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師小姐,你在嗎?停電了,你別怕。”李奧軍衝著師秀禾的房門叫著,“我找不到裘術仁,他可能就藏在宅子的角落裏,你千萬不要出來。我去看看電閘。”
師秀禾用力捂住嘴巴。裘術仁死了,屍體還被藏了起來,李奧軍又說他找不到裘術仁,這說明李奧軍就是一切的始作俑者,他是殺人狂!李奧軍讓自己不要出去,就是擔心斷電的黑暗中找不到自己,他很快就會衝進房間,給自己致命一擊。
怎麽辦?現在該怎麽辦?
想辦法逃出李宅?在外麵等到11月1日來接人的船隻?不行,外麵天氣惡劣,又沒有食物補給,自己這樣的體質根本熬不到得救。
在李宅裏跟李奧軍玩捉迷藏?那等於坐以待斃,對方是男人,體力優於自己,又殺人如麻,自己早晚會被找到。
排除了前麵兩個,師秀禾馬上想到了一個孤注一擲的主意——假意配合,在不撕破臉的前提下,拖延時間伺機而動。
打定主意,師秀禾側耳聆聽,確定腳步聲遠去之後,她離開修翠容的房間,主動往一樓電閘的方向而去。
師秀禾先去了廚房,摸到了一把小刀,非常適合藏在袖子裏的那種,雖然不能一刀斃命,但是如果速度夠快,位置夠準,多捅幾下,對方也必死無疑。
有了武器,師秀禾便離開廚房,輕手輕腳來到打聽,然後大大方方地朝電閘方向而去,邊走邊說:“李先生,你在嗎?”
李奧軍正在電閘前找打火機,一聽身後師秀禾的聲音,非常意外,“你怎麽出來了?”
師秀禾便朝他走去便問:“保險絲斷了嗎?”
“是啊,我得找個打火機照亮,才能重新接上。你那有打火機嗎?”
“我有。”師秀禾說謊了,她必須說這個謊,才能堂而皇之地靠近李奧軍。
來到李奧軍麵前,師秀禾假裝從懷裏掏出打火機,實際上則是用寬大衣袖遮擋刀子,她握緊刀柄,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勢突然發起攻擊,一刀便刺在了李奧軍的脖子上。
李奧軍登時瞪大雙眼,不敢置信地望著麵前的師秀禾,又垂眼去看自己脖子上插著的刀。
“原來——是你!”李奧軍艱難吐出四個字,也是他生命的最後遺言。
師秀禾向後退了幾步,身體劇烈顫抖,她沒想到,自己居然一擊致命!
一直到李奧軍咽氣,師秀禾才恢複理智,她不斷告訴自己:結束了,一切都結束了,兇手死了,自己安全了。
“廚房裏的罐頭不多,其餘的東西我不敢吃,我怕李奧軍事先下了毒。所以後來我是餓暈過去了,一直到我被人抬上了船,我才蘇醒。”師秀禾長長歎息,臉上湧現驚恐之色,“直到那時我才知道,原來我不是唯一一個活下來的,還有假死的胡法!”
盧昶提示師秀禾,“李奧軍臨死前的樣子很奇怪,對不對?”
師秀禾被提醒,馬上反應過來,強調說:“是的,我,我也是後來跟警方複述當時經過的時候才想起來,李奧軍,他,他最後的樣子很奇怪,說的話也很怪,他的意思是,兇手原來是我!可兇手不是我啊……”
“你是想說,你殺錯人了?”我問。
師秀禾掩麵哭泣,甕聲甕氣地說:“雖然不願承認,但,但我好像真的是殺錯人了。我殺了我們之中罪孽最輕的一個,無辜的人!李奧軍,他一直信任我不是兇手,還給我送罐頭,想著保護我讓我別出門,可我卻……”
“不怪你,那種情況下,誰還能保持鎮定,猜到胡法是假死?你看到了裘術仁的屍體,又聽李奧軍說找不到裘術仁,認定李奧軍是兇手很正常!”盧昶下意識想要去抱師秀禾,但很快忍住了。
盧昶對我說:“一定是胡法在說謊,他假死根本不是為了活命,他才是兇手。他根本就沒有離開李宅躲在什麽山洞裏,他一直潛伏在李宅,伺機而動,最先殺裘術仁,那是因為裘術仁是唯一知道他假死秘密的人。之後再斷電,把想要在黑暗中把剩下兩個逐個解決。”
“那你怎麽解釋他的身體狀況?醫生說他的虛弱是裝的?”我問。
“那倒不是。不過少在外麵凍一天,也能達成這樣的效果,再不然,幹脆跳進冰冷的海水裏,怎麽還不能把自己變成這樣?”盧昶反問。
我無奈搖頭,“如果是胡法,那他為什麽要留下師秀禾這個活口?”
