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9節
易中天中華史第一部:中華根 作者:易中天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中國人呢?圖騰在中國又變成了什麽?
祖宗。
祖宗崇拜是最具中國特色的文化現象。傳統社會的中國人,最高的人生目標就是“光宗耀祖”,最起碼的社會義務則是“傳宗接代”;而一旦犯了錯誤,遭遇慘敗,受到製裁,則“愧對列祖列宗”。
那麽,什麽是“祖宗”?
祖宗就是“最老的父親”。祖的甲骨文字形,就是一根露出龜頭勃然雄起的陰莖。它也就是“且”,起先是男性生殖崇拜的象征。這樣的象征物,世界各地都有,隻不過在中國叫“祖”。石製的叫石祖,陶製的叫陶祖。後來這東西越做越大,就從雕塑變成了建築。印度的塔,埃及的方尖碑,其實都是。
◎甲骨文的“祖”(前一·九·六)。
◎甲骨文的“且”(甲四一四)。
很明顯,正如國和或是同一個字,祖和且也是同一個字。國家是由部落演變而來的,祖宗崇拜則源自男性生殖崇拜。
氏族變成部落以後,生殖崇拜就變成了圖騰崇拜;部落變成國家以後,圖騰崇拜又變成了祖宗崇拜。祖,則一貫到底。圖騰和祖宗都是男性的,祖當然要堅守崗位。隻不過在圖騰時代,它要變成動物,比如蛇、鳥、牛、羊、龍等等。但骨子裏,還是那話兒。
顯然,祖,是父係製度和男權政治的象征。
但,圖騰是把男性生殖崇拜神聖化,祖宗則是把圖騰崇拜世俗化。所以“祖”的形製和意義都要變。在氏族時代,它就是生殖器;到部落時代,就變成象征物;到國家時代,則變成了宗廟和神主。
宗廟就是祖先的祭殿,神主則是祖先的牌位。神主應該是先有的,辦法是把男性祖先的符號刻在石祖或陶祖上。當然,他得對氏族有開創之功。後來,祖宗越來越多,性器也不再堂皇,就換成石牌和木牌,但仍然叫“祖”。為了供奉神主,又蓋起了房子,這就是“祖廟”或“宗廟”,簡稱祖和宗。宗字上麵那個“宀”(讀如棉),就是房子;下麵那個“示”,就是牌位。
這就是“祖”的新概念——神主和宗廟。神主就像圖騰一樣重要,宗廟則像祭壇一樣崇高。因此,建立氏族或家族,都要先建廟。以祖廟為中心,族長率族而居,叫做“籍”。祖立則籍立,祖在則籍在,祖毀則籍亡,叫“毀廟滅籍”。這樣的籍,當然就叫“祖籍”。
進入國家時代以後,祖(祖廟或宗廟)便成了國家的象征。以祖廟為中心,國君率民而居,叫做“國”。祖立則國立,祖在則國在,祖毀則國亡,叫“毀廟滅國”。這樣的國,當然就叫“祖國”。
華夏既然是“祖宗之國”,也就不會是天國、神國或者法治國。
那麽,華夏的體製是什麽?
家天下
還是先看埃及。
埃及的部落變成國家後,很快就天下一統、中央集權了。而且,是統一在神的旗幟之下。至高無上的是太陽神,他是上下埃及共同的保護神,與上下埃及共同的君主法老相對應,叫什麽名字則另當別論。太陽神之下,是全國性的“方麵神”,比如尼羅河神(奧西裏斯)、手藝神(普塔)、婦女神(尼費塞斯)。他們對應著中央政府各部門,相當於中國的“六部尚書”。
地方上,首先是上埃及和下埃及各有一個保護神,然後是各地區又有各地區的保護神,對應著各地方官。也就是說,埃及的神也是有“行政級別”的。他們的級別會隨著王朝的更替而調整,甚至形象都會跟著變化。
顯然,古埃及的政治體製,是“人神同構”。
中國則是“家國一體”。國是放大的家,家是縮小的國。君臣官民都是父子,四海之內皆為兄弟。君父、臣子、父母官、子弟兵,真是“好大一個家”。[10]
問題是,為什麽會這樣?
