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我跟孟倩也隻是好朋友的關係,如果真的非要跟感情扯上關係,我想最多也隻是多了一個“暖味”的詞罷了。有時也會覺得自己很失敗,這麽多年了依然毫無進展,明明是很喜歡她,卻不敢采取進一步的行動。我對自己的色大膽小膽小怕事是毫無挑剔的了。

    這就怪生我養我的父母了,問他們為何不生一個色膽包天無惡不作的我。當然我所說的色膽包天無惡不作隻是對愛情的執著而言,並無擾亂社會秩序製造混亂不安之意。像我這等天生善良品性溫順的一等良民,做壞事之前還求神拜佛的,怎會做出天地不容人神共憤的勾當呢。

    記憶中不知打完了幾張200卡了。打電話問老媽子繳稅的時候,她就向我發難質問我為何生活費多了一倍,幾經周折費了不少唇舌,才用買複習資料這個爛得再不能爛的借口,安撫了她氣勢衝衝的不滿。

    每一次與孟倩通電話,都會口若懸河滔滔不絕地說上大半天,給我的感覺都不會一樣。相信印象最深的,還是一次次因為餘額不足而被逼斷線的嘟嘟聲。雖然吃飯我經常隻是吃飯不吃菜,省錢談戀愛,但那也隻是杯水車薪,對於那些巨額的電話消費,我顯得有些力不從心。

    有人憂愁自然會有人歡笑,我不知道電信公司會有多大的喜歡,還恨不得多幾個像我這樣的消費者。我慢慢覺得自己日漸消瘦了,也沒有辦法,衣帶漸寬終不悔,為伊消得人憔悴。誰叫我喜歡人家嘛。

    幸好孟倩也經常打電話來我宿舍,每當電話鈴鈴響的時候,我立馬跑過去接電話,有時打電話過來的是位大媽,我就沮喪不已。有一次我蹲在廁所聽見電話聲響,就急急忙忙地邊拉扯著褲子邊向外跑,十萬火急地問接電話的方剛,是不是找我的。小威一邊搖頭一邊唏噓不已,說我深中情花之毒已經無可救藥了,整天唉聲歎氣為國家喪失棟梁之才感慨萬分。

    忽然有天接到楊明打來的電話,他說要過來探我們。我說好啊,有朋自遠方來,不亦悅乎,到時一定會不醉無歸。我把好兄弟明仔要來的消息告訴淩宇,淩宇拍手稱快,孔武有力地大喝一聲,好,今晚逃課舍命陪君子!在他千方百計的教唆下,我第一次冒著極大的危險逃課。心裏算計著就算是死也要讓他墊底,起碼不會覺得死得很冤枉。

    那天傍晚明仔才風風火火地從異地趕來,他打電話說已經開車到校門口了,正等著我們。我催促淩宇抓緊時間穿鞋,要他等久了多不好意思。淩宇不耐煩地說得啦得啦,上吊也要喘喘氣啦,弄得好像是投胎似的。

    夜色朦朧,初冬的晚上北風唿嘯,寒氣入骨。我打了一個寒顫,盡管穿得像一個麵包,但還是覺得有點冷。就在全身哆哆嗦嗦中,我們總算來到了校門口。明仔見到我們,就下了車麵帶笑容地向我們走來。他依然那麽有風度,這麽冷的天一樣穿得很少。我懷疑這家夥是不是打娘胎開始就生活在北極。

    兄弟久別重逢,自然有一大堆話等著要發泄。隻礙於這鬼天氣,不能長時間在戶外飽受冰寒之苦。所以那時我們見麵後彼此拍拍肩膀相視而笑,並且吆喝著找一間酒店不醉無歸。我跟淩宇以比劉翔還快的速度上了他那輛白色的豐田麵包車。

    坐在後座上,我問明仔怎麽不開他那輛mazada轎車過來威風威風,他說借給朋友開了,所以現在隻能開這輛破豐田。明仔這個人為人爽快出手大方是有名的,這次就是最好的證明。

