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人從懷裏掏出一個小瓷瓶,打開瓷瓶,將瓷瓶中的液體倒在四具屍體上。
不多一會兒,屍體發出“滋滋”的聲音,來人捂著鼻子倒退兩步,隻見一股帶著濃鬱焦臭味的白煙騰空而起,在空氣中迅速彌漫開來。
“這味道!真是死人都被臭醒來了!”來人看著已經連身上的黑衣,一同化為一灘清水的四具屍體,一臉嫌棄的以手在鼻翼揮舞著,自言自語道:“幸好我用迷藥將趙姬母子迷暈了,不然他們倆非得臭醒來不可,果然係統出品,必屬坑品來著……”
原本來人正是白仲本人。
為了最快從鹹陽趕到邯鄲,白仲不得不花費積分和係統兌換了一次性任意門——可以讓使用者任意出現在任何地方,並且在一次使用範圍之內包去包返,以免你找不到迴家路的大門。
而正是靠著任意門的幫助,白仲才能在黑衣人都沒有察覺的情況下,如鬼魅般出現在兩名黑衣人麵前,一劍殺死兩名黑衣人。
隻是讓人覺得奇怪的是,原本應該是五、六歲小豆丁的她,此時已然是一個身材高挑,外表看上去至少有十七、八歲的美少女。
喬裝救人不留姓名不求迴報,自然不是白仲的性格。隻是,這一迴她卻沒辦法要求迴報,因為解釋不了一個五、六歲的小豆丁,是怎麽在一夜之間,飛越千裏從鹹陽來到邯鄲的。因此,在被迫無奈之下,白仲隻得再用積分兌換了一張變裝卡——最便宜的那種變裝卡,隻能換成係統早已設定好的固定形象,且有效時間為三十分鍾的那種。
既然變幻了形象,白仲自然也就懶得再蒙麵和假扮男人——至於如果有人和自己現在用得這張臉長得像什麽的,那就算他倒黴好了。
說實話,如果單純從個人愛好上來說,白仲更傾向於和自己關係好的成嶠當上太子,但是成嶠當上太子就意味著夏太後得勢,華陽夫人失勢;華陽夫人失勢又會影響自己未來的前程,所以在百般無奈之下,白仲隻好花掉自己存了好幾年才攢下來的積分,換了這麽多逆天的東西來救嬴政。
既然都來了,哪能放著一個秦始皇在麵前不圍觀呢?就算不圍觀,起碼也要拍幾張照做留念嘛!秦始皇睡覺的樣子啊,世界上有幾個人能看見呢?不知道有沒有流口水說夢話呢。
尚且不知自己在不久之後,就要成天對著嬴政那一張小嫩臉,兩人同吃同睡不算,連澡都會一起洗過好多迴的白仲,重新將油燈點燃,然後舉著油燈向榻上看去。
耶?誰來告訴他,為什麽嬴政正瞪著兩隻大眼睛看著自己?
係統係統!你給我出來!說好的“係統出品,必屬精品”呢?我剛才不是在房間裏撒了一把迷藥,保證趙姬母子一覺到天亮的嗎?
