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可以,盡可能告訴我那條巨龍是死是活。”龍吼在洞穴中迴響,塔砂靜止不動,隻有幾根發絲隨之飄動,“我需要知道自己在對付什麽。”


    一個被發現、被占領的龍眠之地,與一個能束縛活體巨龍的基地,兩者的危險性天差地別。


    她鎮定的聲音讓巨龍冷靜了一些,它的尾巴尖焦躁地拍打著地麵,閉著眼睛迴憶了一會兒,搖了搖頭。


    “沒法判斷。”巨龍說,“但如果是你,不用擔心那種針對龍的陷阱。”


    “道格拉斯和你一起中了招,現在還爬不起來。”塔砂提醒它。


    “龍騎士與巨龍分享力量,可以被看做一種地位差沒那麽懸殊的眷族。”巨龍說。“你隻是塑造軀體時有一點龍屬性……人體構成中有水,不代表水就是人類。”


    紅色的巨龍低下頭去,從胸口拔下一枚碩大的鱗片,它在接觸到塔砂額頭時融化。塔砂能感覺到一股燥熱的能量鑽入皮膚之中,她下意識摸了摸額頭,手指下皮膚柔軟,血肉發燙。


    “現在你也能感覺到它了。”巨龍停了一會兒,又補充道:“你最好趕快動手,在被那東西困住的時候,我能感覺到它在不斷抽取我身上的力量。”


    塔砂聽得出它的言下之意。


    魔法陣短暫的束縛能從巨龍身上抽走這麽多力量,漫長的運行又能從遠方的巨龍身上奪走什麽?如果這抽取晝夜不停……之前朦朧的想法變得清晰起來。


    鐵軌構成的魔法迴路抽取力量,鐵軌上的魔力也連接著上頭不知裝著什麽的“蒸汽火車”。它們在運行,像一個巨大的電路。


    這些能量是用來推動這輛火車的嗎?但無論外形多猙獰動力多強大,火車依然需要沿著鐵軌前行,局限性巨大,不能脫離軌道當碰碰車用。火車用來運兵嗎?塔砂很懷疑人類會對拿著冷兵器的軍隊寄予厚望,幾次交鋒中已經足夠證明這一點,在機械與炸彈交火的時候,再多士兵也隻是血肉炮灰。


    無論如何,塔砂打算去把電池拆下來。


    “你要去?”維克多敏銳地覺察了她的意圖。


    “嗯。”


    “‘你’打算去?”維克多在第一個字上加重了語氣,“要你這個頭兒親自出馬,手底下沒別人好處理了?那你養他們幹嘛?”


    “看家。”塔砂說。


    地下城的軍隊大部分為戰場準備,用來防守更好。幽靈與飛龍等地下城造物無法離開附近一定範圍,人類間諜無法感應到龍之力也無法和塔砂實時通話,其他契約者都有著多多少少的問題,要麽身負要職,要麽戰力不足,要麽應變能力不夠——這不是一場打一架就能搞定收工的任務。


    這並非迴合製戰場,又不是說塔砂行動時火車就停著不動了。敵人的新援軍隨時可能來,必須有人看守大本營,他們在這裏能起到的作用會比與塔砂一起離開更大。


    塔砂打算自己一個人出發,龍翼之軀能夠飛行,力量充足,能感應到龍之力,隨時與地下城保持聯係,而且死亡也不代表徹底毀滅。兵對兵將對將,無非物盡其用,人盡其才。說到底,這具龍翼的軀體也隻是塔砂手中的資源之一。


    出發前,梅薇斯倒能幫上大忙。


    精靈也算自然屬性的種族之一,自然之心一樣提純了梅薇斯的血脈,不過這沒有體現在攻擊力上。當自然的能量衝刷過她,增長的力量體現在了別的方麵。


    “半精靈梅薇斯:自然之心的能量衝刷過森精靈的後裔,將她的血脈提純至母親那一代。自然屬性藥材與食材將與她的手相處得更為和諧,除此之外,聖樹的枝條將與她產生更強烈的共鳴。這是每個擁有聖樹寶具的弓箭手或魔法師都夢寐以求的變化,箭矢能更快更穩,法杖施法效力增強……什麽?你說沒用?自己簽訂的精靈後裔不會射箭且不會施法,這能怪誰呢?”


