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奇剛一做出決定,其餘兩枚紫黑色符文便憑空消散,隻有代表“猛毒”的符文滴溜溜繼續轉了幾圈之後,化作一塊小小的晶體飛入眉心。
林奇的眉心處原本有一團代表九首血脈的紫霧,但是血脈覺醒後紫霧便消失了,取而代之是一團星雲狀的氣旋。此刻那塊小晶體便像是一顆行星一樣,圍繞著星雲氣旋不知疲倦的轉動。
到了這一步,血脈覺醒便算是徹底成功,林奇長吐出一口濁氣,緩緩的睜開眼睛。這時他才發現,剛才不惜一切代價的提供血脈覺醒所需的能量,過度催發氣勁已經使經脈受到了傷害,此刻一緩過神來,便覺得全身上下都像針紮一樣的疼。
行動起來有些遲滯,但還不至於有什麽大礙,血脈覺醒後林奇明顯能感到自己的體質大有增強。經脈的傷勢說來麻煩,以如今的體質不過三兩天的工夫便能自然痊愈。再感應下體內更加精純的驚濤訣氣勁,突破武士位階想必也是指日可待。
血脈者的強大果然是名不虛傳!
林奇握緊拳頭,感受了一下身體暴漲的力量,估計自己現在的戰鬥力比覺醒前起碼提升了一倍。這還沒算上鬼神難測的猛毒神通,那才是真正越階殺人如家常便飯的大殺器。
剛才覺醒血脈鬧出的動靜不算小,林奇側耳傾聽,隔壁幾戶鄰居都沒有什麽異樣。從窗戶往外看,公寓前麵的馬路上也沒發現那輛熟悉的黑色小車。過程中,林奇也不出意外的發現,無論是聽力還是視力這些五官感知都比以前靈敏不少,這大概是血脈覺醒的又一個福利了。
林家派來跟蹤考察的人員不在,林奇頓時放下心來。之前他還在擔心總有人這麽跟著,很多重要的事情,像是打劫啊,打劫啊,還有打劫啊之類的,辦起來就不太方便了。另外像今天晚上覺醒九首血脈這樣的事情,也不方便讓人知道不是。
這麽看要麽是在這個時間段,考察計劃才剛剛開始,要麽就是林家沒有把自己看的有多重要,目前隻是大概觀察一下目標的日常活動範圍,還遠遠稱不上有多嚴密的監視。
有句話叫“身懷利器,殺心自起”,這話顯然是有道理的。就像林奇,在得到林風雷的傳承記憶之前,他還是一個從不生事的老實孩子,而在那之後,當天他就吊打了全班最牛逼的同學,隔天就跑出去瘋狂打劫,完全沒覺得有半點不對。
就是這樣一個暴力分子,在神不知鬼不覺的覺醒血脈同時還確定這世上沒人知道的時候,那顆按捺不住總想著破壞點什麽的心,就再也無人能擋了!
月黑風高夜,殺人放火天啊。
“我就出去打探一下風聲,盡量不跟人動手。”
嘴上說著自己都不相信的借口,顧不得經脈受損帶來的全身酸痛,林奇興奮的從床下拖出吉力“友情贈送”的大背包,一股腦兒全部倒在床上,然後才一件件的檢視起哪些派的上用場。
“暗刃的雙刃刀,這個必須得帶上……還有防護衣,安全起見套在裏麵……晚上出去,夜視儀得帶一個……‘鋼琴鍵’戰術手槍,我想要這東西很久了……還有這是兩顆……高爆手雷?為什麽會有這麽危險的東西在這裏?這個難道不應該單放嗎?”