[你自己看嬴政的手嘍。]係統非常不負責任的甩了一句。
白仲好奇的向嬴政的手看去,然後……mb!係統你在逗我嗎?他的手在被子下來,你讓我看什麽?看毛線啊!我的眼睛連夜視功能都沒有,更不用說透視功能了。
看不到手,白仲隻好將注意力放到嬴政的臉上。
不知光線不好,還是營養不良,今年八歲的嬴政長得既不俊美也不可愛,看著又幹又黃又瘦,身上也沒有什麽未來始皇帝的王霸之氣,唯一的優點就是一雙因為恐懼、仇視等情緒,而變得異常明亮的丹鳳眼,看上去特別漂亮。
言情小說誠,不欺我。
我總算知道言情小說裏,那種相貌平平,但眼睛特別好看的主角,是怎麽蘇倒一大片男人的了。
作者有話要說: 我一定要嚴嚴肅肅的聲明,政哥的顏自然是極好的……不過現在黑燈瞎火外加營養不良,所以小白看錯了……才會看成相貌平平……
喜歡成嶠小包子,還不如攢著感情喜歡子嬰小包子……
子嬰小包子是政哥和白仲把屎把尿拉扯長大的……正是因為帶子嬰小包子培養了不少育兒經驗,他們倆才沒有把未來的二世帶到溝裏去……
☆、初見
就在白仲打量嬴政之時,嬴政也在偷偷的打量著白仲。
因為認床,又因為要返秦而太過於興奮,嬴政這幾天晚上都睡得極淺,所以早在黑夜人撬開門閂之時,他就已經從睡夢中驚醒,隻是在人小力弱的情況下,嬴政無力反抗,隻能偷偷握住他藏在枕頭下的小刀,等著黑衣人過來之時和他們拚了。
本來嬴政以為自己死定了,沒想到關鍵時刻,一個黑色的身影竟然從天而降,擋在了自己麵前,殺死了想要刺殺自己的黑衣人。
一開始,嬴政還擔心後麵來的黑衣人,也是來刺殺自己的刺客,但是……觀其氣度不像啊。
看著一手執著油燈的白仲,嬴政微微紅了紅臉。
豔麗嫵媚、淩厲堅毅,兩個幾乎完全相反的詞,卻在白仲身上完美的融於一體。
這是嬴政第一次看見白仲。
他第一次看見白仲,就覺得整個世界的光亮,都集中到她一人身上,耀眼奪目光彩四射。
“你……你是誰?”嬴政從榻上爬起來,擋在趙姬麵前,將手中的小刀對準白仲,雙手緊緊握住刀柄,一臉警惕的看著白仲,開口問道。
矮油!雖然長得不怎麽樣,但是聲音真不錯!好可愛的聲音啊!耳朵會懷孕好嘛!
白仲挑了挑燈芯,使它更為明亮一些,再將油燈擺到兩人之間,然後一屁股坐在地上,以手托腮,笑容滿麵的看著嬴政說道:“你是秦政?”
這一係列動作,若是旁人做來肯定十分粗魯,但白仲做出來卻極為好看,一舉一動如行雲流水,再加上潺潺山泉般空靈的聲音,竟然奇跡的讓嬴政忐忑不安的心情,漸漸平靜下來。
嬴政猶豫再三,終於還是放下了手中的小刀,大口大口喘著粗氣,開口說道:“我……我叫趙政。”
白仲微微一笑,聲音溫柔的說道:“你乃是嬴氏王族,大秦公孫,王族以國號為氏,你自當名為秦政。”
“秦……政……”嬴政將“秦政”兩個字,反複在嘴裏念了幾遍,忽然抬起頭,衝著白仲展顏笑道:“秦政……那我以後叫秦政了……真好……我是秦國公孫,不再是趙國……呃……恩人救秦政母子一命,還請受秦政一拜。”
嬴政說著,立刻從榻上爬起來,跑到白仲麵前,“撲通”一聲跪在地上,就想要磕頭。
“別別別!你可別跟我磕頭!你可是秦始……秦國王子,我隻是個普通人,你這樣,我會折壽的!”白仲嚇了一跳,立刻伸手扶住嬴政,一臉慌張的開口說道。
雖然說自己對秦始皇的感覺就是馬馬虎虎,一般一般來著,但這種人能成大事者,放在小說裏是主角,放在現實中是位麵之子,總之是大氣運在身的真命天子。
隨隨便便讓他們給自己下跪還磕頭,萬一人小福薄承受不住,影響了自己的運氣怎麽辦?
