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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百二十章君子之交


    這是一場勢均力敵,波瀾不驚的肉搏之戰,麵對簫流,無論是他的年紀,還是他與馬爺的關係,林少秋都沒有盡全力,更何況這隻是玩玩,出一身汗當做運動就好,何必認真,倒是簫流,在林少秋沒有盡全力的情況下也隻是跟他打了個平手。


    當然,簫流麵對林少秋,未必就盡了全力。


    這一大一小兩個打著赤膊的男人汗流浹背,席著擂台坐了下來,簫流解開頭上紮的小繩,甩了甩他的長發,就著手擦了擦汗,一邊喘一邊笑罵道:“臭小子,有練過哦,有跟揍豬頭一樣海扁長輩的嗎?老馬教你的麽。”


    剛才打拳之時,林少秋確實抓住簫流一個空檔,對著他那張老臉來了一套組合拳,此刻聽得簫流樂嗬嗬的埋怨,倒也覺得好笑,把拳套解下一扔,笑道:“逮住機會不把你幹倒,我豈不是就要成為一個在擂台上被別人打倒的人,這揍豬頭,不,海扁長輩,是你教的啊,關馬爺什麽事。”


    “你這張嘴,也跟老馬一樣利啊,”簫流盯住林少秋看了半晌,才道,“不過臭小子你有一點比老馬強,要是換了老馬在這上麵,恐怕被海扁的就得是他了,唉!老了,現在是年輕人的世界了!”


    簫流莫名的感慨了一番,站起來拿花襯衫穿上,突然問道:“會喝酒嗎?”


    林少秋穿好t恤,微微一笑:“如果能先把肚子填飽,別讓我那胃空著,我想我喝起酒來可能會盡興一些,坐我對麵的人應該也會覺得酒逢知己,喝得舒坦。”


    簫流怔了怔,想起跟林少秋一起來的都已經去吃飯了,他還跟自己打了一場拳,出了一身汗,不餓才怪,哈哈大笑道:“你這臭小子,哈哈!”


    各種潮汕風味小吃匯集的港式大排檔,也是廟街的一大特色,各色粥粉麵飯及特色小炒,都散發著一股濃鬱的海鮮風。


    林少秋喜歡吃海鮮,是因為海鮮多蛋白質,少脂肪,比較營養,而簫流似乎也對海鮮情有獨鍾,滿滿一桌子平民佳肴,除了一碟油菜,全是海產之物。


    滿意的啃完一大顆油爆生蠔,簫流很不拘的往桌子上蹭了蹭那雙沾滿油的雙手,把油爆生蠔、碳烤小龍蝦端了往林少秋麵前一放,嘿嘿笑道:“世侄,這些可都是好東西,年輕人要多吃一點,晚上才厲害得‘呯呯’聲,男人,白天在外麵靠的是頭腦,晚上迴了家拚的可就是體力了,嘿嘿,我想這些東西,老馬恐怕也沒少教你吧?”


    作為一個男人,這些東西哪還需要別人教,聽得簫流這麽說,林少秋倒覺得有些好奇:“我聽見別人都叫你風流哥,論這個……恐怕誰都不如你吧,不過我年輕,本錢多得是,倒是你,為了你風流哥的名聲,都應該多吃點補一補。”


    簫流張嘴想說點什麽,卻是沒有言語,獨自倒了一杯啤酒一飲而盡,坐在對麵的林少秋,也端起酒杯笑著朝簫流意思了一下,一飲而盡。


    酒過三巡,簫流和林少秋的臉上都溢出了紅色,林少秋還是和簫流有一搭沒一搭的說說笑笑,聽他講講香港的人事,侃侃廟街的風花雪月,不時發表一下自己的見解,倒像是一對相識已久的忘年之交一般。


    簫流暗暗讚歎,老馬帶出來這小子確實不一般,要是事先不知情,還真看不出來他像是剛剛經曆了一場巨大的變故,該吃當吃,該喝當喝,該說當說,該笑當笑,也沒有那種初入陌生之地的拘束和尷尬,還真沉得住氣,怎麽看也不像一個十來歲的少年人,但同時也擁有少年人的那種陽光和朝氣,應該這麽說,這小子身上具有少年人身上應有的素質,同時還具備著許多這個年紀的人沒有的東西,老沉、世故、成熟。


    “老馬出了事,跑路了吧?”簫流終於說到了正題。


    跑路?


