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子過的很平凡,沒有什麽值得銘記,也沒有什麽值得留戀。雖然爸爸明確了我要與小兔子分手的態度,但看到我還是這麽熱心的過問有關小兔子的事情,也就參與了我為小兔子的離婚出謀劃策的事情。
“就目前他們小縣城的實際狀況來說,執法的力度當然遠遠的比不上大城市,所以,有時候,很容易的事情,到了他那個地方,真的就很難辦成。”爸爸說,“你必須給小兔子聲明,他離婚,與你沒有任何的關係。”
“我已經聲明了。”我說。
“那就好,我家姑娘長大了!”爸爸說,“咱們可以作為朋友的身份,給他出些主意!”
“對於他目前的情況來說,怎樣起訴好呢?”
“當然要小兔子堅決呀!隻要有一方堅決離婚,這個婚姻就沒法維持,但隻要另一方堅決不離婚,這個婚也就在短時間內離不了。”
“你說的‘短時間內’是指的多長時間?”
“也不一定,應該是二三年吧!但隻要分居滿三年,就能自動解除婚姻關係。”
“對於離婚問題,如果起訴的話,應該怎麽辦理?”
“那當然要請律師了!”爸爸說,“千萬不能說‘隻要離婚就可以,什麽東西也不要了’這樣的話。一說這樣的話,當然就讓對方懷疑是不是有第三者了呀,女性的心理就是‘我得不到的,我寧肯磨死你,別人也休想得到’。所以讓小兔子該要的,就一定爭取要;不該要的,給也不要。”
“小兔子學過兩年法律,應該知道的。”
“嗯呢!剛才也說了,在小地方,法律有時候就是不好使的!”
“我與小兔子談談吧,他上線了。”我對爸爸說,爸爸就一聲不吭的坐在了我的旁邊。
“準備好材料了嗎?”我問。
“基本上準備好了。我已經給法院的同學打招唿了!”
“你怎麽動不動就利用什麽關係啊?你一給法院的同學打招唿,這個同學一幫助你,就有可能受到連累!畢竟對手有一定的社會背景;不幫助你吧,看在同學關係的麵子上,也不好意思。”我訓斥小兔子,又對爸爸說,“爸爸,你去看電視去吧!”爸爸看著電腦屏幕,很不情願的離開了。
“也沒什麽的,隻是打聽了一下有關離婚程序問題。”小兔子說,“已經拿來了起訴書,也填好了——寶寶看看!”
“以後就不要稱我‘寶寶’了,並且咱們的談話記錄注意要刪除,以防她突然查看,我可不想當第三者!”
“好的,我很聽話的嘛!”
“判決離婚的條件,你也搞清楚了嗎?”我問。我總感覺小兔子整天暈暈乎乎的。
“搞清楚了!女雙方自願離婚的,根本不用起訴於法院,雙方直接到民政局申請離婚就可以的。鑒於我這裏的實際情況,隻能由法院判決了。無性、無愛、無情是判決離婚的基礎。”
“你能做到無性、無愛、無情嗎?”
“不是做到做不到的問題,實際情況就是這樣的了!並且按照法律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也準予離婚:1、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2、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3、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4、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5、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準予離婚。我學習過兩年的法律!”
“你背誦法律條文還很熟練,要注意理論與實際的結合呀!”
“寶寶,你好好的看看判決離婚的條件。萬一我這裏法院判決不離婚,咱們就直接的辦理結婚登記手續,我就算是犯了重婚罪——被判處三年以內有期徒刑——我也不委屈。那樣,法院就不得不判決我與她離婚。”
“嗬嗬,你說的很輕鬆的呀,你這不是孕婦過獨木橋——挺而走險嗎?如這麽做,我也要被判處重婚罪的!因我是屬於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呀!”我說,“你如真的愛我,你會不顧一切的來找我,會敢於舍棄你的一切來成就我們的愛!就怕你做不到!與其頂著犯重婚罪的風險,還不如你偷跑到我這裏,反正她也不知道我是哪裏的,也根本的找不到我們。這樣,你對於她來說,就屬於失蹤了,既然你失蹤了,你們的婚姻關係也就不存在了。”
“寶寶說的也有道理!隻是後天大玉就到我這裏,是不是先起訴離婚,看看法院判決的結果再說呢?”
“那樣也好,你又給律師通電話了是嗎?”
“是的。”
“怎麽說的?”
“我把我這裏的實際情況都告訴大玉了,大玉告訴我隻起訴離婚這一個事情就可以,屬於民事訴訟,不要再牽扯其他的事情。”
“你怎麽喊‘大玉’喊的這麽的熟練呀?律師叫什麽名字?”
“叫吳玉蕾!”
