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燃燒我自己來成全你?”吳陽忽然這麽說。


    我煩惱了。這個時候,他為什麽要清醒?我不希望這個時候他清醒。我希望他燃燒自己,成全我。


    我該想個辦法讓他這麽做。我想到了。我說:“你用神識點燃自己的精神體的時候,我是不是也在你的精神體上麵燃燒?”


    “你剛才是這麽說的。”他想了很久,然後說。


    “那就對了。”我說。“你用神識點燃自己的精神體,我的精神體也撲上去是為了讓我們一起燒出一個逃離這裏的通道出來,你知道嗎?”


    “我不知道。”他毫不猶豫的迴說。“我隻知道你的精神體散出了一股對我有害的氣息。我能感知到,我的神識感知到。你走吧。我討厭你。”


    “你有什麽理由討厭一個永不放棄自己目標的人呢!?你有什麽理由討厭一個隻是不想死的人呢!?何況我們有緣,你為何不成全我?吳陽。”


    我控製神識飛來飛去,繞著他。


    吳陽沒過多久就說話了:“我能感知到,我就要徹底失去我的思想了。趁我還能控製之前,我就貫徹我們的緣分吧!日後你若遇到投胎轉世後的我,請務必助我踏上修真路!戴明!”


    我答應了他。


    我有些等不及了。


    黑暗中忽然亮起了一團火。被我的神識瞬間就感知到了。但我一時,竟分不出那團火焰的顏色,我幾乎毫不猶豫的……好吧,我猶豫了一下。然後撲了上去……


    “戴明。”吳陽的臉,在火光的輝映下,被我看清楚了。他幾乎透明的形體在逐漸消散。他可明白?燃燒精神體,是徹底的煙消雲散?我明白。但我不信輪迴,我隻信當下我的執念。


    他的臉如木頭人,沒有絲毫表情。他最後念叨了一聲我的名字。他的臉,在火光的輝映下,已被我徹底的烙印進了我的記憶中,深處。


    在黑暗裏,獨自散的火花。


    我的精神體並沒有被吳陽自燃的火焰燃燒掉。但我能感知到我的渾身都起了變化。不,不是變化,是似乎有一股力量在拉扯我。但我感知不到,那力量來自何方。


    為什麽我會產生用火燃燒我的方法離開這裏?


    我不知道。


    但我真的離開了這裏。踏著吳陽露著絕望又複雜的眼神的透明精神體。


    他在燃燒的最後,想要放棄。他想要拉扯我一起永遠留在這裏。千鈞一之間,我用《幻幻之術》控製了他……


    ……


    現在。我變了一個鬼。小心翼翼的遊蕩在我忽然有些陌生的塵世間。


    現在,擺在我麵前的有三個選擇。


    一:隨便找個凡人奪舍。但如果對方沒有身具元根的話,我這一生也隻能作為一個凡人度過一生了。書中言:奪舍,隻能進行一次。


    二:潛入修真學院,奪舍一個一級術士。不過這完全是找死行為,每個修真學院都被陣法籠罩著,我作為一個鬼,是進不去的。就算進去了,也會被現,然後被那些高人滅殺掉。


    但我有一個折中的方法,守待修真學院裏的學生出來,然後奪舍。


    三:我還沒想好。


    啊。朗朗乾坤。外麵陽光燦爛,我躲在一個鄉村小村的破廟裏。破廟裏供奉著某位修真大能之士。我在破廟裏思想我的過往。為什麽我要這樣做?我感覺我失去了好多記憶,在那仿佛永恆的黑暗裏呆的太久。


    有一天,有幾個小孩進來了。我記得我需要奪舍一個人進行重生。我也記得他們需要有元根在身。


    在陽光下,我很難受。所以我長久的留在了破廟裏,供桌下。


    小孩嬉鬧完了,離開了這裏。我卷縮在大能之士的底座供桌下,度過了許多時間。


    戴明。這是我的名字。吳陽,曾經是我的朋友。我曾經是修真者,後來死了。現在是鬼。


    時間,在不停的行進,我感覺,我的記憶愈的少了。我需要奪舍,才能保住我的記憶不再流失。奪舍吧。


    奪舍。我看著在廟裏嬉鬧的小孩,腦裏不斷閃過這個念頭。怎麽奪舍?我忘了。或許曾經我就不知道。我是戴明。我現在是鬼。我要長生。我要奪舍。


    廟裏嬉鬧的小孩又都走了。我看著黑暗,想起了溫度。冷。這個時候,應該是冷的。為何不冷呢?為何我感受不到冷呢?


    夜裏。有了一對男女鬼鬼祟祟的進來了。他們做了一些事情,然後又鬼鬼祟祟的走了。我冷眼看著他們在**裏沉淪。


    天地間,被陽光灑亮了。我仍舊躲在供桌下,看著門外翠綠的青草,和那棵老態的菩提樹,隨風飄搖的綠葉。看著天地間,落下雨水。嘩啦啦的聲音,被我感知到了。


    綠色。那草是綠色的。綠色的樹葉落在綠色的草上。樹葉黃了。下雪了。白色的雪。小孩們在打雪仗,堆雪人。嬉笑聲不絕他們的嘴。


    有人歡喜,有人痛苦。老人來到廟裏祈禱,祈禱他的兒能幸福一生。年輕人來到廟裏祈禱,祈禱他們能找到如意娘子和郎君。祈禱他們能擁有很多東西,祈禱他們能永享平安之福。


    小孩也來祈禱,祈禱能有好吃的。祈禱父母之間不要爭吵。


    我看了太多。在破廟的供桌下。我不要看了。


    那個小孩,我看了太久。我看了太久,那個小孩,他的身體內,或許擁有元根。再不奪舍,我就真的要忘記我是戴明了。當我連我的名字忘了的時候,我還存在嗎?


    那一日。萬物很平靜。沒有下雨,也沒有刮風。那個小孩,似往常那一般,下學了,隨著同伴來到破廟裏玩彈珠。他們在歡笑。我就在他歡笑的時候,撲了上去……


    我忘了怎麽奪舍。隻要撲上去就可以吧?我撲上去了。


    ……


    從此,我擁有了肉身。我還記得我的名字,也擁有了很多新的記憶。這些記憶曾經的主人,名叫戴聖武。他在這世上活了十一年,然後被我突然接手了他的人生。不,我隻是接手了他的**。我,還是戴明。至於我們的姓居然會相同,其實這也是我選擇奪舍他的原因之一。


    小學五年級。日後,我去凡人的學校念書?然後靜待這具**十六歲那一年,去修士院檢測元根?不,我不會再去修士學院。如果這具**能吸收元氣的話,我何必要留在這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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