自從穿越之後,就變得有些迷信的白仲,如是想著。
被白仲抓住兩條胳膊,無法磕頭的嬴政,不解的抬起頭,目光凝視著白仲。
且先不提眼前這人相貌姿容之豔麗,為嬴政生平不曾見過。
就說她身上這一身的傲氣……嬴政在趙國雖因質子身份,受盡趙人淩辱,但身份高貴的貴人也是見過不少的,無論是現在的趙王,還是被稱為“四大公子”的平原君和信陵君,都沒有她有氣度。
這種傲氣……並不像趙國的那些王孫宗室一樣,是因為自身的血統和地位而帶來的驕傲,而是……平等,對眾生的平等。
這樣一個人,又怎麽會說出‘折壽’這種話?莫不是在嫌棄我?也不像……既然是平等,那麽自然不會以身份的高低貴賤來看人了。
見嬴政一直看著自己不放,白仲雖然人老皮厚,對秦始皇感覺也馬馬虎虎的,但也萬萬經不起千古一帝這樣近距離的認真打量——這就像你不感冒奧巴馬是一迴事,但奧巴馬要真拉著你說話,你的反應又是另一迴事一般。
更何況,兩人距離拉近了之後,白仲發現嬴政其實也挺好看的。
雖然一張臉還是挺黃瘦的,不過五官還算馬馬虎虎,眼睛夠亮、鼻子夠高、嘴唇也很有型,若是好好養養,養得紅潤光滑,再換上一套華服,也未嚐不能成為一代男神。
白仲就這樣你瞪著我,我瞪著你,兩人大眼瞪小眼,互相瞪了老半天。
最後還是丹鳳眼不及桃花眼大,嬴政首先敗下陣來。
“秦政還未請教恩人尊姓大名?萬望恩人能留下姓名,也好秦政來日相報。”嬴政一拱手,開口問道。
聽見嬴政這麽一句,為弘揚社會善良風氣,從來都施恩望迴報的白仲,本能的開口說道:“我叫白……呃……小白……大家都管叫我小白……”
“小白?”嬴政一愣,這個名字不但一聽就是化名,而且還是超沒誠意的化名。
不待嬴政質疑,白仲又飛快為自己打補丁,“窮人嘛……哪像你們這些貴族一樣,有名有姓還有氏的,我就叫小白……因為我皮膚特別白,所以大家都叫我小白……你看……我的皮膚是不是特別白?”
白仲這麽一說,嬴政對她的話到是信了幾分,彼時華夏姓氏還不像後世那樣普及,姓氏名是貴族的專用物,底層平民大多有名無姓,叫“小白”似乎也沒有什麽不可以的。
不過……說話就好好說話,為什麽說話要這麽近呢?
看著幾乎快跟自己麵麵相貼的白仲,嬴政的臉再次紅了紅。
他聞到白仲身上傳來一種好聞的香味,一種氣味淡淡的甜甜的,讓人一聞就覺著全身輕飄飄,舒服得快要飛起來的香味。
“喂?說話啊!白不白啊?”白仲說著,將臉往嬴政眼前湊了湊,聲音帶著幾分嬌俏的說道。
“白……真白……”嬴政深吸一口氣,用跟蚊子般大小的聲音,結結巴巴說著。
不但白,而且看著十分光滑,兩人距離這麽近,嬴政也沒有在白仲如剛剝的雞蛋的臉上,找到一絲一毫的瑕疵。
要是能摸上一摸,該有多好啊?
嬴政有些自卑的看了看自己的手,瘦小稚嫩卻已經是傷痕累累,完全不像一雙孩童的手。
“哎呀!你的手受傷了!”白仲猛得驚唿一聲,她終於知道係統為什麽讓自己看嬴政的手了。
——————————關於秦政的腦洞——————————
n年後,始皇退位,二世立,武安君白仲獻造紙之術
嬴政:臥槽!這麽好的東西,為什麽不在朕在位的時候獻上來?
白仲:你不是叫秦政(勤政)嘛……我把造紙術獻上來,你怎麽跟人吹噓說你一天批一百二十斤竹簡,怎麽讓史官在曆史書上寫你人如其名,勤於政事啊?
嬴政:你說的很有道理,但是我還是想問,這個原因其實是假的吧?
白仲:……
嬴政:一百二十斤啊!天天一百二十斤啊!修長城的搬磚工,遇見刮風下雨還能休息,我可是一年三百六十五天,每天要搬一百二十斤,你就不怕累壞你老公我?
白仲:不怕!你又不是我生的!
