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9節
易中天中華史第一部:中華根 作者:易中天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2.請參看柳宗元《封建論》。
3.賈誼《過秦論》。
4.以上事見《史記·秦始皇本紀》,參見《史記·李斯列傳》。其中“非主以為名,異趣以為高”一句,《秦始皇本紀》作“誇主以為名,異取以為高”。
5.杜牧《阿房宮賦》。
6.見《史記·項羽本紀》。
7.關於陳勝事跡均見《史記·陳涉世家》。
8.請參看傅樂成《中國通史》,台灣弘揚圖書公司。
9.賈誼《過秦論》。
10.秦代是否有陳郡,學術界有爭議。本書據譚其驤《中國曆史地圖集》、史為樂《中國曆史地名大辭典》。
11.見《史記·張耳陳餘列傳》,同時參考《陳涉世家》,下同。
12.據《資治通鑒》卷七,大澤鄉起義是在秦二世元年七月,陳勝的下屬武臣自稱趙王是在八月,故可推算。
13.以上均見《史記·張耳陳餘列傳》。
14.見《史記》之《陳涉世家》與《田儋列傳》。
15.以上見《史記·秦始皇本紀》。
16.見《史記·陳涉世家》。
17.見《史記·張耳陳餘列傳》。
18.請參看張蔭麟《中國史綱》。
19.見《漢書·刑法誌》。
20.見《史記·陳涉世家》。
21.見《史記·張耳陳餘列傳》。
22.見《史記·陳涉世家》。
23.見《史記·項羽本紀》。
24.請參看本中華史第五卷《從春秋到戰國》。
25.請參看馬克思《路易·波拿巴的霧月十八日》。
第三章
1.請參看《史記·項羽本紀》。下引凡同此者,不另注。
2.關於這段史實的記載,中華書局版《史記》和王伯祥先生《史記選》均斷句標點為“學書不成,去學劍,又不成”,不妥。似應斷句標點為“學書不成,去。學劍,又不成”。
3.英布加盟在前,劉邦在後,然後立楚懷王。
4.請參看《史記·高祖本紀》(唐)司馬貞索隱。
5.古人的排行,曰伯仲叔季。伯是老大,仲是老二,叔是老三,季是老四,或老小。劉邦的長兄名伯,次兄名仲,並無三兄名叔,故劉季即劉小。也因此,古人避諱,易邦為國,但不避諱季。
6.請參看《史記·高祖本紀》。下引凡同此者,不另注。
7.請參看《史記·淮陰侯列傳》。
8.《史記·高祖本紀》(唐)張守節正義稱:亭長的職責是“民有訟爭,吏留平辨,得成其政”。
9.請參看《史記·留侯世家》。
10.本節述李斯、胡亥、趙高事,請交互參看《史記》之《李斯列傳》和《秦始皇本紀》,下引相同者不另注。
11.見《史記》之《秦始皇本紀》、《魏豹彭越列傳》。
12.以下無注者,均請參看《史記·項羽本紀》。
13.從這個月起,《史記》等書均改稱“漢元年”。
14.以下無注者,均請參看《史記》之《項羽本紀》和《高祖本紀》。
15.此處請參看《史記·留侯世家》。
16.此處請參看《史記·酈生陸賈列傳》。
17.本節史實請交互參看《史記》之《項羽本紀》、《高祖本紀》、《留侯世家》、《樊酈滕灌列傳》。
18.此處《項羽本紀》和《留侯世家》的記載不同,取《留侯世家》。
19.關於項羽為什麽不殺劉邦,我在《品人錄》一書中另有心理分析,這些分析也成立,請參看。
20.此處請參看《史記·留侯世家》。
21.劉邦原本是打算跟項羽一決雌雄的,但被蕭何、樊噲、灌嬰、周勃等人勸阻,見《漢書·蕭何傳》。
