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免陸賈太中大夫之職,罷官告老’,作為對此次事件的最終處置方案,劉弘便草草結束了這場特殊至極的廷議。
但這並不意味著,陸賈出使南越一事所引發的政治、學術餘波,會自此打住。
——對浮丘伯‘另擇才俊以繼《禮》’的請求,劉弘也給出了答複:著奉常有司遣使往魯地,以此事相問於魯地大儒:申培!
作為楚元王劉交的同門師弟,這位曾在曆史上為武帝劉徹所敬重的大儒,此時還尚未成為受天下人敬重的‘魯申公’。
單就此事而言,劉弘以魯儒一脈安身立命的《禮》學傳承問題,相問於專精《詩》的申培,其實也有些不合適。
蓋因漢室初,準確意義上的‘魯儒’,指的並非是居住在魯地的儒生,而是受魯地文化圈的影響,對《周禮》有一定研究,行為舉止符合‘魯-《禮》’流派特征的儒生。
這個流派的特征,主要就是老生常談的那幾點。
拿太史公在《史記·貨殖列傳》中的地圖炮來說,就是‘俗好儒,備於禮,故其民齪齪,儉嗇,畏罪遠邪,好賈趨利’。
意思就是說,魯地民風多尚儒風,很注重禮儀,百姓大都小心謹慎,比較節儉吝嗇,害怕犯罪,比較喜歡通過商業獲取利益。
而‘魯儒’作為魯地最具鮮明特征的儒家分支,其特性,更是在太史公對魯地百姓的評價基礎上,將某些部分做到了極致。
太史公的眼中,魯人事‘注重禮儀’,而魯儒,則是全靠一本《周禮》安身立命,甚至以此作為剝削底層百姓的理論依據!
——上下尊卑,秩序綱常嘛!
魯人大都‘節儉吝嗇’,而魯儒,卻都稱得上是‘一毛不拔’!
為了能從百姓手裏多摳出一枚銅錢,魯儒甚至會不惜搬出聖人大義,來作為自己‘收斂民財’的理論依據!
至於魯人‘喜歡行商逐利’,在魯儒身上更是發揮到了極致。
——魯儒不單是喜歡通過商業獲取利益,而是一切能獲取利益的事,魯儒都能做得出來!
就拿如今天下,地主富戶對佃戶的租稅來說,關中渭河以南,普遍維持在四成,渭河以北三成。
少府將上林苑的官田租給破產農民,地租雖然也是三成,但劉氏天子動輒‘大赦’‘免稅’‘去賦’的情況下,在上林苑租種官田的佃戶,一年到頭基本不用花租稅。
在有些特殊情況下,上林苑的佃戶一年到頭下來,甚至會發現自己得到的賞賜,比交上去的租稅還要多!
也正是在這種低到‘倒貼錢’的租稅下,上林苑才能以不過數十萬頃的麵積,就成為漢室階級平衡的調節閥。
原因很簡單:當一個農民破產之後,隻要帶著戶瀆等身份證明,到地方官府登記,表明自己希望租種上林苑的皇家官田,隻要在後續的政審中,沒有出現太大的問題,那就大概率能租到一片60-80畝大小的官田。
搬到上林苑之後,但凡這個破產的農民手腳勤奮些,把田畝看顧的好一些,就能憑借幾乎為零的租稅,以及劉氏天子三天兩頭發下來的‘賞賜’,在五到十年之內,攢下足夠置辦幾十畝薄田的積蓄。
就這樣,原本毫無逆轉可能的‘自耕農-半自耕半佃農-佃農-奴隸’的惡性循環,就被上林苑給強行逆轉。
原本會成為佃農,並隨著利滾利的欠款最終輪為奴隸的一個家庭,便能在五到十年之內,重新迴到半自耕-半佃農階級。
若是再本分一些,那重新成為自耕農,也就是指日可待的事。
關中其他地方的狀況,對百姓雖然沒有上林苑那麽友好,但總體來講,也還在可以接受的程度。
哪怕是在租稅高達四成的渭北地區,地主也會對家中的佃農履行一定的看顧職責,包括代繳稅賦、徭役,逢年過節送些酒肉布匹,在青黃不接之時借糧等。
在土地相對肥沃的渭水以南,佃農和自耕農的年收入,更是幾乎沒差太多。
一戶自耕農種地百畝,得米三百石,其中要拿出二十石作為農稅。
按照一戶五口計算,每年六百錢的口賦,那就又是將近八石粟米。
再加上家中的壯勞力被征發徭役,而對田畝產出造成的間接影響,又是一比不小的損失。
綜合來講,一個五口人所組成的自耕農家庭,在有田百畝、畝產三石的條件下,一年到頭所能得到的產出,大概就在二百二十至二百三十石粟米之間。
而渭水以南的佃農,每年產出粟米三百石,隻需要按三成的租稅,將其中九十石交給地主即刻!
