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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處貪汙集團後,岑春煊的“官屠”名聲愈顯,儼然獨樹一幟,各地有關檢舉揭發的電報文章如雪片般飛來,按當時官僚階層的心思,認定貪汙集團之做法已莫可名狀,這等公然收納控告豈非是武則天時期檢舉告發的翻版?可經過皇帝“孝敬整治”的京官早已噤若寒蟬,哪個再敢多言?便是一貫以貪鄙聞名的奕匡也不得不在口頭上唱幾句“整頓吏治、克勤克儉”的高調。
雖然朝臣對他敬而遠之,但一班言官卻把他奉為偶像,參誰、彈劾誰,一般都會事先與他打個招唿,如果得不到他的附和,言官多半也要氣餒。日本《朝日新聞》曾在報章以揶揄的口吻寫道:……清國目前有兩個偶像。第一位是號稱憲政偶像的皇帝,另一位則是標榜廉政偶像的岑春,這兩人給死氣沉沉的中國官場以巨大的衝擊――但能不能持久,能不能收到其應有的效果,顯然是堪慮的!當然,這種新聞也隻能是在外埠流傳,中文報紙在《報律》這柄達摩克利斯之劍下都對此條消息采取了選擇性失明的態度,並未見諸國內報端。
此時此刻,岑春煊正在自己的寓所麵對一本檢舉電深思:上麵清清楚楚地列舉著原開礦務局總辦、現京師自來水公司總辦周學熙犯有濫用私人、挪用公款、連年虧空、中飽私囊、妨害邦交、私自加稅、倒賣官礦等十條大罪,要求予以徹查。
麵對這樁曆史舊案,岑春煊也不敢大意。隻有小心以應付之。
提到開便不能不說開平礦務局。這原是洋務派開辦的煤礦,一直經營不錯,連年盈利。但八國聯軍侵華連帶著該礦也被占領。沒過幾天。時任煤礦督辦的張翼便陷入了國際大騙局。騙局中有兩個關鍵人物,一是張翼引為洋知己地德璀琳,他根本就是一個覬覦中國礦產資源地野心家,之所以與張攀附關係便是為日後行事派上用場。還有一名主角是名叫胡華的美國年輕人,詭稱礦業工程師,實際上叫赫伯持胡佛。是英國公司駐華商務總代表,精明強幹,善於交際,堪稱有能把活人說死、死人說活的水平,哪裏是什麽工程師?就是這個人,在20年後地美國大選中以一句“家家鍋裏燉雞肉,汽車”的競選口號當選為第31屆總統,結果任內卻爆發了前危機。
兩人充分利用了張翼的昏庸糊塗。詭稱為避免開平產業被聯軍占據,應當設法利用“假合同”變成外國企業以“受聯軍保護”。張翼迫不及待地答應後,德璀琳便一方麵以開平總代理的身分,另一方麵又以英國墨林公司代理人的名義。自個同自個簽訂了買賣合同,而價格僅僅隻有八英鎊。正因為這不可恩議地八鎊。才使得張翼相信合同隻是掩人耳目罷了――這正是胡佛出的主意,如果規定實際交價,張翼也許不會痛快地簽字。而在所謂的“移交約”中,胡佛更是欺負張翼不懂英文,竟然把原條約以外的“直隸省開平煤田所有之地畝、煤礦、煤槽”與開平“煤礦、煤槽、地脈相連之煤礦、煤槽及礦質”也包括在內,將開平周圍沒有開采的礦脈、土地和開采權都一並“接收”了過去。
為迫使張翼簽字,胡佛等人先是用大棒將他打得暈頭轉向,聲稱:開平礦務有限公司已在英國注冊備案,如他拒不簽字,各國公使就會聯合向清政府施加壓力,張翼不但得不到絲毫好處,還得丟職罷官,甚至遭到指控,難免牢獄之災;再不然外國公使將鼓動各**隊重新占領唐山,迫使清政府再定“條約”雲雲。隨後又塞給他幾條胡蘿卜,答應由他出任新公司的終身“駐華”督辦,給予7.7萬幹股,還拿出二+銀用作賄賂。威逼利誘之下,張翼就範。
