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5節
易中天中華史第一部:中華根 作者:易中天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這當然不得人心。
何況殷商的祭祀極其頻繁,何況送上祭壇不僅有奴隸和平民,還有貴族。因為貴族“價錢更高”,一個頂一萬個。當然,殺得多的還是奴隸,比如被俘的夷人。事實上,由於殷紂王的嫡係部隊遠在東方戰區,臨時拚湊起來對付周武王的,就是這些從來不被當作人看的戰俘。他們幹活時做“牛馬”,祭祀時做“畜牲”,現在又拿他們當“炮灰”,哼哼,不倒戈才怪!
血的教訓啊!
顯然,新生的政權要想長治久安,就必須反其道而行之。殷商垮台的原因既然是“不把人當人”,勝利了的周就必須“把人當人”。
一種早熟的新思想和新概念萌芽了。
這就是“以人為本”。
以人為本
以人為本,是周製度和周文化的思想背景。
周人獲得中華文明的代表權後,就廢除了慘無人道的人殉和人牲。當然,人牲基本廢除,人殉則清代還有。這就像廢除死刑,要有一個漫長的認識過程。但是周以後,人牲也好,人殉也罷,都不再具有殷商時代的正當性,隻會遭到主流社會和正人君子的抵製批評。
有兩件事可以證明。
公元前641年,宋襄公與曹、邾兩國會盟,要殺鄫國國君祭祀社神,一個名叫子魚的軍事法官就強烈反對。子魚說:用大牲口進行小祭祀尚且不可,哪裏還敢用人?祭祀就像請客吃飯,哪個敢吃人肉?如此倒行逆施,會有好下場嗎?[1]
遺憾的是,子魚的反對沒有成功,那個倒黴的國君還是被殺。但齊國的陳子亢(讀如剛)反對人殉,則大獲全勝。陳子亢的哥哥陳子車死後,嫂子和管家提出要用活人殉葬,理由是老先生死在國外,生病時沒能得到足夠的照顧。陳子亢便說,這是不合禮法的。再說最該照顧我哥的,不就是二位嗎?結果不難想象,陳子車的老婆和管家都不再堅持人殉。[2]
陳子亢是孔子的粉絲,而孔子不但反對人殉,就連用俑都反對。俑(讀如勇)就是殉葬用的土偶和木偶。對於這類東西,孔子深惡痛絕。他甚至說“始作俑者,其無後乎”,意思是第一個發明俑的人,大概會斷子絕孫吧![3]
奇怪!發明土偶和木偶,原本是為了代替活人。跟活人殉葬相比,應該說是進步,孔子為什麽還要詛咒?
因為孔子從根本上反對人殉。
在孔子看來,人殉不仁,人殉非禮。因此,用活人不行,用死人也不行;用真人不行,用假人也不行。俑是人的替身。用俑殉葬,等於承認人殉的合理性和合法性,隻不過以假亂真,是活人殉葬的“山寨版”。開了這個口子,活人殉葬就仍有複辟的可能,豈能不堅決抵製?
顯然,這是一種原始素樸的人道主義。正是它,後來發展為“仁”的概念。因為“仁”的本義就是“人其人”,也就是“把人當人”。
但,這跟“君權天授”又有什麽關係?
天人合一。
作為明確的概念和係統的理論,“天人合一”的觀念產生於西漢,但萌芽早就有了。甲骨文和金文的“天”,原本就是“人”。字形,是一個正麵而立大寫的“人”,頭上一個圓圈,或圓點,或橫線。所以,天,原本指人的腦袋,也就是“天靈蓋”,後來才引申為“蒼天”,再後來才引申為“老天爺”。
◎甲骨文的“天”(甲三六九〇義與大同天邑商)。
◎甲骨文的“天”(乙六八五七)。
◎甲骨文的“天”(存下九四〇地名)。
◎金文的“天”(盂鼎)。
天,就是人。
更重要的是,天的授權(天命)是看人心的,叫“天視自我民視,天聽自我民聽”。武王在伐紂的誓師大會上說:天是“萬物父母”,人是“萬物之靈”,所以天意就是民意。老百姓擁護誰,天就授權給誰;老百姓憎恨誰,天就革他的命。殷紂王自絕於天,結怨於民,他死定了!
武王當真說過這話嗎?
可疑。
這套說辭,十有八九是後人編出來的。但編造者也是周人,因此仍然可以看作周的思想。而且,類似的說法在周人的著作中頻頻出現,總不能說一點依據都沒有。更何況,就算是編的,也編得好!因為按照“天視自我民視,天聽自我民聽”的邏輯,“君權天授”已經被偷換為“君權民授”了。
這是“偉大的謊言”。
但問題也接踵而來。是啊,就算政權來自天與民的雙重授權,天也好,民也罷,為什麽要授權給周呢?
周人的說法,是他們的君王有德。
以德治國
周王有德嗎?據說有。
在兩周的文化人筆下,他們的先君和先王都是道德楷模,寬厚仁慈,勤政愛民,禮賢下士。比方說,每年春耕,周君都要在田間地頭舉行“饁禮”(饁讀如葉),表示親自送飯給農夫。諸如此類的說法不勝枚舉,依據恐怕也是有的,周的史官和詩人畢竟不是納粹德國的宣傳部長戈培爾。何況即便是做秀,也比商王的鞭子好。
結果天下歸心,“大國畏其力,小國懷其德”。[4]這話其實很實在。沒有“力”,光有“德”,是得不到天下的。周人的聰明,就在他們兩手都用,而且用得智慧。對大國,他們示威,大國就不敢作對;對小國,他們示柔,小國就甘願附庸。這樣一來,可不就“三分天下有其二”?
