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為炎黃帝國知名的唱片公司,星空唱片自然有專門招待記者用的新聞發布廳。在看到於文樂態度很堅決的情況下,趙銘傳也知道這種事情,越拖越麻煩。
雖然於文樂的做法,跟很多娛樂圈的人有些不一樣。但於文樂有句話說的很對,他現在還算不上娛樂圈的人。充其量,算是個網絡紅人,揚名更多在文化圈。
這種專門從事娛樂報道的媒體,得罪就得罪了。況且,這件事情上麵,於文樂本身就占著理。憑白受人冤枉,就不許於文樂替自己申冤兩句?
原本司軒想一起參加記者發布會,但趙銘傳覺得她不宜露麵,那怕於文樂也不同意她露麵。用於文樂的話說,這事司軒完全是因他而遭受的不白之冤。
若非特意去酒店接他,想必也就沒這個偷拍的事情發生。現在既然出了事,於文樂也不希望站在背後,讓司軒去承受媒體的質疑與問詢。
等到工作人員通知,記者已經邀請到發布廳,趙銘傳也很盡心般道:“文樂,走吧!我跟你一起過去,等下說話的語氣上,盡量還是客氣一點。”
‘好,我盡量!他們%話,我也好說話!’
給了這樣一句,令趙銘傳多少有些哭笑不得的迴答。兩人一起,出現在發布廳記者們的視線中。瞬間於文樂就覺得,他眼睛似乎有些看不見東西了。
那‘啪啪啦’的拍照閃光燈,還真是令他顯得有些皺眉。難怪有些明星走紅毯,都喜歡戴個墨鏡。敢情也是知道,這照相時的閃光燈太過刺眼了吧!
看著鬧哄哄的記者,趙銘傳適時的開腔道:“各位,我已經知道你們的來意。關於娛樂晚報之前報道的消息,我們會在這裏做個澄清。
我身邊這位,就是此次新聞的當事人之一。現在大家先安靜,我們既然來了,就會給大家一個滿意的交待。也希望大家,不要人雲亦雲,胡亂報道一些失實的消息。”
就在趙銘傳說完這句話,有個記者就道:“趙總監,我們來時已經到君悅酒店詢問過。這位於先生,昨晚確實是在那裏過的夜。對此,你有什麽想說的嗎?”
麵對這種記者,於文樂很直接的道:“這位記者先生,能說一下你是那家媒體的記者嗎?另外我想多問一句,你能證實你先前所說的話,有確切的證據嗎?”
‘我們新港娛樂周刊的記者,我們有內部渠道,打聽到這個消息!難道說,於先生想否認這個消息嗎?’
‘錯了,我從來沒想過,要否認什麽真實存在的消息。隻是我若沒記錯,君悅酒店做為一家五星級的酒店,應該有替客人保守住宿信息的規定。
你從內部得到的消息,看來你們的消息來源,還是非常的厲害嗎?趙總監,等下看來有必要,打電話問問君悅酒店,我的入住信息,到底是如何泄露的。
除此之外,既然你有內部消息。那麽我想請問你,有沒有打聽到,我的房間昨晚到底是我一個人休息的?又或者說,還是兩個人休息的呢?
要是你直接告訴所有人,根據酒店內部人員透露,昨晚我休息的房間,除了我之外還有別人。我相信,這條消息報道出去,一定會顯得更加真實。對嗎?’
言詞犀利的一句話,讓這位記者氣的滿臉通紅之餘,卻知道他先前的話,讓對方抓住了把柄。甚至搞不好,他在酒店收買的內線,也會因此而遭殃。
看著這名記者不吭聲,其它前來采訪的記者,也都覺得於文樂似乎有點不好對付。
但還是有記者道:“於先生,我是港城一周刊的記者。對於娛樂晚報所報道的消息,你有什麽想說的嗎?我相信,你的書迷也很想知道,你跟司軒小姐,到底是什麽關係。”
一周刊!
聽到這個名字,於文樂多少覺得有些熟悉。但先前來參加發布會時,趙銘傳跟他簡單介紹了一下。這家一周刊,在港城還有炎黃帝國,也算小有名氣的娛樂周刊。
或許是這名記者的話,讓於文樂聽上去還算舒服。於文樂也客氣的道:“首先,我感謝大家對我的關注,那怕我這麽低調一個人,卻依舊逃不過被你們盯上。
在我講述,關於那組相片,還有娛樂晚報所報道的消息真假前。我想簡單說說,我對於媒體朋友的一些看法。有人說,你們跟藝人,其實是‘水與魚’的關係。
藝人沒有媒體幫忙做宣傳,便會無人問冿,再有名氣才氣,也不會被人所知道。可話說迴來,各位都是做娛樂報道的。若是沒了藝人,你們給公眾報道什麽新聞呢?
