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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了,是了,還有那治傷的洪荒第一聖藥,三光神水,不就是日光、月光、星光,三光之水嗎?


    這東西,天庭肯定不少。天『籟小『說


    古凡心中想著,也就問了。


    可惜,事情差強人意。


    小草根本就不知道。


    用小草的話說,就是他們化形小妖根本夠不上天庭。天庭要的,至少,也要是大妖之上的存在。


    真的是不知道說什麽好。


    和著人仙級別的,天庭根本就看不上。


    嗯,這也正常。天庭嗎?


    古凡大體了解了情況後,便開始忙碌了起來。


    不說調理小草的身體,單是吃穿住用行,便夠古凡忙的。


    穿,不用古凡擔心,妖族化形,少不了皮草。


    住,也不用擔心,竹林很大,上千裏範圍,有的是山洞。


    更不必說,還有一批水生獸,直接住水中,連房子都省了。


    用,也可以等一等,唯獨是吃。


    這肉吃多了,真心是想念蔬菜啊!


    而先天竹林所在,地硬似鐵,真心長不了蔬菜,所以古凡隻能是出去找。


    這出去一找,不免的便與地上之主,巫族打上了交道。


    “古凡兄弟真是好本事,等吃過飯食咱們一定要好好切磋切磋!”


    古凡交朋友的方法很簡單,烤肉。


    沒找到蔬菜前,他也隻能這麽湊合了。


    而且,他也想試試用用火,會不會有功德什麽的。


    事實證明,他想多了。


    不管是妖,還是巫,有沒有火,人家都活的好好的。


    而且十二祖巫之一祝融,人家就是玩火的行家。這祝融都沒有功德,他隻不過點了把火,烤上片肉,功德便來了?


    這天道又不是他家開的。


    同時,巫族交朋友的行為也很坑--打上一架。


    是,巫族雖說不像妖族一樣,把臉撅上天,可他們這習俗……


    按照他們的話說,一起吃飯,這是酒肉朋友。打上一架,才是真正的好朋友。


    看她一陣眉飛色舞,非得向古凡起切磋邀請,而且還一臉彪悍說道:“我的實力可也不差,古凡兄弟可要小心了!”


    古凡心說:我自然知曉你實力不俗,單憑你這高大壯碩的體型,還有那衝天而起的滾滾氣血狼煙,比部落大部分成年男子都要厲害。


    可丫的,你能不能不要這麽好戰!


    你是個女人喂!後土部落的廚娘喂!


    你這麽好戰,你家老大知道嗎?


    老實說,為了做好與巫族的第一次接觸,古凡是下了功夫的。


    畢竟,妖族看不上他們。他們也確實在地麵上生活,與巫族打交道是免不了的。


    既然是免不了,古凡當然要找一個好打交道的了。比如傳說中的後土部落。


    尼瑪!這後土部落的女人都這麽驃!其他部落不用問了都!


    古凡真是無奈了,他這是被神話傳說坑了啊!說好的不打呢?


    不過,他對此卻是無可無不可,既然後土部落的廚娘這麽想找虐,他也不介意出手好好叫她見識見識,什麽叫做天仙級高手的實力,順便好好掂量掂量巫族的實力成色。來到這世界,古凡也不是閑著的,說不定便可以突破到金仙呢?


    這可是巫族啊!不打上一場,又怎麽甘心?


    咦?你這人怎麽自相矛盾,不是說不想打嗎?


    不打?你問問廚娘答不答應?


    既然無法避免,當男人,自然不能太慫!而且古凡通過調查,他已經知道洪荒世界在沒有道統傳下來前,都是跟龍珠漫畫裏的賽亞人差不多,都是戰鬥民族,喜歡在戰鬥時玩突破搞爆種。


    打著打著,便突破了。所以,他們才這麽偏愛戰鬥。


    “好了好了,咱們一起出了部落,找個地方好好切磋切磋!”


    不等古凡出聲,收拾好了家裏的廚娘,風風火火走了過來,豪爽的大手一揮吆喝道,聲音洪亮不輸男兒。


    引的一大幫巫族部落的小子們圍觀。


    “好,我也很好奇嫂子的實力和手段!”


    古凡朗笑起身,不用招唿,這巫族部落的小子們早就興奮不已,聽到切磋,就是那走路不俐索的毛頭小子,也搖搖晃晃地跟在行走如風的廚娘身後,一同風風火火出了門。


    古凡本以為跟妖族呆一起,就夠尷尬了,可沒想到到了巫族……還是很尷尬的。


    他的身高簡直就是硬傷,跟巫族半大小子站在一起,隻比他們高上一個腦袋。


    而跟廚娘走在一起,他就隻到了她那一對豐碩胸脯的位置,好似生生矮了一輩似的,別提有多尷尬了。


    更尷尬的是,這部落中的大老爺們,一個個全用可憐的目光看向古凡,就好像古凡會被廚娘蹂躪似的。


    喂!你們自己不是廚娘的對手,能不能不要也這麽看我啊!


    甚至駐部落的長者還說什麽:“小子,挺住!我這我去請誇父大巫。”


    您老是什麽意思?難道我就這麽像個弱雞?


    不過知道這兒是誇父的地盤,古凡倒是明白了自己在洪荒什麽位置了。


    北方大荒中,有一座大山,拔地而起,高與天齊,故曰“成都載天”。那山削岩絕壁間雲霧繚繞,鬆柏挺立,一派雄偉壯麗的景色。在這仙境般的大山上,居住著大神後土傳下來的部落,叫誇父族。他們個個身材高,力氣大,專門喜好替人打抱不平。


    後來誇父的這個性格,在十日齊出的時候,烤得大地龜裂,江湖涸幹,一片荒涼。誇父族全體出動找水抗旱,但江湖涸幹,到哪找水呀?誇父氣急了,誓要把太陽摘下來。


    便有了誇父追日,他喝幹了黃河,連渭水也喝幹,還是感到口渴難忍。倔強的誇父決心去喝大澤的水,再去和太陽較量。大澤又叫瀚海,是鳥雀們孳生幼兒和更換羽毛的地方。誇父剛走到大澤邊,還沒俯下身來,一陣頭暈,轟地一聲,像座大山似的頹倒了。


    誇父遺憾地看著西沉的太陽,長歎一聲,把手杖奮力往太陽拋去,閉上眼睛死了。第二天早晨,太陽神氣活現的從東方升起,一看頹然而倒化成大山的誇父,也不由暗暗欽佩誇父的勇氣。說也奇怪,經太陽光一照,誇父的手杖竟化成一片桃林,滿樹掛著碩大的果實。


    誇父部落啊!軸的很。他們想幹什麽,最好不要去攔著,否則,嗬嗬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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