因為我們跟埃及一樣,也是從部落直接變成國家的。我們並沒有像希臘人那樣,炸毀氏族血緣組織,然後“按照地區來劃分居民”,由公民重新組成國家。但是,我們又沒有像埃及人那樣,把圖騰變成神,而是變成了祖宗。因此,族民變成國民以後,依舊“四世同堂”,照樣“認祖歸宗”。
實際上,中國古代國家的建立和管理,一直就是家族式的。從西周到春秋,是三個層次的家族:天子的王族,諸侯的公族,大夫的氏族。它們也分別叫做王室、公室和氏室。秦漢以後,隻剩下皇室和皇族。但在地方上,尤其是廣大農村,仍然祠堂遍地,家譜續傳。一個人要想安身立命,依靠的還得是父老鄉親。
這就叫“天下為家”,也叫“家天下”,或“家國體製”。
家天下,是中國人的一大發明。它解決了一個西方學者認為兩難的問題:要家庭還是要族群。按照他們的研究,家庭是族群的天敵。但凡家庭穩固的地方,族群一定鬆散;如果性交自由,則個體自然成群。因此,要麽開放家庭,給個體更多自由;要麽發明一種更高級的形式,把家庭融化在其中。[11]
中國人的家國體製,就是這樣一種“更高級的形式”。
如此說來,這種體製是最好的?
對不起,世界上沒什麽最好,隻有最合適。對於傳統社會的中國人,它也許是合適的。這種製度從西周一直延續到清末,就是證明。但傳統社會解體後,中國人六神無主,張皇失措,道德滑坡,不知何去何從,同樣是證明。
看來,還是黑格爾說得對:凡是合理的,就是現實的。反過來也一樣。因此,一種東西如果曾經長期存在,那就一定有它的合理性。同樣,如果它居然能夠毀於一旦,那就一定有不合理性。更何況,世上沒有任何東西是永恆的。羅馬城牆上刻的這句話,說得一點都不錯。
顯然,問題不在“好不好”,而在“為什麽”。
那就迴顧一下夏商周吧!
* * *
[1]先後征服埃及的,是波斯國王岡比西斯和馬其頓國王亞曆山大。
[2]本章關於古埃及宗教以及神權與王權關係的論述,請參看金觀濤、王軍銜《悲壯的衰落》。
[3]十八王朝的這位女王叫“哈特舍普蘇特”,是“圖特摩斯一世”的女兒,後嫁給她父親同父異母的兄弟“圖特摩斯二世”,並生下“圖特摩斯三世”。所以“圖特摩斯三世”既是她的兒子,也是她的堂兄弟。這種亂倫的近親繁殖在古埃及王族中非常普遍。
[4]篡奪法老的王位的阿蒙神廟祭司叫“赫利霍爾”,事情發生在公元前1085年。
[5]迦太基(qrt hdst),坐落於非洲北海岸(今突尼斯),與羅馬隔海相望。大約在公元前8世紀~前6世紀,迦太基開始向非洲內陸擴展,並開始稱霸西地中海,與希臘分別控製著地中海的西東兩邊。最後因在三次布匿戰爭(punic wars)中均被羅馬打敗,而於公元前146年滅亡。羅馬人摧毀迦太基之後,在公元前122年便建立新城殖民於原迦太基城廢墟領土之上,公元前29年羅馬將迦太基設為非洲阿非利加省的一部分。
[6]西羅馬帝國亡於公元476年,東羅馬帝國亡於公元1453年。
[7]德國法學家耶林說過,羅馬人對世界有三次征服,第一次用武力,第二次用宗教,第三次用法律。法律的征服是最持久的。
[8]羅馬法規定的“身份權”中,最重要的是“自由權”。沒有自由,即為奴隸。這就區別了“奴隸”和“自由人”。其次是“市民權”,包括參政議政、擔任公職、選舉被選舉等“公權”,結婚、訴訟、處分財產、建立遺囑等“私權”。這是羅馬公民的“特權”。這就區別了“羅馬人”和“非羅馬人”。至於“家族權”,則實際上是“父權”。這就區別了“父子夫妻”。
祖宗。
祖宗崇拜是最具中國特色的文化現象。傳統社會的中國人,最高的人生目標就是“光宗耀祖”,最起碼的社會義務則是“傳宗接代”;而一旦犯了錯誤,遭遇慘敗,受到製裁,則“愧對列祖列宗”。
那麽,什麽是“祖宗”?
