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議結束,易文翰打算看看那六個嫌疑人的詢問記錄,重點是三名男性。


    為什麽易文翰認為兇手大概率是男性?原因有二:


    第一,尹萌萌的案子裏,嫌犯是她的男友。而犯案時,兇手沒有與尹萌萌有肢體接觸,說明那張小烏龜的卡片之前就被尹萌萌放在口袋裏。


    根據尹萌萌父母的說法,晚上三口人從家裏出發去飯店,一直到吃完飯出來,沒見到有什麽人跟尹萌萌近距離接觸。而且尹萌萌當時穿的是休閑外套,她時不時會把雙手插在兩邊口袋裏,如果裏麵多出這麽一張莫名其妙的卡片,一般人的反應應該是丟掉。


    所以警方的推測是兇手身為男友,把卡片當做禮物送給尹萌萌,尹萌萌當晚出發前就把卡片放在口袋裏。也就是說,兇手跟尹萌萌大概率是在現實中交往的。


    而且尹萌萌應該是很喜歡這個男友,以至於對方送她的禮物隻是一張根本不值錢的破卡片,她都會保存並且隨身攜帶。


    尹萌萌案件中,兇手在天台上留下了42碼的腳印,而且在廣告牌上動手腳是需要使用專業工具的,這些工具可不輕巧,女性的話攜帶使用都不容易,最後把廣告牌推下去也是需要力量的。


    第二,苗睿案件中,苗睿是個身高183厘米,體重160斤的青年男性,而他墜樓的陽台高度有一米二。根據當時其他人的口供,苗睿應該是已經喝到體力不支,神誌不清的地步。兇手若不是有一定的力氣,又怎能讓苗睿這樣身形的男人帶到陽台翻過圍欄?


    更不要說,當時在場的三名女性,身高在155厘米到165厘米之間,體重在40公斤至45公斤之間。誰也做不到把醉到無法行走的苗睿帶到陽台,或者是把還能夠自己走到陽台的苗睿利落推下陽台而不讓他發出任何求救的聲音。


    所以易文翰把嫌疑人範圍暫時縮小到了三個人,三個全都是穿40至42碼鞋子,身高在178厘米至182厘米之間的男性。


    被暫時排除嫌疑的三個女孩都是苗睿的同校同學,有的同班,有的不同班,她們跟苗睿之間可謂是不清不楚,有一個是前女友,一個是現女友,一個是現女友的閨蜜,號稱是苗睿的妹妹。


    三個男孩都不是苗睿的同學,全都是苗睿在社會上結交的朋友,倒也年齡相仿。


    有關昨晚12點前後案發時間段大家的狀態,六個人的說法大概一致。


    當時沉沉睡去的名叫滕昱,男性,20歲。他不勝酒力,最先醉倒,睡在客臥。滕昱目前是連鎖餐廳的店長,他從17歲便在餐廳打工,幹了三年,當了店長。


    滕昱是這些人中最年長,也最有正事兒的一個,也是最窮的一個,似乎與其他人格格不入,但是他卻是跟苗睿感情最好的一個,苗睿尊稱他一聲滕哥。為什麽呢?因為他們倆是在少管所裏相識成為朋友的。


    滕昱說,他大概是在11點半左右進屋睡覺的,睡覺之前他最後一次看到苗睿,當時他還在喝酒,跟人劃拳。


    醉酒後唱歌擾民的名叫聶寶駿,男性,18歲,是苗睿的初中同學,初中讀完便混跡社會,家裏有錢,父母離異,誰都不想管教這個無法管教的叛逆者,隻管拿錢給他。


    聶寶駿說他最後一次看到苗睿不知道是幾點,就匆匆一瞥,看到苗睿晃晃悠悠進了洗手間。


    跟美女聊天的名叫姚珩,男性,17歲,是苗睿在酒吧裏認識的小混混,馬屁精,成天跟著苗睿混吃混喝。他聊天的對象正是苗睿的前女友,一邊聊一邊動手動腳。


    姚珩說,他自從11點40分跟美女聊天,就沒有再注意過別人。


    剩下打遊戲的是苗睿的現女友,她說苗睿喝多了,本來是在陪自己打遊戲,陪著陪著就睡著了,她讓苗睿迴房間去睡,苗睿自己歪歪斜斜地離開書房,當時是11點50分。


    在門口跟樓下投訴擾民的鄰居吵架的則是苗睿認的幹妹妹。她原本是跟聶寶駿一起唱歌的,但是因為鄰居上門,這個潑辣女孩便主動請纓去跟鄰居吵架。她自己是不記得時間,但是鄰居說,他跟這個潑辣女孩站在門口理論是從11點55分至12點15分。


    六個人的講述沒有矛盾之處,但低樓層住戶聽到巨響的時間是12點整這點沒錯,案發時間在12點,這六個人中唯一能夠確認12點不在陽台的隻有那個跟鄰居吵架的女孩。


    易文翰從這些人的口供中捕捉到了一個關鍵詞——少管所。苗睿居然進過少管所!他讓高朗找出苗睿的檔案,看看這個受害者曾經犯下過什麽過錯。


    苗睿今年18歲,也止步於18歲,他隻當了這一天的成年人,便死於自己成年的這一天。這是不是跟他曾經犯過罪,但卻因為不滿18歲,沒有跟成年人一樣承擔刑事責任有關呢?