    汽車在行人稀少的街道上兜來兜去,最後我們在一間豪華的酒店門前停了下來。望著氣派的樓宇以及閃爍著寂寞光芒的色彩燈,心中暗暗佩服那些設計師們挖空心思地招攬顧客。

    在包間中,服務員將暖氣開到最大,室內的溫度馬上迴升過來。我伸展了幾下肌肉,將縮得有點猥瑣的筋骨恢複正常狀態。真的很溫暖。

    麵對美食,我們拋開了本來不應有的拘束,大塊大塊地往嘴裏塞。想不到淩宇這家夥平時看是斯斯文文,吃起東西來比我還兇狠,嘴邊全是雞油魚汁之類的東西。明仔說用酒杯喝酒不夠爽,說酒應該是大碗大碗地喝的,於是就召喚侍應拿一堆碗來,拚個你死我活……

    在這個寒冷而寂寞的冬夜,我們嘻嘻哈哈的喧鬧聲給這個城市帶來了一些歡笑。殺豬般的笑聲和觥籌交錯聲混成一片。酒逢知己千杯少,恐怕今晚喝下不止千杯那麽少了吧。我隻覺得我的肚子好像不是自己的,排山倒海的翻來覆去,漲得將要爆炸。我努力地克製著,但最後還是意誌不夠堅強地跑到廁所……迷迷糊糊中聽到淩宇這家夥拿著麥克風,鬼哭狼嚎地唱著beyond的《真的愛你》,刺耳的宰豬聲嚴重地強奸了我的耳朵,我的嘔吐更加兇了。

    我們在猜枚、喝酒和說一些飄滿肉香的黃色笑話中度過了這個寒冷的夜晚。似乎人喝醉了就不覺得那麽冷,但我覺得今晚的溫暖,不是因為酒精麻醉了我們的神經,使我們失去了對外部世界的感知。酒文化的最高境界,不是為了將別人灌得稀裏啪啦的醉醺醺,繼而在一旁幸災樂禍地看著別人嘔吐滿地,而是用來拉近彼此間的距離,增進已經心照的友誼。

    依稀記得那晚我醉醺醺連滾帶爬地摸到調音器,將音響的聲量擰得最大,那種震撼的音樂將我們拉到了巔峰狀態,我感覺到地板和牆壁都在劇烈地震動。而那班都市未歸的玩樂青年,衣衫襤褸汗流浹背地手腳亂揮大唿過癮。我與淩宇都算是中學生之中的另類,竟然膽敢穿著江風的校服招搖過市出入於這種風花雪月的場所。如果被頗有威嚴的聶校長知道,那簡直把他氣得半死,而我們的命運自然是卷包袱走人。

    一覺醒來,眼睛怎麽也睜不開,隻覺得頭依然痛得厲害。我使出渾身力氣,中了兩拳壓在我上麵的淩宇。睡得正酣的淩宇吃了我突如其來的兩拳,痛得哇哇直叫。看見他無動於衷的模樣,我又使出佛山無影腳把他踢下沙發,催促他快點迴校上課了。可能是無影腳威力實在太大,這次他立馬乖乖地從地上爬起來,雙手捂著豬頭作出招架之勢。

    我叫醒了明仔說我們要上課了,下次再好好聚聚,明仔睡意未醒地“嗯”了幾聲,接著半睜開眼地從口袋中摸出一部手機,說要送給我,以後聯係起來就比較方便。我推搪說不能收這麽貴重的禮物,他說哥倆的計較什麽貴重不貴重的,收了便是了。於是就把手機塞緊我口袋,然後繼續唿唿大睡了起來。

    我與淩宇乘著清晨的寒氣,走在還沒有多少行人的街道上,趕迴了學校。雖然說是上課,但那天我基本上都是趴著桌子與周公談判,同桌的鋒哥捏著鼻子閃在一邊,大罵我滿身酒氣臭氣熏天。我也不管他三七二十一繼續做我的京華春夢。

    明仔送我的手機是一部嶄新的索愛t628,有了這個家夥以後與別人聯係就方便得多了。相信明眼的人都知道我與誰聯係起來比較方便啦。中午放學後我出去溝通100服務廳買了一張電話卡。放進卡後第一個打給的電話就是孟倩,我興奮地說這是我新的手機號碼。如果被我老媽子知道第一個電話不是打給她,肯定會氣得隻剩下半條人命,懊悔十九年前的一個冬天,生塊叉燒都比生一個不孝的我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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