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孝公下令求賢,就是要改變現狀,讓秦國迅速崛起。


    目的如此明確,帝道和王道便顯然不合時宜。帝道即堯舜之道,王道即湯武之道。前者屬於部落時代,後者屬於邦國時代,都不適用於戰國時代。秦孝公跟商鞅討論興國之路,話也說得很清楚:帝道和王道固然好,但當真實現起碼也得幾十上百年,寡人哪能等那麽久?


    空談誤國,實幹興邦,得來點管用的東西。


    管用的,是霸道。


    表麵上看,霸道就是五霸之道。但在商鞅那裏,卻其實是強國之道,甚至是強國之術。術當然比不上道,可惜道不能當飯吃。何況兵強馬壯,才能稱王稱霸;先成霸業,才能再成帝業。這道理,商鞅清楚,孝公明白。


    於是重用商鞅,行霸道,變法度。


    所謂變法,其實就是改製。改哪個製?邦國製。邦國製的特點是分權。天子分權予諸侯,因此封邦建國;諸侯分權予大夫,因此封土立家。可見,分權、封建、邦國,是三位一體的。


    然而權力一旦下放,就收不迴來;下級一旦強勢,上級就隻好空城。結果是前有五霸,天子被架空;後有三桓,諸侯被架空。架空了諸侯的大夫如季孫氏,又被家臣架空。國君被架空,國必亡;家君被架空,家必滅。於是晉國分裂,齊國易主,魯國衰落。教訓啊!


    痛定思痛,必須變分權為集權,改周製為秦製。


    問題是,怎麽改?


    釜底抽薪。


    什麽是釜?封建貴族。什麽是薪?爵位世襲,采邑私有,無功受祿。春秋那些跋扈的貴族,無論魯國的公族,晉國的卿族,三桓六卿,都如此。正因為有此特權,國君才拿他們沒有辦法,他們也才能擁兵自重,盤踞采邑,架空國君。顯然,要想集權救國,必先幹掉貴族。


    當然,貴族不可能馬上被消滅。商鞅的辦法,是以新貴代舊貴。具體方案,則是不論血統論軍功。新法頒布後,所有的貴族都必須先從沒有軍功的宗室做起,然後按照軍功的大小重新確定尊卑、貴賤、爵位、俸祿。沒有軍功的,取消名位,降為民戶中的地主和富人。有軍功的,爵位最高也不過封侯。而且,隻要有軍功,哪怕不是宗室,也能封侯,成為新貴。


    新貴和舊貴,有什麽不同?


    舊貴是領主,新貴是地主。按照周製,大夫對自己的采邑(家),是有治權的。而且這治權,諸侯還不能幹預。采邑中的臣民,包括家臣和子民,在法理上和道德上都隻忠於家君(大夫),不必也不能忠於國君(諸侯)。然而按照秦製,新貴(侯)對自己的封地,則既無產權,又無治權,隻有財權。也就是說,他們隻收租稅,不理民事。原先附屬於領主的那些臣民,則重新編組,由地方官管理,變成直屬國君的編戶齊民。


    這一改革的直接結果是領主沒有了。領主沒有了,領地自然也沒有了。從此,秦國不再有采邑,隻有郡縣。全國設為三十一個縣,置縣令(縣長)和縣丞(副縣長)治理。以後奪取他國之地,也不立封國和采邑。既沒有領地,又沒有領主,也就沒有了真正意義上的貴族。


    沒有了貴族,就沒有了需要世襲的爵位。因此,無論卿大夫,還是地方官,所有官員都由國君任命,按能力任職,不再按爵位世襲。有能力有才幹的,即便不是秦國人,也可以進入領導層和決策層。


    這就是商鞅的政治體製改革,它的內容可以概括為三句話:廢領主製,行地主製;廢封建製,行郡縣製;廢世襲製,行任命製。這樣一種根本性的變革,當然不可能由商鞅一人來完成,也不可能在短時間內完成。然而在這裏,我們卻分明看到了未來帝國的影子。


    商鞅變法的曆史意義,正在於此。


    變法的實際意義,則是中央集權。這是秦國改革的重中之重。事實上,原先隸屬於領主的臣民直屬中央,人民就是國君的。采邑變成郡縣,土地就是國君的。從卿大夫到地方官都由中央任命,權力就是國君的。土地、人民和權力都集中到國君手裏,當然是霸道。


    不過商鞅又霸道得聰明,霸道得智慧,因為他的指揮棒是軍功。軍功與血統,有什麽不同?血統與生俱來,軍功全靠爭取;血統有利於貴族,軍功有利於國君;血統由家族遺傳,軍功由政府認定。以軍功定爵祿,軍民人等就積極上進奮勇殺敵,誰也不能再妄自尊大坐享其成。結果必然是:風氣改變了,國力增強了,國君的地位提高了,貴族的權勢沒有了,豈非一舉多得一箭雙雕?


