慶鄭卻很平和。


    心平氣和的慶鄭微微一笑:臣下據理直言,乃為臣的正道;君上依法直刑,乃為君的聖明。總之,君臣都要講一個“直”字,國家才有利。所以,就算君上不動手,下臣也會自殺。


    史家沒有記錄當時的天氣。按節氣算,這會兒天地之間應該是一片肅殺。


    晉國的大臣們則分成了兩派。一派主張釋放慶鄭,讓他戴罪立功;另一派則認為不但不能饒他一死,就連讓他自殺都不可以。因為慶鄭最大的罪惡,就是無視君父,自作主張。這家夥,戰爭中已經自行其是,現在又豈能讓他自行了斷?苟如此,則綱紀何在,體統何存?


    其實這時惠公的最佳選擇,是采納前一種建議。因為這樣做,君上有不計前嫌的聲譽,臣下有主動就刑的美名,對晉國是有利的。可惜惠公是個混蛋。是混蛋,就不能指望他作出英明決策。如果這混蛋還擁有不受限製和監督的權力,他唯一能做的就是把自己從小混蛋變成大混蛋。


    因此,惠公最後還是殺了慶鄭。


    好在慶鄭被殺後,惠公似乎也懂得了收斂。此後八年,倒沒聽說他還有什麽荒唐事。從這個意義上講,也可以說慶鄭沒有白死。11


    但,故太子申生,可就死得太冤了。


    怎麽都得死


    太子申生是被驪姬害死的。


    為此,她機關算盡。


    第一步,是慫恿晉獻公讓太子申生遷到曲沃,公子重耳遷到蒲,公子夷吾遷到屈,實際上是把這三個人都攆出去,隻留自己的兒子奚齊、妹妹的兒子卓子在國都。第二步,是慫恿晉獻公派申生率軍出征。申生如果戰敗,就以此治罪;如果勝利,則誣陷他有野心。可惜,申生班師迴朝後,雖然流言四起,卻並未能撼動其地位。於是驪姬使出最後一招,親手製造了一起投毒案。


    公元前656年,驪姬羽翼豐滿,開始實施犯罪。圈套和陷阱,是謊稱晉獻公夢見了申生的生母齊薑。按照當時的製度,申生必須立即祭祀,祭祀後還必須把酒和肉獻給君父。而這時,獻公正好外出打獵。利用這個時間差,驪姬在肉和酒裏下了毒(一說以毒酒和毒肉替換)。獻公灑酒祭地,地隆起。把肉給狗和小臣吃,狗和小臣立即死亡。成為犯罪嫌疑人的申生百口莫辯,隻有去死。12


    死,是沒有價錢可講的,因為這是弑君和弑父的雙重大罪。已遂,則當誅;未遂,得自殺。


    問題在於這是冤案!而且,案情如此簡單,難道就無人識破?驪姬步步緊逼,申生就毫無感覺?獻公偏心眼,驪姬狐狸精,路人皆知。那些朝中大臣,難道都由著他們胡來,一個勸阻和反對的都沒有?或者說,一個幫助申生的都沒有?


    當然有。


    但為了恪守臣道,他們都退下陣來。


    比如裏克。


    晉獻公派申生率軍出征,裏克是表示了反對的。但獻公不聽,裏克也沒有堅持。相反,他對申生說:為臣,隻怕不忠;為子,隻怕不孝。廢立之事,不是太子應該考慮的。太子還是努力做好工作吧!13


    有人說,這是善於處理父子關係,14甚至就是為臣之道。這話恐怕可以商榷。比方說,後來裏克殺奚齊和卓子,怎麽就毫不手軟,就不講君臣大義?說到底,無非之前的獻公強勢,之後的驪姬和奚齊孤兒寡母,好欺負。這樣看,後來裏克被相對強勢的惠公所殺,便多少有點自作自受。


    再說狐突。


    對於申生的率軍出征,狐突也是勸阻了的,但申生不聽。申生說,君父派我出來打仗,不是因為喜歡我,而是為了考察我。既然反正都難免一死,不如一戰。不戰而返,罪過更大。作戰而死,至少還能留下美名。


    結果不出狐突所料,申生迴國,讒言四起。於是狐突閉門不出。


    裏克和狐突的溫良恭儉讓,其實是姑息養奸。當然,以狐突當時的地位,多半也是無能為力。裏克卻不是無力,而是無心,或無膽。事實上,驪姬要謀害太子,裏克是知情的。然而他左右為難,他的同夥丕鄭則表示沒有主意。裏克便對丕鄭說:弑君,我不敢;幫兇,我不能。我隻有躲起來。


    於是裏克稱病不朝。三十天後,驪姬得逞。15


    最後說申生。


    申生名為儲君,其實是個苦孩子。母親身份不明,16父親另有所愛,大臣們對他的建議和勸導,都是要乖,要好,要聽話,要盡忠,要盡孝。從來就沒人告訴他,他自己有什麽個人權利可以主張,也不知道該如何主張。


    因此,當申生被驪姬誣陷時,他其實是無法自救的。有人對他說:太子去申辯吧,君上一定能明辨是非。申生卻心灰意冷。申生說,我去申辯,驪姬就得問罪。我的國君和父親老了。沒有驪姬,他老人家吃不下飯,睡不著覺。君父不開心,申生怎麽可能開心?


