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大成將衣領高高的豎起,遮住自己的下半邊臉,希望以此能夠掩蓋住自己的絕世容顏,避免被那幾個劫匪認出來,從而將自己的下半生跟亡命之徒聯係在一起,他可不希望自己無限光明的前路被黑暗籠罩。


    走到蕭瀟身邊的時候,李大成發現對方身上的貂後麵有一個帽子,於是就伸手去揣,如果再有個帽子遮住他上半邊臉,那就萬無一失了,完美。


    “你,你想幹嘛?”蕭瀟突然後退兩步,一臉警惕的看著李大成質問道。


    “想!”李大成重重的點了點頭,雖然知道對方有第二職業,卻也沒想過對方會這麽直接。


    啊?


    蕭瀟先是一愣,隨後很快就明白了李大成的意思,惱羞成怒的衝著李大成說道,“我是問你要幹什麽,為什麽要脫我的衣服?”


    “你眼瞎嗎?”李大成不客氣的說道,“誰脫你衣服了?我是想借你的帽子一用,我可不想被那幾個歹徒記住樣子,以後報複我怎麽辦?”


    “想都別想,我這帽子和衣服是連在一起的。”蕭瀟這才明白是怎麽一迴事,心裏暗暗鬆了一口氣,還以為對方要對她非禮呢,竟然敢非禮警察,膽子也太大了,這是嫌外麵的生活太好,想進去勞動改造嗎?不過想到對方的後半句話,蕭瀟的臉上又充滿了鄙夷之色,“膽小鬼,放心吧,如果真有那麽一天,我們警察也會保護你的。更何況,他們都是慣犯,作案多起,一旦判刑,少說也得蹲個七八年的,到時候估計他們連你的樣子都記不清了。”


    李大成聽到對方的話,頓時鬆了一口氣,他覺的眼前這女人說的也有幾分道理,若這些劫匪真能判個七八年的。先不說他的樣貌會不會在這七八年之內發生什麽變化,單說這些人的記憶力,七八年的時間呀,隻靠著今晚看到的幾眼。就能記住七八年的時間?畢竟隨著時間的流逝,人的記憶會出現模糊,別說他這個男的,就算是個美女,出來的時候估計也都忘的差不多了。


    “那你把貂脫下來給我穿。反正你也不怕。”李大成說道。


    “你,這麽冷的天,你讓我把衣服脫下來給你?開什麽玩笑,你想凍死我呀。”蕭瀟沒有好氣的說道,“你不會就是劫匪,來搶我身上這件貂的吧?”


    “草,穿上跟傻麅子似的,你以為我想穿呀。”李大成冷哼一聲,打量著蕭瀟的穿著,“而且你穿的這麽涼快。哪裏像冷的樣子?這樣吧,咱倆換衣服穿,我把身上的大衣給你,等一下你們隊裏麵來人了,你再借一件穿,我這件大衣也好幾千呢。”


    “不幹。”


    “那我就不去認人了。”李大成作勢就要往迴走。


    蕭瀟一看,頓時急了,趕緊拉住李大成的胳臂,“我脫,我脫還不行嗎?”


    “別說的那麽容易讓人誤會。不是讓你脫,是咱倆換,明白?”李大成一邊說,一邊把身上的大衣脫了下來。同時把兜裏麵的東西掏出來,揣進褲兜裏。


    蕭瀟不甘的把身上的衣服脫下來,遞給了李大成,然後接過男人的大衣,穿在身上,怎麽穿都覺得變扭。李大成也換上了貂。雖然有點兒小,可好歹能夠穿上,而且挺暖和的,上麵還帶著熱乎氣兒呢,關鍵是有帽子,大帽子往腦袋上一扣,連衣領都省了,拽拽帽簷,都能碰到下巴,這下子終於放心了。


    從照片撤銷,到劫匪被蕭瀟發現,前後也有十分鍾左右的時間,可是當李大成來到劫匪麵前的時候,這些劫匪仍然沒有把捆在他們手上腳上的鞋帶解開。


    當這些劫匪看到又一個人出現在麵前的時候,背後的小動作立即停了下來,心中暗想,我擦,不是隻有一個女警察嗎?怎麽又來一個女警察?難道大隊人馬都來了不成?咦,不對,剛才那女警怎麽好像長高了似的?又高又壯的,身材也不對呀。


    “是他們嗎?”蕭瀟開口問道。


    李大成當然可以確定就是這些人,不過為了避免被人懷疑,李大成還是假裝仔細看了一番,這才說道,“對,就是他們,沒跑。”


    “你確定?”


