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我不迴去
半路警花:我當臥底那些年 作者:金笑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說著也不理我,讓我跟著。
可身後有人叫她。
竟然是平哥,算起來雖然平哥一直也沒和我說過話,但是我倆也算是有交集(臉紅),在這裏算是熟人了,我趕緊貼過去,卻被那女人一把推開,“一邊去。”
“白鳳,給我個麵子。”
“你算老幾啊給你麵子,剛剛要不是我,你怎麽死的都不知道,養的手下讓人懷疑,現在還想在老大麵前要女人,我看你這些年活得真是越來越不上道了。”
平哥難得露出個笑臉語氣溫柔的讓我都不認識了,“我知道,你別生氣了,這姑娘能不能交給我。”
“你是她什麽人啊?交給你。”明顯吃醋的聲音。
“就是一時可憐。”
“英雄主義的毛病又犯了唄,我告訴你,不行,其他人都可以,她就不行,包老四的事出的蹊蹺,恐怕咱們周圍真有奸細,你可不能在這風口浪尖上出幺蛾子。
之前你辦事辦的好,老大好不容易有意提你,走到今天這位置可不容易,多少人眼紅,把柄送到別人手上,我第一個不同意,這姑娘你想都別想。”
白鳳抱著肩膀,精致的一張臉生起氣來都那麽好看。
平哥還想再說什麽,白鳳卻是不想再說了,“總之,這丫頭一看出身就不好,都是被爹媽賣了的,在我這吃苦在別人那一樣吃苦,不如在咱們天上人間爭點氣,將來還有個好前程,你們男人總成一時英雄,其實一點用都沒有。”
白鳳雖這樣說語氣到緩和了幾分,不給他機會,“放心吧,我白風手上的姑娘沒有受罪的,要受罪也是你們男人給的。”
說著就拉著我往外走,平哥最後終究沒跟上來。
白鳳卻是難得到,“小姑娘可別被平子那英雄樣子給迷住了,當初他打抱不平的事多了,哪一個也沒留情。
這女人啊,這輩子都不能對感情太認真,玩玩而已,尤其是到了歡場,就要長記性,逢場作戲可以,要真動情了,怎麽死的都不知道。”像是感歎。
我一愣,有些不解,有些害怕,更多的是不知所措。
一直到了夜場後麵,這裏安靜了許多,有辦公室,也有類似休息的地方,白鳳上下打量我,“既然到了這就認命,好好地還能有口飯吃,將來被哪個大哥看上了還有機會飛黃騰達,再不濟跟個老板也是有的。
看你也是明白人,不尋死膩活的,在咱們天上人間,都是自願的,其實你們農村丫頭不錯了,賣了一輩子就有飯票了,不像我們,還要靠自己。現在你來這了呢,也得靠自己,知道嗎?”
白鳳的話讓我心一沉,馬上識時務,“白鳳姐對吧?我一定聽話,好好地,以後多照顧,我自小沒媽疼就有覺悟自力更生,這說是被賣了,其實是我自願走的,大城市總比我們鄉下強得多。”
我的話到讓白鳳一愣,半晌,“挺能說會道的,先住著吧。明天叫人帶帶你,就你這樣子,不學著點,白給人都不要。”
推門進來,裏麵是個化妝間,亂七八糟,正對門是個桌子,上麵堆滿了鏡子化妝品,甚至還有不知道放了多久的方便麵。
旁邊聯排沙發,右邊是個彈簧床,屋子亂的好像垃圾場到處都是衣服用過的手紙還有垃圾,桌子前坐了個女的,看著年紀不小了。
此時正對著小鏡子刷睫毛,瘦不拉幾的,臉上塗的粉特別厚,看見我,皺眉剛要罵,又看見我身後的白鳳,馬上笑臉,“白鳳姐。”
白鳳嗯了一聲,“你先住著吧,彩蝶,這新人,調教一下。”
彩蝶似乎很不高興可是也不敢多說,隻嘟囔著,“我這住不下。”
白鳳拉下臉來,“看看你的樣子,有個地方住就不錯了,一個女人怎麽活得這麽邋遢,怪不得劉老板不要你了。
我收留你也是看在當年情分,這麽大歲數了,要麽從良要麽活出名堂,你看看你,別廢話,好好調教新人。你以為在這裏白住不花錢啊。”
白鳳人前端莊,此時看著彩蝶卻像是徹底破功,或者說這才是她本來的樣子。
彩蝶有點不服氣,“當年咱倆可是白鳳彩蝶齊名的,雖然我比你年紀大,可是資曆比你深,要不是我讓位置給你,你能有今天啊。”這話像是老生常談,看著白鳳臉都綠了,她聲音小下去,“知道了知道了。”
眼睛轉轉,“我啥時候能進場。”
白鳳氣的冷笑,“你這樣子還想和二十多歲的小姑娘pk啊,我先安排你賣酒。”
但看著彩蝶失望,“我看看吧,之前有個王老板就喜歡年紀大的,我叫人留意了,他來了就叫你,但那之前好好賣酒。”
彩蝶立馬笑臉如花,臉上的粉蓋不住褶子,“還是你最好了,白鳳。新人我一定好好調教。”
白鳳抿著嘴有點後悔自己是不是找錯人了,彩蝶一向好高騖遠,不過這個土氣的新人也沒有太大期望,不過是不想讓平子出事而已。
門關上,彩蝶就不是那個樣子了,指揮著我幹這幹那打掃衛生。
寄人籬下慣了,這點活對我來說絕不是難事,三下五除二清了大半個屋子,不過看看就一張床,我很有自知之明的,“姐,我能睡沙發嗎?”