嬴政:看!說實話了吧!你根本不心疼我!哼
二世:媽媽麽麽噠,媽媽最心疼兒子了~媽媽對兒子最好了~
作者有話要說: 話說有人說政哥太萌太可愛了,一點也不像嬴政……我想說……這樣才可以最大程度的看到一代帝王的成長史啊……如何從一個又軟又萌的小正太,一步步黑化成史書上的霸道帝王……
這是一個小倆口共同進步、共同成長,然後彼此相依相伴,又互相追逐,最後齊心協辦打倒大boss的甜文!
嬴政:不是我的錯,都是世界的錯!
作者:陛下,您又中二了!
邑之秦,使複續嬴氏祀,號曰秦嬴。亦不廢申侯之女子為駱適者,以和西戎。
秦嬴生秦侯。秦侯立十年,卒。生公伯。公伯立三年,卒。生秦仲。
這是《史記》上的原文,證明王族以國號為氏是可以的。。
☆、日常
白仲一把抓住嬴政的手,隻見對方瘦小幹枯的手上,竟然有幾道被刀劃傷的痕跡,而且連血都沒有止,一看就是剛剛劃傷的。
“沒……沒事……小傷而已……”嬴政害羞的抽了抽手,沒想到又被一股力量拉了迴去,然後被白仲緊緊的握在手心裏,“隻是剛才拿著刀子……有些緊張,所以不小心就……沒事的……我都習慣了。”
嬴政隻覺自己手心裏生出一種柔若無骨的感覺,好像抓著一團雲,又像摸著一塊最上等的絲綢,溫溫熱熱的舒服得不得了。
女孩子的手,是不是都這樣柔軟了?可是好兒的手,就沒有這麽軟和好摸,而且……恩人看著應該是習武之人,可手上為什麽連個繭子都沒有長呢?
尚且不知道有一種東西有護手霜的嬴政,皺著小眉毛苦苦思索著。
“這怎麽能習慣呢?你可是要當秦始……秦國公孫的人,土豪中的神壕,神壕中的戰鬥機……我是說……你天生就是執筆掌天下者,一雙手就該白白嫩嫩的……不應該這樣的……”白仲小心的在嬴政的傷口上吹了吹,開口說道。
不多一會兒,屍體發出“滋滋”的聲音,來人捂著鼻子倒退兩步,隻見一股帶著濃鬱焦臭味的白煙騰空而起,在空氣中迅速彌漫開來。
“這味道!真是死人都被臭醒來了!”來人看著已經連身上的黑衣,一同化為一灘清水的四具屍體,一臉嫌棄的以手在鼻翼揮舞著,自言自語道:“幸好我用迷藥將趙姬母子迷暈了,不然他們倆非得臭醒來不可,果然係統出品,必屬坑品來著……”
原本來人正是白仲本人。
為了最快從鹹陽趕到邯鄲,白仲不得不花費積分和係統兌換了一次性任意門——可以讓使用者任意出現在任何地方,並且在一次使用範圍之內包去包返,以免你找不到迴家路的大門。
而正是靠著任意門的幫助,白仲才能在黑衣人都沒有察覺的情況下,如鬼魅般出現在兩名黑衣人麵前,一劍殺死兩名黑衣人。
隻是讓人覺得奇怪的是,原本應該是五、六歲小豆丁的她,此時已然是一個身材高挑,外表看上去至少有十七、八歲的美少女。
喬裝救人不留姓名不求迴報,自然不是白仲的性格。隻是,這一迴她卻沒辦法要求迴報,因為解釋不了一個五、六歲的小豆丁,是怎麽在一夜之間,飛越千裏從鹹陽來到邯鄲的。因此,在被迫無奈之下,白仲隻得再用積分兌換了一張變裝卡——最便宜的那種變裝卡,隻能換成係統早已設定好的固定形象,且有效時間為三十分鍾的那種。
既然變幻了形象,白仲自然也就懶得再蒙麵和假扮男人——至於如果有人和自己現在用得這張臉長得像什麽的,那就算他倒黴好了。
說實話,如果單純從個人愛好上來說,白仲更傾向於和自己關係好的成嶠當上太子,但是成嶠當上太子就意味著夏太後得勢,華陽夫人失勢;華陽夫人失勢又會影響自己未來的前程,所以在百般無奈之下,白仲隻好花掉自己存了好幾年才攢下來的積分,換了這麽多逆天的東西來救嬴政。
既然都來了,哪能放著一個秦始皇在麵前不圍觀呢?就算不圍觀,起碼也要拍幾張照做留念嘛!秦始皇睡覺的樣子啊,世界上有幾個人能看見呢?不知道有沒有流口水說夢話呢。
尚且不知自己在不久之後,就要成天對著嬴政那一張小嫩臉,兩人同吃同睡不算,連澡都會一起洗過好多迴的白仲,重新將油燈點燃,然後舉著油燈向榻上看去。
耶?誰來告訴他,為什麽嬴政正瞪著兩隻大眼睛看著自己?