第四章
1.見《史記·項羽本紀》。
2.見《資治通鑒》卷九。
3.見《史記·張耳陳餘列傳》。
4.見《史記·留侯世家》。後人並據此編出“明修棧道,暗渡陳倉”的故事。
5.本書所述韓信故事均據《史記·淮陰侯列傳》。
6.本段請參看《史記·高祖本紀》。
7.見《史記·蕭相國世家》。
8.以上時間表請參看《資治通鑒》卷九。
9.請參看《史記》之《項羽本紀》、《留侯世家》。
10.以上見《史記》之《項羽本紀》和《高祖本紀》。
11.見《史記·張耳陳餘列傳》。
12.見《史記·酈生陸賈列傳》。
13.武涉的話,是“當今二王之事,權在足下。足下右投則漢王勝,左投則項王勝”。蒯通的話,是“當今二主之命懸於足下。足下為漢則漢勝,為楚則楚勝”。意思完全相同。
14.見《史記·項羽本紀》,同時可參看《史記·魏豹彭越列傳》。
15.本節述項羽事均見《史記·項羽本紀》。
16.所謂虞姬歌罷自刎,以及《楚漢春秋》所載虞姬和歌歌詞,均係小說家言,不可靠。
17.此處之“今日固決死,願為諸君快戰”,也有版本作“決戰”。關於這個問題,以及快戰與決戰的區別,請參看王伯祥《史記選》。
18.韓信的說法,均見《史記·淮陰侯列傳》;陳平的說法,均見《史記·陳丞相世家》。
19.見《史記·酈生陸賈列傳》。
20.見《史記·高祖本紀》。
21.見《史記·陳丞相世家》。
22.見《史記·項羽本紀》。
23.關於劉邦和項羽的比較,亦請參看拙著《品人錄》。
24.見《史記·高祖本紀》。
第五章
1.見《史記·高祖本紀》,下同。
2.據《史記·高祖本紀》,劉邦稱帝是在漢五年正月,臧荼造反是在十月;據《資治通鑒》卷十一,劉邦稱帝是在漢五年二月,臧荼造反是在七月。
3.臧荼本是燕將,後來被項羽封為燕王,原來的燕王韓廣則被貶為遼東王。韓廣不肯去遼東,臧荼就把他殺了,連同遼東也一起吞並。見《史記·項羽本紀》。此人在楚漢戰爭中大約是守中立的。
4.張敖、貫高事見《史記·張耳陳餘列傳》。
5.彭越事見《史記·魏豹彭越列傳》,被剁成肉醬見《黥布列傳》。
6.見《史記·季布欒布列傳》。
7.韓王信之事見《史記·韓信盧綰列傳》。
8.見《史記·黥布列傳》。
9.見《史記·高祖本紀》。
10.本節述韓信事,如無另注者均見《史記·淮陰侯列傳》。
11.見《史記·陳丞相世家》。
12.請參看馬兆鋒《英雄時代》。
13.台灣學者杜維運先生即稱,秦始皇君臣在公元前221年的建樹“背後實具有一種純粹遠大的理想”。見杜維運《中國通史》,台灣三民書局版。
14.第一點,可由李斯等人的話證明:“海內為郡縣,法令由一統,自上古以來未嚐有,五帝所不及。”第二點,可由秦始皇的話證明:“朕為始皇帝。後世以計數,二世三世至於萬世,傳之無窮。”第三點,也可由秦始皇的話證明:“天下共苦戰鬥不休,以有侯王。賴宗廟,天下初定,又複立國,是樹兵也。”見《史記·秦始皇本紀》。
15.這八十年間,是從城濮之戰到湛阪之戰。詳請參看張蔭麟《中國史綱》。
16.江,在今河南省正陽縣;六,在今安徽省六安市;蓼,在今河南省固始縣;庸,在今湖北省竹山縣;蕭,在今安徽省蕭縣;萊,在今山東省黃縣;滑,在今河南省偃師縣;邾即鄒,在今山東省鄒城市;莒,在今山東省莒縣;鄫,在今山東省棗莊市。
17.請參看顧準《希臘城邦製度》。