其餘的稅賦、徭役等等,都由地主承擔。
——稅賦部分,地主大都會替佃農繳納,至於徭役,地主更是會十分仁慈的派自己家中私奴,替佃農服徭役。
將奴隸派去服徭役,地主就能省下一筆不菲的‘夥食費’,還能按照‘每人每天五錢’的標準,得到一筆聊勝於無的徭役苦工費。
而佃農得了好處,自也是對地主老爺感恩戴德,轉頭去安心種田,恨不能日夜守在田邊。
這樣一來,單論渭水以南的狀況,佃農和自耕農同時耕種一百畝田,年產出基本就相差十到二十石粟米。
而佃農的生活狀況,在西出函穀之後,就見瞬間掉好大一個台階!
——關外的河南、河內、河東,地租妥妥在四成以上!
再往東,到梁、趙之地,更是很有可能會達到一般以上。
而佃農地租的巔峰,便在齊-楚-梁三國交接處:魯地。
如果單論佃租,魯地的租稅其實還比梁國低一些——雖然高於四成,但也不會高過五成。
但魯地的四成租稅,和關中渭北地區可不是一迴事。
——在承擔四成租稅的同時,魯地佃農還要自己承擔十五稅一(過去)的農稅、每人每年百二十錢的口賦,以及每名成年男子每三年一次、每次三十至四十五天的徭役!
更有甚者,在田畝收成不好,亦或是造了洪澇、蝗蟲之災時,魯地的地主非但不會如同關中的地主那般減免租稅,反倒會加租稅!
就拿去年來說,關中田畝大都糧產減少三分之一,關東齊、楚、梁等地減半,劉弘第一時間作出反應,下令農稅減半,口賦減少三分之二。
關中的地主富戶也都做出了響應,大都將當年的佃租,降低到了二成左右。
關東地區,如梁、楚等地,雖然不太有‘地主降低租稅’的傳聞,但也出現難得一見的出現了‘地主代繳稅賦,以安佃農之心’的場麵。
而在儒家先聖:孔仲尼的故鄉,位於齊-楚交界處的魯地,卻出現了令人發指的現象。
——為了彌補田畝產出降低所造成的損失,魯地地主一致將租稅,提高到了六成!
要知道魯地位處關東,行的是一步乘一百二十步的小畝!
佃農租種百畝田,年收獲頂多不超過一百五十石!
而去年,魯地平均畝(小畝)產甚至降到了一石···
在高達六成的租稅下,魯地佃農辛勞整年,得米糧百石,其中卻有六十石,被送到了地主老爺家中的糧倉。
就連剩下的四十石,也沒能逃過魯地地主那雙貪婪的眼睛。
——朝堂下令農稅減半,從十五稅一改為三十稅一,口賦從一百二十錢改為四十錢;魯地地主卻是嘿嘿一笑,直接將這個信息封鎖!
而後,便是魯地地主‘響應政府號召’,先按十五稅一的農稅稅率、每人一百二十錢的口賦,從百姓僅剩的四十石米糧中,取走了將近十五石。
之後,魯地地主再按照三十稅一、每人四十錢的標準,‘替’百姓把稅、賦交給官府。
在這樣一番操作之後,魯地地主去年的收入,非但沒有因為年景不好而降低,反倒是因為劉弘減免稅賦,而得到了一個巨幅的提升!
反觀魯地佃農,卻是辛苦耕種大半年,最後帶著一家老小五口人,看著糧倉僅剩的二十五石米糧欲哭無淚···
之後的狀況,任誰也都能猜到了——左右不過是米糧不夠吃,向地主借高利貸性質的口糧,而後利滾利滾利滾利,最終欠下自己八輩子都還不清的巨額債務,最終隻能委身為奴。
甚至就連‘逼良為奴’這一項,魯地豪強做的也比關中地主更沒有底線!
