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到了我的小兔子,他比以前瘦多了,頭發散亂著,胡子也長了,顯得的臉小了許多,我真的又有些心疼他了。
“事情是這樣的:她家是1985年全家農轉非的,當時在農轉非填寫戶口的時候,不知道什麽原因,把她與她姐姐的出生時間弄顛倒了,她本來是1977年12月24日出生,而填寫成了她姐姐的出生時間1975年4月25日,導致她姐姐結婚的時候,年齡不夠,所以她姐姐結婚的時候,就使用的她的戶口與身份證。”小兔子說,“從法律上來講,她姐夫其實與她才是合法的夫妻關係,而她姐姐與她姐夫,充其量也隻能按非法同居來看待,哦,是按照事實婚姻來看待。”
“那你與她結婚的時候,使用的她姐姐的戶口與身份證嗎?”我問。
“不是的,你聽我說啊。後來,她因考的大學不好,就又上了一年高考補習班,再報考大學就必須更改名字或出生日期,因當時教委一旦查出考上大學而沒去報到的情況,或一旦有人舉報,就要取消當年的報考資格。所以她就又從農村鼓搗了一個空頭戶口,名字沒更改,隻是更改了她的出生時間和戶口性質。”
“這麽說,她姐姐,在法律上來說,還沒結婚呢!”
“是的,而從法律上來說,她卻與兩個男人結婚了。”小兔子說,“事實上,她隻和我結了婚,她姐姐與她姐夫結了婚。”
“廢話!但這個問題,在法律上來說,她也是重婚呀!”
“是的!關鍵的是,如她一口咬定她姐姐使用她的戶口與身份證與她姐夫領取結婚證書一事一概不知的話,法院也就不可能再判決她為重婚罪!”
“為什麽?反正從法律上來講,她就是與兩個男人領取了結婚證書呀!”我納悶。
“重婚罪是指有配偶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行為。而當時她姐姐用她的戶口本與身份證與她姐夫領取結婚證書的時候,她還沒結婚;如她根本不知道她姐姐的這個行為,她與我領取了結婚證書,那當然就不算是重婚了呀!”小兔子說,“並且她也根本沒有以夫妻名義與她姐夫共同生活,根據司法解釋,隻要她堅決說明自己根本不知道她姐姐的行為,那她就構不成重婚罪。”
“如一旦認定她是重婚,那怎麽對她量刑?你以前好象也說過的。”
“根據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條規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你怎麽一直強調是明知他人有配偶怎麽樣怎麽樣呢?現在這個時候了,難道你還在袒護著她嗎?”我突然有些生氣了。
“不是我袒護她,而是法律就這樣規定的呀!”小兔子說。
“你怎麽知道她姐夫以重婚罪起訴她這件事的呢?你們聯係是不是還很密切?”
“她姐夫知道我考過律師,就諮詢的我,還要我當他的律師呢,因我沒有拿到律師證書,隻能幫他寫寫訴狀,是不能以律師的身份出庭的。”
“就你能,什麽都懂!”我說,“你向來處理別人的事情,都辦的幹淨利索;處理自己的事情的時候,你總是辦的一攤糊塗!關鍵的是,你給我說這個事情,什麽目的?與你與我有什麽關係?”
“也沒什麽目的,隻是說說她家那裏的情況嘛!”
“那你還可能告訴她要一口咬定對她姐姐的行為一概不知?”
“這個……這個……我沒考慮過是不是要告訴她!關鍵的是,我也不知道她是不是知道她姐姐當時的這個做法!以前我也根本不知道的呀!”
“你啊——窩囊廢!堅決不能告訴她!一旦判決她為重婚罪後,她就要被判刑的,你就有了足夠的理由與她離婚了呀!”我生氣的說。
“哦,隻是,隻是…...”
“隻是什麽呀?說話吞吞吐吐,一點也不像個大男子漢!我問你,你隻談論別人的事,你是怎麽處理你的事情的呢?”
“我也在等著她從徐州迴來,再解決我與她的離婚問題。”
“你不是說對你的離婚的問題,一直都在努力著嗎?你是怎麽努力的?你都做了哪些努力?”