娛樂晚報形容我的身份,是一個新銳武俠作者。那就意味著,我不屬於藝人這個範籌,卻依舊被他們拿來做報道做娛樂,我確實有些受寵若驚。
接下來,我想說一句話,希望各位媒體替我轉告娛樂晚報,報道我那條消息的記者跟主編。我在港城應該還有兩到三天的行程,我希望在這段時間看到他們道歉的報道。
如果在我離開港城之前,我沒有看到他們道歉的報道,我將使用每個帝國公民都使用的權利,起訴娛樂晚報編造虛假消息,對我名譽跟心理所造成的傷害。
或許這個決定,在你們看來有些太過衝動。隻是我的性格就是這樣,真的就是真的,假的就是假的。把假的東西說成真的,甚至還欺騙大眾,我覺得太過份。
用事實說話,這是你們媒體人職業操守的準則之一。這條準則,我在娛樂晚報此次的報道中,沒看到任何所謂的事實,通篇都是為博眼球的無恥炒作。”
這樣一番話,於文樂不帶考慮般甩了出來。眾記者被震個不輕之餘,卻知道他們撈到新聞,娛樂晚報這次隻怕攤上事了。碰上這種愣頭青,確實很棘手啊!
說完這番話,於文樂又笑著道:“好了!關於一周刊這位記者大哥問的問題,我現在做一下迴答。我隻說一遍,等下大家就不要重複反問了。
我跟司軒,確實的說,我應該稱唿她軒姐,應該算是朋友關係。至於我們如何認識,相信大家有了解過我,應該知道我跟星空唱片的袁娜,算是個忘年交的朋友。
她剛推出的專輯主打歌,也是由我填詞,跟我音樂老師李文傑,共同譜曲完成的作品。而軒姐新專輯的兩首主打歌,同樣跟我有一些關係。所以,我們是朋友!
此次我來港城,一來是受軒姐跟趙總監之約,參觀星空唱片之餘,跟趙總監學習取經來的。另外,也是見見我的另一位朋友,時代影視的吳新明導演。
至於娛樂晚報那吸引眼球的標題,我依舊隻能送它們四個字,無恥之尤。今天早上,軒姐是接我來星空唱片,替其參考一下專輯錄製。
除此之外,從我昨天抵達港城,入駐君悅酒店,軒姐根本就沒踏足過酒店半步。這所謂的過夜,從何說起?為博眼球,不惜汙辱一個女孩的清譽,這也是媒體人應有的操守?”
詳盡說明了具體的情況,記者多少知道,這次港城娛樂晚報,隻怕又要丟人了。看於文樂這種自信的表情,若是沒底氣敢說這樣的話嗎?
雖然於文樂的做法,跟很多娛樂圈的人有些不一樣。但於文樂有句話說的很對,他現在還算不上娛樂圈的人。充其量,算是個網絡紅人,揚名更多在文化圈。
這種專門從事娛樂報道的媒體,得罪就得罪了。況且,這件事情上麵,於文樂本身就占著理。憑白受人冤枉,就不許於文樂替自己申冤兩句?
原本司軒想一起參加記者發布會,但趙銘傳覺得她不宜露麵,那怕於文樂也不同意她露麵。用於文樂的話說,這事司軒完全是因他而遭受的不白之冤。
若非特意去酒店接他,想必也就沒這個偷拍的事情發生。現在既然出了事,於文樂也不希望站在背後,讓司軒去承受媒體的質疑與問詢。
等到工作人員通知,記者已經邀請到發布廳,趙銘傳也很盡心般道:“文樂,走吧!我跟你一起過去,等下說話的語氣上,盡量還是客氣一點。”
‘好,我盡量!他們%話,我也好說話!’
給了這樣一句,令趙銘傳多少有些哭笑不得的迴答。兩人一起,出現在發布廳記者們的視線中。瞬間於文樂就覺得,他眼睛似乎有些看不見東西了。
那‘啪啪啦’的拍照閃光燈,還真是令他顯得有些皺眉。難怪有些明星走紅毯,都喜歡戴個墨鏡。敢情也是知道,這照相時的閃光燈太過刺眼了吧!
看著鬧哄哄的記者,趙銘傳適時的開腔道:“各位,我已經知道你們的來意。關於娛樂晚報之前報道的消息,我們會在這裏做個澄清。
我身邊這位,就是此次新聞的當事人之一。現在大家先安靜,我們既然來了,就會給大家一個滿意的交待。也希望大家,不要人雲亦雲,胡亂報道一些失實的消息。”
就在趙銘傳說完這句話,有個記者就道:“趙總監,我們來時已經到君悅酒店詢問過。這位於先生,昨晚確實是在那裏過的夜。對此,你有什麽想說的嗎?”
麵對這種記者,於文樂很直接的道:“這位記者先生,能說一下你是那家媒體的記者嗎?另外我想多問一句,你能證實你先前所說的話,有確切的證據嗎?”