如果在關中,某一家農民欠地主十數萬甚至數十萬錢,那左右不過是全家委身為奴,替地主耕作一生,先前的債務一筆勾銷。
而魯地豪強的作為,卻是將‘斤斤計較’體現的淋漓盡致。
——每年秋收之後,魯地的奴隸價格,都會出現嚴重人為痕跡的嚴重跳水!
原本價值五萬錢的男奴,會在秋收後的一夜之間,廉價到一萬錢以內!
而秋收之後,剛好就是佃農該繳清佃租,以及欠款的時日。
在這種時候,一個佃農欠地主十萬錢,那即便全家委身為奴,也隻能還清其中的三萬錢。
也就是說:在全家成為地主的奴隸之後,這一家可憐人,還要背負著一筆巨額的欠款!
對於已經委身為奴,成為地主‘生產工具’的奴隸而言,別說幾萬錢了,哪怕隻是幾百錢、幾十錢,那也是無法通過合法渠道還清的。
原因很簡單:作為‘生產工具’,奴隸通過任何手段得到的金錢,都屬於地主所有!
而這就意味著,一旦某一戶農民舉家委身為奴,就意味著這一家人世世代代,都要成為地主的奴隸。
擺脫這種悲慘命運的手段,除了幾乎不可能發生的‘斷絕血脈’之外,就隻剩下違法犯罪,亦或是‘殺官造反’一條路。
更讓劉弘感到心驚膽戰的是,自去年,魯地地主上演了這麽一出教科書級的‘如何榨取泥腿子最後一絲剩餘價值’的親身示範後,類似的做法,正逐漸以魯地為中心,向周圍的齊、楚、梁等國擴散!
若非鬧出了這麽大的動靜,讓當時正在主持滎陽會戰的柴武都聽到了風聲,劉弘也不可能坐在數千裏外的長安城內,就得知關東沿海地區的狀況。
在得知這個狀況之後,劉弘的第一反應,就是殺光魯地所有百石以上的官員!
道理再正常不過——如此大規模的欺壓百姓事件,卻連一絲、一豪的氣味都沒傳入朝堂,劉弘都是從當時尚為武職、率軍駐紮在飛狐逕的柴武嘴裏知曉此事!
如此駭然聽聞的狀況,要說魯地官員全都是魯地豪強的狗腿子,那或許還有些牽強;但隔一個砍一個,卻必然不會有冤魂!
等冷靜下來之後,劉弘便一直在思考這個問題:魯地的問題,到底應該怎麽解決?
簡單粗暴的血洗官場,費時費力、損害政府威望不說,對於真正造成這個狀況的魯地地主豪強階級,根本無法造成絲毫打擊。
而漢室控製地方豪強坐大的陵邑製度,也是在魯地官員與地方豪強同流合汙之後,變得不再靠譜。
自然而然的,劉弘就打起了一勞永逸的主意。
——魯地豪強,是一個什麽樣的群體?
不嚴謹的說,魯地豪強富戶,幾乎可以完全和魯儒群體劃等號!
十個魯地豪強當中,必然有九個,是魯儒一脈的中堅力量!
至於剩下那一個,也起碼是情感偏向魯儒,認可魯儒‘上下尊卑’之思想的敗類。
就連被儒家封為聖人的仲尼,那也是貴族出身;詩經、尚書、周禮、周易,樂經、春秋等‘六經’,也是字字句句不理‘我為地主貴族階級帶鹽’的意味。
認識到這個問題的本質之後,劉弘所做出的反應,自然也就是情理之中了。
——擒賊先擒王!
既然魯地的問題,是因為魯儒一脈的存在,那要想實行精準打擊,那目標就得是魯儒一脈。
至於後來派陸賈出使南越,也算是劉弘的一個嚐試了。
一來,陸賈確實是如今漢室僅有的‘南越問題專家’,派他去,多少能讓趙佗那個老不死的安分一點。
這二來麽···
——魯人‘節儉吝嗇’,魯儒‘一毛不拔’,作為魯儒一脈代表人物的陸賈,真能在南越管的住自己的手?
果不其然,陸賈不出意外的‘沒管住手’,就給了劉弘一個名正言順,往魯地派官員的理由。
——《禮》學傳人,自然要魯儒一脈決定,爺們兒派個官員過去溝通一下,總不至於說爺們兒‘無的放矢’吧?