因為事關重大,契約不僅要有督辦簽字還要有總辦周學熙的副署。年輕而老謀深算的胡佛為使事情毫無破綻,想盡辦法逼迫後者簽字。周對此洞察如悉,早看出張翼為保個人利益出賣國家主權地罪惡行徑,堅決拒簽賣約並憤然離開了開平礦務局。由於時局混亂再加張翼背景深厚,周學熙一時也拿它
。
為掩飾其賣國行徑,張翼在兩年後仍謊稱此為中外合辦有限公司,“以保利權而維商本”。當由於英國人把持的開平礦務局發生了拒掛中國國旗事件,輿情強烈反彈,在得知真相後的直隸紳商個個怒不可遏,要求“將胡華、墨林侵騙之項、或紅股、或銀款如數退還;一應將中國辦事之權規複舊製;一應將國家厘稅按課納受;一應按舊有辦事章程實力奉行,否則照西律合同作廢。”
迫於輿論壓力,張翼曾遠赴英國提起訴訟要求收迴權力,但花費了幾十萬兩銀子卻隻換來英國法官一句“原合同存有瑕疵,不為有效,但合同雙方固有權益應得保護”的不痛不癢地結論,名為“勝訴”實為“敗訴”。英商接判決後不僅不執行,反而變本加厲,蠻橫跋扈,相繼攫取了開采房山、西山、林西屬於開平公司的三個礦坑及秦皇島輪船碼頭,虎視耽耽地注視與開平礦區相毗鄰地州礦源、甚至還發生秦皇島不準中**艦停泊與胥各莊運河不準民船行駛的醜聞,簡直成為眾矢之的。
這潭水實在太深了,岑春煊沉思許久,雖然他對開平內幕有所耳聞,但為避免抓瞎,還是決定登門拜訪,聽當事人有何話說。周學熙將開平騙局要害一一道來,引得岑春煊不斷歎息,對張翼的惡感大為增加。
至於控告的罪行,周學熙大大方方地承認:“所謂任用私人,我認,但我所用皆是人才,為開立下汗馬功勞,無一樁貪贓枉法之事;說我挪用公款,我也認,當時袁中堂授意撥付官本50萬兩作:|創辦開礦務局,決心以收開,次年招商股計劃因英商造謠阻撓而不可行,我便借助官銀號把股款分派到各地紳商,以‘直隸紳界’名義實為官銀附股80萬兩,這些俱有案可查,至於北洋入不入帳我:說我連年虧空,我亦認,礦剛剛創立,一切皆在完善,豈能以最初幾年經營略有虧輸而認為是連年虧空呢?說我妨害邦交也對,張翼要把開平送給洋鬼子,我沒簽字,後來英人要求以170英鎊收迴礦,我也沒答應,這就‘妨礙’了邦交。至於說倒賣官礦,話更要反過來理解,開平意圖侵占開之礦,我據理力爭,寸步不讓,迫使開平放棄在礦上的開采計劃,不知道我還倒賣給誰了?其他,純係誣告之詞。”
“開平一事我素有耳聞,沒想到其中居然如此錯綜複雜。”岑春煊歎息道,“創業艱辛,即便偶有小錯也屬正常,你不必過於介懷。”
“可是岑中堂,開平被騙之時我畢竟是該局總辦,開平一日不收迴,我一日就不願原諒自己。”周學熙聲淚俱下,“不到9年時間,當初張翼以8170進一出就虧空1000多萬兩銀子,我要還|l意!”
岑春煊怒不可遏,拍案叫道:“張翼如此狡詐,居然還敢上本參劾,真是翻了天了!”
“這幫小人看您辦了貪汙集團的案子,又猜想您與袁帥有過過節,便向讓您公報私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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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當是看得起我岑某人,我偏要讓他們吃不了兜著走!”
另一個空間裏,張翼正諂媚地問一個大大咧咧地叼著雪茄吞雲吐霧的洋人:“德璀琳先生,我已經按照您的建議做了,這樣到底行不行?”