“我盡管沒有上訴,但我也在策劃著再起訴的。”
“你不準備在她姐夫起訴她的時候,你也起訴她嗎?”
“這個問題——其實她姐夫也很次毛的,哪裏有借不出錢就這麽做的人呢?誰掙錢容易呀?誰的錢不是錢呀?”
“你就一直當你的老好好吧,注定你今生一事無成!都到現在了,你居然還替她家說話,你想到過我嗎?你想到我的處境嗎?”我說著,委屈的眼淚又流了下來,我就把我今天的遭遇都告訴了小兔子。
“不要隻看著別人的臉色活著!”小兔子說,“走自己的路,與別人何幹?你們單位的那些人,也是吃飽了撐的慌,也沒地方消化食,才對別人說三道四的,這樣的人,哪個單位都有!”
“你給我說了這麽多,不是在給我演戲吧!不是在逗我玩吧!”我抹了一把眼淚,說。
“不是的,對了,還有呢!她那個在民政局工作的姑父,因貪汙救災物資,監察局與紀委正在調查他。”
“是那個你說的給她辦假離婚證的姑父嗎?”我急切的問,甚至來不及流淚了。
“是的!”
“活該!真夠膽大的,救災物資竟然也敢貪汙!”
“她姑父家的負擔也夠大的,三個孩子都上大學,學費很高!”
“你啊你,在關鍵的時候,心就軟!甚至沒有原則的軟!你不是一直在和她家一事吧!你就等著看吧,如你不脫離她家的關係,早晚你也會掉進去!”
“嗯呢,我不參與她家的事情!也不讓我參與!你不要再生氣了,我都感覺我這裏真的要亂套了!”
“其實我也知道你心裏不好受,我不也是很著急嘛!咱們不如一起逃離,一起去一個誰也不認識的地方!”我說著,又想起了張娜,在出現那個事情後,離開這個鬼地方,去了沒人認識的煙台,也不失為最好的辦法。
“哎——紛亂的日子總要打發!”小兔子眨巴著眼睛,眉毛一揚一揚的說,“到時候再看情況吧!”
“啊?還在看情況?你不會是糊弄我一步算一步吧!”
(未完待續)
“事情是這樣的:她家是1985年全家農轉非的,當時在農轉非填寫戶口的時候,不知道什麽原因,把她與她姐姐的出生時間弄顛倒了,她本來是1977年12月24日出生,而填寫成了她姐姐的出生時間1975年4月25日,導致她姐姐結婚的時候,年齡不夠,所以她姐姐結婚的時候,就使用的她的戶口與身份證。”小兔子說,“從法律上來講,她姐夫其實與她才是合法的夫妻關係,而她姐姐與她姐夫,充其量也隻能按非法同居來看待,哦,是按照事實婚姻來看待。”
“那你與她結婚的時候,使用的她姐姐的戶口與身份證嗎?”我問。
“不是的,你聽我說啊。後來,她因考的大學不好,就又上了一年高考補習班,再報考大學就必須更改名字或出生日期,因當時教委一旦查出考上大學而沒去報到的情況,或一旦有人舉報,就要取消當年的報考資格。所以她就又從農村鼓搗了一個空頭戶口,名字沒更改,隻是更改了她的出生時間和戶口性質。”
“這麽說,她姐姐,在法律上來說,還沒結婚呢!”
“是的,而從法律上來說,她卻與兩個男人結婚了。”小兔子說,“事實上,她隻和我結了婚,她姐姐與她姐夫結了婚。”
“廢話!但這個問題,在法律上來說,她也是重婚呀!”
“是的!關鍵的是,如她一口咬定她姐姐使用她的戶口與身份證與她姐夫領取結婚證書一事一概不知的話,法院也就不可能再判決她為重婚罪!”