    卡片說明一如既往欠揍,第一次看到這張新卡時,塔砂反倒覺得好笑。梅薇斯本來就是非戰鬥人員,本該待在大後方的奶媽要是進化出了戰鬥技能,那才叫讓人進退兩難的雞肋。不明情況的卡片說明說著風涼話,倒沒想過如今的狀況誤打誤撞反而進入了最優選項。


    梅薇斯不會法術,但如今聖樹擀麵杖自帶的障眼法效力更上一層樓。它能騙過的不止人類的眼睛,還有機械。


    覆蓋的對象越少,偽裝越精良,能維持的時間越長。仿造紅色獵犬製造的異族血脈探測器在改良的障眼法麵前敗下陣來,無論是匠矮人,瑪麗昂還是現在不知混入了什麽血統的塔砂都能安然站在儀器麵前,貼著它走過都不會激起一點反應。它藏住塔砂背後碩大的龍翼,並能讓人忽略它們。即使有人不巧撞上這對堅硬的翅膀,他們也會下意識忘掉這一點,就像路人不會記得旅途中踢到過一塊石頭。


    可惜這東西不能把塔砂整個人的存在一並遮掩起來,否則她沒準能再試一試斬首行動,大搖大擺溜進瑞貝湖,在戰局正酣時宰掉人類方的將軍。


    “你真的一個人都不帶?”維克多在出發前又一次問。


    “不是有你嗎。”塔砂說道,張開雙翼。


    龍翼的女人在這一天深夜起飛,夜幕與雲層遮蔽了她的蹤跡。她繞過了瑞貝湖的上空,輾轉飛向感應的另一頭。


    ——————————


    早晨六點半,店老板伍德打著哈欠走下了樓。他左手拿著香腸薄餅,右手拿著一大杯啤酒,準備在前台慢慢吃早餐。這時間沒人會來投宿,晨起覓食的客人們一般還要睡上半小時,正是伍德最享受的清閑時光……


    咚咚咚!


    伍德閉上正要對薄餅咬下的嘴巴,環顧了一下台子,確定不是自己不慎撞到了哪裏。有人敲門?在這個點?不會又是什麽上門推銷吧?不等他懷疑是不是自己聽錯,敲門聲又響了起來,依舊是有節奏的三下輕敲。


    “來了來了!”他叫喊著放下早飯,在衣服下擺擦了擦油膩膩的手,繞出櫃台打開了門。


    所有被打擾的嘀咕都在打開門時不翼而飛,門外不是哪個一大老早搞推銷的煩人精,而是一個高挑的女性。她對著伍德笑了笑,唿吸在空氣中變成一團白氣。


    伍德連忙讓開,請對方進來。正是秋去冬來的季節,雖然還沒有下雪,大清早呆在外麵的人也難免要搓胳膊跺腳。店老板轉頭走向櫃台,餘光掃過女人盤起來的黑色頭發,那頭黑發像烏鴉羽毛一樣黑,鬢角倒有點泛白。伍德吃了一驚,忍不住多看了幾眼,這才看清那不是白頭發,而是覆在頭發上的霜。嚇!今天外麵有這麽冷嗎?


    “這鬼天氣!”他感慨道,把還沒喝過的熱啤酒往女人麵前推。


    “是啊,真是糟糕的天氣。”女人謝絕了啤酒,順著話說了下去,“在這種時候和旅伴失散真夠倒黴。”


    “你與旅伴失散了?”伍德同情地拿迴啤酒喝了一大口,“嗨呀,真不走運!你們約好在這兒等了不?國都人可多,進去就更不好找了!”


    女人歎了口氣,搖頭道:“完全沒有。我身上倒帶著錢,但完全是個沒來過這兒的鄉下人,沒有朋友帶路,我都不知該去哪裏。”


    “您是去辦什麽事嗎?”


