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妻子是在一九六五年春認識的。一九六三年夏,我從學院畢業分配,來到當時的國家測繪總局第四地形測量隊,(即現在的重慶測繪院)。六四年收測迴來的冬訓期間,經人介紹我們相識。“媒人”是自古以來就存在的,總有那麽一些熱心的、好事的中老年人,特別婦女,熱衷於促成男女“派對”之事。古時侯她們的雅號叫“紅娘”,現代則稱“婚介所”,更有稱“婚介公司”的。他們的宗旨是門當戶對,像貌相當。他們之中多數是要從中獲取物質利益,然而其中也不乏看重精神享受的。當然“媒婆的嘴”,這裏邊騙人者也有,但隻要想到人世間哪裏還少得了騙子,這也就不足為奇了。我們的媒人就是著重精神享受的,我們父輩舊時的生意夥伴。
那個時代的戀愛觀和現在大不相同。那個時侯談戀愛,目的很明確,就是為了結婚。隻要雙方經過交往,相互了解情投意合,便步入結婚殿堂。哪像現在,是為了戀愛而戀愛,是為了耍朋友而耍朋友。這可能也算是人類的一種進步吧。
相識以後,我們就進入了熱戀。在家的時候我們頻頻約會,到野外作業後,我們是三天兩頭書信來往。因為我經常出差在外,這種頻繁的書信往來,是伴隨著我們的婚姻一直延續下去的。一九六六年,動亂年代開始的那一年,因為我們是在天氣寒冷的高原作業,加上武鬥動亂逐漸升級,國家要加強武器管製(由於工作性質決定,我們大隊配有槍械),我們較早地就收測了。那時節動亂已經開始,社會上大有人人自危的壓力,可我們還是決定在國慶節舉行了婚禮。我們結婚很簡單,兩個人的被褥湊在一起,她們醫院分配給她一間十四平方米左右的房間,裏邊有一張鑲了一塊木板的單人床、一個病房用的床頭櫃、一張舊寫字台、一個三角洗臉架、兩張方木凳。我特地從家裏搬來了一麵舊時帶框的鏡子(我酷愛鏡子),一張有靠背的木椅,這就組成了我們的新房。婚禮就是在新房舉行的,來賓有我大學的同學們、有她們科室的同事。時間是九月三十日晚上,隻準備了一些茶水、糖果糕點之類的相待。一時間大家忘記了嚴峻的社會現實,熱熱鬧鬧地也算是鬧了一迴房。從此,我們就過上了恩愛、甜蜜的夫妻生活。第二年我們的女兒出生了,我們就步入了標準的三口之家。
我們是一對恩愛夫妻,她們醫院的同事都稱我是她們的好女婿。我們是那種不是絕對的“夫唱妻和”,也不是完全的“妻唱夫隨”的夫妻。當不在一起時,我們三天兩頭書信往來,在一起時可以說是形影不離。每當她上中夜班時,為了讓她能休息好,我總是接送她,從不讓她在值班室過夜。她下鄉巡迴醫療時,我常會揹著女兒,去探望她。動亂年月,我做了“消遙派”,便擔當起了“家庭婦男”的職務。除了做飯、洗衣、打掃衛生外,還自學了裁縫手藝,給她們做合體、時髦的服裝。這種手藝我練得不錯,以致截癱後,我還開過一段時間的時裝加工店。出事後大家都歸咎於我們夫妻太恩愛了,說是夫妻太恩愛了是會出事的。我想恐怕上天還不至於嫉妒人間恩愛吧,這還是和“說曹操曹操就到”一樣,在大多數情況下,你說“曹操”,“曹操”未到時,你並不在意。而在極少數情況下,你一說“曹操”時,“曹操”居然到了,對這種特殊情況,你的印象特別深,人們就記住了。久而久之,便形成了“說曹操曹操就到”這句慣用語。我出事前一天,為了要車曾迴過一次單位,去作業區時是我妻子給我送行的。當時陽光明媚的長途汽車站,突然刮起了一股微型“龍卷風”,這也產生了事後人們說我出事是有先兆的說法。當然,我還是不以為然。
一九八三年的那場車禍,把我從天上摔到了地下,也把我家摔塌了。關鍵時刻是我妻子成了頂梁柱。在經受過“英雄”般地讚美,和探視熱潮降溫之後,剩下來麵對殘酷現實的,隻有她陪伴著我。我們大隊把她從她們醫院借調到我身邊兩兩年中,她以她拗強的脾氣和直率的性格,尋醫求藥為我不停地奔波。她精心地指揮著我的護理工作,固執地要給我洗澡、擦身,早早地逼我在病床邊“坐”起來,令醫生護士們愕然。我知道她是多麽希望我能盡快站起來。我能克服三大並發症,從死亡線上掙紮迴來,我妻子當屬首功。然而更重要的是她的存在給予我精神上的支持,是當時我生存的巨大動力。
