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章:博弈下
酆都禦史:我的靈異筆記 作者:郭太子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每個人心中都有魔,魔生惡,而惡又帶來痛苦,人本身就是痛苦。
我現在隻是個小嘍囉,如果一個人想要整我,有一千種方法,想要不被玩死,就要想出更多的應對方法。
“誅心不誅心我不知道,但是我明白你們宣誓的時候說的是動人女人者死”我認真的說道。
“沒錯”大牛說道。
“既然是規矩,那麽你要我的手我也心甘情願,但是小吳的命,也得留這!”
“哦?!”
“因為他動了我的女人!”我裝作義憤慷慨的說道。
他要講規矩,我就跟他講規矩,身為綠林中的一個老大級人物,已經開始跟我講規矩,如果現在不講規矩直接動我的話,必然失了一些威信,而威信對於一個老大來說又分外的重要。
“我懂規矩,希望牛二爺先做個表態”我轉向看著小吳,他已經麵色發白。
牛二爺猛地抽了一口雪茄,說道“就憑你一張嘴,你說小吳動了你女人就動了你女人?”
我早就知道他會這麽說,“難不成要我把人找來專門指認?我倒是不嫌丟人,而且你自己的手下,隻是難道做了什麽你還問不出,那你這老大......”
牛二爺尷尬的笑了笑,他顯然是知道這迴事的。
我見時機剛好,把手臂放在桌子上,“來吧,一條胳膊換一條命,我劃得來”
牛二爺似乎在思考,不一會他笑了起來,推迴我的手臂,倒了杯香檳遞給我,皮笑肉不笑的說道。
“年輕人不要這麽大火氣,打個架很正常,就當時交個朋友?這件事就算了”說罷又遞給了小吳一杯酒,我在心裏默默的鬆了一口氣,是因為我完全想不到傳言中脾氣暴躁的牛二爺,竟然會這麽容易就讓我們和解,既然他已經給了我台階下,那我就順水推舟,當即和顏悅色的和小吳碰杯,幹脆的幹了下去。
本以為這杯和解酒下肚,這件事就算完了,但是我還是忽略了大佬的手段,他們從來不會輕易放過任何人,明裏不行就暗地裏下手。
現在的黑道雖然明麵上都是做的正經生意,但是明麵上少不了有競爭,搶地盤,擺平麻煩,這些事情雖然他們表麵上不會去做,暗地卻會悄悄培養一部分人,這些人手腳幹淨,辦事從來不會拖泥帶水,危險又致命。
喝完了和解酒,我慌慌張張的找了個理由從16離開了,我可以想象如果我不離開會發生什麽,牛二爺會請我喝酒,然後用輩分一杯一杯的灌我,直到把我灌得毫無知覺,然後在第二天屍體在某條河裏發現,死因是因為酗酒過度。
硬方法與軟方法都同樣致命,一想到我就背脊發涼,慶幸自己走的快,我跑到一個奶茶店,要了杯涼的奶茶,坐了下去想好好的平複一下心情。
迴想起來,這應該是我人生中做過最正確的事情之一,沒錯,我人生中做過最正確的事情之一,是在一個奶茶店坐著喝奶茶,如果我當時沒有坐在那裏喝奶茶,我就絕不可能活到今天。
因為我剛坐下時不到半個小時,無意間朝著16夜總會看時,一群穿著平常的人同時從裏麵走出來,隻有四個人,而這四個人就是16夜總會辦事的。
辦事的就是專門做掉別人的人,我本來還奇怪他們要去做掉誰,但他們一出來就朝著我離開的方向看使我心神一震,他們的目標是我?!