    “不,隻是旅行而已。”


    女人眼睛都不眨地定下了最貴的上等房,即便真是個“鄉下人”,也絕對是小有積蓄的那種——國都的物價哪怕和周邊相比也貴的離譜,但每年還是有大量遊客湧入其中,養活了包括伍德在內的諸多店家。這位客人一看就是個典型的遊客,一雙眼睛好奇地打量著周圍,停留在了伍德的左手上。


    伍德賣弄地動了動他的左手,盡管能動的部分其實不多。店老板卷著袖子,兩隻胳膊都裸露在外,右手粗壯多毛,左手幹瘦光潔——這玩意手背扁平,手指枯瘦,連皮肉都沒有。


    “我以前吃軍隊那碗飯的,後來跟異種打仗,胳膊被吃了個精光!”他右手拉著左手義肢的關節,將它拉直又彎曲,弄成虛握的姿勢,換手拿起了杯子,“你瞧,這上麵的花紋是部隊番號,第二十九號軍……”


    “國都的編製?”女人隨口問道。


    “可不是嘛!”


    “可是國都編製的最末尾是二十八。”她慢悠悠地說,隨意看著那隻鋼鐵假肢與登記了一半便被放在一邊的本子,看上去談性不錯,一點都不急。


    “看不出來您還知道這個。”店老板大笑起來,一點不為被戳穿羞愧,“說二十九那是吹牛不用上稅,說二八可就是冒充軍人囉!”


    伍德年輕時是給附近工廠幹活兒的,有陣子不太走運,一隻胳膊被卷進了機器裏。好在他還有點積蓄,給自己換了隻鋼鐵假肢(手背上的花紋是假肢工廠的編號),後來還開了家旅店,日子過得挺不錯。


    他把這事兒告訴了女人,女人饒有興趣地聽著,不時搭上幾句話,本來隨口一兩句的交談不知怎麽的就變成了好一通閑聊。或許是她的神情太過可親,又或許是她的談吐讓人舒適,伍德開始滔滔不絕地說起了周邊與自己的事。


    他說到以前幹活的工廠,國都附近這些年的變化。他說到自己早逝的妻子,還有妻子留下的寶貝阿比蓋爾,那孩子正值叛逆期,但叛逆期的小姑娘依然是天使,“她有些神神叨叨,都是我弟弟的錯!”伍德抱怨道,順理成章地講起了他那個天天呆在房間裏的弟弟。


    說起弟弟來店老板可沒說閨女時那麽溫情脈脈,他抱怨了弟弟天天呆在房間裏不見光的怪癖,抱怨他糟糕的社交能力,伍德堅持認為弟弟應該出去找個正經的工作,而不是繼續窩在小房間裏寫他沒人想看的故事,饑一餐飽一餐,沒人接濟保準餓死。“他都沒機會認識一個姑娘!”當哥哥的憂心忡忡地說,“誰會嫁給一個蹩腳的窮作家呢?”


    “爸爸!”


    樓梯響了起來,有人蹬蹬蹬踩著木板跳下來,怒氣從腳步聲裏就能聽出來。從樓上跑下個編著麻花辮的姑娘,她氣唿唿地對著伍德說:“埃德溫叔叔才不是蹩腳作家呢!”


    “好,好。”伍德的聲音迅速軟化了下來,“可是小餅幹,的確沒有出版社願意……”


    “別叫我小餅幹!我都十七歲了!”阿比蓋爾羞窘地喊道,仿佛剛注意到陰影中含笑打量著她的女人,臉一下子變得通紅。她匆忙拉扯了一下睡衣,跺了一下腳,轉頭又往樓上跑去。


    “唉,都是大姑娘了,還這麽風風火火的。”伍德唏噓道,臉上可看不出半點惋惜的樣子,笑得一臉得意。


    “她很可愛。”客人從善如流地說。


    店老板心情很好地笑起來,他看上去和嬌小的女兒完全不同,更像隻站起來的熊。伍德心情一好便好心發作,想要幫一幫這位和他相談甚歡的遊客。他推銷了國都的地圖,又免費在上麵畫了各種備注(“這些地方是坑外地人的!”),這才熱情地送走了對方。


