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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指正丁汝昌在甲午大東溝海戰中的嚴重失誤,並聚殲日艦於黃海之中,好年華同學不辭辛苦,連作雄文兩篇以論之,殊堪鼓勵,故作文以和之。
好年華同學,先是寫了篇“黃海大戰,原本可以全殲日本海軍”,但由於江上葦等一幹馬甲在其中搗亂,“此文發表後,遭到一些馬甲的非議和圍攻”,令好年華同學頗為生氣。
是怎麽圍攻的呢?舉江上葦同學例。
1、
好:“北洋水師當時參戰的主要艦艇有10艘,最大兩隻為7300多噸的重型巡洋艦鎮遠、定遠,裝甲很厚,大口徑13英寸大炮。”
江:“啊???定、鎮裝的是‘十三英寸火炮’?不是305毫米麽?咋就能換算出來多一英寸呢?連自己的資料都能錯成這樣,日本人獲得勝利也不奇怪了……傻傻地問一句:樓主到底讀資料沒有?”
好:“這是其他文章的錯誤。正好說明我讀了。”(那您還是改也不改地用了?)
2、
好:“兵不習武。據戰後統計分析,北洋水師的炮彈命中率竟隻有日艦的9%,實在差勁;發射魚雷(是清軍放魚雷,不是日軍),竟沒有定深(或是太緊張太倉促了,不是不懂)。”
江:“豐島海戰中,日本人也放魚雷了,還是從容不迫地對商船放魚雷,距離也合適――可也是沒爆炸……看來日本人也是‘兵不習武’……對了,擊沉商船高升的是日艦浪速,艦長是東鄉平八郎……看來大名鼎鼎的東鄉元帥,也是兵不習武……”
3、
好:“據戰後統計分析,北洋水師的炮彈命中率竟隻有日艦的9%,實在差勁。”
江:“再來一份現場目擊者資料:
‘然而在炮術上,盡管雙方盡皆拙劣,但正如日本人自己所承認的那樣,相信清軍勝過日軍。因為除六磅以下的輕炮外,日軍的命中率約為百分之十二,而清軍為百分之二十以上。但在戰鬥中清軍的速射炮隻有廣丙的五十磅炮三門,而敵艦卻獨占彈注如雨之利。’
――――《鴨綠江外的海戰》美籍洋員,鎮遠艦幫帶馬吉芬”
以上對話摘抄自
由於江上葦等一幹馬甲的搗亂滋事,好年華兄主動對原文做了一些修改後再度發表,更名為“再談黃海大戰中北洋水師的陣型和戰術”,這次沒有說“定遠”裝十三寸炮了,但是要“一並反駁”江上葦等馬甲,江等隻好拜伏而讀之。
為了確保關於丁汝昌失誤的論定的正確性,及“聚殲日艦於黃海”計劃的順利進行,好年華同學做了以下假設,並在以下假設的基礎上,作了推導和結論。
1、好:“假設a級艦的主炮有效射程是8海裏,b、c級艦的主炮有效射程是5海裏;”
江:“事實上,定、鎮艦305毫米主炮的有效射程是7800米,也就是4.21海裏,樓主信口開河,憑空增加了一倍射程;
濟遠、致遠、靖遠、經遠、來遠的210毫米主炮有效射程8300米,折合4.48海裏。“
(一海裏=1852米,一碼=0.914米)
2、好:“最大的a1、a2(鎮、定二艦)、b1、b2,最多還有c1、c2(致遠級別的中艦)的共六門主炮;”
江:“又是胡說。船頭向敵時,可用主炮為:定、鎮305毫米主炮共八門,210毫米主炮,濟、致、靖、經、來五艦各有兩門,共十門。因兩種主炮射程相近,可合計為十八門。”
3、好:“現在看日軍能有多少還手之力?
日軍距離清軍最近1海裏,最遠3.162海裏,精確瞄準下的加權命中率為0.598。日本主力艦隊6艦,三大三小,設大者主炮10英寸,小者主炮8英寸,30分鍾內共可命中*6*0.5*0.598=19.7發,即20發。“
江:“這個……俺實在是無語了……樓主您知不知道,日本人裝備的可是速射炮啊!那麽近距離,您半小時隻肯讓人家打中20發炮彈?這不叫一廂情願叫什麽?這不叫“無知者無畏”叫什麽???”