“為什麽?反正從法律上來講,她就是與兩個男人領取了結婚證書呀!”我納悶。
“重婚罪是指有配偶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行為。而當時她姐姐用她的戶口本與身份證與她姐夫領取結婚證書的時候,她還沒結婚;如她根本不知道她姐姐的這個行為,她與我領取了結婚證書,那當然就不算是重婚了呀!”小兔子說,“並且她也根本沒有以夫妻名義與她姐夫共同生活,根據司法解釋,隻要她堅決說明自己根本不知道她姐姐的行為,那她就構不成重婚罪。”
“如一旦認定她是重婚,那怎麽對她量刑?你以前好象也說過的。”
“根據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條規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你怎麽一直強調是明知他人有配偶怎麽樣怎麽樣呢?現在這個時候了,難道你還在袒護著她嗎?”我突然有些生氣了。
“不是我袒護她,而是法律就這樣規定的呀!”小兔子說。
“你怎麽知道她姐夫以重婚罪起訴她這件事的呢?你們聯係是不是還很密切?”
“她姐夫知道我考過律師,就諮詢的我,還要我當他的律師呢,因我沒有拿到律師證書,隻能幫他寫寫訴狀,是不能以律師的身份出庭的。”
“就你能,什麽都懂!”我說,“你向來處理別人的事情,都辦的幹淨利索;處理自己的事情的時候,你總是辦的一攤糊塗!關鍵的是,你給我說這個事情,什麽目的?與你與我有什麽關係?”
“也沒什麽目的,隻是說說她家那裏的情況嘛!”
“那你還可能告訴她要一口咬定對她姐姐的行為一概不知?”
“這個……這個……我沒考慮過是不是要告訴她!關鍵的是,我也不知道她是不是知道她姐姐當時的這個做法!以前我也根本不知道的呀!”
“你啊——窩囊廢!堅決不能告訴她!一旦判決她為重婚罪後,她就要被判刑的,你就有了足夠的理由與她離婚了呀!”我生氣的說。
“哦,隻是,隻是…...”
“隻是什麽呀?說話吞吞吐吐,一點也不像個大男子漢!我問你,你隻談論別人的事,你是怎麽處理你的事情的呢?”
“我也在等著她從徐州迴來,再解決我與她的離婚問題。”
“你不是說對你的離婚的問題,一直都在努力著嗎?你是怎麽努力的?你都做了哪些努力?”
“我盡管沒有上訴,但我也在策劃著再起訴的。”
“你不準備在她姐夫起訴她的時候,你也起訴她嗎?”
“這個問題——其實她姐夫也很次毛的,哪裏有借不出錢就這麽做的人呢?誰掙錢容易呀?誰的錢不是錢呀?”
“你就一直當你的老好好吧,注定你今生一事無成!都到現在了,你居然還替她家說話,你想到過我嗎?你想到我的處境嗎?”我說著,委屈的眼淚又流了下來,我就把我今天的遭遇都告訴了小兔子。
“不要隻看著別人的臉色活著!”小兔子說,“走自己的路,與別人何幹?你們單位的那些人,也是吃飽了撐的慌,也沒地方消化食,才對別人說三道四的,這樣的人,哪個單位都有!”
“你給我說了這麽多,不是在給我演戲吧!不是在逗我玩吧!”我抹了一把眼淚,說。
“不是的,對了,還有呢!她那個在民政局工作的姑父,因貪汙救災物資,監察局與紀委正在調查他。”
“是那個你說的給她辦假離婚證的姑父嗎?”我急切的問,甚至來不及流淚了。
“是的!”
“活該!真夠膽大的,救災物資竟然也敢貪汙!”
“她姑父家的負擔也夠大的,三個孩子都上大學,學費很高!”
“你啊你,在關鍵的時候,心就軟!甚至沒有原則的軟!你不是一直在和她家一事吧!你就等著看吧,如你不脫離她家的關係,早晚你也會掉進去!”
“嗯呢,我不參與她家的事情!也不讓我參與!你不要再生氣了,我都感覺我這裏真的要亂套了!”
“其實我也知道你心裏不好受,我不也是很著急嘛!咱們不如一起逃離,一起去一個誰也不認識的地方!”我說著,又想起了張娜,在出現那個事情後,離開這個鬼地方,去了沒人認識的煙台,也不失為最好的辦法。
“哎——紛亂的日子總要打發!”小兔子眨巴著眼睛,眉毛一揚一揚的說,“到時候再看情況吧!”
“啊?還在看情況?你不會是糊弄我一步算一步吧!”
(未完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