‘我們新港娛樂周刊的記者,我們有內部渠道,打聽到這個消息!難道說,於先生想否認這個消息嗎?’
‘錯了,我從來沒想過,要否認什麽真實存在的消息。隻是我若沒記錯,君悅酒店做為一家五星級的酒店,應該有替客人保守住宿信息的規定。
你從內部得到的消息,看來你們的消息來源,還是非常的厲害嗎?趙總監,等下看來有必要,打電話問問君悅酒店,我的入住信息,到底是如何泄露的。
除此之外,既然你有內部消息。那麽我想請問你,有沒有打聽到,我的房間昨晚到底是我一個人休息的?又或者說,還是兩個人休息的呢?
要是你直接告訴所有人,根據酒店內部人員透露,昨晚我休息的房間,除了我之外還有別人。我相信,這條消息報道出去,一定會顯得更加真實。對嗎?’
言詞犀利的一句話,讓這位記者氣的滿臉通紅之餘,卻知道他先前的話,讓對方抓住了把柄。甚至搞不好,他在酒店收買的內線,也會因此而遭殃。
看著這名記者不吭聲,其它前來采訪的記者,也都覺得於文樂似乎有點不好對付。
但還是有記者道:“於先生,我是港城一周刊的記者。對於娛樂晚報所報道的消息,你有什麽想說的嗎?我相信,你的書迷也很想知道,你跟司軒小姐,到底是什麽關係。”
一周刊!
聽到這個名字,於文樂多少覺得有些熟悉。但先前來參加發布會時,趙銘傳跟他簡單介紹了一下。這家一周刊,在港城還有炎黃帝國,也算小有名氣的娛樂周刊。
或許是這名記者的話,讓於文樂聽上去還算舒服。於文樂也客氣的道:“首先,我感謝大家對我的關注,那怕我這麽低調一個人,卻依舊逃不過被你們盯上。
在我講述,關於那組相片,還有娛樂晚報所報道的消息真假前。我想簡單說說,我對於媒體朋友的一些看法。有人說,你們跟藝人,其實是‘水與魚’的關係。
藝人沒有媒體幫忙做宣傳,便會無人問冿,再有名氣才氣,也不會被人所知道。可話說迴來,各位都是做娛樂報道的。若是沒了藝人,你們給公眾報道什麽新聞呢?
娛樂晚報形容我的身份,是一個新銳武俠作者。那就意味著,我不屬於藝人這個範籌,卻依舊被他們拿來做報道做娛樂,我確實有些受寵若驚。
接下來,我想說一句話,希望各位媒體替我轉告娛樂晚報,報道我那條消息的記者跟主編。我在港城應該還有兩到三天的行程,我希望在這段時間看到他們道歉的報道。
如果在我離開港城之前,我沒有看到他們道歉的報道,我將使用每個帝國公民都使用的權利,起訴娛樂晚報編造虛假消息,對我名譽跟心理所造成的傷害。
或許這個決定,在你們看來有些太過衝動。隻是我的性格就是這樣,真的就是真的,假的就是假的。把假的東西說成真的,甚至還欺騙大眾,我覺得太過份。
用事實說話,這是你們媒體人職業操守的準則之一。這條準則,我在娛樂晚報此次的報道中,沒看到任何所謂的事實,通篇都是為博眼球的無恥炒作。”
這樣一番話,於文樂不帶考慮般甩了出來。眾記者被震個不輕之餘,卻知道他們撈到新聞,娛樂晚報這次隻怕攤上事了。碰上這種愣頭青,確實很棘手啊!
說完這番話,於文樂又笑著道:“好了!關於一周刊這位記者大哥問的問題,我現在做一下迴答。我隻說一遍,等下大家就不要重複反問了。
我跟司軒,確實的說,我應該稱唿她軒姐,應該算是朋友關係。至於我們如何認識,相信大家有了解過我,應該知道我跟星空唱片的袁娜,算是個忘年交的朋友。
她剛推出的專輯主打歌,也是由我填詞,跟我音樂老師李文傑,共同譜曲完成的作品。而軒姐新專輯的兩首主打歌,同樣跟我有一些關係。所以,我們是朋友!
此次我來港城,一來是受軒姐跟趙總監之約,參觀星空唱片之餘,跟趙總監學習取經來的。另外,也是見見我的另一位朋友,時代影視的吳新明導演。
至於娛樂晚報那吸引眼球的標題,我依舊隻能送它們四個字,無恥之尤。今天早上,軒姐是接我來星空唱片,替其參考一下專輯錄製。
除此之外,從我昨天抵達港城,入駐君悅酒店,軒姐根本就沒踏足過酒店半步。這所謂的過夜,從何說起?為博眼球,不惜汙辱一個女孩的清譽,這也是媒體人應有的操守?”
詳盡說明了具體的情況,記者多少知道,這次港城娛樂晚報,隻怕又要丟人了。看於文樂這種自信的表情,若是沒底氣敢說這樣的話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