何況殷商的祭祀極其頻繁,何況送上祭壇不僅有奴隸和平民,還有貴族。因為貴族“價錢更高”,一個頂一萬個。當然,殺得多的還是奴隸,比如被俘的夷人。事實上,由於殷紂王的嫡係部隊遠在東方戰區,臨時拚湊起來對付周武王的,就是這些從來不被當作人看的戰俘。他們幹活時做“牛馬”,祭祀時做“畜牲”,現在又拿他們當“炮灰”,哼哼,不倒戈才怪!
血的教訓啊!
顯然,新生的政權要想長治久安,就必須反其道而行之。殷商垮台的原因既然是“不把人當人”,勝利了的周就必須“把人當人”。
一種早熟的新思想和新概念萌芽了。
這就是“以人為本”。
以人為本
以人為本,是周製度和周文化的思想背景。
周人獲得中華文明的代表權後,就廢除了慘無人道的人殉和人牲。當然,人牲基本廢除,人殉則清代還有。這就像廢除死刑,要有一個漫長的認識過程。但是周以後,人牲也好,人殉也罷,都不再具有殷商時代的正當性,隻會遭到主流社會和正人君子的抵製批評。
有兩件事可以證明。
公元前641年,宋襄公與曹、邾兩國會盟,要殺鄫國國君祭祀社神,一個名叫子魚的軍事法官就強烈反對。子魚說:用大牲口進行小祭祀尚且不可,哪裏還敢用人?祭祀就像請客吃飯,哪個敢吃人肉?如此倒行逆施,會有好下場嗎?[1]
遺憾的是,子魚的反對沒有成功,那個倒黴的國君還是被殺。但齊國的陳子亢(讀如剛)反對人殉,則大獲全勝。陳子亢的哥哥陳子車死後,嫂子和管家提出要用活人殉葬,理由是老先生死在國外,生病時沒能得到足夠的照顧。陳子亢便說,這是不合禮法的。再說最該照顧我哥的,不就是二位嗎?結果不難想象,陳子車的老婆和管家都不再堅持人殉。[2]
陳子亢是孔子的粉絲,而孔子不但反對人殉,就連用俑都反對。俑(讀如勇)就是殉葬用的土偶和木偶。對於這類東西,孔子深惡痛絕。他甚至說“始作俑者,其無後乎”,意思是第一個發明俑的人,大概會斷子絕孫吧![3]
奇怪!發明土偶和木偶,原本是為了代替活人。跟活人殉葬相比,應該說是進步,孔子為什麽還要詛咒?
因為孔子從根本上反對人殉。
在孔子看來,人殉不仁,人殉非禮。因此,用活人不行,用死人也不行;用真人不行,用假人也不行。俑是人的替身。用俑殉葬,等於承認人殉的合理性和合法性,隻不過以假亂真,是活人殉葬的“山寨版”。開了這個口子,活人殉葬就仍有複辟的可能,豈能不堅決抵製?
顯然,這是一種原始素樸的人道主義。正是它,後來發展為“仁”的概念。因為“仁”的本義就是“人其人”,也就是“把人當人”。
但,這跟“君權天授”又有什麽關係?
天人合一。
作為明確的概念和係統的理論,“天人合一”的觀念產生於西漢,但萌芽早就有了。甲骨文和金文的“天”,原本就是“人”。字形,是一個正麵而立大寫的“人”,頭上一個圓圈,或圓點,或橫線。所以,天,原本指人的腦袋,也就是“天靈蓋”,後來才引申為“蒼天”,再後來才引申為“老天爺”。
◎甲骨文的“天”(甲三六九〇義與大同天邑商)。
◎甲骨文的“天”(乙六八五七)。
◎甲骨文的“天”(存下九四〇地名)。
◎金文的“天”(盂鼎)。
天,就是人。
更重要的是,天的授權(天命)是看人心的,叫“天視自我民視,天聽自我民聽”。武王在伐紂的誓師大會上說:天是“萬物父母”,人是“萬物之靈”,所以天意就是民意。老百姓擁護誰,天就授權給誰;老百姓憎恨誰,天就革他的命。殷紂王自絕於天,結怨於民,他死定了!
武王當真說過這話嗎?
可疑。
這套說辭,十有八九是後人編出來的。但編造者也是周人,因此仍然可以看作周的思想。而且,類似的說法在周人的著作中頻頻出現,總不能說一點依據都沒有。更何況,就算是編的,也編得好!因為按照“天視自我民視,天聽自我民聽”的邏輯,“君權天授”已經被偷換為“君權民授”了。
這是“偉大的謊言”。
但問題也接踵而來。是啊,就算政權來自天與民的雙重授權,天也好,民也罷,為什麽要授權給周呢?
周人的說法,是他們的君王有德。
以德治國
周王有德嗎?據說有。
在兩周的文化人筆下,他們的先君和先王都是道德楷模,寬厚仁慈,勤政愛民,禮賢下士。比方說,每年春耕,周君都要在田間地頭舉行“饁禮”(饁讀如葉),表示親自送飯給農夫。諸如此類的說法不勝枚舉,依據恐怕也是有的,周的史官和詩人畢竟不是納粹德國的宣傳部長戈培爾。何況即便是做秀,也比商王的鞭子好。
結果天下歸心,“大國畏其力,小國懷其德”。[4]這話其實很實在。沒有“力”,光有“德”,是得不到天下的。周人的聰明,就在他們兩手都用,而且用得智慧。對大國,他們示威,大國就不敢作對;對小國,他們示柔,小國就甘願附庸。這樣一來,可不就“三分天下有其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