盧昶一時無言以對。
“師小姐,哦不,四姨太,李奧軍死後,你仍舊被追殺嗎?”我問師秀禾。
師秀禾茫然搖頭,“我一直躲在一個空房間裏,鎖著門,後來就餓暈了,我,我不知道。”
我轉而望向盧昶,想讓他給我一個解釋,如果胡法是兇手,為什麽要放過師秀禾?
“如果最後隻剩下一個活著的人生還,那麽他肯定是警方的重點懷疑對象。胡法知道,死的這些人全都有錢有勢,他們的家人會給警方壓力,警方為了交差,他一定會被冠以兇手的罪名。那麽最好的辦法就是留一個活口,讓這個活口為自己替罪。”盧昶言之鑿鑿。
我不動聲色,無言以對。
病房門口,我直接對盧昶提出我要去案發現場。
“那麽遠,你真的要去?”
“不僅要去,還要你跟我一起去。到底他們兩個幸存者誰是兇手,隻有去現場尋找答案。”我覺得這是理所應當的。
“抱歉,我不能去。”盧昶馬上否決我的提議。
“為什麽?”
“不瞞你說,我在北城查到了一些人和事,必須要順藤摸瓜查下去,我不能放棄這條線。再說了,現場已經是一塌糊塗,能有什麽證據?”
“這話可不應該從一個警察口中說出來,不去找,怎麽知道沒證據?”我覺得盧昶已經越陷越深,很想拉他一把。
“怎麽可能沒找過?我親自帶人上島,勘查了現場,結果是什麽有用的線索都沒發現。喬川,你去也是白去。”
“我喬川,”我冷冷地注視盧昶,“從未空手而歸。”
11月4日,我踏上前往四方島的路途。我跟幾個北城人一樣,早上出發,火車,輪船,小輪渡,一直到晚上,我才抵達四方島。
李宅的電力已經恢複,今晚,我將獨自一人住在這間死了5個人的兇宅之中。
大廳一片黑暗,我初來乍到,不知道電燈開關在哪,用打火機照亮,著實找了一會兒。
啪的一聲,我打開了大廳電燈開關,燈亮了,但碩大的大廳仍舊晦暗。我抬頭一看,吊燈上隻有兩盞燈泡是亮著的。
我抬起手,的確,除非是還有一個身高跟我差不多的人合作,否則根本無法夠著燈泡。地毯也確實如胡法所說,沒有任何架了梯子的痕跡,地毯四周被壓在家具下麵,家具和地毯都沒有移動過的痕跡。
我傾向於師秀禾是兇手,但想來想去都想不出一個合理動機,唯一想到的一個動機還不合理——師秀禾曾經被拆白黨李奧軍騙財騙色,她想要親手殺死李奧軍複仇,又怕被人查出動機,所以搞出這麽一出,讓其他人做陪葬。
這個動機連我自己都接受不了,更沒法說服盧昶和警局那幫人。所以動機先放下不究。其他師秀禾是如何得知大家的秘密,如何錄了假的永祥格格的唱片放入唱片機,如何逐個殺人都先放下不究。
為什麽呢?因為這些事想要查清楚,得在北城查師秀禾的背景和人物關係。既然我來到了案發現場,那麽我最先要解決的問題,也是我最為在意的問題就是,兇手如何控製大廳吊燈的燈泡在每死一個人之後滅掉一個。
找到了能夠做到這件事的那個人,就等於鎖定了兇手。
首先,排除了兇手從一樓登高,去擰鬆燈泡的可能性。其次,不能排除兇手是二人合作,就像是胡法和裘術仁一樣,一個騎在另一個脖子上去擰鬆燈泡。如果兇手有兩個,那麽最可疑的還是師秀禾和李奧軍。他們是一夥的,隻不過後來師秀禾殺了同夥。
當然,也不能完全排除胡法和裘術仁是一夥的。但我還是覺得這種可能性非常小。雖然盧昶解釋說是為了給自己找個替罪羊才故意留個活口,但我還是覺得這樣做風險更大,留一個活口也等於是留一個指證自己的人不是嗎?