不過感情歸感情,理智歸理智,冷靜下來我很清楚地意識到我的現實。在傷後不久,我就明確地告訴過她:過三年我還站不起來的話,我就讓她走人。在那三年中,我們依然恩愛相處,我們完全摒棄了“截癱人”那個概念。當然,我妻子屬於性情中人,有時心情不好囉嗦幾句、發發牢騷什麽的,我是早已習慣了的。但是有一次發生的事情,給了我很深刻的印象。那是在我傷後兩年,搬到了幹休所以後,春節我們兄弟姐妹迴母親家團聚。按照往年的習慣,我們餐後總要跳跳舞什麽的。國標舞我是跳不成了,大家就自由自在地跳“迪司科”吧,反正是和著音樂隨意地跳躍就是了。我沉醉於節奏感很強的音樂和躍動的肢體之中,猛然間看見了我的妻子,她近乎於瘋狂的舞姿:她緊閉雙眼、狂熱地扭動著身體;我從她的形體語言中悟出,她是在企圖掙紮著擺脫什麽約束。
我的理智告訴我,夫妻相愛是應該長相廝守的,但是如果出現了感情危機,或者是遇到了天災人禍;甚至於都不能履行夫妻義務時,則應當果斷分手。與其大家痛苦地相處,倒不如互相解脫,堅持是對對方也是對自己的不公平。當然,這種友好的分手,應當是以不傷害對方,甚至於不能傷害他人為前提的。有人也曾問過我,如果我不是因公受傷,生活有人照顧的話,我會選擇這條路嗎。我的迴答是:我雖然有了二十多年的艱難經曆,我如今更會說,我的選擇是正確的。
隨著時間的推移,熱心好事的“紅娘”便應運而生了。這類人也可以算得上是社會發展的一種興奮劑吧,古往今來,他們自然地履行著自己的職責,幫助著人類的繁衍和進化。在各方麵的條件都日趨成熟的情況下,我們夫妻在一九八六年分手了。也不知到是什麽莫名其妙的原因,我原想把我們的婚姻維持到我們結婚二十周年慶之後,但終究未能如願。理智關算是過了,可感情關要難過得多。因為我一下子好像失去了生活裏依靠、失去了艱難曆程中的伴侶、失去了精神上的支柱。必竟共同恩愛相處了二十年,妻子走後我患膽囊疾病住了一次醫院,事後別人說,情緒的強烈波動,是會誘發膽部疾患的。
冷靜、友好地分手後,我們仍然是朋友。但隨著時間的推移,各自又都有各自的生活,慢慢地彼此之間也就逐漸淡忘了。其實,兩個人的生活道路如果不能並行,甚至於沒有交叉點的話,那他們之間也隻能是形同路人。說起來我們之間也是有交叉點的,那就是我們的女兒,但也僅僅是偶爾她打來電話,就她和女兒之間的齟齬(母親與女兒之間常有的矛盾),向我發發牢騷、傾訴傾訴而已。
那個時代的戀愛觀和現在大不相同。那個時侯談戀愛,目的很明確,就是為了結婚。隻要雙方經過交往,相互了解情投意合,便步入結婚殿堂。哪像現在,是為了戀愛而戀愛,是為了耍朋友而耍朋友。這可能也算是人類的一種進步吧。
相識以後,我們就進入了熱戀。在家的時候我們頻頻約會,到野外作業後,我們是三天兩頭書信來往。因為我經常出差在外,這種頻繁的書信往來,是伴隨著我們的婚姻一直延續下去的。一九六六年,動亂年代開始的那一年,因為我們是在天氣寒冷的高原作業,加上武鬥動亂逐漸升級,國家要加強武器管製(由於工作性質決定,我們大隊配有槍械),我們較早地就收測了。那時節動亂已經開始,社會上大有人人自危的壓力,可我們還是決定在國慶節舉行了婚禮。我們結婚很簡單,兩個人的被褥湊在一起,她們醫院分配給她一間十四平方米左右的房間,裏邊有一張鑲了一塊木板的單人床、一個病房用的床頭櫃、一張舊寫字台、一個三角洗臉架、兩張方木凳。我特地從家裏搬來了一麵舊時帶框的鏡子(我酷愛鏡子),一張有靠背的木椅,這就組成了我們的新房。婚禮就是在新房舉行的,來賓有我大學的同學們、有她們科室的同事。時間是九月三十日晚上,隻準備了一些茶水、糖果糕點之類的相待。一時間大家忘記了嚴峻的社會現實,熱熱鬧鬧地也算是鬧了一迴房。從此,我們就過上了恩愛、甜蜜的夫妻生活。第二年我們的女兒出生了,我們就步入了標準的三口之家。