既然好年華同學不屑於考究細節,自然算不對這個答案,江葦子隻好幫幫忙了。
聯合艦隊本隊為:“鬆島”、“千代田”、“嚴島”、“橋立”、“扶桑”、“比睿”六艦。
除了那三門廢物320毫米炮,120毫米以下的俺們也不算,咱們再看看日本人半小時到底能打多少炮彈。
比睿:170mm克虜伯炮3門,150mm克虜伯炮6門,170炮射速不可考,參照210炮,為1發/分,150炮1發/分,九門炮共能射出9發*30分鍾=270發。
扶桑:240mm克虜伯主炮4門,170mm克虜伯炮2門,150mm速射炮4門。240、170約1發/分,六門炮射出6發*30=180發,150速5發/分,5*4發*30=600發。
三景艦:除去廢物炮,另有120mm40倍口徑阿姆斯特朗速射炮11門(“鬆島”艦為12門),射速6-8發/分,折中算7發/分。34門*7發/份*30分=7140發(恐怖!)。
千代田:120mm40倍口徑阿姆斯特朗速射炮10門,性能同前。10*7*30=2100發。
各艦合計:270+600+7140+2100=10110發,但這是理論射速。由於炮戰中單舷發射,實際上應有40%左右的火力空置(首尾炮均能射擊,故應全部計入),另有以下時間耗費:瞄準時間(部分可折入裝彈時間)、等待提彈時間(但因雙方都不顧安全,把炮彈堆在炮位上,故這個時間耗費較小),由於各艦各炮各不相同,難以確認,打個七折吧!
則10110*60%*70%=4246.2,約四千三百發炮彈。
按好年華給出的“精確瞄準下的加權命中率為0.598”(實際命中率還要小得多,日艦大東溝海戰平均命中略10%左右,就算在近距離上命中率略高,頂多也就到20%左右),則命中彈數應為4246*0.598=2539發。
兩千五百發120毫米以上爆破彈!(這僅僅隻是本隊的火力,還不算上一遊更多的速射炮!)
日艦小口徑艦炮對定、鎮殺傷力有限,但對防護巡洋艦致遠、靖遠(僅有水平穹甲),雛形裝甲巡洋艦經遠、來遠(水線裝甲)來說,足以造成毀、沉效果。至於毫無裝甲的快碰船超勇、揚威,能夠在這樣的火力下堅持不逃跑,就已經是極大的勇氣了!
單隻看本隊,日艦半小時內就足以打出四千多發炮彈。
但自稱“兩位的評論正合我意。本文的目的,就是探討一種基本的戰術方案或作戰思路,而不是去考究細節”的好年華同學,卻由於對細節問題的漠視和對常識的無知,臆斷日艦隻能命中我二十發炮彈!
現在偶們總算知道答案了!
丁汝昌之所以打不贏甲午海戰,主要是因為樓主硬讓丁軍門撤掉了三分之二的火炮。
至於樓主的聚殲日艦於黃海的宏偉計劃,其立足點無非是讓日艦不使用速射炮。
計劃好是好,就是不知道日本人幹不幹?
為了指正丁汝昌在甲午大東溝海戰中的嚴重失誤,並聚殲日艦於黃海之中,好年華同學不辭辛苦,連作雄文兩篇以論之,殊堪鼓勵,故作文以和之。
好年華同學,先是寫了篇“黃海大戰,原本可以全殲日本海軍”,但由於江上葦等一幹馬甲在其中搗亂,“此文發表後,遭到一些馬甲的非議和圍攻”,令好年華同學頗為生氣。
是怎麽圍攻的呢?舉江上葦同學例。
1、
好:“北洋水師當時參戰的主要艦艇有10艘,最大兩隻為7300多噸的重型巡洋艦鎮遠、定遠,裝甲很厚,大口徑13英寸大炮。”
江:“啊???定、鎮裝的是‘十三英寸火炮’?不是305毫米麽?咋就能換算出來多一英寸呢?連自己的資料都能錯成這樣,日本人獲得勝利也不奇怪了……傻傻地問一句:樓主到底讀資料沒有?”
好:“這是其他文章的錯誤。正好說明我讀了。”(那您還是改也不改地用了?)
2、
好:“兵不習武。據戰後統計分析,北洋水師的炮彈命中率竟隻有日艦的9%,實在差勁;發射魚雷(是清軍放魚雷,不是日軍),竟沒有定深(或是太緊張太倉促了,不是不懂)。”
江:“豐島海戰中,日本人也放魚雷了,還是從容不迫地對商船放魚雷,距離也合適――可也是沒爆炸……看來日本人也是‘兵不習武’……對了,擊沉商船高升的是日艦浪速,艦長是東鄉平八郎……看來大名鼎鼎的東鄉元帥,也是兵不習武……”
3、
好:“據戰後統計分析,北洋水師的炮彈命中率竟隻有日艦的9%,實在差勁。”
江:“再來一份現場目擊者資料:
‘然而在炮術上,盡管雙方盡皆拙劣,但正如日本人自己所承認的那樣,相信清軍勝過日軍。因為除六磅以下的輕炮外,日軍的命中率約為百分之十二,而清軍為百分之二十以上。但在戰鬥中清軍的速射炮隻有廣丙的五十磅炮三門,而敵艦卻獨占彈注如雨之利。’
――――《鴨綠江外的海戰》美籍洋員,鎮遠艦幫帶馬吉芬”
以上對話摘抄自
由於江上葦等一幹馬甲的搗亂滋事,好年華兄主動對原文做了一些修改後再度發表,更名為“再談黃海大戰中北洋水師的陣型和戰術”,這次沒有說“定遠”裝十三寸炮了,但是要“一並反駁”江上葦等馬甲,江等隻好拜伏而讀之。
為了確保關於丁汝昌失誤的論定的正確性,及“聚殲日艦於黃海”計劃的順利進行,好年華同學做了以下假設,並在以下假設的基礎上,作了推導和結論。
1、好:“假設a級艦的主炮有效射程是8海裏,b、c級艦的主炮有效射程是5海裏;”
江:“事實上,定、鎮艦305毫米主炮的有效射程是7800米,也就是4.21海裏,樓主信口開河,憑空增加了一倍射程;
濟遠、致遠、靖遠、經遠、來遠的210毫米主炮有效射程8300米,折合4.48海裏。“
(一海裏=1852米,一碼=0.914米)
2、好:“最大的a1、a2(鎮、定二艦)、b1、b2,最多還有c1、c2(致遠級別的中艦)的共六門主炮;”
江:“又是胡說。船頭向敵時,可用主炮為:定、鎮305毫米主炮共八門,210毫米主炮,濟、致、靖、經、來五艦各有兩門,共十門。因兩種主炮射程相近,可合計為十八門。”
3、好:“現在看日軍能有多少還手之力?