    如果尹萌萌也是如此,那麽就可以鎖定這個連環殺手選取被害者的特征。可問題是,尹萌萌的案件中有關受害者尹萌萌的資料裏並沒有提及這一點。易文翰不死心,也讓手下去查尹萌萌。


    很快,兩個結果都拿迴來了,尹萌萌果然清清白白,不但如此,更是品學兼優,從小學到高中,都是班幹部。可苗睿便不同了,他殺過人。


    四年前,苗睿14歲,初二,學習成績穩定,逢考必墊底,打同學,罵老師,學校的各種規章製度幾乎全都犯了個遍。可是初中是九年義務教育,學校是不能開除學生的。學校和師生們隻能等,等這個混世小魔王畢業。


    有一位老師不願息事寧人,覺得苗睿還能再搶救一下。他叫史今博,是個剛剛從師範大學畢業的大學生,初入工作環境,滿心熱情抱負,不願拋棄放棄一名學生。


    於是在苗睿眼裏,總是愛管他的史今博就是他自由之路的絆腳石,是他的眼中釘肉中刺。


    苗睿從11歲那年便開始偷偷吸煙,以前都是在家裏或者戶外,打從上了初中,他便把煙帶到學校,找沒人的地方吸。


    有那麽幾次,他被校領導逮到了,但是沒能抓現行,隻有苗睿一身的煙味和煙頭做證據,所以苗睿就死不認罪,說是看見了某個老師吸煙,要問是哪個老師,他就說是史今博。


    後來,苗睿便找到了一個最佳的吸煙場所——教學樓天台。那裏平時無人踏足,因為是鎖著的。但是苗睿會用買來的特製鑰匙開那種簡單的門鎖。


    一天,苗睿逃課,又去天台吸煙,被史今博抓了個現行。


    天台上,史今博好言相勸,先是從苗睿身體出發,告訴他吸煙有害健康,未成年更不應該吸煙。


    史今博把煙頭丟到史今博身上,不屑地說他爸就吸煙,他媽是母老虎都管不了,問史今博算哪根蔥,管他這位大少爺,也不怕折壽?


    史今博又拿出校規來壓苗睿,苗睿就說他就是不守校規,學校又能怎樣?


    史今博自然而然提出找家長。


    苗睿死豬不怕開水燙,他父母也管不了他。


    史今博急了,說他自有辦法治苗睿,絕對不能任憑苗睿無法無天。他的方法就是把苗睿吸煙和現在的醜態錄下來,發到網上去,讓社會輿論來教育苗睿。


    這倒是觸及了苗睿的痛點,他曾經網暴過別人,知道被網暴是什麽滋味。當即便去跟史今博扭打,他認定了史今博身上帶著手機,正在偷拍他。


    兩人扭打了十幾秒,史今博根本不是以打架為愛好的苗睿的對手,更何況苗睿當時的體型已經趨於成年男性。


    苗睿搶過史今博手機,發現史今博沒偷拍,反而更加生氣,氣憤史今博居然騙他,拿謊言來恐嚇他。


    氣憤之餘,苗睿便開始翻看史今博手機裏史今博和女友的合照,兩人的聊天記錄,邊看邊念,還對史今博女友的身材指指點點,說出一些不堪入耳的汙言穢語。


    史今博恐怕那時才大徹大悟吧,這個孩子沒救了。他上去搶手機,訓斥苗睿就是個小流氓,不可救藥,兩人扭打到天台邊緣。


    史今博總算奪下了手機,還沒等他低頭去看手機裏的照片是否還在,他被苗睿一把推了下去,墜樓身亡。


    事後,苗睿麵對警察、校方和家長可憐兮兮地哭訴,說他不是故意的,是兩人扭打之中,史今博自己不小心掉下去的,他當時還想伸手去抓,想要救老師,可是沒能抓住。


    麵對這樣的苗睿,校長接連歎息,告訴苗睿:史今博所謂的把苗睿吸煙等視頻發在網上不是騙人,他當時也的確沒有在偷拍,因為在天台安裝攝像頭的是校方。校方也想知道,到底是什麽人,是老師還是學生在學校裏偷偷吸煙,因此在經常能發現煙頭的地方都安裝了攝像頭。


    也就是說,苗睿推史今博墜樓的畫麵全都被錄了下來,證據確鑿。


    苗睿聽後,瞬間變臉,對校長破口大罵,說校長是偷拍的陰險小人,他不會放過這個臭老頭。


    當時苗睿14歲,未成年,限製刑事責任能力,但是他犯的是故意殺人罪,根據法律是要承擔刑事責任的。但問題就出在他這個14歲,好巧不巧,苗睿當時其實並不滿14周歲,他還有3天過生日。也就是說,其實當時他是13周歲零362天。


    於是等待苗睿的不是監獄,而是少管所,他在裏麵也隻呆了兩年。出來的時候,父母已經為他準備好了初中畢業證,花錢給他找了個私立高中。


    從前說到1314,易文翰能想到的是一生一世,如今截然不同。13和14之間有一道牆,這道牆可以決定手上沾滿鮮血,身上背負罪孽之人的未來。對於苗睿,這道牆是他的護盾,那麽對於受害者家屬呢?這道牆是什麽?


    苗睿的運氣不錯,4年前,1314之間有那道牆,而如今,新的刑法修正案把14歲的下限下調,12至14周歲未成年人犯故意殺人等重罪,將不再是刑事“免責人群”。


    苗睿的運氣不錯嗎?顯然不,有個法外的“執法者”,一個連環殺手在執行他認定的“延遲追責懲罰”,他不願讓苗睿成為漏網之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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