但這並不意味著,陸賈出使南越一事所引發的政治、學術餘波,會自此打住。
——對浮丘伯‘另擇才俊以繼《禮》’的請求,劉弘也給出了答複:著奉常有司遣使往魯地,以此事相問於魯地大儒:申培!
作為楚元王劉交的同門師弟,這位曾在曆史上為武帝劉徹所敬重的大儒,此時還尚未成為受天下人敬重的‘魯申公’。
單就此事而言,劉弘以魯儒一脈安身立命的《禮》學傳承問題,相問於專精《詩》的申培,其實也有些不合適。
蓋因漢室初,準確意義上的‘魯儒’,指的並非是居住在魯地的儒生,而是受魯地文化圈的影響,對《周禮》有一定研究,行為舉止符合‘魯-《禮》’流派特征的儒生。
這個流派的特征,主要就是老生常談的那幾點。
拿太史公在《史記·貨殖列傳》中的地圖炮來說,就是‘俗好儒,備於禮,故其民齪齪,儉嗇,畏罪遠邪,好賈趨利’。
意思就是說,魯地民風多尚儒風,很注重禮儀,百姓大都小心謹慎,比較節儉吝嗇,害怕犯罪,比較喜歡通過商業獲取利益。
而‘魯儒’作為魯地最具鮮明特征的儒家分支,其特性,更是在太史公對魯地百姓的評價基礎上,將某些部分做到了極致。
太史公的眼中,魯人事‘注重禮儀’,而魯儒,則是全靠一本《周禮》安身立命,甚至以此作為剝削底層百姓的理論依據!
——上下尊卑,秩序綱常嘛!
魯人大都‘節儉吝嗇’,而魯儒,卻都稱得上是‘一毛不拔’!
為了能從百姓手裏多摳出一枚銅錢,魯儒甚至會不惜搬出聖人大義,來作為自己‘收斂民財’的理論依據!
至於魯人‘喜歡行商逐利’,在魯儒身上更是發揮到了極致。
——魯儒不單是喜歡通過商業獲取利益,而是一切能獲取利益的事,魯儒都能做得出來!
就拿如今天下,地主富戶對佃戶的租稅來說,關中渭河以南,普遍維持在四成,渭河以北三成。
少府將上林苑的官田租給破產農民,地租雖然也是三成,但劉氏天子動輒‘大赦’‘免稅’‘去賦’的情況下,在上林苑租種官田的佃戶,一年到頭基本不用花租稅。
在有些特殊情況下,上林苑的佃戶一年到頭下來,甚至會發現自己得到的賞賜,比交上去的租稅還要多!
也正是在這種低到‘倒貼錢’的租稅下,上林苑才能以不過數十萬頃的麵積,就成為漢室階級平衡的調節閥。
原因很簡單:當一個農民破產之後,隻要帶著戶瀆等身份證明,到地方官府登記,表明自己希望租種上林苑的皇家官田,隻要在後續的政審中,沒有出現太大的問題,那就大概率能租到一片60-80畝大小的官田。
搬到上林苑之後,但凡這個破產的農民手腳勤奮些,把田畝看顧的好一些,就能憑借幾乎為零的租稅,以及劉氏天子三天兩頭發下來的‘賞賜’,在五到十年之內,攢下足夠置辦幾十畝薄田的積蓄。
就這樣,原本毫無逆轉可能的‘自耕農-半自耕半佃農-佃農-奴隸’的惡性循環,就被上林苑給強行逆轉。
原本會成為佃農,並隨著利滾利的欠款最終輪為奴隸的一個家庭,便能在五到十年之內,重新迴到半自耕-半佃農階級。
若是再本分一些,那重新成為自耕農,也就是指日可待的事。
關中其他地方的狀況,對百姓雖然沒有上林苑那麽友好,但總體來講,也還在可以接受的程度。
哪怕是在租稅高達四成的渭北地區,地主也會對家中的佃農履行一定的看顧職責,包括代繳稅賦、徭役,逢年過節送些酒肉布匹,在青黃不接之時借糧等。
在土地相對肥沃的渭水以南,佃農和自耕農的年收入,更是幾乎沒差太多。
一戶自耕農種地百畝,得米三百石,其中要拿出二十石作為農稅。
按照一戶五口計算,每年六百錢的口賦,那就又是將近八石粟米。
再加上家中的壯勞力被征發徭役,而對田畝產出造成的間接影響,又是一比不小的損失。
綜合來講,一個五口人所組成的自耕農家庭,在有田百畝、畝產三石的條件下,一年到頭所能得到的產出,大概就在二百二十至二百三十石粟米之間。
而渭水以南的佃農,每年產出粟米三百石,隻需要按三成的租稅,將其中九十石交給地主即刻!