係統係統!你給我出來!說好的“係統出品,必屬精品”呢?我剛才不是在房間裏撒了一把迷藥,保證趙姬母子一覺到天亮的嗎?
[你自己看嬴政的手嘍。]係統非常不負責任的甩了一句。
白仲好奇的向嬴政的手看去,然後……mb!係統你在逗我嗎?他的手在被子下來,你讓我看什麽?看毛線啊!我的眼睛連夜視功能都沒有,更不用說透視功能了。
看不到手,白仲隻好將注意力放到嬴政的臉上。
不知光線不好,還是營養不良,今年八歲的嬴政長得既不俊美也不可愛,看著又幹又黃又瘦,身上也沒有什麽未來始皇帝的王霸之氣,唯一的優點就是一雙因為恐懼、仇視等情緒,而變得異常明亮的丹鳳眼,看上去特別漂亮。
言情小說誠,不欺我。
我總算知道言情小說裏,那種相貌平平,但眼睛特別好看的主角,是怎麽蘇倒一大片男人的了。
作者有話要說: 我一定要嚴嚴肅肅的聲明,政哥的顏自然是極好的……不過現在黑燈瞎火外加營養不良,所以小白看錯了……才會看成相貌平平……
喜歡成嶠小包子,還不如攢著感情喜歡子嬰小包子……
子嬰小包子是政哥和白仲把屎把尿拉扯長大的……正是因為帶子嬰小包子培養了不少育兒經驗,他們倆才沒有把未來的二世帶到溝裏去……
☆、初見
就在白仲打量嬴政之時,嬴政也在偷偷的打量著白仲。
因為認床,又因為要返秦而太過於興奮,嬴政這幾天晚上都睡得極淺,所以早在黑夜人撬開門閂之時,他就已經從睡夢中驚醒,隻是在人小力弱的情況下,嬴政無力反抗,隻能偷偷握住他藏在枕頭下的小刀,等著黑衣人過來之時和他們拚了。
本來嬴政以為自己死定了,沒想到關鍵時刻,一個黑色的身影竟然從天而降,擋在了自己麵前,殺死了想要刺殺自己的黑衣人。
一開始,嬴政還擔心後麵來的黑衣人,也是來刺殺自己的刺客,但是……觀其氣度不像啊。
看著一手執著油燈的白仲,嬴政微微紅了紅臉。
豔麗嫵媚、淩厲堅毅,兩個幾乎完全相反的詞,卻在白仲身上完美的融於一體。
這是嬴政第一次看見白仲。
他第一次看見白仲,就覺得整個世界的光亮,都集中到她一人身上,耀眼奪目光彩四射。
“你……你是誰?”嬴政從榻上爬起來,擋在趙姬麵前,將手中的小刀對準白仲,雙手緊緊握住刀柄,一臉警惕的看著白仲,開口問道。
矮油!雖然長得不怎麽樣,但是聲音真不錯!好可愛的聲音啊!耳朵會懷孕好嘛!
白仲挑了挑燈芯,使它更為明亮一些,再將油燈擺到兩人之間,然後一屁股坐在地上,以手托腮,笑容滿麵的看著嬴政說道:“你是秦政?”