    留下娜塔莎署名的女客人背著包裹上房間去了,大廳又迴歸一片安靜。被撩起談性的老板倒一點都不困倦了,一會兒想想自己沒人陪伴隻能跟叔叔混一塊的寶貝女兒,一時想想自己光棍至今的不省心弟弟。伍德想起女客人沒戴任何戒指的光潔手指,心思又活絡起來。


    那真是個有著獨特氣質的女性,他想。可想到這兒,伍德突然想不起剛才的女人有著什麽顏色的頭發與眼眸。他迷惑地迴憶了一會兒,發覺自己根本記不清女客人的臉長成什麽模樣,隻留下了對方非常美麗的印象……她真的非常美麗嗎?似乎這點也無法確認,像一個越迴憶忘記得越多的夢境。


    在新客人到來的時候,店老板已經將早晨的插曲拋到了腦後。


    第69章


    在敲完門之後,阿比蓋爾才意識到自己來得可能太早了一點。


    現在正是清晨,旅館和街上都人煙稀少,和昨天那位客人前來投宿的時間差不多,要不是有事要做,平時阿比蓋爾也不會這麽早起來。她來時憋著一股氣,等敲完門,想到昨日清晨那匆匆一眼看到的人,又有些忐忑不安起來。


    早動身早解決,她踢了踢地板,握拳給自己鼓勁。不等阿比蓋爾再敲一次門,門已經打開了。


    黑發的女人站在門裏,向後盤起的頭發一絲不亂,整整齊齊地穿著外套。她臉上看不見一點早起的困倦,精神得好似等待已久。


    “早上好,娜塔莎女士!”阿比蓋爾問好道,“我是來帶您去國都的,您吃過早飯了嗎?”


    “你父親昨天跟我說過。”客人點了點頭,“讓我們出發吧。”


    這就是阿比蓋爾今天的任務,都怪熱情過頭的老爸。老頭子總是這樣,動不動就好心發作。“人家人生地不熟,反正你在家也沒事好做,不如和她去玩玩!”伍德這樣說著,不容分說地丟給了女兒向導的活兒。


    事實上被派活的不止阿比蓋爾一個人,還有伍德的弟弟,阿比蓋爾的叔叔。傻瓜都能看出老頭子在打什麽主義,小姑娘想起來就要翻白眼,埃德溫叔叔有重要的事情要忙,才沒空陪莫名其妙的客人出去逛街呢!因此阿比蓋爾英勇地自我犧牲,獨自承擔了這個任務。她來得這麽早,一大早就把客人帶出去的話,哪怕接下來老爹非要逼叔叔出門,他也沒法用客人這個借口了。


    她們在不遠處搭乘了馬車,很快來到了都城旁邊。阿比蓋爾帶著客人下了馬車,在人流量大起來之前踏上了國都的街道。“你跟緊我,不要走散。”她囑咐道,客人點了點頭,望著周圍的街道。


    當導遊是一件很無聊的事情。


    “進入的馬車是限流的,送遊客一程的馬車得停在外麵,運載車走那條路。不過還是要走人行道,那些能開在國都街上的馬車和車速度有時候很快,而且都有許可證,鬧起來很麻煩。”


    “那邊是埃瑞安的中心廣場,有一口大鍾,正午十二點會有鳥和小人跑出來報時,聲音很響。”


    “這裏餐廳多,等餓了可以吃,第二大街上的東西比較貴,但聽說比較好吃。”


    “這條街上出售商品。”


    阿比蓋爾的介紹越來越簡短,她並沒有當導遊的天賦,說什麽都幹巴巴的沒意思——反正她打心眼裏覺得這裏真沒什麽意思。埃瑞安的國都就叫都城(你看,連名字都這麽無聊),不少人吹噓這裏多麽多麽了不起,阿比蓋爾卻覺得不過如此。她出生在都城,從小就在這裏到處轉,稍微有意思點的地方都已經玩到不想再玩。或許小時候她也覺得這兒有趣過吧,可小孩子眼中一個水窪也很有趣,那種感受早被忘掉了。在現在的阿比蓋爾心裏,都城就是一座忙碌而乏味的龐大城市。


    “你為什麽不喜歡這裏?”