情理之中又在意料之外,我本來隻是個小角色,在16夜總會的時候他們要做掉我本來非常簡單,但這16夜總會畢竟是做生意的,死了人會非常晦氣,而牛二爺也如同傳言一樣,是個絕對的狠角色,所以他才會選擇等我走了再找人做掉我。
所幸我有個愛喝奶茶的愛好,在這種情況下做得第一件事不是直接迴去,而是跑到16夜總會旁邊的奶茶店坐著,也正是因為這個原因,我一下子從被蒙在鼓裏的獵物,變成了一個知道自己是獵物的獵物,要是問兩者之間有什麽區別,那就是我至少可以有所防備。
這個圈子的確兇險又危險,沒有靠山的人隻是跟人打了一架都可能有生命危險,我跑到了奶茶店的櫃台旁,趁人不注意拿了個一次性口罩,我本來可以直接要的,但這大概是職業病吧。
我走出奶茶店戴上口罩,跟著那四個人,黑道要殺掉一個人,絕對不是拿著砍刀光著膀子,咋咋唿唿的懟上去,那是混混,在現實中要是這樣就等於一個大寫加粗的智障,要是被哪個脾氣暴躁的警察看到了,說不定就二話不說給斃了。
現實中都是暗殺。
暗殺,在東南街從來都不是稀奇的詞,暗殺者往往都是長相和穿著普通,在你毫無防備的時候靠近你補上一刀,他們不會帶什麽特殊的武器,隻是一個手指長的鋼刀,剛好可以放進手裏,而這刀的長度,不長也不短,剛剛好夠取一個人的命。
而他們都是受過訓練的人,他們知道這樣短的小刀,刺入人的哪裏最致命,刺入哪裏絕對救不迴來,割人哪裏可以廢掉一個人,而他們的長相大多都是經過挑選大眾臉,整張臉上沒有任何特殊的印象點,也就是傳說中看一眼就會忘記的那種臉,暗殺者的素質,基本也就決定了一個黑道的底氣。
而他們也一般都是四個人出動的,沒有別的原因,隻為了萬無一失,沒錯,四個人死為了保證萬無一失,雖然他們不會在意在人多人少的地方動手,但是他們會選擇一個路口較少的地方動手。
假如一個暗殺者在殺人的人手被對方發現,開始逃跑,那麽無論他從哪一個方向逃跑,等在前麵的依然是暗殺者,如果暗殺者盯準了一個人,那這個人幾乎沒有任何生還的希望。
這也是我如此慶幸和後怕的原因,他們已經知道了我的住處,如果剛才我照常迴去的話,那可就是真的被死神抓住了脖子
我現在隻是個小嘍囉,如果一個人想要整我,有一千種方法,想要不被玩死,就要想出更多的應對方法。
“誅心不誅心我不知道,但是我明白你們宣誓的時候說的是動人女人者死”我認真的說道。
“沒錯”大牛說道。
“既然是規矩,那麽你要我的手我也心甘情願,但是小吳的命,也得留這!”
“哦?!”
“因為他動了我的女人!”我裝作義憤慷慨的說道。
他要講規矩,我就跟他講規矩,身為綠林中的一個老大級人物,已經開始跟我講規矩,如果現在不講規矩直接動我的話,必然失了一些威信,而威信對於一個老大來說又分外的重要。
“我懂規矩,希望牛二爺先做個表態”我轉向看著小吳,他已經麵色發白。
牛二爺猛地抽了一口雪茄,說道“就憑你一張嘴,你說小吳動了你女人就動了你女人?”
我早就知道他會這麽說,“難不成要我把人找來專門指認?我倒是不嫌丟人,而且你自己的手下,隻是難道做了什麽你還問不出,那你這老大......”