這一係列動作,若是旁人做來肯定十分粗魯,但白仲做出來卻極為好看,一舉一動如行雲流水,再加上潺潺山泉般空靈的聲音,竟然奇跡的讓嬴政忐忑不安的心情,漸漸平靜下來。
嬴政猶豫再三,終於還是放下了手中的小刀,大口大口喘著粗氣,開口說道:“我……我叫趙政。”
白仲微微一笑,聲音溫柔的說道:“你乃是嬴氏王族,大秦公孫,王族以國號為氏,你自當名為秦政。”
“秦……政……”嬴政將“秦政”兩個字,反複在嘴裏念了幾遍,忽然抬起頭,衝著白仲展顏笑道:“秦政……那我以後叫秦政了……真好……我是秦國公孫,不再是趙國……呃……恩人救秦政母子一命,還請受秦政一拜。”
嬴政說著,立刻從榻上爬起來,跑到白仲麵前,“撲通”一聲跪在地上,就想要磕頭。
“別別別!你可別跟我磕頭!你可是秦始……秦國王子,我隻是個普通人,你這樣,我會折壽的!”白仲嚇了一跳,立刻伸手扶住嬴政,一臉慌張的開口說道。
雖然說自己對秦始皇的感覺就是馬馬虎虎,一般一般來著,但這種人能成大事者,放在小說裏是主角,放在現實中是位麵之子,總之是大氣運在身的真命天子。
隨隨便便讓他們給自己下跪還磕頭,萬一人小福薄承受不住,影響了自己的運氣怎麽辦?
自從穿越之後,就變得有些迷信的白仲,如是想著。
被白仲抓住兩條胳膊,無法磕頭的嬴政,不解的抬起頭,目光凝視著白仲。
且先不提眼前這人相貌姿容之豔麗,為嬴政生平不曾見過。
就說她身上這一身的傲氣……嬴政在趙國雖因質子身份,受盡趙人淩辱,但身份高貴的貴人也是見過不少的,無論是現在的趙王,還是被稱為“四大公子”的平原君和信陵君,都沒有她有氣度。
這種傲氣……並不像趙國的那些王孫宗室一樣,是因為自身的血統和地位而帶來的驕傲,而是……平等,對眾生的平等。
這樣一個人,又怎麽會說出‘折壽’這種話?莫不是在嫌棄我?也不像……既然是平等,那麽自然不會以身份的高低貴賤來看人了。
見嬴政一直看著自己不放,白仲雖然人老皮厚,對秦始皇感覺也馬馬虎虎的,但也萬萬經不起千古一帝這樣近距離的認真打量——這就像你不感冒奧巴馬是一迴事,但奧巴馬要真拉著你說話,你的反應又是另一迴事一般。
更何況,兩人距離拉近了之後,白仲發現嬴政其實也挺好看的。
雖然一張臉還是挺黃瘦的,不過五官還算馬馬虎虎,眼睛夠亮、鼻子夠高、嘴唇也很有型,若是好好養養,養得紅潤光滑,再換上一套華服,也未嚐不能成為一代男神。
白仲就這樣你瞪著我,我瞪著你,兩人大眼瞪小眼,互相瞪了老半天。
最後還是丹鳳眼不及桃花眼大,嬴政首先敗下陣來。
“秦政還未請教恩人尊姓大名?萬望恩人能留下姓名,也好秦政來日相報。”嬴政一拱手,開口問道。
聽見嬴政這麽一句,為弘揚社會善良風氣,從來都施恩望迴報的白仲,本能的開口說道:“我叫白……呃……小白……大家都管叫我小白……”
“小白?”嬴政一愣,這個名字不但一聽就是化名,而且還是超沒誠意的化名。
不待嬴政質疑,白仲又飛快為自己打補丁,“窮人嘛……哪像你們這些貴族一樣,有名有姓還有氏的,我就叫小白……因為我皮膚特別白,所以大家都叫我小白……你看……我的皮膚是不是特別白?”