    聊勝於無的空洞介紹被打斷了,阿比蓋爾迴過頭去,對上了女客人黑色的眼睛。那雙一刻不停的眼睛這會兒盯在少女身上,看上去和觀察周圍時一樣興致盎然。


    要是有人問阿比蓋爾喜歡不喜歡都城,阿比蓋爾一定會說喜歡,隻是為了避免爭論。可娜塔莎開門見山地問她為什麽不喜歡,似乎已經篤定了“阿比蓋爾不喜歡都城”這個前置條件。


    “也算不上吧。”阿比蓋爾扁了扁嘴,“就隻是沒那麽喜歡而已……一個地方呆久了總會感覺無聊,而我這輩子都沒去過別的地方。”


    她沒去過別的地方,倒聽了滿耳朵“身在福中不知福”的指責,聽著煩人,阿比蓋爾左耳進右耳出。那些懷著朝聖心情來到國都的人一定會對她剛剛說過的這番話擺出一通大道理,小到對家鄉的愛(“你怎麽會厭煩生你養你的地方?”),大到都城的重要地位和曆史意義,關於埃瑞安,關於人類,巴拉巴拉,老生常談。


    “這倒也是。”出乎意料地,客人點了點頭,“有時我們得離開出生的地方才會意識到故鄉究竟是什麽模樣。比如說,在我來的地方,街上可沒有這種不用馬拉的車子啊。”


    她伸手指向不遠處開過的汽車,戴著圓頂帽的車夫在轉彎前拉響了汽笛,以免拐角有向這個方向奔來的車子。阿比蓋爾依稀記得有不少旅客對汽車的存在大為驚奇,甚至有人鬧出將之當做巫術的笑話,真是沒見識。而娜塔莎進城以來一直相當冷靜,阿比蓋爾都要忘掉她也是從遙遠的鄉下過來的了。


    “哦,那個是汽車!”阿比蓋爾在被認同的愉快中解釋道,“裏麵有汽,直接可以開。不過價格很貴,要讓它開起來也很貴,普通人買不起。”


    店老板的家庭當然是普通人中的一員,對於這種不是有錢人買就是政府拿來開的東西,阿比蓋爾了解不多,也沒多少了解它們的興趣。倒是客人的話提醒了她什麽,她問:“您是從哪裏來的呢?”


    “南邊。”女客人說,“塔斯馬林州。”


    這個詞聽起來很耳熟,阿比蓋爾愣了一會兒,馬上反應過來自己在哪裏聽到過。“塔斯馬林州!”她一下子轉過身來,眼睛睜得老大,“就是那個最近鬧異種的地方嗎?那裏是不是真的有很多異種?是不是到處都是?您遇到過嗎?他們長什麽樣子?您是因為這個才離開那裏的嗎?”


    女客人啞然失笑,阿比蓋爾這才意識到自己一口氣問了太多。她吐了吐舌頭,環顧四周,還好熱鬧起來的集市上沒人注意到她。店主的女兒興奮地壓低了聲音,再次問道:“那邊真的在鬧異種嗎?”


    “算是吧。”娜塔莎模仿著阿比蓋爾剛才的語調簡短地迴答,說完這幾個字便不說了。


    這怎麽行呢?阿比蓋爾像隻聞到魚腥味的貓,開始圍著對方團團轉。她軟磨硬泡好一會兒,女客人才再度開口道:“你為什麽這麽想知道呢?”


    “誰都想知道異種的事啊。”阿比蓋爾說。


    “沒像你這麽想。”娜塔莎意味深長地說。


    她的表情像在說她必須得到個老老實實的迴答,一問換一問,公平合理。好吧,阿比蓋爾聳了聳肩,盡量讓自己滿不在乎地說:“就是好奇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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