“你怎麽不喊她蕾蕾呢,怎麽喊大玉?”
“她在家是老大,她很喜歡孝莊皇後,孝莊皇後就叫大玉,她的名字裏也有一個‘玉’字,所以同學都喊她‘大玉’。”
“那你曾經是‘多爾滾’嗎?
“暈倒!”
“真的,我總感覺你與大玉有一壺!”“嗬嗬,你啊,一直都是‘寶寶’思維呀!別提這些了,還是先研究我這裏的離婚問題吧!”
“你不是已經有譜了嗎?”
“是的,我的一個遠房的親戚,在法院當官,我也已經找過那個親戚,親戚讓我寫好起訴書後交給他就可以。”
“你的那個親戚認識你老婆的家人嗎?”
“認識,但會公事公辦的!放心吧!”
“你還是寫好起訴書後,由律師去辦理比較妥當。”
“也好!”
“不管怎麽樣,咱們也是朋友,我以朋友的身份幫助你,至於你離婚後,咱們是不是能在一起,還要看你的表現,還要看咱們的緣分。”
“我怎麽感覺最對不起的是爸爸媽媽,他們都這麽的善良,都我都那麽好!”
“什麽都不要說了,專心的鼓搗你離婚的事情吧!”
這個時候,張娜來了電話,我隻好與小兔子匆匆告別。張娜問我在家做什麽。自從張娜在分校辦公後,我也很少見到她。“我正在家與小兔子說話呢!”我脫口而出。
“什麽?”張娜驚訝的問。我這才發覺我失言了,忙撒謊:“我正與我的小兔子玩具說話玩呢!”
“哦,這樣呀!”張娜說,“後天我就結婚了,你做我的伴娘,好嗎?”
“你的老公就是那個叫王彥的嗎?”
“是啊,怎麽了?”
“哦哦,沒怎麽,隻是,隻是……後天我可能有事!”我本有心要告訴張娜有關王彥的事情,但我又怕敗了她的興致;我又不願意看到與王彥見麵時的尷尬局麵。所以我隻能推辭。
“你能有什麽事啊,你不是10月17日才結婚的嘛!就這麽定了呀,後天淩晨3:00,來我家,當我的伴娘。”還沒待我迴應,張娜就匆匆的掛斷了電話。
我知道,張娜是急著通知朋友、同事、親戚去參加她的婚禮。我不禁有些緊張:後天,是小兔子的起訴日;後天,是張娜的結婚日。後天,會怎樣呢?
(未完待續)
“就目前他們小縣城的實際狀況來說,執法的力度當然遠遠的比不上大城市,所以,有時候,很容易的事情,到了他那個地方,真的就很難辦成。”爸爸說,“你必須給小兔子聲明,他離婚,與你沒有任何的關係。”
“我已經聲明了。”我說。
“那就好,我家姑娘長大了!”爸爸說,“咱們可以作為朋友的身份,給他出些主意!”
“對於他目前的情況來說,怎樣起訴好呢?”
“當然要小兔子堅決呀!隻要有一方堅決離婚,這個婚姻就沒法維持,但隻要另一方堅決不離婚,這個婚也就在短時間內離不了。”
“你說的‘短時間內’是指的多長時間?”
“也不一定,應該是二三年吧!但隻要分居滿三年,就能自動解除婚姻關係。”
“對於離婚問題,如果起訴的話,應該怎麽辦理?”
“那當然要請律師了!”爸爸說,“千萬不能說‘隻要離婚就可以,什麽東西也不要了’這樣的話。一說這樣的話,當然就讓對方懷疑是不是有第三者了呀,女性的心理就是‘我得不到的,我寧肯磨死你,別人也休想得到’。所以讓小兔子該要的,就一定爭取要;不該要的,給也不要。”
“小兔子學過兩年法律,應該知道的。”
“嗯呢!剛才也說了,在小地方,法律有時候就是不好使的!”
“我與小兔子談談吧,他上線了。”我對爸爸說,爸爸就一聲不吭的坐在了我的旁邊。
“準備好材料了嗎?”我問。
“基本上準備好了。我已經給法院的同學打招唿了!”
“你怎麽動不動就利用什麽關係啊?你一給法院的同學打招唿,這個同學一幫助你,就有可能受到連累!畢竟對手有一定的社會背景;不幫助你吧,看在同學關係的麵子上,也不好意思。”我訓斥小兔子,又對爸爸說,“爸爸,你去看電視去吧!”爸爸看著電腦屏幕,很不情願的離開了。
“也沒什麽的,隻是打聽了一下有關離婚程序問題。”小兔子說,“已經拿來了起訴書,也填好了——寶寶看看!”