    不知怎麽的,這個詞由簫流嘴裏說出來,林少秋聽著不怎麽舒服,不管如何,他給林少秋的感覺,始終還是一個年紀一大把,卻沒有混出名堂的老流氓。


    看簫流的樣子不像明知故問,林少秋喝了一口酒,說道:“所以才來找你呀,指望投靠你,跟著你混出點名堂來,我再迴去幫助馬爺,可是現在看來似乎沒多大希望。”


    簫流勉強一笑:“算一算,我恐怕也有二十多年沒見過老馬了,不,見過,老馬在澳門也算是一個名人嘛,報紙雜誌上偶爾見得到,沒想到……他還真會讓人來找我……找我麻煩,嗬嗬。”


    “哦?”林少秋看著簫流,想讓他繼續說下去。


    “拿來!”簫流向林少秋伸手道。


    “拿什麽?”


    “美國佬那半張爛錢啊,信物,嗬嗬!”


    林少秋想到簫流應該也有那另外半張一百美元,隻是沒想到,一分為二的一百美元,一半和另一半,是有著不一樣的意義的,簫流的那半張一百美元,是印著富蘭克林頭像的那一半,那半張一百美元,承載著一對好兄弟之間淡如君子般的協定。


    馬爺和簫流,是在海邊一起長大的好友,出身和家境都很貧寒,讀不起書,很早就出來社會上謀生,而要想不被別人欺負,賺錢養家,最好的途徑莫過於出來混,一沒技術二沒學識,也隻能出來混。


    早年兩人一起過海來到香港淘金,一對兄弟搭擋憑借著簫流的拳頭和馬爺的頭腦,很快便在香港站穩腳跟,樹大好乘涼,加入社團依傍個靠山,在當時的環境下利大於弊。


    就在日子過得風生水起之時,這對好兄弟之間卻出現了分歧。


    馬爺書讀的不多,但與簫流在外麵混的同時,也不忘自我充實,在那段時間也積攢了一定的資本,剛好遇上在澳門有個機會,便想去澳門以博彩業發家,可是簫流卻不願意,他就天生喜歡這樣的生活,每天人前人後聽著別人一口一個大哥,白天該做事做事,晚上該瀟灑瀟灑,這樣的日子雖然存在危險,但也刺激,適合他。


    因為簫流覺得,雖然同是出來混,但去澳門的生活,恐怕也沒有在香港這種天天刀光劍影來得刺激。


    如果說一對鐵一般的兄弟在出現了利益衝突的時候還勉強能夠湊合解決,在出現了誌向不一的時候,就真的隻能道不同不相為謀,各奔前程了。


    分別之時,馬爺將一張一百美元的鈔票一分為二,印有富蘭克林頭像的那張給了簫流,讓簫流以後如果有什麽困難,甚至是橫死街頭,如果簫流有後代的話,可以讓簫流的後代拿著這半張一百美元的鈔票去找他,他會替簫流照顧一輩子,因為馬爺知道,出來混,是肯定要還的,未雨綢繆,是必須的。


    可如今沒有想到的是,倒是馬爺,讓林少秋拿著另外那半張一百美元,來到香港找簫流。


    “馬爺想要自己選擇自己的生活方式,在你眼裏就是沒義氣?”聽得簫流對那段往事侃侃而談,林少秋終於知道他為什麽一見到自己就用那些話來揶揄馬爺,敢情如此,不過馬爺的這段往事,林少秋倒還真沒聽他提起過。


    “嗬嗬,”簫流剛才一邊講一邊喝酒,林少秋就坐對麵靜靜的聽,不知不覺簫流那酒似乎也有點多了,雙眼泛著迷離的神色,“還不許叔叔我發發勞騷,過過嘴癮麽?告訴你個秘密,當時老馬給我那半張一百美元,還被我氣得扔了呢,早就找他媽不到了,這半張,是老子剛才才仿造的,嗬嗬,真他媽有意思!”


    已經完全理解簫流的意思了,但林少秋還是調笑道:“剛才那麽一會兒,你就是去造假美元去了,一造還隻造半張?”


    “怎麽樣,我樂意,不行嗎?”