18.請參看顧準《統一的專製帝國、奴隸製、亞細亞生產方式及戰爭》一文,已收入《顧準文集》。
19.見《史記·張耳陳餘列傳》。
3.賈誼《過秦論》。
4.以上事見《史記·秦始皇本紀》,參見《史記·李斯列傳》。其中“非主以為名,異趣以為高”一句,《秦始皇本紀》作“誇主以為名,異取以為高”。
5.杜牧《阿房宮賦》。
6.見《史記·項羽本紀》。
7.關於陳勝事跡均見《史記·陳涉世家》。
8.請參看傅樂成《中國通史》,台灣弘揚圖書公司。
9.賈誼《過秦論》。
10.秦代是否有陳郡,學術界有爭議。本書據譚其驤《中國曆史地圖集》、史為樂《中國曆史地名大辭典》。
11.見《史記·張耳陳餘列傳》,同時參考《陳涉世家》,下同。
12.據《資治通鑒》卷七,大澤鄉起義是在秦二世元年七月,陳勝的下屬武臣自稱趙王是在八月,故可推算。
13.以上均見《史記·張耳陳餘列傳》。
14.見《史記》之《陳涉世家》與《田儋列傳》。
15.以上見《史記·秦始皇本紀》。
16.見《史記·陳涉世家》。
17.見《史記·張耳陳餘列傳》。
18.請參看張蔭麟《中國史綱》。
19.見《漢書·刑法誌》。
20.見《史記·陳涉世家》。
21.見《史記·張耳陳餘列傳》。
22.見《史記·陳涉世家》。
23.見《史記·項羽本紀》。
24.請參看本中華史第五卷《從春秋到戰國》。
25.請參看馬克思《路易·波拿巴的霧月十八日》。
第三章
1.請參看《史記·項羽本紀》。下引凡同此者,不另注。
2.關於這段史實的記載,中華書局版《史記》和王伯祥先生《史記選》均斷句標點為“學書不成,去學劍,又不成”,不妥。似應斷句標點為“學書不成,去。學劍,又不成”。
3.英布加盟在前,劉邦在後,然後立楚懷王。
4.請參看《史記·高祖本紀》(唐)司馬貞索隱。
5.古人的排行,曰伯仲叔季。伯是老大,仲是老二,叔是老三,季是老四,或老小。劉邦的長兄名伯,次兄名仲,並無三兄名叔,故劉季即劉小。也因此,古人避諱,易邦為國,但不避諱季。
6.請參看《史記·高祖本紀》。下引凡同此者,不另注。
7.請參看《史記·淮陰侯列傳》。
8.《史記·高祖本紀》(唐)張守節正義稱:亭長的職責是“民有訟爭,吏留平辨,得成其政”。
9.請參看《史記·留侯世家》。
10.本節述李斯、胡亥、趙高事,請交互參看《史記》之《李斯列傳》和《秦始皇本紀》,下引相同者不另注。
11.見《史記》之《秦始皇本紀》、《魏豹彭越列傳》。
12.以下無注者,均請參看《史記·項羽本紀》。
13.從這個月起,《史記》等書均改稱“漢元年”。
14.以下無注者,均請參看《史記》之《項羽本紀》和《高祖本紀》。
15.此處請參看《史記·留侯世家》。
16.此處請參看《史記·酈生陸賈列傳》。
17.本節史實請交互參看《史記》之《項羽本紀》、《高祖本紀》、《留侯世家》、《樊酈滕灌列傳》。
18.此處《項羽本紀》和《留侯世家》的記載不同,取《留侯世家》。
19.關於項羽為什麽不殺劉邦,我在《品人錄》一書中另有心理分析,這些分析也成立,請參看。
20.此處請參看《史記·留侯世家》。
21.劉邦原本是打算跟項羽一決雌雄的,但被蕭何、樊噲、灌嬰、周勃等人勸阻,見《漢書·蕭何傳》。
第四章
1.見《史記·項羽本紀》。
2.見《資治通鑒》卷九。
3.見《史記·張耳陳餘列傳》。
4.見《史記·留侯世家》。後人並據此編出“明修棧道,暗渡陳倉”的故事。