“當然沒問題。貴國最近不是在查辦貪汙集團麽?開煤礦能辦起來全是因為直隸省的公款開銷,現在一旦檢舉,我認為將引起人們的高度重視,隻要將他的不法行徑訴諸報端,我相信絕對會有下文。你們的岑大人我非常了解,原來與袁世凱矛盾很深,現在他逮住機會必定不會放過。”
“話是沒錯,隻是我隱隱有些擔心。”
“貴國有句古話叫做事在人為,這些年你被袁世凱、周學熙排擠得夠嗆,現在也該是您扳迴局麵的時候了。隻要有我們的精誠合作,一切都不是問題。”真的沒問題麽?第三次機遇第二卷席卷大江南北第二十四章怒不可遏
查處貪汙集團後,岑春煊的“官屠”名聲愈顯,儼然獨樹一幟,各地有關檢舉揭發的電報文章如雪片般飛來,按當時官僚階層的心思,認定貪汙集團之做法已莫可名狀,這等公然收納控告豈非是武則天時期檢舉告發的翻版?可經過皇帝“孝敬整治”的京官早已噤若寒蟬,哪個再敢多言?便是一貫以貪鄙聞名的奕匡也不得不在口頭上唱幾句“整頓吏治、克勤克儉”的高調。
雖然朝臣對他敬而遠之,但一班言官卻把他奉為偶像,參誰、彈劾誰,一般都會事先與他打個招唿,如果得不到他的附和,言官多半也要氣餒。日本《朝日新聞》曾在報章以揶揄的口吻寫道:……清國目前有兩個偶像。第一位是號稱憲政偶像的皇帝,另一位則是標榜廉政偶像的岑春,這兩人給死氣沉沉的中國官場以巨大的衝擊――但能不能持久,能不能收到其應有的效果,顯然是堪慮的!當然,這種新聞也隻能是在外埠流傳,中文報紙在《報律》這柄達摩克利斯之劍下都對此條消息采取了選擇性失明的態度,並未見諸國內報端。
此時此刻,岑春煊正在自己的寓所麵對一本檢舉電深思:上麵清清楚楚地列舉著原開礦務局總辦、現京師自來水公司總辦周學熙犯有濫用私人、挪用公款、連年虧空、中飽私囊、妨害邦交、私自加稅、倒賣官礦等十條大罪,要求予以徹查。
麵對這樁曆史舊案,岑春煊也不敢大意。隻有小心以應付之。
提到開便不能不說開平礦務局。這原是洋務派開辦的煤礦,一直經營不錯,連年盈利。但八國聯軍侵華連帶著該礦也被占領。沒過幾天。時任煤礦督辦的張翼便陷入了國際大騙局。騙局中有兩個關鍵人物,一是張翼引為洋知己地德璀琳,他根本就是一個覬覦中國礦產資源地野心家,之所以與張攀附關係便是為日後行事派上用場。還有一名主角是名叫胡華的美國年輕人,詭稱礦業工程師,實際上叫赫伯持胡佛。是英國公司駐華商務總代表,精明強幹,善於交際,堪稱有能把活人說死、死人說活的水平,哪裏是什麽工程師?就是這個人,在20年後地美國大選中以一句“家家鍋裏燉雞肉,汽車”的競選口號當選為第31屆總統,結果任內卻爆發了前危機。
兩人充分利用了張翼的昏庸糊塗。詭稱為避免開平產業被聯軍占據,應當設法利用“假合同”變成外國企業以“受聯軍保護”。張翼迫不及待地答應後,德璀琳便一方麵以開平總代理的身分,另一方麵又以英國墨林公司代理人的名義。自個同自個簽訂了買賣合同,而價格僅僅隻有八英鎊。正因為這不可恩議地八鎊。才使得張翼相信合同隻是掩人耳目罷了――這正是胡佛出的主意,如果規定實際交價,張翼也許不會痛快地簽字。而在所謂的“移交約”中,胡佛更是欺負張翼不懂英文,竟然把原條約以外的“直隸省開平煤田所有之地畝、煤礦、煤槽”與開平“煤礦、煤槽、地脈相連之煤礦、煤槽及礦質”也包括在內,將開平周圍沒有開采的礦脈、土地和開采權都一並“接收”了過去。
為迫使張翼簽字,胡佛等人先是用大棒將他打得暈頭轉向,聲稱:開平礦務有限公司已在英國注冊備案,如他拒不簽字,各國公使就會聯合向清政府施加壓力,張翼不但得不到絲毫好處,還得丟職罷官,甚至遭到指控,難免牢獄之災;再不然外國公使將鼓動各**隊重新占領唐山,迫使清政府再定“條約”雲雲。隨後又塞給他幾條胡蘿卜,答應由他出任新公司的終身“駐華”督辦,給予7.7萬幹股,還拿出二+銀用作賄賂。威逼利誘之下,張翼就範。
