常非常喜歡你。不然她為什麽老去找你玩?”
這可真令人驚訝。我真的一點也沒看出來,她對我有超越“哥們”關係的興趣。畢竟,我既不酷,也不是黑人。
我想,我們可以從兩個角度來看這件事。一種是:真可惜什麽也沒發生,因為我們關係那麽好,如果能更進一步就更好了。另一種是:她對我有沒有興趣並不重要,因為顯然我對她並沒有特殊感覺。不管她喜歡哪種男人,如果我對她也有意思,我會明白的,至於我會不會采取行動就完全是另一碼事了。
考慮到當年的我還很不成熟,當時的情況很可能屬於第二種——我對她沒有足夠的興趣。這裏的教訓在於,假如她真的希望我們不隻是朋友,讓我知道她的想法對我們來說不是更好嗎?如果她真的對我有興趣,她應該會想了解我是不是也對她有興趣。如果有,那最好;如果沒有,她也可以就此打住。
你還記不記得我在前麵提到過,女孩要“手把手”地引導出心上人的自信,好讓他們采取行動?這個故事就是反麵教材。我這麽說是不是對這位女性朋友太不留情麵了?也許吧。重要的是,假設她確實對我有意思,我懷疑阻止她向我告白的理由,跟阻止男人主動約女孩的理由其實是同樣的:害怕被拒絕。
事情積極的一麵是,這大概是男人和女人的共同點,我也曾不敢告訴女孩我喜歡她。
我們終究沒有那麽大差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