日軍距離清軍最近1海裏,最遠3.162海裏,精確瞄準下的加權命中率為0.598。日本主力艦隊6艦,三大三小,設大者主炮10英寸,小者主炮8英寸,30分鍾內共可命中*6*0.5*0.598=19.7發,即20發。“
江:“這個……俺實在是無語了……樓主您知不知道,日本人裝備的可是速射炮啊!那麽近距離,您半小時隻肯讓人家打中20發炮彈?這不叫一廂情願叫什麽?這不叫“無知者無畏”叫什麽???”
既然好年華同學不屑於考究細節,自然算不對這個答案,江葦子隻好幫幫忙了。
聯合艦隊本隊為:“鬆島”、“千代田”、“嚴島”、“橋立”、“扶桑”、“比睿”六艦。
除了那三門廢物320毫米炮,120毫米以下的俺們也不算,咱們再看看日本人半小時到底能打多少炮彈。
比睿:170mm克虜伯炮3門,150mm克虜伯炮6門,170炮射速不可考,參照210炮,為1發/分,150炮1發/分,九門炮共能射出9發*30分鍾=270發。
扶桑:240mm克虜伯主炮4門,170mm克虜伯炮2門,150mm速射炮4門。240、170約1發/分,六門炮射出6發*30=180發,150速5發/分,5*4發*30=600發。
三景艦:除去廢物炮,另有120mm40倍口徑阿姆斯特朗速射炮11門(“鬆島”艦為12門),射速6-8發/分,折中算7發/分。34門*7發/份*30分=7140發(恐怖!)。
千代田:120mm40倍口徑阿姆斯特朗速射炮10門,性能同前。10*7*30=2100發。
各艦合計:270+600+7140+2100=10110發,但這是理論射速。由於炮戰中單舷發射,實際上應有40%左右的火力空置(首尾炮均能射擊,故應全部計入),另有以下時間耗費:瞄準時間(部分可折入裝彈時間)、等待提彈時間(但因雙方都不顧安全,把炮彈堆在炮位上,故這個時間耗費較小),由於各艦各炮各不相同,難以確認,打個七折吧!
則10110*60%*70%=4246.2,約四千三百發炮彈。
按好年華給出的“精確瞄準下的加權命中率為0.598”(實際命中率還要小得多,日艦大東溝海戰平均命中略10%左右,就算在近距離上命中率略高,頂多也就到20%左右),則命中彈數應為4246*0.598=2539發。
兩千五百發120毫米以上爆破彈!(這僅僅隻是本隊的火力,還不算上一遊更多的速射炮!)
日艦小口徑艦炮對定、鎮殺傷力有限,但對防護巡洋艦致遠、靖遠(僅有水平穹甲),雛形裝甲巡洋艦經遠、來遠(水線裝甲)來說,足以造成毀、沉效果。至於毫無裝甲的快碰船超勇、揚威,能夠在這樣的火力下堅持不逃跑,就已經是極大的勇氣了!
單隻看本隊,日艦半小時內就足以打出四千多發炮彈。
但自稱“兩位的評論正合我意。本文的目的,就是探討一種基本的戰術方案或作戰思路,而不是去考究細節”的好年華同學,卻由於對細節問題的漠視和對常識的無知,臆斷日艦隻能命中我二十發炮彈!
現在偶們總算知道答案了!
丁汝昌之所以打不贏甲午海戰,主要是因為樓主硬讓丁軍門撤掉了三分之二的火炮。
至於樓主的聚殲日艦於黃海的宏偉計劃,其立足點無非是讓日艦不使用速射炮。
計劃好是好,就是不知道日本人幹不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