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兩個多月以來,方靈薇第一次見到顧一博。

    盛夏,很熱,顧一博穿著簡單的短袖襯衣,模樣看上去卻像是過了兩三年,一下子憔悴了很多很多。

    但是方靈薇不為所動,她隻是平靜地說了一句:“我會上訴,顧一博,如果你還有一點點良知,就早點放了我。我年紀也不小了,我隻想剩下的歲月能安安穩穩地度過。”

    保鏢們從聽審席過來,將顧一博隔開,護送著方靈薇往外走。

    顧一博在後麵喊著:“薇薇!為什麽不能原諒我?我到底做了什麽罪大惡極的事情讓你不能原諒我?我給你的那封信,你看了嗎?你到底對我有哪裏不滿意,你說啊,你說啊!”

    正在前行的方靈薇忽然頓步。

    她轉身望著被攔在後麵的顧一博,淡淡道:“一個女人,從奮不顧身地愛你,再到奮不顧身地離開你,一定是有原因的。”

    顧一博麵色蒼白:“薇薇~!”

    方靈薇繼續道:“我以前可能會跟你吵,會跟你抱怨,那是因為我對你還有所期待,因為我還期盼著你能聽見我的內心訴求,希望你能為我改變,或者我們一起溝通著解決。

    但是,當我不再跟你抱怨,不再跟你吵,不再想跟你說話的時候,比如現在,就是我已經徹底對你死心失望、並且不管你怎麽做,我都不會再原諒的意思。”

    顧一博聞言,身子顫了顫。

    原以為,她隻是跟他鬧脾氣,她不會真的離婚的,她隻是等著他迴去哄著她。

    可是,現實卻是她是真的不要他了。

    她不想再跟他在一起、不想看見他、不想再跟他說一句話!

    顧一博隻覺得天旋地轉,差一點就要暈過去了。

    方靈薇平靜地宣布:“顧一博,我們緣分盡了。這是我最後一次跟你說這麽多,你自己珍重。”

    方靈薇說完,又走了。

    其實對於今天的結果,她是提前有預知的。

    宋臻跟律師都提醒過她,上訴的話,第一次估計不會判離婚,因為她跟顧一博年紀大了,膝下還有一對龍鳳胎未成年,法官基本上都會判不離。

    但是,國內的婚姻法有個不成文的規定:如果起訴失敗,一方上訴,半年後開庭,必判離婚。

    因為給了半年的冷靜期,想了又想之後,還是有一方堅定要離婚,這樣的決定肯定是經過深思熟慮的,這樣的婚姻肯定是名存實亡的。

    所以隻要方靈薇選擇上訴,半年後,同樣在這裏,法官會給出不一樣的判決。

    方靈薇內心非常安定,也非常堅強,坐在迴臻園的車裏,她還給顧心舟打電話,笑著說:“媽媽在去公司的路上,嗯,你不要擔心,律師會幫我起訴。”

    他們成立的幫扶中心想要獲得正規的資質,必須有規範的辦公場所。

    而宋臻考慮到以後這個幫扶中心會越做越大,便幹脆在市中心幫嶽母租了一個寫字樓做公司,公司全名叫做:藍寶珍慈善幫扶中心,方靈薇是企業法人。

    公司裏已經招了人,又專業的財務跟文員,目前來說是夠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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