    “化成灰我都認識。”李大成說道,“沒想到他們竟然被人抓住了,還被捆在這裏,一定是剛才那個路見不平拔刀相助的好漢幹的。”


    幾個劫匪都傻了,這穿著貂的人,怎麽是個男的?剛剛明明是個女人的,而那個穿著大衣的女的,好像才是剛才那個女警察。


    “啊,小子,是你。”一個劫匪突然衝著李大成說道,“你是剛才去取錢的那個小子。”


    “我靠,我都打扮成這樣了,你還能認出我?”李大成皺了皺眉頭,果然像他這樣拉風的男人,即使在黑夜中,換上貂,帶上帽子,蓋住臉,也會被人認出來。


    “哼,你就算化成灰我也認識。”劫匪重複著李大成剛才的台詞,惡狠狠的說道,“這個警察是不是你找來的?哼,剛才就不應該放你走,你這個騙子。”


    “我沒騙你們,錢我確實取了,就在兜裏麵,而這位警察也不是我叫來的。”李大成說道,“你們才是騙子,之前還說隻要錢,後來竟然對我的女朋友有想法,若不是有好漢相助,說不定我女朋友已經慘遭你們的毒手了,哼。”


    幾個劫匪的心中正為之前發生的怪事感到疑惑,現在聽到眼前這人的話,心裏大概有了答案,應該是之前議論美女的時候,不知道被哪個路過的好漢聽見了,然後趁著他們不注意,把他們打暈,為了懲罰他們,把他們脫光,捆在一起,晾在戶外。恩,一定是這樣。


    不過,世上竟然有這麽厲害的人,不知不覺就能把兄弟幾個製伏,果然是夜路走多了,總能遇見鬼。


    “威武威武威武……”


    一陣警笛的聲音由遠及近傳來,緊接著就能看到遠處不停變化的燈光,晃來晃去,那應該就是警燈。


    幾個劫匪本來還想找機會逃跑,現在見到此景,什麽心都沒有了,深深的垂下了頭,一副認栽的模樣。畢竟,隻是對付一個女警察的話,很容易,但是對付很多很多警察的話,那麽他們毫無勝算。


    蕭瀟的手機鈴聲再次響起,接通之後,立即走了出去,沒多一會兒,就又走了迴來,隻不過身後跟著很多警察,少說也有七八個,而且人人手中都拿著強光手電,跟探照燈似的,把這一片地照的跟白晝似的。


    “金隊,就是這四個……啊!”蕭瀟話剛說了一半,突然輕叫了一聲,紅著臉,別過頭,不再往前看。


    在黑暗中,蕭瀟勉強能夠直視這四個被脫光了衣服的劫匪,但是現在被手電這麽一照,光溜溜的身子暴露在燈光之下,沒有任何遮擋,再隱蔽的地方也隱藏不住。這就像在黑漆漆的舞台上,突然幾束燈光從不同的角度同時打在舞台上的演員身上似的,哪怕是臉上有一個痦子,也會被台下的觀眾看在眼中。而這四個劫匪,顯然就是今天的主角。


    “這是怎麽迴事?”金宏誌表情怪異的看著蕭瀟問道,難道是在自己趕來之前,蕭瀟就已經把這四個劫匪製伏了?就算是,也用不著扒的光溜溜的捆起來吧?真沒想到蕭瀟還好這一口。


    “是這樣的,根據受害者描述,他們在被搶的時候,遇到了一個見義勇為的好漢,後來我們迴到這裏的時候,就變成這樣了,我想應該是哪位見義勇為的市民對這些劫匪的犯罪行為深惡痛絕,所以這樣做,以示對這些犯罪份子的懲罰。”蕭瀟簡單的說道。


    金宏誌點點後,然後轉頭看向身在現場,穿著貂的一個人,問道,“這位小姐,你就是受害者?”


    “她是小姐,我不是。”李大成指了指蕭瀟,然後走到金宏誌的麵前,把扣在頭上的帽子抬了起來。


    “啊?李……”


    “噓。”聽到對方要叫名字,李大成趕緊把食指放在嘴唇前,然後低聲對金宏誌說道,“金隊長知道就行了,別說出來。”


    金宏誌是老刑警,自然明白李大成的顧慮,不過一個大男人穿著一身帶帽的貂,確實挺容易讓人誤解的,而且看起來還是女式的,這是要走說唱歌手的路線嗎?高人行事果然不同凡響。


    “來人,把這四個劫匪給我帶迴去,好好審一審。”金宏誌厲聲說道,連環搶劫案已經困擾了他一個月,由於這件事在社會上影響很大,所以他也承受著很大的壓力,如果眼前這四個人就是劫匪,那麽他對上對下對市民,也算是有了一個交代。


    四個劫匪被警察用手銬銬起來押上了車,李大成在和陳璐做完筆錄之後,這才跟蕭瀟把衣服換了迴來,等蕭瀟穿著一身貂出現在其他警察眼前的時候,這些警察頓時愣住了,我勒個擦,這誰呀?哪來的酒吧小妹兒?沒等他們反映過來,這個酒吧小妹兒已經上了警車。


    ……(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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