因為事關重大,契約不僅要有督辦簽字還要有總辦周學熙的副署。年輕而老謀深算的胡佛為使事情毫無破綻,想盡辦法逼迫後者簽字。周對此洞察如悉,早看出張翼為保個人利益出賣國家主權地罪惡行徑,堅決拒簽賣約並憤然離開了開平礦務局。由於時局混亂再加張翼背景深厚,周學熙一時也拿它
。
為掩飾其賣國行徑,張翼在兩年後仍謊稱此為中外合辦有限公司,“以保利權而維商本”。當由於英國人把持的開平礦務局發生了拒掛中國國旗事件,輿情強烈反彈,在得知真相後的直隸紳商個個怒不可遏,要求“將胡華、墨林侵騙之項、或紅股、或銀款如數退還;一應將中國辦事之權規複舊製;一應將國家厘稅按課納受;一應按舊有辦事章程實力奉行,否則照西律合同作廢。”
迫於輿論壓力,張翼曾遠赴英國提起訴訟要求收迴權力,但花費了幾十萬兩銀子卻隻換來英國法官一句“原合同存有瑕疵,不為有效,但合同雙方固有權益應得保護”的不痛不癢地結論,名為“勝訴”實為“敗訴”。英商接判決後不僅不執行,反而變本加厲,蠻橫跋扈,相繼攫取了開采房山、西山、林西屬於開平公司的三個礦坑及秦皇島輪船碼頭,虎視耽耽地注視與開平礦區相毗鄰地州礦源、甚至還發生秦皇島不準中**艦停泊與胥各莊運河不準民船行駛的醜聞,簡直成為眾矢之的。
這潭水實在太深了,岑春煊沉思許久,雖然他對開平內幕有所耳聞,但為避免抓瞎,還是決定登門拜訪,聽當事人有何話說。周學熙將開平騙局要害一一道來,引得岑春煊不斷歎息,對張翼的惡感大為增加。
至於控告的罪行,周學熙大大方方地承認:“所謂任用私人,我認,但我所用皆是人才,為開立下汗馬功勞,無一樁貪贓枉法之事;說我挪用公款,我也認,當時袁中堂授意撥付官本50萬兩作:|創辦開礦務局,決心以收開,次年招商股計劃因英商造謠阻撓而不可行,我便借助官銀號把股款分派到各地紳商,以‘直隸紳界’名義實為官銀附股80萬兩,這些俱有案可查,至於北洋入不入帳我:說我連年虧空,我亦認,礦剛剛創立,一切皆在完善,豈能以最初幾年經營略有虧輸而認為是連年虧空呢?說我妨害邦交也對,張翼要把開平送給洋鬼子,我沒簽字,後來英人要求以170英鎊收迴礦,我也沒答應,這就‘妨礙’了邦交。至於說倒賣官礦,話更要反過來理解,開平意圖侵占開之礦,我據理力爭,寸步不讓,迫使開平放棄在礦上的開采計劃,不知道我還倒賣給誰了?其他,純係誣告之詞。”
“開平一事我素有耳聞,沒想到其中居然如此錯綜複雜。”岑春煊歎息道,“創業艱辛,即便偶有小錯也屬正常,你不必過於介懷。”
“可是岑中堂,開平被騙之時我畢竟是該局總辦,開平一日不收迴,我一日就不願原諒自己。”周學熙聲淚俱下,“不到9年時間,當初張翼以8170進一出就虧空1000多萬兩銀子,我要還|l意!”
岑春煊怒不可遏,拍案叫道:“張翼如此狡詐,居然還敢上本參劾,真是翻了天了!”
“這幫小人看您辦了貪汙集團的案子,又猜想您與袁帥有過過節,便向讓您公報私仇……”
―
“真當是看得起我岑某人,我偏要讓他們吃不了兜著走!”
另一個空間裏,張翼正諂媚地問一個大大咧咧地叼著雪茄吞雲吐霧的洋人:“德璀琳先生,我已經按照您的建議做了,這樣到底行不行?”
“當然沒問題。貴國最近不是在查辦貪汙集團麽?開煤礦能辦起來全是因為直隸省的公款開銷,現在一旦檢舉,我認為將引起人們的高度重視,隻要將他的不法行徑訴諸報端,我相信絕對會有下文。你們的岑大人我非常了解,原來與袁世凱矛盾很深,現在他逮住機會必定不會放過。”
“話是沒錯,隻是我隱隱有些擔心。”
“貴國有句古話叫做事在人為,這些年你被袁世凱、周學熙排擠得夠嗆,現在也該是您扳迴局麵的時候了。隻要有我們的精誠合作,一切都不是問題。”真的沒問題麽?第三次機遇第二卷席卷大江南北第二十四章怒不可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