足足過了大半個小時,武裝到牙齒的林奇才心滿意足的出門。當然,臨出門前他也沒忘了運起虎煞霸體訣,曾經洗劫了吉力的神秘青年就此重出江湖。
“行走江湖,安全第一。馬甲這種東西還是得多備幾個。”林奇深諳做好事不留姓名的重要性。
通常越是混亂的地方,娛樂業就越發達。在泰寧市,有很多人錢來的容易,去的也快,命卻不知道哪一天就沒了。這種人在花錢上從來不吝嗇,唯一的要求就是一定要夠熱鬧,夠放縱,要有夠多的美女。
而血與沙,無疑是一家完美滿足他們所有需要的酒吧。在這裏,每晚都有最烈的酒,最好的音樂,還有數不清的美女,和無休止的鬥毆,通宵達旦,徹夜不休。很顯然的,血與沙也擁有每晚都爆滿的客人。
血與沙的生意既然這麽好,他們的包廂當然也就一定很難訂。要想有這個榮幸,首先,你必須很有錢;其次,你還必須很舍得花錢;最後,你不但需要有錢,還需要很有勢力。因為這個世界上,總有些人是不那麽在乎金錢的力量的。
“都給我滾,這個包廂我們少爺占了。”
幾個表情冷厲的壯漢堵在一個包廂的門口,說出的話毫不客氣。另一邊正玩的興起忽然被人拎著扔出來,明顯還沒有搞明白狀況的幾個客人先是憤怒的上前爭執,直到不知道是誰第一個發現,旁邊還站著一群同樣裝束的壯漢,正簇擁著一位衣著華麗,麵色蒼白的青年公子。
幾個客人表情驚疑的相互看了看,嘴型隱蔽的比劃出同一個名字,瞬間便老實下來,點頭哈腰的告辭走人。
“少爺,都打掃幹淨,您可以進去了。”直到此時,為首的一個壯漢才走到一直靜靜的站在後麵,連墨鏡都沒摘的青年公子身邊,小心翼翼的說道。
“每次都浪費這麽長時間,你就不能提前做點準備,把事情都處理好?”青年公子沒好氣的摘下墨鏡,露出一雙泛著些青色的眼眸,不耐煩的嗬斥一聲,這才帶頭走進包廂。
摘下墨鏡的青年公子,長相似乎有點眼熟。如果讓他和林奇穿上同樣的衣服,並排站在一起的話,所有人都能輕易看出,他們兩人的容貌起碼有七分相似。
麵色蒼白,眼眸泛青,典型的黑水林家人特征,果然是我那位大堂哥林風爍沒錯。林奇不知何時也出現在血與沙酒吧,而且一直靠在牆角,默默的看了整個過程。
確認了林風爍的身份,林奇不自覺的伸手摸向腰後的雙刃刀——
不錯,林奇今天是來殺他的。
林奇的眉心處原本有一團代表九首血脈的紫霧,但是血脈覺醒後紫霧便消失了,取而代之是一團星雲狀的氣旋。此刻那塊小晶體便像是一顆行星一樣,圍繞著星雲氣旋不知疲倦的轉動。
到了這一步,血脈覺醒便算是徹底成功,林奇長吐出一口濁氣,緩緩的睜開眼睛。這時他才發現,剛才不惜一切代價的提供血脈覺醒所需的能量,過度催發氣勁已經使經脈受到了傷害,此刻一緩過神來,便覺得全身上下都像針紮一樣的疼。
行動起來有些遲滯,但還不至於有什麽大礙,血脈覺醒後林奇明顯能感到自己的體質大有增強。經脈的傷勢說來麻煩,以如今的體質不過三兩天的工夫便能自然痊愈。再感應下體內更加精純的驚濤訣氣勁,突破武士位階想必也是指日可待。
血脈者的強大果然是名不虛傳!
林奇握緊拳頭,感受了一下身體暴漲的力量,估計自己現在的戰鬥力比覺醒前起碼提升了一倍。這還沒算上鬼神難測的猛毒神通,那才是真正越階殺人如家常便飯的大殺器。
剛才覺醒血脈鬧出的動靜不算小,林奇側耳傾聽,隔壁幾戶鄰居都沒有什麽異樣。從窗戶往外看,公寓前麵的馬路上也沒發現那輛熟悉的黑色小車。過程中,林奇也不出意外的發現,無論是聽力還是視力這些五官感知都比以前靈敏不少,這大概是血脈覺醒的又一個福利了。
林家派來跟蹤考察的人員不在,林奇頓時放下心來。之前他還在擔心總有人這麽跟著,很多重要的事情,像是打劫啊,打劫啊,還有打劫啊之類的,辦起來就不太方便了。另外像今天晚上覺醒九首血脈這樣的事情,也不方便讓人知道不是。
這麽看要麽是在這個時間段,考察計劃才剛剛開始,要麽就是林家沒有把自己看的有多重要,目前隻是大概觀察一下目標的日常活動範圍,還遠遠稱不上有多嚴密的監視。
有句話叫“身懷利器,殺心自起”,這話顯然是有道理的。就像林奇,在得到林風雷的傳承記憶之前,他還是一個從不生事的老實孩子,而在那之後,當天他就吊打了全班最牛逼的同學,隔天就跑出去瘋狂打劫,完全沒覺得有半點不對。
就是這樣一個暴力分子,在神不知鬼不覺的覺醒血脈同時還確定這世上沒人知道的時候,那顆按捺不住總想著破壞點什麽的心,就再也無人能擋了!