其餘的稅賦、徭役等等,都由地主承擔。
——稅賦部分,地主大都會替佃農繳納,至於徭役,地主更是會十分仁慈的派自己家中私奴,替佃農服徭役。
將奴隸派去服徭役,地主就能省下一筆不菲的‘夥食費’,還能按照‘每人每天五錢’的標準,得到一筆聊勝於無的徭役苦工費。
而佃農得了好處,自也是對地主老爺感恩戴德,轉頭去安心種田,恨不能日夜守在田邊。
這樣一來,單論渭水以南的狀況,佃農和自耕農同時耕種一百畝田,年產出基本就相差十到二十石粟米。
而佃農的生活狀況,在西出函穀之後,就見瞬間掉好大一個台階!
——關外的河南、河內、河東,地租妥妥在四成以上!
再往東,到梁、趙之地,更是很有可能會達到一般以上。
而佃農地租的巔峰,便在齊-楚-梁三國交接處:魯地。
如果單論佃租,魯地的租稅其實還比梁國低一些——雖然高於四成,但也不會高過五成。
但魯地的四成租稅,和關中渭北地區可不是一迴事。
——在承擔四成租稅的同時,魯地佃農還要自己承擔十五稅一(過去)的農稅、每人每年百二十錢的口賦,以及每名成年男子每三年一次、每次三十至四十五天的徭役!
更有甚者,在田畝收成不好,亦或是造了洪澇、蝗蟲之災時,魯地的地主非但不會如同關中的地主那般減免租稅,反倒會加租稅!
就拿去年來說,關中田畝大都糧產減少三分之一,關東齊、楚、梁等地減半,劉弘第一時間作出反應,下令農稅減半,口賦減少三分之二。
關中的地主富戶也都做出了響應,大都將當年的佃租,降低到了二成左右。
關東地區,如梁、楚等地,雖然不太有‘地主降低租稅’的傳聞,但也出現難得一見的出現了‘地主代繳稅賦,以安佃農之心’的場麵。
而在儒家先聖:孔仲尼的故鄉,位於齊-楚交界處的魯地,卻出現了令人發指的現象。
——為了彌補田畝產出降低所造成的損失,魯地地主一致將租稅,提高到了六成!
要知道魯地位處關東,行的是一步乘一百二十步的小畝!
佃農租種百畝田,年收獲頂多不超過一百五十石!
而去年,魯地平均畝(小畝)產甚至降到了一石···
在高達六成的租稅下,魯地佃農辛勞整年,得米糧百石,其中卻有六十石,被送到了地主老爺家中的糧倉。
就連剩下的四十石,也沒能逃過魯地地主那雙貪婪的眼睛。
——朝堂下令農稅減半,從十五稅一改為三十稅一,口賦從一百二十錢改為四十錢;魯地地主卻是嘿嘿一笑,直接將這個信息封鎖!
而後,便是魯地地主‘響應政府號召’,先按十五稅一的農稅稅率、每人一百二十錢的口賦,從百姓僅剩的四十石米糧中,取走了將近十五石。
之後,魯地地主再按照三十稅一、每人四十錢的標準,‘替’百姓把稅、賦交給官府。
在這樣一番操作之後,魯地地主去年的收入,非但沒有因為年景不好而降低,反倒是因為劉弘減免稅賦,而得到了一個巨幅的提升!
反觀魯地佃農,卻是辛苦耕種大半年,最後帶著一家老小五口人,看著糧倉僅剩的二十五石米糧欲哭無淚···
之後的狀況,任誰也都能猜到了——左右不過是米糧不夠吃,向地主借高利貸性質的口糧,而後利滾利滾利滾利,最終欠下自己八輩子都還不清的巨額債務,最終隻能委身為奴。
甚至就連‘逼良為奴’這一項,魯地豪強做的也比關中地主更沒有底線!