    “看來馬爺看人的眼光,的確很準,真的沒有看錯人!”林少秋看著微醉的簫流,喃喃說道。


    “什麽?臭小子你……你罵我啊!”簫流沒聽清楚林少秋說些什麽,眨巴著眼睛,“你……你說什麽?”


    林少秋笑了笑:“我說你年紀一大把,不能喝就少喝點,醉了多難看,怎麽樣,可以走了嗎?”


    簫流打了一個酒嗝:“走!”


    “上哪?”


    “我家啊,如果你喜歡睡大街,那我隨便你,不過跟你一起來的那個人,已經在我家了。”簫流說罷付了賬,自顧自的走人。


    “來都來了,不吃你的住你的讓你徹底盡一盡地主之宜,我怎麽對得起我馬爺,是吧,風流哥!”林少秋笑著跟了上來,“但是我們來,倒是打擾風流嫂了,不過打擾風流嫂也不要緊,最重要是不要打擾到妹妹……還是姐姐?看你的麵相,生的不會是男的吧?”


    林少秋一臉小色狼的表情,擠眉弄眼的跟簫流開起了玩笑。


    風流嫂?


    聽得這樣的稱唿,簫流感覺到很是別扭。


    簫流突然停住腳步,轉過來盯著林少秋哭笑不得道:“原來你才是正牌的風流哥,長江後浪推前浪,叔叔我被你拍死在了沙灘上,要有什麽嬸嬸妹妹姐姐哥哥弟弟的,老馬那麽有錢,我早帶一家子過去把他給吃窮了,還輪得到你上香港來?”


    “哦!”林少秋笑著點了點頭,風流得四十多五十歲還沒成家,果然是風流哥啊!


    簫流的家也在廟街,是那種外表磚牆斑駁陳舊,裏頭粉刷泛黃掉漆的老式建築,房屋雖舊,但勝在夠大,整個三樓七八間房子,全都是他的。


    想來簫流混的的確不怎麽樣,快五十歲了,如果混得好的話,起碼也是在香港半山住洋房開洋車養洋狗了,可是見他深夜接了一通電話,又領著住在他房子那裏的幾個看起來像是他小弟一樣的人急匆匆的走了,說是出去辦點事,林少秋從他的眼神裏看得出來,他真的是挺享受這種生活的。


    聽得李俊凡說簫流的小弟是帶他去半島酒店吃大餐,而那些小弟卻連刀叉都不會用,搞得又失禮又尷尬,想來是從來都沒去過那種地方吃飯,林少秋不禁覺得簫流這人還真有點可愛,在往日兄弟,或者說是一輩子兄弟馬爺的人麵前,犯不著繃這個麵子吧!


    “大哥,你現在有什麽打算?”李俊凡突然問道。


    說了無數次,李俊凡還是要堅持叫自己大哥,林少秋也隻能由他去了,於是笑了笑問道:“你呢?”


    “我?”李俊凡正色道,“我們當然聽你的了,你要去哪,我就去哪啊!”


    “我?我能去哪?我不知道,”林少秋站起來走到窗邊,推開窗戶,任由那夏日涼爽的夜風拂進房間,看著窗外的夜色,說道,“如果不考慮我,當沒有我存在,你現在的情況,又會去哪呢?”


    從李俊凡的表情當中,林少秋就知道,去哪裏?對於他來說,也是一個算不上問題,但又找不到答案的問題。


    “俊凡,你知道這個世界上生存能力最強的物種是什麽嗎?”林少秋突然問道。


    “應該是人類吧?”李俊凡看著林少秋說道,希望他認同自己這個說法,但林少秋似乎對於這個答案不置可否。


    “這個世界上生存能力最強的物種是蟑螂!”


    “蟑螂?”


    林少秋解釋道:“原始蟑螂大約在4億年前就出現在了地球上,億萬年來它的外貌並沒什麽大的變化,但生命力和對於環境的適應力卻越來越頑強,一直繁衍到今天,廣泛分布在世界各個角落,甚至在沒有任何食物的情況下,它都可以存活,據說一隻被摘了頭的蟑螂還可以存活9天,9天後死亡的原因是過度饑餓,曾經有生物學家說過,如果有一天地球發生了核戰爭,那麽在核影響區內的所有動植物,包括人類都會消失殆盡,隻有蟑螂能夠繼續它們的生存,因為蟑螂抵抗核輻射的能力,是人類的1800到21000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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