祖宗就是“最老的父親”。祖的甲骨文字形,就是一根露出龜頭勃然雄起的陰莖。它也就是“且”,起先是男性生殖崇拜的象征。這樣的象征物,世界各地都有,隻不過在中國叫“祖”。石製的叫石祖,陶製的叫陶祖。後來這東西越做越大,就從雕塑變成了建築。印度的塔,埃及的方尖碑,其實都是。
◎甲骨文的“祖”(前一·九·六)。
◎甲骨文的“且”(甲四一四)。
很明顯,正如國和或是同一個字,祖和且也是同一個字。國家是由部落演變而來的,祖宗崇拜則源自男性生殖崇拜。
氏族變成部落以後,生殖崇拜就變成了圖騰崇拜;部落變成國家以後,圖騰崇拜又變成了祖宗崇拜。祖,則一貫到底。圖騰和祖宗都是男性的,祖當然要堅守崗位。隻不過在圖騰時代,它要變成動物,比如蛇、鳥、牛、羊、龍等等。但骨子裏,還是那話兒。
顯然,祖,是父係製度和男權政治的象征。
但,圖騰是把男性生殖崇拜神聖化,祖宗則是把圖騰崇拜世俗化。所以“祖”的形製和意義都要變。在氏族時代,它就是生殖器;到部落時代,就變成象征物;到國家時代,則變成了宗廟和神主。
宗廟就是祖先的祭殿,神主則是祖先的牌位。神主應該是先有的,辦法是把男性祖先的符號刻在石祖或陶祖上。當然,他得對氏族有開創之功。後來,祖宗越來越多,性器也不再堂皇,就換成石牌和木牌,但仍然叫“祖”。為了供奉神主,又蓋起了房子,這就是“祖廟”或“宗廟”,簡稱祖和宗。宗字上麵那個“宀”(讀如棉),就是房子;下麵那個“示”,就是牌位。
這就是“祖”的新概念——神主和宗廟。神主就像圖騰一樣重要,宗廟則像祭壇一樣崇高。因此,建立氏族或家族,都要先建廟。以祖廟為中心,族長率族而居,叫做“籍”。祖立則籍立,祖在則籍在,祖毀則籍亡,叫“毀廟滅籍”。這樣的籍,當然就叫“祖籍”。
進入國家時代以後,祖(祖廟或宗廟)便成了國家的象征。以祖廟為中心,國君率民而居,叫做“國”。祖立則國立,祖在則國在,祖毀則國亡,叫“毀廟滅國”。這樣的國,當然就叫“祖國”。
華夏既然是“祖宗之國”,也就不會是天國、神國或者法治國。
那麽,華夏的體製是什麽?
家天下
還是先看埃及。
埃及的部落變成國家後,很快就天下一統、中央集權了。而且,是統一在神的旗幟之下。至高無上的是太陽神,他是上下埃及共同的保護神,與上下埃及共同的君主法老相對應,叫什麽名字則另當別論。太陽神之下,是全國性的“方麵神”,比如尼羅河神(奧西裏斯)、手藝神(普塔)、婦女神(尼費塞斯)。他們對應著中央政府各部門,相當於中國的“六部尚書”。
地方上,首先是上埃及和下埃及各有一個保護神,然後是各地區又有各地區的保護神,對應著各地方官。也就是說,埃及的神也是有“行政級別”的。他們的級別會隨著王朝的更替而調整,甚至形象都會跟著變化。
顯然,古埃及的政治體製,是“人神同構”。
中國則是“家國一體”。國是放大的家,家是縮小的國。君臣官民都是父子,四海之內皆為兄弟。君父、臣子、父母官、子弟兵,真是“好大一個家”。[10]
問題是,為什麽會這樣?
