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十二月戊午(二十五),辰時。


    漆黑的天空剛有一絲轉亮的趨勢,未央宮正殿便已是人頭攢動。


    今日,又是常朝。


    但比起前幾次令人心驚膽戰的常朝,今天的文武百官,麵色無疑輕鬆了許多。


    ——但凡在常朝之上有那麽個跪坐之地的,幾乎都在淩晨醒來時,接到了丞相府傳來的口信:今日常朝,呂氏之事定矣!


    不知有多少人從睡眼朦朧中驚坐而起,旋即仰天長笑。


    如果說這段時間,令陳平、周勃等人寢食難安的,是安坐於未央宮的劉弘依舊還著喘氣,那對其餘百官而言,無疑是呂氏之事沒有官方定論。


    ——按製,諸侯大臣相互勾結,行兵變事,妥妥的謀逆!


    無論最終是何結果,這都是無法改變的事實。


    若是皇帝有心治罪,那罪名簡直不比漢律少幾項。


    大臣聯絡諸侯——內外勾結!


    諸侯舉兵入關——起兵反叛!


    周勃策反北軍——矯詔!謀逆!


    就更不要提最後,未央宮內殺得血流成河了。


    過去幾十天,朝中百官無不惶恐難安,每每從夜夢中驚醒,都慌張的確認家門外是否有禁軍叩門,前來捉拿自己。


    呂後剛駕崩時,大家夥都一致認為,這是撲滅呂氏的良機;丞相、太尉等大佬也是信誓旦旦的保證:事後必然換個皇帝,新皇帝得利於此事,必定不會因此怪罪於百官。


    結果誰有能想到,原本應該退位讓賢,然後羞愧自盡的劉弘卻根本沒死,反而搭進去兩個徹候!


    朝中百官旬月以來戰戰兢兢,抱劉弘大腿吧?不敢;真要跟著陳平周勃一條路走到黑吧?更不敢!


    左右為難,糾結不已的百官中,甚至有幾人已經生出‘死則死矣,萬不能牽連家中親長’的念頭,想挑個黃道吉日,吞金自盡了···


    直到今天,確定呂氏之事將得到最後定性:呂氏謀反,百官大臣英勇平叛;朝臣們高懸著的心才放迴了肚子裏。


    ——且先不管小皇帝會不會秋後算賬,起碼眼前這件事兒算了了!


    至於以後···


    如果小皇帝願意,那就去抱大腿,或者為官謹慎一些,別落下把柄就是了。


    再不濟,也還能掛印而去不是?


    小皇帝再怎麽心黑,也不能拿辭官為由治罪吾等吧?


    美滋滋的盤算著,百官抱手於腹前,目光緊緊在眼前的陳木地板之上,靜聞禦階下的劉不疑宣讀詔書。


    ——“蓋聞‘衣不如新,人不如舊’,此天地之之理也!朕以微渺之身,承祧宗廟,夙夜兢兢、惟念舊德。


    乃者邪戚亂政,尤以呂氏為其先;視國法於無物,視朝綱於私訾,禍亂天下日久,百官有賢而不得行,百姓有忠而不得報!


    幸朝中百官忠君體國,郡國諸侯猶念太祖恩德,蕩平呂氏邪戚之亂,方使宗廟社稷未造亂賊之害。


    朕年幼登基,未冠之年而臨天下,實不敢違太祖遺誌,損高皇帝遺德。


    故賞此有功之臣,以嘉其忠。


    丞相曲逆侯平,首倡誅呂,後與平亂事,增邑千二百戶,賞千金!


    太尉絳侯勃,親率北軍以擊賊首呂祿、呂產,從平亂事,增邑千戶,賞千金!


    曲周侯世子寄,詐取賊子竊得之調兵虎符,以助太尉領兵平叛,增曲周侯邑五百戶,賞五百金;曲周侯世子寄,蔭郎,賜禦劍一柄!


    大將軍潁陰侯嬰,會齊王兵以擊逆賊,增邑八百戶,賞千金!


    代王恆,親至長安,以宗伯之名佐朕平賊,賞千金,賜禦劍五柄;王太子啟、幼子武,留於長安,朕親教以經書!


    齊王襄,率郡國兵至滎陽,迫賊分兵,以助太尉平叛,賞千金,賜禦劍三柄!


    安國侯陵,治粟內史揭,謁者仆射忡,皆於國有功,朕當不吝以徹侯封之;其令有司觀堪輿,擇吉日,以告於宗廟。


    司馬法雲:軍賞不逾月,欲民速得為善之利也;其餘有功之文武百官,皆以錢爵賞之;其令有司速行,一應賞賜之金、爵、物,皆當於三十日內畢,違者罪之以不力。


    應天順時,受茲明命,其令傳於天下,鹹使民知···”


    隨著劉不疑高亢的吟唱,詔書才算宣讀完畢。


    百官自是趕忙一躬身:“伏唯陛下作威作福,臣等頓首頓首,昧死百拜···”


    在劉弘吐出一聲‘免禮’之後,百官才迴到各自的座位跪坐下來,細細品味著方才那封詔書的內容。


    首先第一點,前時之事的性質已經被徹底坐實:呂氏謀逆!


    既然呂氏是反賊,那殿中這些參與了誅殺呂氏一族的人,自然都是鎮壓叛亂的功臣。


    其後一長串精確到賞賜之物的封上,更是為這封詔書的真實性大大加分。


    當然,最讓百官安心,讓詔書真正意義上具備法律效應的第一步,是最後那一句‘傳於天下,鹹使民知’!


    有了這一句話在,又得到了廷議的全票通過,這封詔書就將在被撰朝數百上千份,並蓋上丞相印、天子璽之後,發往天下。


    最多不出二十天,天下每個縣,縣衙外的露布之上,都將出現這封詔書的副本,並有縣衙文吏大聲誦讀給百姓。


    也就是說,從這封詔書出現開始,殿中百官在呂氏一事中的角色都被確定:平亂功臣!


    無數人心中歡唿雀躍著,盤算起散朝之後,找三二摯友親朋淺酌兩口精釀。


    但也有些人,心裏不全是喜悅。


    對於陳平、周勃等‘誅弘集團’的成員而言,這封詔書自然也是肯定了他們的所為,將他們在平定呂氏叛亂過程中的所有舉動定性為‘平叛’。


    自此以後,劉弘即便要治罪‘誅弘集團’,也無法以‘弑君’的罪名去追責,而是隻能另找把柄,來治罪這些‘帶頭平定律師叛亂’的功臣。


    按道理,劉弘做出如此愚蠢的舉動,陳平等人應該很高興才是——自己等人的把柄,小皇帝手裏也就這一點,這封詔書一出,幾乎等同於自廢武功,為自己增加難度。


    但陳平卻看得更透徹,更仔細;對劉弘此舉的目的,即便是身為對手,也是由衷的感到欽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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