    公元前656年,夏曆十二月二十七日,申生在曲沃上吊自殺。17


    冤死的申生死不瞑目。據說,死前申生托人帶話給閉門不出的狐突:申生有罪,不聽您老人家的話,才有了今天這個下場。申生並不敢貪生怕死,隻是心疼我們的國君老了,國家又多災多難。您老人家再不出山,奈吾君何?如果您老人家肯出來做事,申生就算是拜您所賜而死,將無怨無悔。18


    狐突後來的死節,或許與此有關。


    再說君臣


    現在,似乎該檢討一下君臣關係了。


    君臣父子,是中國曆史上最重要的人際關係。想當年,年輕的孔丘到齊國找工作,齊景公問他何以治國,孔子的迴答便是“君君,臣臣,父父,子子”,也就是君像君,臣像臣,父像父,子像子。齊景公則點頭稱是說,是啊,如果君不君,臣不臣,父不父,子不子,就算有糧食,寡人吃得到嗎?


    事實上,君臣父子這四個字,乃是中國古代最重要的政治理念、道德規範和製度設計,因此從西周以來,就被著力打造、建立和維護,不容動搖。


    當然,秦漢前後,君臣關係是有區別的。西周到春秋,理論上是家臣效忠家君,國臣效忠國君,天下之臣效忠天下共主,即士效忠大夫,大夫效忠諸侯,諸侯效忠天子,逐級效忠。到戰國,天子沒有了,三級效忠變成兩級效忠。但,逐級效忠不變,君臣關係也不變。


    秦漢以後,諸侯沒有了,逐級效忠變成直接效忠。皇帝是唯一的君,其他人從官員到百姓,都是臣。不過,這也要看世道。如果天下大亂,則各為其主。比如東漢末年,就是周瑜效忠孫權,關羽效忠劉備,郭嘉效忠曹操。效忠對象雖不相同,君臣關係仍然是綱。


    很顯然,在中國古代,君臣關係是社會穩定的基礎,君主製度的基石。其他關係,也都可以看作君臣,比如父親是家君,丈夫是夫君。兄弟和朋友看似平等,那是因為上麵還有君父。沒有君父,大哥便是君。君臣之道,豈非大義?


    可惜,它先天不足。


    不足在於不平等。君父,毋庸置疑地高於臣子。這可是違背人之天性的,因此不能不設法彌補。彌補的辦法,是用對等來替代平等。比如“君仁臣忠,父慈子孝”,或“君使臣以禮,臣事君以忠”。19也就是說,君臣父子都有道德上的義務,也都要遵守遊戲規則。一旦失禮,很可能代價慘重。


    這事有案可稽。


    公元前559年,衛獻公請兩位大夫吃飯。兩位大夫依照禮節,衣冠楚楚準時準點來到朝堂,恭恭敬敬地等在那裏。然而左等不來右等不來,太陽快下山了衛獻公還不露麵。最後,才發現他在園子裏射雁。而且見了兩位大夫,居然不脫皮冠就跟他們說起話來。


    這是嚴重的失禮。皮冠,是戎裝或獵裝。所以,臣見君,君見臣,即便是在戰爭中或狩獵時,也至少要免冠(摘下皮冠)。魯成公十六年,晉國大夫至三次遇到楚王戰車,每次都要免冠。楚共王派使節去慰問他,他立即免冠聽命。魯昭公十二年,身穿獵裝的楚靈王接見自己的大臣,則不但免冠,而且去披(脫去披肩)、舍鞭(扔掉馬鞭)。不摘皮冠,就是把對方當作仇敵或野獸。請客吃飯而著獵裝,更是公然的羞辱。衛國這兩位大夫忍無可忍,怒不可遏,便發動兵變把獻公驅逐出境,十二年後才讓他迴國。


    此事發生時,晉國的國君是悼公。悼公問他的樂師師曠:衛國人驅逐了他們的國君,是不是也太過分了?師曠說,恐怕是他們的國君太過分。國君,是祭祀的主持人,也是人民的希望。如果人民失望,那又何必要他?老天爺是愛民如子的。上天為人民立君,難道是讓他騎在民眾頭上作威作福?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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