5.本書所述韓信故事均據《史記·淮陰侯列傳》。
6.本段請參看《史記·高祖本紀》。
7.見《史記·蕭相國世家》。
8.以上時間表請參看《資治通鑒》卷九。
9.請參看《史記》之《項羽本紀》、《留侯世家》。
10.以上見《史記》之《項羽本紀》和《高祖本紀》。
11.見《史記·張耳陳餘列傳》。
12.見《史記·酈生陸賈列傳》。
13.武涉的話,是“當今二王之事,權在足下。足下右投則漢王勝,左投則項王勝”。蒯通的話,是“當今二主之命懸於足下。足下為漢則漢勝,為楚則楚勝”。意思完全相同。
14.見《史記·項羽本紀》,同時可參看《史記·魏豹彭越列傳》。
15.本節述項羽事均見《史記·項羽本紀》。
16.所謂虞姬歌罷自刎,以及《楚漢春秋》所載虞姬和歌歌詞,均係小說家言,不可靠。
17.此處之“今日固決死,願為諸君快戰”,也有版本作“決戰”。關於這個問題,以及快戰與決戰的區別,請參看王伯祥《史記選》。
18.韓信的說法,均見《史記·淮陰侯列傳》;陳平的說法,均見《史記·陳丞相世家》。
19.見《史記·酈生陸賈列傳》。
20.見《史記·高祖本紀》。
21.見《史記·陳丞相世家》。
22.見《史記·項羽本紀》。
23.關於劉邦和項羽的比較,亦請參看拙著《品人錄》。
24.見《史記·高祖本紀》。
第五章
1.見《史記·高祖本紀》,下同。
2.據《史記·高祖本紀》,劉邦稱帝是在漢五年正月,臧荼造反是在十月;據《資治通鑒》卷十一,劉邦稱帝是在漢五年二月,臧荼造反是在七月。
3.臧荼本是燕將,後來被項羽封為燕王,原來的燕王韓廣則被貶為遼東王。韓廣不肯去遼東,臧荼就把他殺了,連同遼東也一起吞並。見《史記·項羽本紀》。此人在楚漢戰爭中大約是守中立的。
4.張敖、貫高事見《史記·張耳陳餘列傳》。
5.彭越事見《史記·魏豹彭越列傳》,被剁成肉醬見《黥布列傳》。
6.見《史記·季布欒布列傳》。
7.韓王信之事見《史記·韓信盧綰列傳》。
8.見《史記·黥布列傳》。
9.見《史記·高祖本紀》。
10.本節述韓信事,如無另注者均見《史記·淮陰侯列傳》。
11.見《史記·陳丞相世家》。
12.請參看馬兆鋒《英雄時代》。
13.台灣學者杜維運先生即稱,秦始皇君臣在公元前221年的建樹“背後實具有一種純粹遠大的理想”。見杜維運《中國通史》,台灣三民書局版。
14.第一點,可由李斯等人的話證明:“海內為郡縣,法令由一統,自上古以來未嚐有,五帝所不及。”第二點,可由秦始皇的話證明:“朕為始皇帝。後世以計數,二世三世至於萬世,傳之無窮。”第三點,也可由秦始皇的話證明:“天下共苦戰鬥不休,以有侯王。賴宗廟,天下初定,又複立國,是樹兵也。”見《史記·秦始皇本紀》。
15.這八十年間,是從城濮之戰到湛阪之戰。詳請參看張蔭麟《中國史綱》。
16.江,在今河南省正陽縣;六,在今安徽省六安市;蓼,在今河南省固始縣;庸,在今湖北省竹山縣;蕭,在今安徽省蕭縣;萊,在今山東省黃縣;滑,在今河南省偃師縣;邾即鄒,在今山東省鄒城市;莒,在今山東省莒縣;鄫,在今山東省棗莊市。
17.請參看顧準《希臘城邦製度》。
18.請參看顧準《統一的專製帝國、奴隸製、亞細亞生產方式及戰爭》一文,已收入《顧準文集》。
19.見《史記·張耳陳餘列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