    當然是。


    從此血腥


    以國君集權和富國強兵為鎖定目標,商鞅全麵展開了他的體製改革,包括經濟改革和軍事改革。使用的手段也很簡單:恩威並施。比方說,努力生產多交公糧的,免除徭役;偷奸耍滑投機倒把的,收為奴婢。又比方說,有軍功的,讓他們顯赫榮耀;沒軍功的,讓他們沒有麵子。總之,商鞅一手拿狼牙棒,一手拿軍功章,帶領秦國突出重圍。新法實施十年後,秦國“道不拾遺,山無盜賊,家給人足”,人民“勇於公戰,怯於私鬥,鄉邑大治”。秦孝公也從雍(今陝西省鳳翔縣)遷都鹹陽(今陝西省鹹陽市),開始了“席卷天下,包舉宇內”的準備。勃然雄起的秦讓諸侯刮目相看,連周天子都送來了胙肉。


    但,這很可疑。


    可質疑的不是鄉邑大治,而是大治的原因。事實上商鞅上台後頒布的一號法令,就是在基層組織推行保甲製和連坐法。商鞅規定,庶民按戶編組,五家為保,十戶相連,一人作奸犯科,通體連帶責任,左鄰右舍都必須立即向政府報告。不告發者腰斬,藏匿者視同降敵,告發者按斬敵首級領賞。難怪秦國能“道不拾遺,山無盜賊”了,人人都是特務和警察嘛!


    這樣一種鄰裏之間相互監視相互告發的恐怖生活,也許隻有在納粹德國可以體驗。隻不過沒人知道,商鞅是否為他的元首組建了黨衛隊。


    但可以肯定,商鞅不但使秦國變成了一座軍營,也使秦國成為一座監獄。實際上他肅清盜賊,整頓治安,禁止鬥毆,並不是為了保護人民的生命財產,而是要將社會上閑散的武力集中起來為其所用。所謂“勇於公戰,怯於私鬥”,就是隻為國君戰鬥,不為自己戰鬥;隻殺外國人,不殺秦國人;隻為高官厚祿殺人,不為蠅頭小利殺人。顯然,商鞅培養教育出來的,不過是些毫無愛心的殺人機器。如果靠這竟能實現天下大治,那才真是天大的笑話!11


    殺人機器是不會把他人生命放在眼裏的,商鞅本人就是如此。據說,商鞅有次一天之內就在渭水之濱處決囚犯七百餘人,以至於“渭水盡赤,號哭之聲動於天地,蓄怨積仇比於丘山”,簡直就是慘絕人寰!12


    商鞅,你這樣殺人如麻,就不怕報應嗎?


    沒人知道這條史料是否可靠,正如沒人證明它無中生有,或誇大其詞。但毋庸置疑,商鞅是一個鐵血宰相。新法初行之時,秦國上下議論紛紛,到國都投訴的數以千計。剛開始,商鞅還跟他們講道理,後來就幹脆以霸道行霸道。而且不管是說新法不好,還是說新法好的,統統稱之為亂民,放逐到邊邑。結果當然令商鞅滿意。從此以後,再沒人敢說三道四。


    這絕不是改革必須付出的代價。


    不錯,變法是要有些鐵腕。決策做出以後,斬斷爭論也很有必要。否則,七嘴八舌,議論紛紛,議而不決,決而不行,改革就不能成功。但商鞅的情況不同於此。他所做的一切,都是圍繞著專製、集權和獨裁來設計和進行的,因此不能讓人民有言論自由。實際上,商鞅不但不準議論他的法令,而且根本就不允許有任何議論。在他心裏,人民隻有義務沒有權利。他們不過是君王實現霸業和帝業的工具和武器。或者說,男人平時是勞動工具,戰時是殺人武器,女人則是生產這些工具和武器的機器。既然如此,那你議論什麽?遵命執行就是!


    這就是所謂商鞅變法。從此,秦國上有獨裁君主,下有芸芸眾生,中有官僚機構,遍布軍隊、特務和警察,變成了一個中央集權和軍事獨裁的準帝國。


    事實上,秦能在優勝劣汰的激烈競爭中脫穎而出,隻能歸結為他們有當時最管用的製度。或者說,他們把這個新製度建設得最徹底,也運用得最徹底。這種新製度,能夠最大限度地集中國內的資源和財富,最大限度地激發民眾的生產潛力和戰鬥勇氣,並保持令行禁止步調一致的集體性格,從而橫行霸道,一統天下。


    在這裏,我們聞到了專製的血腥。


    是的。伴隨秦軍挺進中原之步伐的,是血雨腥風;提供秦國後來居上之保證的,是嚴刑峻法。秦政之苛,秦法之嚴,秦製之專橫,秦風之強悍,實乃公開之秘密,不爭之事實。秦,是專製主義和軍國主義的大本營。


    這個大本營的奠基者,是商鞅。


    商鞅成功了。至少,他把秦從公國變成了王國,並為這王國變成帝國鋪平了道路,做好了準備。商鞅死後十四年,秦惠稱王;一百零四年後,嬴政稱帝。


    然而商鞅自己,卻死於非命。


    為誰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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