白仲這麽一說,嬴政對她的話到是信了幾分,彼時華夏姓氏還不像後世那樣普及,姓氏名是貴族的專用物,底層平民大多有名無姓,叫“小白”似乎也沒有什麽不可以的。
不過……說話就好好說話,為什麽說話要這麽近呢?
看著幾乎快跟自己麵麵相貼的白仲,嬴政的臉再次紅了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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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喂?說話啊!白不白啊?”白仲說著,將臉往嬴政眼前湊了湊,聲音帶著幾分嬌俏的說道。
“白……真白……”嬴政深吸一口氣,用跟蚊子般大小的聲音,結結巴巴說著。
不但白,而且看著十分光滑,兩人距離這麽近,嬴政也沒有在白仲如剛剝的雞蛋的臉上,找到一絲一毫的瑕疵。
要是能摸上一摸,該有多好啊?
嬴政有些自卑的看了看自己的手,瘦小稚嫩卻已經是傷痕累累,完全不像一雙孩童的手。
“哎呀!你的手受傷了!”白仲猛得驚唿一聲,她終於知道係統為什麽讓自己看嬴政的手了。
——————————關於秦政的腦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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嬴政:臥槽!這麽好的東西,為什麽不在朕在位的時候獻上來?
白仲:你不是叫秦政(勤政)嘛……我把造紙術獻上來,你怎麽跟人吹噓說你一天批一百二十斤竹簡,怎麽讓史官在曆史書上寫你人如其名,勤於政事啊?
嬴政:你說的很有道理,但是我還是想問,這個原因其實是假的吧?
白仲:……
嬴政:一百二十斤啊!天天一百二十斤啊!修長城的搬磚工,遇見刮風下雨還能休息,我可是一年三百六十五天,每天要搬一百二十斤,你就不怕累壞你老公我?
白仲:不怕!你又不是我生的!
嬴政:看!說實話了吧!你根本不心疼我!哼
二世:媽媽麽麽噠,媽媽最心疼兒子了~媽媽對兒子最好了~
作者有話要說: 話說有人說政哥太萌太可愛了,一點也不像嬴政……我想說……這樣才可以最大程度的看到一代帝王的成長史啊……如何從一個又軟又萌的小正太,一步步黑化成史書上的霸道帝王……
這是一個小倆口共同進步、共同成長,然後彼此相依相伴,又互相追逐,最後齊心協辦打倒大boss的甜文!
嬴政:不是我的錯,都是世界的錯!
作者:陛下,您又中二了!
邑之秦,使複續嬴氏祀,號曰秦嬴。亦不廢申侯之女子為駱適者,以和西戎。
秦嬴生秦侯。秦侯立十年,卒。生公伯。公伯立三年,卒。生秦仲。
這是《史記》上的原文,證明王族以國號為氏是可以的。。
☆、日常
白仲一把抓住嬴政的手,隻見對方瘦小幹枯的手上,竟然有幾道被刀劃傷的痕跡,而且連血都沒有止,一看就是剛剛劃傷的。
“沒……沒事……小傷而已……”嬴政害羞的抽了抽手,沒想到又被一股力量拉了迴去,然後被白仲緊緊的握在手心裏,“隻是剛才拿著刀子……有些緊張,所以不小心就……沒事的……我都習慣了。”
嬴政隻覺自己手心裏生出一種柔若無骨的感覺,好像抓著一團雲,又像摸著一塊最上等的絲綢,溫溫熱熱的舒服得不得了。
女孩子的手,是不是都這樣柔軟了?可是好兒的手,就沒有這麽軟和好摸,而且……恩人看著應該是習武之人,可手上為什麽連個繭子都沒有長呢?
尚且不知道有一種東西有護手霜的嬴政,皺著小眉毛苦苦思索著。
“這怎麽能習慣呢?你可是要當秦始……秦國公孫的人,土豪中的神壕,神壕中的戰鬥機……我是說……你天生就是執筆掌天下者,一雙手就該白白嫩嫩的……不應該這樣的……”白仲小心的在嬴政的傷口上吹了吹,開口說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