麵對一則緋聞,給自己帶來的影響,於文樂最終還是選擇‘兩耳不聞窗外事,一心隻讀聖賢書’來應對。至少他清楚一點,這樣的緋聞,娛樂圈很常見。


    既然已經做了應該做的事情,那就用不著太過將其放在心上。不然,對解決事情不利不說,還影響了自己的心情。於文樂多少覺得,有些不值的。


    少說多做,便是父親教給於文樂的處事之道。既然他給了娛樂晚報三天時間,那就應該說到做到。如果對方不道歉,那於文樂就會提起訴訟。


    說了的話,就要努力去兌現!


    清晨醒來的於文樂,依舊延續昨天的行程,來到星空唱片。或許是為人避嫌,今天來接他的人,換成了司軒的經紀人。至於司軒,則在公司等待著於文樂。


    這樣的改變,於文樂也說不上有意見。司軒身為當紅女歌手,注意一點個人影響,還是非常有必要的。在對待媒體的問題上,司軒做不到於文樂這樣幹脆利落。


    心裏給自己一番解釋的於文樂,繼續跟著趙銘傳探討音樂創作方麵的知識。對他而言,這才是他此次來港城,真正的目的所£,在,其它或許都是順帶!


    一天的時間過去,於文樂跟司軒的緋聞,似乎依舊在發酵當中。那怕記者會結束,有不少人已經證實,娛樂晚報的報仇純屬虛假消息,司軒跟於文樂隻是簡單的朋友關係。


    但娛樂晚報,似乎有些吃定於文樂,隻是個初出茅蘆的新人作家。除非他真的不想在這個圈子有所發展,不然他是不敢做出這種狀告媒體的事情來。


    結果第二天,看到不少報紙猜測,於文樂到底會不會上告之時。於文樂卻笑了笑道:“唉,太年青,說實話也沒人信!看來,真是當我好欺負啊!打官司,好象也是頭一次啊!”


    說著這番話,於文樂想了想跟袁娜去了一個電話道:“娜姐,能幫個忙嗎?”


    接到於文樂的電話,依舊在外麵做宣傳的袁娜,很意外般道:“你小子,怎麽舍近求遠呢?軒軒不是在港城嗎?有什麽事,她解決不了,非要找我?”


    ‘軒姐不適合!她本身就是當事人之一,我不想把她牽扯進去。幫我介紹兩個金牌律師吧!我打算跟律師談談,看看應該怎麽狀告娛樂晚報,維護我微不足道的權益啊!’


    聽到這話的袁娜,多少有些擔心的道:“文樂,你可想好了!如果你真提起狀告的話,隻怕會得罪很多媒體人的哦!娛樂晚報雖名氣不大,卻也是圈子裏的媒體啊!”


    ‘雖千萬人吾往矣!’


    簡單的一句迴答,讓袁娜心中一震,終於道:“好吧!你小子,有時候脾氣固執的跟牛一樣。律師的話,我等下幫你介紹兩位吧!你打算要怎麽的補償呢?”


    ‘一元名譽損失費!一個公開的道歉公告。這就麽簡單!’


    聽著於文樂的要求,袁娜苦笑道:“你小子,這是要打他們的臉啊!”


    ‘娜姐,確切的說,是他們打了我的臉。我隻不過,還迴去而已。我從不認為,我是什麽圈子裏的人。他們將來不報道我,我反倒會更高興呢!


    這些人,隻關注所謂的緋聞與娛樂,而我寫的小說,更多都是在武俠周刊連載。那怕他們黑,相信書迷的眼睛都是雪亮的。黑我,或者會讓更多人知道我的小說。


    至於寫歌的話,我想平白無故,他們不敢黑你們吧?歌好不好,他們說了不算,還是要你們的歌迷說了算。所以,他們就算想抵製我,也要能找到下手的機會吧?’


    在於文樂的設想當中,這個暑假的出名,讓他覺得非常不適應。那怕他努力的去適應,卻依舊能感受到,心情的波動太大。有時,甚至會產生莫名的煩燥感。


    這相比寫‘笑傲江湖’時,那種靜靜觀望成績,為小說受歡迎而欣喜的感覺,完全是兩個樣子。如果一個作者寫的都不快樂,何談帶給讀者快樂呢?


    當天下午,在袁娜的介紹下,於文樂在不少暗記的跟蹤下,走進了港城一家比較知名的律師事務室。消息一經爆出,娛樂晚報開始有點坐不住了。


    等到於文樂從律師事務所出來,立刻便有記者上前道:“於先生,請問你來律師事務所,是不是就娛樂晚報損害你名譽的事情,提起相關的訴訟啊?”


    也有記者立刻道:“於先生,你不是說三天時間嗎?這才兩天時間不到吧?”


    麵對記者的詢問,於文樂笑著道:“我有說過三天時間嗎?如果我沒記錯,我當時應該是說,我會在港城駐足兩到三天的行程,我希望看到他們的誠意。


    可目前緋聞真相,大家都清楚。為何娛樂晚報,至今沒做出任何道歉的聲明呢?當初他們捏造這條緋聞的時候,似乎轉播新聞的迅速很快嘛!


    既然娛樂晚報,沒有誠意道歉,那我隻能我喜歡行使公民維護自身權益的法律權。不過,今天我隻是過來諮詢一下相關的法律問題,不是太懂,不問問心裏沒底啊!


    畢竟,我隻是小人物一個,我要上訴的對象,卻是港城人眾所皆知的知名媒體公司。小胳膊扭不過大腿,我自然要全力以赴才行。


    但結果,讓我還是長鬆一口氣,港城的律師都是很專業的。我相信,那怕明天下午我離開港城,這裏的律師,也會替我討迴我應得的公道與清白。”


    拋下這些話,於文樂笑著推脫有事,不再迴答任何一個記者的詢問,坐上汽車便揚長而去。現在的焦點,似乎又轉移到娛樂晚報上麵,他們到底道不道歉呢?


    那怕這種事情,娛樂晚報做過很多次。可這次,麵對一位在他們看來,名不見經傳的新人作家,多少顯得他們太怕事了。


    就在娛樂晚報一幫主編,就這件事情爭論之時。其中一位主編,適時的道:“諸位,別忘了,我們在新聞署是上了名單的。如果這次敗訴,後果如何想過沒有?”


    這樣一句話,讓眾位主編頓時啞口無言。他們熱衷於編造虛假頭條,更多也是知道這種新聞賺錢。隻要事後道個歉,或者解釋一下,這事情也就過去了。


    更何況,他們心裏都非常清楚。在港城活動的藝人,除非他們將來不想要媒體幫忙。不然,他們同樣不敢往死裏得罪媒體,這些底下的規矩,眾人都是知道的。


    眼下他們報道的司軒,似乎坐壁上觀,反倒牽扯出來的於文樂,挑起了大梁跟他們當麵鑼對麵鼓的幹起來,著實令他們很意外。


    偏偏此刻的於文樂,新聞關注度還不低。對方若真要上告,娛樂晚報失實的報道,敗訴是情理之中的事情。那怕隻是一紙道歉,也會讓娛樂晚報元氣大傷。


    原因是,他們這些年,招來的恨太多。下一年,便是帝國新聞署審核周報刊發行權的年限。以他們這種情況,隻怕被吊銷發行執照的可能很大啊!


    一時間,不少主編也覺得,於文樂還真是挑了個很敏感的時候。這迴,他們隻怕要服軟一次了。那怕覺得有些憋屈,他們也必須忍過審核期才行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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