要知道,胡法被發現的時候,手心傷口潰爛,全身脫水,奄奄一息,真的就是命懸一線,活不活得成全憑天意。如果胡法是兇手,他已經把自己禍害成那副半死不活的模樣,已經夠像一個受害者了,又何苦留一個師秀禾?
再說了,不管怎麽說,胡法曾經是警察,就算現在不是了,也多少會留下一些人際關係在警察局,真要想自保也不是難事。如果我是他,絕對不會再留一個活口。
沒錯,盧昶已經被感情衝昏了頭,完全想不到這些,他就是認定了要保住他的青梅竹馬,他對不起的姑娘,為此要把罪名固定在胡法身上。也許盧昶不是故意的,他自己也沒意識到自己的這種愧疚心理,但是事實上,他的確是犯了偵探的大忌,被私人感情所左右!
既然初步排除了在一樓指使燈泡不亮的可能,那麽就一定是在二樓。
我上了二樓,站在柵欄邊,伸手去夠吊燈。也跟胡法說的一樣,就算整個人貼在柵欄上,稍稍彎腰把上身探出去,手指距離吊燈的黃銅燈體部分還有個一公尺多的距離。
更別提燈泡還是在與二樓地麵平齊的高度,在水平視線的下方一米多的位置。真要是想摸到燈泡,估計需要有兩公尺長的手臂才行。
師秀禾用力捂住嘴巴。裘術仁死了,屍體還被藏了起來,李奧軍又說他找不到裘術仁,這說明李奧軍就是一切的始作俑者,他是殺人狂!李奧軍讓自己不要出去,就是擔心斷電的黑暗中找不到自己,他很快就會衝進房間,給自己致命一擊。
怎麽辦?現在該怎麽辦?
想辦法逃出李宅?在外麵等到11月1日來接人的船隻?不行,外麵天氣惡劣,又沒有食物補給,自己這樣的體質根本熬不到得救。
在李宅裏跟李奧軍玩捉迷藏?那等於坐以待斃,對方是男人,體力優於自己,又殺人如麻,自己早晚會被找到。
排除了前麵兩個,師秀禾馬上想到了一個孤注一擲的主意——假意配合,在不撕破臉的前提下,拖延時間伺機而動。
打定主意,師秀禾側耳聆聽,確定腳步聲遠去之後,她離開修翠容的房間,主動往一樓電閘的方向而去。
師秀禾先去了廚房,摸到了一把小刀,非常適合藏在袖子裏的那種,雖然不能一刀斃命,但是如果速度夠快,位置夠準,多捅幾下,對方也必死無疑。
有了武器,師秀禾便離開廚房,輕手輕腳來到打聽,然後大大方方地朝電閘方向而去,邊走邊說:“李先生,你在嗎?”
李奧軍正在電閘前找打火機,一聽身後師秀禾的聲音,非常意外,“你怎麽出來了?”
師秀禾便朝他走去便問:“保險絲斷了嗎?”
“是啊,我得找個打火機照亮,才能重新接上。你那有打火機嗎?”