月黑風高夜,殺人放火天啊。
“我就出去打探一下風聲,盡量不跟人動手。”
嘴上說著自己都不相信的借口,顧不得經脈受損帶來的全身酸痛,林奇興奮的從床下拖出吉力“友情贈送”的大背包,一股腦兒全部倒在床上,然後才一件件的檢視起哪些派的上用場。
“暗刃的雙刃刀,這個必須得帶上……還有防護衣,安全起見套在裏麵……晚上出去,夜視儀得帶一個……‘鋼琴鍵’戰術手槍,我想要這東西很久了……還有這是兩顆……高爆手雷?為什麽會有這麽危險的東西在這裏?這個難道不應該單放嗎?”
足足過了大半個小時,武裝到牙齒的林奇才心滿意足的出門。當然,臨出門前他也沒忘了運起虎煞霸體訣,曾經洗劫了吉力的神秘青年就此重出江湖。
“行走江湖,安全第一。馬甲這種東西還是得多備幾個。”林奇深諳做好事不留姓名的重要性。
通常越是混亂的地方,娛樂業就越發達。在泰寧市,有很多人錢來的容易,去的也快,命卻不知道哪一天就沒了。這種人在花錢上從來不吝嗇,唯一的要求就是一定要夠熱鬧,夠放縱,要有夠多的美女。
而血與沙,無疑是一家完美滿足他們所有需要的酒吧。在這裏,每晚都有最烈的酒,最好的音樂,還有數不清的美女,和無休止的鬥毆,通宵達旦,徹夜不休。很顯然的,血與沙也擁有每晚都爆滿的客人。
血與沙的生意既然這麽好,他們的包廂當然也就一定很難訂。要想有這個榮幸,首先,你必須很有錢;其次,你還必須很舍得花錢;最後,你不但需要有錢,還需要很有勢力。因為這個世界上,總有些人是不那麽在乎金錢的力量的。
“都給我滾,這個包廂我們少爺占了。”
幾個表情冷厲的壯漢堵在一個包廂的門口,說出的話毫不客氣。另一邊正玩的興起忽然被人拎著扔出來,明顯還沒有搞明白狀況的幾個客人先是憤怒的上前爭執,直到不知道是誰第一個發現,旁邊還站著一群同樣裝束的壯漢,正簇擁著一位衣著華麗,麵色蒼白的青年公子。
幾個客人表情驚疑的相互看了看,嘴型隱蔽的比劃出同一個名字,瞬間便老實下來,點頭哈腰的告辭走人。
“少爺,都打掃幹淨,您可以進去了。”直到此時,為首的一個壯漢才走到一直靜靜的站在後麵,連墨鏡都沒摘的青年公子身邊,小心翼翼的說道。
“每次都浪費這麽長時間,你就不能提前做點準備,把事情都處理好?”青年公子沒好氣的摘下墨鏡,露出一雙泛著些青色的眼眸,不耐煩的嗬斥一聲,這才帶頭走進包廂。
摘下墨鏡的青年公子,長相似乎有點眼熟。如果讓他和林奇穿上同樣的衣服,並排站在一起的話,所有人都能輕易看出,他們兩人的容貌起碼有七分相似。
麵色蒼白,眼眸泛青,典型的黑水林家人特征,果然是我那位大堂哥林風爍沒錯。林奇不知何時也出現在血與沙酒吧,而且一直靠在牆角,默默的看了整個過程。
確認了林風爍的身份,林奇不自覺的伸手摸向腰後的雙刃刀——
不錯,林奇今天是來殺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