我們是一對恩愛夫妻,她們醫院的同事都稱我是她們的好女婿。我們是那種不是絕對的“夫唱妻和”,也不是完全的“妻唱夫隨”的夫妻。當不在一起時,我們三天兩頭書信往來,在一起時可以說是形影不離。每當她上中夜班時,為了讓她能休息好,我總是接送她,從不讓她在值班室過夜。她下鄉巡迴醫療時,我常會揹著女兒,去探望她。動亂年月,我做了“消遙派”,便擔當起了“家庭婦男”的職務。除了做飯、洗衣、打掃衛生外,還自學了裁縫手藝,給她們做合體、時髦的服裝。這種手藝我練得不錯,以致截癱後,我還開過一段時間的時裝加工店。出事後大家都歸咎於我們夫妻太恩愛了,說是夫妻太恩愛了是會出事的。我想恐怕上天還不至於嫉妒人間恩愛吧,這還是和“說曹操曹操就到”一樣,在大多數情況下,你說“曹操”,“曹操”未到時,你並不在意。而在極少數情況下,你一說“曹操”時,“曹操”居然到了,對這種特殊情況,你的印象特別深,人們就記住了。久而久之,便形成了“說曹操曹操就到”這句慣用語。我出事前一天,為了要車曾迴過一次單位,去作業區時是我妻子給我送行的。當時陽光明媚的長途汽車站,突然刮起了一股微型“龍卷風”,這也產生了事後人們說我出事是有先兆的說法。當然,我還是不以為然。
一九八三年的那場車禍,把我從天上摔到了地下,也把我家摔塌了。關鍵時刻是我妻子成了頂梁柱。在經受過“英雄”般地讚美,和探視熱潮降溫之後,剩下來麵對殘酷現實的,隻有她陪伴著我。我們大隊把她從她們醫院借調到我身邊兩兩年中,她以她拗強的脾氣和直率的性格,尋醫求藥為我不停地奔波。她精心地指揮著我的護理工作,固執地要給我洗澡、擦身,早早地逼我在病床邊“坐”起來,令醫生護士們愕然。我知道她是多麽希望我能盡快站起來。我能克服三大並發症,從死亡線上掙紮迴來,我妻子當屬首功。然而更重要的是她的存在給予我精神上的支持,是當時我生存的巨大動力。
不過感情歸感情,理智歸理智,冷靜下來我很清楚地意識到我的現實。在傷後不久,我就明確地告訴過她:過三年我還站不起來的話,我就讓她走人。在那三年中,我們依然恩愛相處,我們完全摒棄了“截癱人”那個概念。當然,我妻子屬於性情中人,有時心情不好囉嗦幾句、發發牢騷什麽的,我是早已習慣了的。但是有一次發生的事情,給了我很深刻的印象。那是在我傷後兩年,搬到了幹休所以後,春節我們兄弟姐妹迴母親家團聚。按照往年的習慣,我們餐後總要跳跳舞什麽的。國標舞我是跳不成了,大家就自由自在地跳“迪司科”吧,反正是和著音樂隨意地跳躍就是了。我沉醉於節奏感很強的音樂和躍動的肢體之中,猛然間看見了我的妻子,她近乎於瘋狂的舞姿:她緊閉雙眼、狂熱地扭動著身體;我從她的形體語言中悟出,她是在企圖掙紮著擺脫什麽約束。
我的理智告訴我,夫妻相愛是應該長相廝守的,但是如果出現了感情危機,或者是遇到了天災人禍;甚至於都不能履行夫妻義務時,則應當果斷分手。與其大家痛苦地相處,倒不如互相解脫,堅持是對對方也是對自己的不公平。當然,這種友好的分手,應當是以不傷害對方,甚至於不能傷害他人為前提的。有人也曾問過我,如果我不是因公受傷,生活有人照顧的話,我會選擇這條路嗎。我的迴答是:我雖然有了二十多年的艱難經曆,我如今更會說,我的選擇是正確的。
隨著時間的推移,熱心好事的“紅娘”便應運而生了。這類人也可以算得上是社會發展的一種興奮劑吧,古往今來,他們自然地履行著自己的職責,幫助著人類的繁衍和進化。在各方麵的條件都日趨成熟的情況下,我們夫妻在一九八六年分手了。也不知到是什麽莫名其妙的原因,我原想把我們的婚姻維持到我們結婚二十周年慶之後,但終究未能如願。理智關算是過了,可感情關要難過得多。因為我一下子好像失去了生活裏依靠、失去了艱難曆程中的伴侶、失去了精神上的支柱。必竟共同恩愛相處了二十年,妻子走後我患膽囊疾病住了一次醫院,事後別人說,情緒的強烈波動,是會誘發膽部疾患的。
冷靜、友好地分手後,我們仍然是朋友。但隨著時間的推移,各自又都有各自的生活,慢慢地彼此之間也就逐漸淡忘了。其實,兩個人的生活道路如果不能並行,甚至於沒有交叉點的話,那他們之間也隻能是形同路人。說起來我們之間也是有交叉點的,那就是我們的女兒,但也僅僅是偶爾她打來電話,就她和女兒之間的齟齬(母親與女兒之間常有的矛盾),向我發發牢騷、傾訴傾訴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