“我有。”師秀禾說謊了,她必須說這個謊,才能堂而皇之地靠近李奧軍。
來到李奧軍麵前,師秀禾假裝從懷裏掏出打火機,實際上則是用寬大衣袖遮擋刀子,她握緊刀柄,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勢突然發起攻擊,一刀便刺在了李奧軍的脖子上。
李奧軍登時瞪大雙眼,不敢置信地望著麵前的師秀禾,又垂眼去看自己脖子上插著的刀。
“原來——是你!”李奧軍艱難吐出四個字,也是他生命的最後遺言。
師秀禾向後退了幾步,身體劇烈顫抖,她沒想到,自己居然一擊致命!
一直到李奧軍咽氣,師秀禾才恢複理智,她不斷告訴自己:結束了,一切都結束了,兇手死了,自己安全了。
“廚房裏的罐頭不多,其餘的東西我不敢吃,我怕李奧軍事先下了毒。所以後來我是餓暈過去了,一直到我被人抬上了船,我才蘇醒。”師秀禾長長歎息,臉上湧現驚恐之色,“直到那時我才知道,原來我不是唯一一個活下來的,還有假死的胡法!”
盧昶提示師秀禾,“李奧軍臨死前的樣子很奇怪,對不對?”
師秀禾被提醒,馬上反應過來,強調說:“是的,我,我也是後來跟警方複述當時經過的時候才想起來,李奧軍,他,他最後的樣子很奇怪,說的話也很怪,他的意思是,兇手原來是我!可兇手不是我啊……”
“你是想說,你殺錯人了?”我問。
師秀禾掩麵哭泣,甕聲甕氣地說:“雖然不願承認,但,但我好像真的是殺錯人了。我殺了我們之中罪孽最輕的一個,無辜的人!李奧軍,他一直信任我不是兇手,還給我送罐頭,想著保護我讓我別出門,可我卻……”
“不怪你,那種情況下,誰還能保持鎮定,猜到胡法是假死?你看到了裘術仁的屍體,又聽李奧軍說找不到裘術仁,認定李奧軍是兇手很正常!”盧昶下意識想要去抱師秀禾,但很快忍住了。
盧昶對我說:“一定是胡法在說謊,他假死根本不是為了活命,他才是兇手。他根本就沒有離開李宅躲在什麽山洞裏,他一直潛伏在李宅,伺機而動,最先殺裘術仁,那是因為裘術仁是唯一知道他假死秘密的人。之後再斷電,把想要在黑暗中把剩下兩個逐個解決。”
“那你怎麽解釋他的身體狀況?醫生說他的虛弱是裝的?”我問。
“那倒不是。不過少在外麵凍一天,也能達成這樣的效果,再不然,幹脆跳進冰冷的海水裏,怎麽還不能把自己變成這樣?”盧昶反問。
我無奈搖頭,“如果是胡法,那他為什麽要留下師秀禾這個活口?”
盧昶一時無言以對。
“師小姐,哦不,四姨太,李奧軍死後,你仍舊被追殺嗎?”我問師秀禾。
師秀禾茫然搖頭,“我一直躲在一個空房間裏,鎖著門,後來就餓暈了,我,我不知道。”
我轉而望向盧昶,想讓他給我一個解釋,如果胡法是兇手,為什麽要放過師秀禾?
“如果最後隻剩下一個活著的人生還,那麽他肯定是警方的重點懷疑對象。胡法知道,死的這些人全都有錢有勢,他們的家人會給警方壓力,警方為了交差,他一定會被冠以兇手的罪名。那麽最好的辦法就是留一個活口,讓這個活口為自己替罪。”盧昶言之鑿鑿。
我不動聲色,無言以對。
病房門口,我直接對盧昶提出我要去案發現場。
“那麽遠,你真的要去?”
“不僅要去,還要你跟我一起去。到底他們兩個幸存者誰是兇手,隻有去現場尋找答案。”我覺得這是理所應當的。
“抱歉,我不能去。”盧昶馬上否決我的提議。
“為什麽?”
“不瞞你說,我在北城查到了一些人和事,必須要順藤摸瓜查下去,我不能放棄這條線。再說了,現場已經是一塌糊塗,能有什麽證據?”