因為我們跟埃及一樣,也是從部落直接變成國家的。我們並沒有像希臘人那樣,炸毀氏族血緣組織,然後“按照地區來劃分居民”,由公民重新組成國家。但是,我們又沒有像埃及人那樣,把圖騰變成神,而是變成了祖宗。因此,族民變成國民以後,依舊“四世同堂”,照樣“認祖歸宗”。
實際上,中國古代國家的建立和管理,一直就是家族式的。從西周到春秋,是三個層次的家族:天子的王族,諸侯的公族,大夫的氏族。它們也分別叫做王室、公室和氏室。秦漢以後,隻剩下皇室和皇族。但在地方上,尤其是廣大農村,仍然祠堂遍地,家譜續傳。一個人要想安身立命,依靠的還得是父老鄉親。
這就叫“天下為家”,也叫“家天下”,或“家國體製”。
家天下,是中國人的一大發明。它解決了一個西方學者認為兩難的問題:要家庭還是要族群。按照他們的研究,家庭是族群的天敵。但凡家庭穩固的地方,族群一定鬆散;如果性交自由,則個體自然成群。因此,要麽開放家庭,給個體更多自由;要麽發明一種更高級的形式,把家庭融化在其中。[11]
中國人的家國體製,就是這樣一種“更高級的形式”。
如此說來,這種體製是最好的?
對不起,世界上沒什麽最好,隻有最合適。對於傳統社會的中國人,它也許是合適的。這種製度從西周一直延續到清末,就是證明。但傳統社會解體後,中國人六神無主,張皇失措,道德滑坡,不知何去何從,同樣是證明。
看來,還是黑格爾說得對:凡是合理的,就是現實的。反過來也一樣。因此,一種東西如果曾經長期存在,那就一定有它的合理性。同樣,如果它居然能夠毀於一旦,那就一定有不合理性。更何況,世上沒有任何東西是永恆的。羅馬城牆上刻的這句話,說得一點都不錯。
顯然,問題不在“好不好”,而在“為什麽”。
那就迴顧一下夏商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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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先後征服埃及的,是波斯國王岡比西斯和馬其頓國王亞曆山大。
[2]本章關於古埃及宗教以及神權與王權關係的論述,請參看金觀濤、王軍銜《悲壯的衰落》。
[3]十八王朝的這位女王叫“哈特舍普蘇特”,是“圖特摩斯一世”的女兒,後嫁給她父親同父異母的兄弟“圖特摩斯二世”,並生下“圖特摩斯三世”。所以“圖特摩斯三世”既是她的兒子,也是她的堂兄弟。這種亂倫的近親繁殖在古埃及王族中非常普遍。
[4]篡奪法老的王位的阿蒙神廟祭司叫“赫利霍爾”,事情發生在公元前1085年。
[5]迦太基(qrt hdst),坐落於非洲北海岸(今突尼斯),與羅馬隔海相望。大約在公元前8世紀~前6世紀,迦太基開始向非洲內陸擴展,並開始稱霸西地中海,與希臘分別控製著地中海的西東兩邊。最後因在三次布匿戰爭(punic wars)中均被羅馬打敗,而於公元前146年滅亡。羅馬人摧毀迦太基之後,在公元前122年便建立新城殖民於原迦太基城廢墟領土之上,公元前29年羅馬將迦太基設為非洲阿非利加省的一部分。
[6]西羅馬帝國亡於公元476年,東羅馬帝國亡於公元1453年。
[7]德國法學家耶林說過,羅馬人對世界有三次征服,第一次用武力,第二次用宗教,第三次用法律。法律的征服是最持久的。
[8]羅馬法規定的“身份權”中,最重要的是“自由權”。沒有自由,即為奴隸。這就區別了“奴隸”和“自由人”。其次是“市民權”,包括參政議政、擔任公職、選舉被選舉等“公權”,結婚、訴訟、處分財產、建立遺囑等“私權”。這是羅馬公民的“特權”。這就區別了“羅馬人”和“非羅馬人”。至於“家族權”,則實際上是“父權”。這就區別了“父子夫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