牛二爺尷尬的笑了笑,他顯然是知道這迴事的。
我見時機剛好,把手臂放在桌子上,“來吧,一條胳膊換一條命,我劃得來”
牛二爺似乎在思考,不一會他笑了起來,推迴我的手臂,倒了杯香檳遞給我,皮笑肉不笑的說道。
“年輕人不要這麽大火氣,打個架很正常,就當時交個朋友?這件事就算了”說罷又遞給了小吳一杯酒,我在心裏默默的鬆了一口氣,是因為我完全想不到傳言中脾氣暴躁的牛二爺,竟然會這麽容易就讓我們和解,既然他已經給了我台階下,那我就順水推舟,當即和顏悅色的和小吳碰杯,幹脆的幹了下去。
本以為這杯和解酒下肚,這件事就算完了,但是我還是忽略了大佬的手段,他們從來不會輕易放過任何人,明裏不行就暗地裏下手。
現在的黑道雖然明麵上都是做的正經生意,但是明麵上少不了有競爭,搶地盤,擺平麻煩,這些事情雖然他們表麵上不會去做,暗地卻會悄悄培養一部分人,這些人手腳幹淨,辦事從來不會拖泥帶水,危險又致命。
喝完了和解酒,我慌慌張張的找了個理由從16離開了,我可以想象如果我不離開會發生什麽,牛二爺會請我喝酒,然後用輩分一杯一杯的灌我,直到把我灌得毫無知覺,然後在第二天屍體在某條河裏發現,死因是因為酗酒過度。
硬方法與軟方法都同樣致命,一想到我就背脊發涼,慶幸自己走的快,我跑到一個奶茶店,要了杯涼的奶茶,坐了下去想好好的平複一下心情。
迴想起來,這應該是我人生中做過最正確的事情之一,沒錯,我人生中做過最正確的事情之一,是在一個奶茶店坐著喝奶茶,如果我當時沒有坐在那裏喝奶茶,我就絕不可能活到今天。
因為我剛坐下時不到半個小時,無意間朝著16夜總會看時,一群穿著平常的人同時從裏麵走出來,隻有四個人,而這四個人就是16夜總會辦事的。
辦事的就是專門做掉別人的人,我本來還奇怪他們要去做掉誰,但他們一出來就朝著我離開的方向看使我心神一震,他們的目標是我?!
情理之中又在意料之外,我本來隻是個小角色,在16夜總會的時候他們要做掉我本來非常簡單,但這16夜總會畢竟是做生意的,死了人會非常晦氣,而牛二爺也如同傳言一樣,是個絕對的狠角色,所以他才會選擇等我走了再找人做掉我。
所幸我有個愛喝奶茶的愛好,在這種情況下做得第一件事不是直接迴去,而是跑到16夜總會旁邊的奶茶店坐著,也正是因為這個原因,我一下子從被蒙在鼓裏的獵物,變成了一個知道自己是獵物的獵物,要是問兩者之間有什麽區別,那就是我至少可以有所防備。
這個圈子的確兇險又危險,沒有靠山的人隻是跟人打了一架都可能有生命危險,我跑到了奶茶店的櫃台旁,趁人不注意拿了個一次性口罩,我本來可以直接要的,但這大概是職業病吧。
我走出奶茶店戴上口罩,跟著那四個人,黑道要殺掉一個人,絕對不是拿著砍刀光著膀子,咋咋唿唿的懟上去,那是混混,在現實中要是這樣就等於一個大寫加粗的智障,要是被哪個脾氣暴躁的警察看到了,說不定就二話不說給斃了。
現實中都是暗殺。
暗殺,在東南街從來都不是稀奇的詞,暗殺者往往都是長相和穿著普通,在你毫無防備的時候靠近你補上一刀,他們不會帶什麽特殊的武器,隻是一個手指長的鋼刀,剛好可以放進手裏,而這刀的長度,不長也不短,剛剛好夠取一個人的命。
而他們都是受過訓練的人,他們知道這樣短的小刀,刺入人的哪裏最致命,刺入哪裏絕對救不迴來,割人哪裏可以廢掉一個人,而他們的長相大多都是經過挑選大眾臉,整張臉上沒有任何特殊的印象點,也就是傳說中看一眼就會忘記的那種臉,暗殺者的素質,基本也就決定了一個黑道的底氣。
而他們也一般都是四個人出動的,沒有別的原因,隻為了萬無一失,沒錯,四個人死為了保證萬無一失,雖然他們不會在意在人多人少的地方動手,但是他們會選擇一個路口較少的地方動手。
假如一個暗殺者在殺人的人手被對方發現,開始逃跑,那麽無論他從哪一個方向逃跑,等在前麵的依然是暗殺者,如果暗殺者盯準了一個人,那這個人幾乎沒有任何生還的希望。
這也是我如此慶幸和後怕的原因,他們已經知道了我的住處,如果剛才我照常迴去的話,那可就是真的被死神抓住了脖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