“這話可不應該從一個警察口中說出來,不去找,怎麽知道沒證據?”我覺得盧昶已經越陷越深,很想拉他一把。
“怎麽可能沒找過?我親自帶人上島,勘查了現場,結果是什麽有用的線索都沒發現。喬川,你去也是白去。”
“我喬川,”我冷冷地注視盧昶,“從未空手而歸。”
11月4日,我踏上前往四方島的路途。我跟幾個北城人一樣,早上出發,火車,輪船,小輪渡,一直到晚上,我才抵達四方島。
李宅的電力已經恢複,今晚,我將獨自一人住在這間死了5個人的兇宅之中。
大廳一片黑暗,我初來乍到,不知道電燈開關在哪,用打火機照亮,著實找了一會兒。
啪的一聲,我打開了大廳電燈開關,燈亮了,但碩大的大廳仍舊晦暗。我抬頭一看,吊燈上隻有兩盞燈泡是亮著的。
我抬起手,的確,除非是還有一個身高跟我差不多的人合作,否則根本無法夠著燈泡。地毯也確實如胡法所說,沒有任何架了梯子的痕跡,地毯四周被壓在家具下麵,家具和地毯都沒有移動過的痕跡。
我傾向於師秀禾是兇手,但想來想去都想不出一個合理動機,唯一想到的一個動機還不合理——師秀禾曾經被拆白黨李奧軍騙財騙色,她想要親手殺死李奧軍複仇,又怕被人查出動機,所以搞出這麽一出,讓其他人做陪葬。
這個動機連我自己都接受不了,更沒法說服盧昶和警局那幫人。所以動機先放下不究。其他師秀禾是如何得知大家的秘密,如何錄了假的永祥格格的唱片放入唱片機,如何逐個殺人都先放下不究。
為什麽呢?因為這些事想要查清楚,得在北城查師秀禾的背景和人物關係。既然我來到了案發現場,那麽我最先要解決的問題,也是我最為在意的問題就是,兇手如何控製大廳吊燈的燈泡在每死一個人之後滅掉一個。
找到了能夠做到這件事的那個人,就等於鎖定了兇手。
首先,排除了兇手從一樓登高,去擰鬆燈泡的可能性。其次,不能排除兇手是二人合作,就像是胡法和裘術仁一樣,一個騎在另一個脖子上去擰鬆燈泡。如果兇手有兩個,那麽最可疑的還是師秀禾和李奧軍。他們是一夥的,隻不過後來師秀禾殺了同夥。
當然,也不能完全排除胡法和裘術仁是一夥的。但我還是覺得這種可能性非常小。雖然盧昶解釋說是為了給自己找個替罪羊才故意留個活口,但我還是覺得這樣做風險更大,留一個活口也等於是留一個指證自己的人不是嗎?
要知道,胡法被發現的時候,手心傷口潰爛,全身脫水,奄奄一息,真的就是命懸一線,活不活得成全憑天意。如果胡法是兇手,他已經把自己禍害成那副半死不活的模樣,已經夠像一個受害者了,又何苦留一個師秀禾?
再說了,不管怎麽說,胡法曾經是警察,就算現在不是了,也多少會留下一些人際關係在警察局,真要想自保也不是難事。如果我是他,絕對不會再留一個活口。
沒錯,盧昶已經被感情衝昏了頭,完全想不到這些,他就是認定了要保住他的青梅竹馬,他對不起的姑娘,為此要把罪名固定在胡法身上。也許盧昶不是故意的,他自己也沒意識到自己的這種愧疚心理,但是事實上,他的確是犯了偵探的大忌,被私人感情所左右!
既然初步排除了在一樓指使燈泡不亮的可能,那麽就一定是在二樓。
我上了二樓,站在柵欄邊,伸手去夠吊燈。也跟胡法說的一樣,就算整個人貼在柵欄上,稍稍彎腰把上身探出去,手指距離吊燈的黃銅燈體部分還有個一公尺多的距離。
更別提燈泡還是在與二樓地麵平齊的高度,在水平視線的下方一米多的位置。真要是想摸到燈泡,估計需要有兩公尺長的手臂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