“以後就不要稱我‘寶寶’了,並且咱們的談話記錄注意要刪除,以防她突然查看,我可不想當第三者!”
“好的,我很聽話的嘛!”
“判決離婚的條件,你也搞清楚了嗎?”我問。我總感覺小兔子整天暈暈乎乎的。
“搞清楚了!女雙方自願離婚的,根本不用起訴於法院,雙方直接到民政局申請離婚就可以的。鑒於我這裏的實際情況,隻能由法院判決了。無性、無愛、無情是判決離婚的基礎。”
“你能做到無性、無愛、無情嗎?”
“不是做到做不到的問題,實際情況就是這樣的了!並且按照法律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也準予離婚:1、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2、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3、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4、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5、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準予離婚。我學習過兩年的法律!”
“你背誦法律條文還很熟練,要注意理論與實際的結合呀!”
“寶寶,你好好的看看判決離婚的條件。萬一我這裏法院判決不離婚,咱們就直接的辦理結婚登記手續,我就算是犯了重婚罪——被判處三年以內有期徒刑——我也不委屈。那樣,法院就不得不判決我與她離婚。”
“嗬嗬,你說的很輕鬆的呀,你這不是孕婦過獨木橋——挺而走險嗎?如這麽做,我也要被判處重婚罪的!因我是屬於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呀!”我說,“你如真的愛我,你會不顧一切的來找我,會敢於舍棄你的一切來成就我們的愛!就怕你做不到!與其頂著犯重婚罪的風險,還不如你偷跑到我這裏,反正她也不知道我是哪裏的,也根本的找不到我們。這樣,你對於她來說,就屬於失蹤了,既然你失蹤了,你們的婚姻關係也就不存在了。”
“寶寶說的也有道理!隻是後天大玉就到我這裏,是不是先起訴離婚,看看法院判決的結果再說呢?”
“那樣也好,你又給律師通電話了是嗎?”
“是的。”
“怎麽說的?”
“我把我這裏的實際情況都告訴大玉了,大玉告訴我隻起訴離婚這一個事情就可以,屬於民事訴訟,不要再牽扯其他的事情。”
“你怎麽喊‘大玉’喊的這麽的熟練呀?律師叫什麽名字?”
“叫吳玉蕾!”
“你怎麽不喊她蕾蕾呢,怎麽喊大玉?”
“她在家是老大,她很喜歡孝莊皇後,孝莊皇後就叫大玉,她的名字裏也有一個‘玉’字,所以同學都喊她‘大玉’。”
“那你曾經是‘多爾滾’嗎?
“暈倒!”
“真的,我總感覺你與大玉有一壺!”“嗬嗬,你啊,一直都是‘寶寶’思維呀!別提這些了,還是先研究我這裏的離婚問題吧!”
“你不是已經有譜了嗎?”
“是的,我的一個遠房的親戚,在法院當官,我也已經找過那個親戚,親戚讓我寫好起訴書後交給他就可以。”
“你的那個親戚認識你老婆的家人嗎?”
“認識,但會公事公辦的!放心吧!”
“你還是寫好起訴書後,由律師去辦理比較妥當。”
“也好!”
“不管怎麽樣,咱們也是朋友,我以朋友的身份幫助你,至於你離婚後,咱們是不是能在一起,還要看你的表現,還要看咱們的緣分。”
“我怎麽感覺最對不起的是爸爸媽媽,他們都這麽的善良,都我都那麽好!”
“什麽都不要說了,專心的鼓搗你離婚的事情吧!”
這個時候,張娜來了電話,我隻好與小兔子匆匆告別。張娜問我在家做什麽。自從張娜在分校辦公後,我也很少見到她。“我正在家與小兔子說話呢!”我脫口而出。
“什麽?”張娜驚訝的問。我這才發覺我失言了,忙撒謊:“我正與我的小兔子玩具說話玩呢!”
“哦,這樣呀!”張娜說,“後天我就結婚了,你做我的伴娘,好嗎?”
“你的老公就是那個叫王彥的嗎?”
“是啊,怎麽了?”
“哦哦,沒怎麽,隻是,隻是……後天我可能有事!”我本有心要告訴張娜有關王彥的事情,但我又怕敗了她的興致;我又不願意看到與王彥見麵時的尷尬局麵。所以我隻能推辭。
“你能有什麽事啊,你不是10月17日才結婚的嘛!就這麽定了呀,後天淩晨3:00,來我家,當我的伴娘。”還沒待我迴應,張娜就匆匆的掛斷了電話。
我知道,張娜是急著通知朋友、同事、親戚去參加她的婚禮。我不禁有些緊張:後天,是小兔子的起訴日;後天,是張娜的結婚日。後天,會怎樣呢?
(未完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