如果在關中,某一家農民欠地主十數萬甚至數十萬錢,那左右不過是全家委身為奴,替地主耕作一生,先前的債務一筆勾銷。
而魯地豪強的作為,卻是將‘斤斤計較’體現的淋漓盡致。
——每年秋收之後,魯地的奴隸價格,都會出現嚴重人為痕跡的嚴重跳水!
原本價值五萬錢的男奴,會在秋收後的一夜之間,廉價到一萬錢以內!
而秋收之後,剛好就是佃農該繳清佃租,以及欠款的時日。
在這種時候,一個佃農欠地主十萬錢,那即便全家委身為奴,也隻能還清其中的三萬錢。
也就是說:在全家成為地主的奴隸之後,這一家可憐人,還要背負著一筆巨額的欠款!
對於已經委身為奴,成為地主‘生產工具’的奴隸而言,別說幾萬錢了,哪怕隻是幾百錢、幾十錢,那也是無法通過合法渠道還清的。
原因很簡單:作為‘生產工具’,奴隸通過任何手段得到的金錢,都屬於地主所有!
而這就意味著,一旦某一戶農民舉家委身為奴,就意味著這一家人世世代代,都要成為地主的奴隸。
擺脫這種悲慘命運的手段,除了幾乎不可能發生的‘斷絕血脈’之外,就隻剩下違法犯罪,亦或是‘殺官造反’一條路。
更讓劉弘感到心驚膽戰的是,自去年,魯地地主上演了這麽一出教科書級的‘如何榨取泥腿子最後一絲剩餘價值’的親身示範後,類似的做法,正逐漸以魯地為中心,向周圍的齊、楚、梁等國擴散!
若非鬧出了這麽大的動靜,讓當時正在主持滎陽會戰的柴武都聽到了風聲,劉弘也不可能坐在數千裏外的長安城內,就得知關東沿海地區的狀況。
在得知這個狀況之後,劉弘的第一反應,就是殺光魯地所有百石以上的官員!
道理再正常不過——如此大規模的欺壓百姓事件,卻連一絲、一豪的氣味都沒傳入朝堂,劉弘都是從當時尚為武職、率軍駐紮在飛狐逕的柴武嘴裏知曉此事!
如此駭然聽聞的狀況,要說魯地官員全都是魯地豪強的狗腿子,那或許還有些牽強;但隔一個砍一個,卻必然不會有冤魂!
等冷靜下來之後,劉弘便一直在思考這個問題:魯地的問題,到底應該怎麽解決?
簡單粗暴的血洗官場,費時費力、損害政府威望不說,對於真正造成這個狀況的魯地地主豪強階級,根本無法造成絲毫打擊。
而漢室控製地方豪強坐大的陵邑製度,也是在魯地官員與地方豪強同流合汙之後,變得不再靠譜。
自然而然的,劉弘就打起了一勞永逸的主意。
——魯地豪強,是一個什麽樣的群體?
不嚴謹的說,魯地豪強富戶,幾乎可以完全和魯儒群體劃等號!
十個魯地豪強當中,必然有九個,是魯儒一脈的中堅力量!
至於剩下那一個,也起碼是情感偏向魯儒,認可魯儒‘上下尊卑’之思想的敗類。
就連被儒家封為聖人的仲尼,那也是貴族出身;詩經、尚書、周禮、周易,樂經、春秋等‘六經’,也是字字句句不理‘我為地主貴族階級帶鹽’的意味。
認識到這個問題的本質之後,劉弘所做出的反應,自然也就是情理之中了。
——擒賊先擒王!
既然魯地的問題,是因為魯儒一脈的存在,那要想實行精準打擊,那目標就得是魯儒一脈。
至於後來派陸賈出使南越,也算是劉弘的一個嚐試了。
一來,陸賈確實是如今漢室僅有的‘南越問題專家’,派他去,多少能讓趙佗那個老不死的安分一點。
這二來麽···
——魯人‘節儉吝嗇’,魯儒‘一毛不拔’,作為魯儒一脈代表人物的陸賈,真能在南越管的住自己的手?
果不其然,陸賈不出意外的‘沒管住手’,就給了劉弘一個名正言順,往魯地派官員的理由。
——《禮》學傳人,自然要魯儒一脈決定,爺們兒派個官員過去溝通一下,總不至於說爺們兒‘無的放矢’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