“你不想住也可以睡地上。”
我縮縮脖子,拿起沙發上的衣服,都是很暴露的,但是我以前絕對沒穿過的。
她化完妝才抬起頭來,“叫什麽名字?怎麽來的?”
“顏嬌,從鄉下買來的。”
她神色緩和了許多,在一邊抽屜裏找了半天,拿出一把剪子,“既然白鳳交代了,我也好人做到底。”
其實我之前是不寄予什麽希望的,可是麻花辮子剪成齊肩發時,連我自己都驚豔了。
實際上我覺得我長得還挺好看的,單看遺傳就知道了,自從我爸去世之後,寡婦門前是非多這個詞也是針對長得好看的人的。
我媽十裏八村都是各家婦女防著的寡婦,長得白,尖下巴,眼睛雖然不大還是單眼皮,但是帶著邪魅勾人的笑意。
隻我在村裏為了不引起那些老光棍的注意,總是不洗頭,油膩膩的,擋在臉前。
此時洗淨了頭臉,減去多餘頭發分叉,下麵齊齊的,幹淨的白質的一張臉,換了件裙子,露出鎖骨,彩蝶都一愣。
末了,感歎了一聲,你還真有點我當年的風采。這都什麽跟什麽啊。
不過,好在彩蝶是個刀子嘴豆腐心的人,說話的難聽可是對我還算不錯。
一晚上我就在這些劣質化妝品中睡過去了,不知道多久,是餓醒的,屋子裏一股酸辣的泡麵味,可是卻不見彩蝶的人。
我起身找了件還算正常的衣服套上,出門拐角處就是公用廁所,涼水洗了臉,清醒了幾分,看著周圍很安靜也聽不見前麵的喧鬧聲了。
剛看了表才早上六點多,夜場裏的人都下班了,這種黑白顛倒的工作,我還沒適應。
有點好奇的在走廊上走著,其他房間門都鎖著,隻有兩個虛掩著門的,裏麵雜亂無章卻沒有人。
一直走到前麵的側門出去,清晨的冷風一吹,讓人通體舒暢,夜場側門正對著一條副街,此時普通老百姓剛起床,穿著睡衣下樓買早點,早餐鋪子和早餐攤子上,飄起來的香氣讓人直咽口水,這就是大城市的早晨嗎?
我抬頭,遠處是城市繁華的高樓大廈,這邊是市井街道,有一瞬間的茫然。
“顏嬌?”
熟悉的聲音打斷我的思緒,迴頭,看著平哥靠在夜場側門邊上點著一支煙,清晨陽光還沒升起隻有淡淡的白,那人沒抬眼叼著一支煙,垂著眼睛略顯疲憊,卻有著男人滄桑的味道。
我先是一愣,然後點頭,可是我自覺換了個樣子自己都認不出來了,這個平哥是怎麽認出我的。
大概看出我的疑惑,他眼中雖然也閃過一絲詫異和驚豔但還是低下頭,指著我的鞋,“我這人,看人不看臉的。”
低頭,才發覺我衣服換了,頭發換了,可是腳上還是那雙從村裏穿出來的布鞋。
“哪有看人,是人看鞋的。”
平哥抻了個懶腰,“以後你就知道了,很多時候臉不是真的,一個人的腳才是最真實的。”
“為什麽?”
“臉可以整,可以戴麵具,可是一個人走過的路,他的經曆是掩蓋不了的。”
這話似乎很有哲理,我還在想著,肚子卻很不爭氣的叫了,平哥買了一份煎餅果子給我,我開心的笑著吃了。
我倆就這樣蹲在街邊看著來來往往的人,一時尷尬的誰都沒說話,我想著吃了人家的嘴短,總不好冷場,想說點什麽,“那天,為什麽有人監視你啊。”
說完差點咬掉自己舌頭,尼瑪,我這問題,想到那天尷尬的假戲假作,再想到自己竟然會發出那樣的呻,吟,頓時臉上一紅。
“就是道上的事,你看著這些人挺平靜的,實際上暗潮洶湧,我也是和黃毛一樣去這條線的,就算出事那天我不在,可也有嫌疑。”他含糊的說著,一筆帶過。
我也沒敢再問。
可一下又冷場了,我絞盡腦汁想再想個合適的話題,還沒想到,他卻先開口了,“我會想辦法讓你離開這,把你送迴去的。”
我一愣,“啥?”
“我說,我會送你迴去的。”
“為什麽?”我煎餅也不吃了。
後者奇怪的看著我。
我一下滯住,對,平哥這是英雄主義又犯病了。
我馬上表明立場,“我為什麽要迴去,在家嫁人和被賣有什麽區別,我以前看電視說大城市好啊,遍地都是黃金,我出來可是要嫁大款,過好日子的。”
可身後有人叫她。
竟然是平哥,算起來雖然平哥一直也沒和我說過話,但是我倆也算是有交集(臉紅),在這裏算是熟人了,我趕緊貼過去,卻被那女人一把推開,“一邊去。”
“白鳳,給我個麵子。”
“你算老幾啊給你麵子,剛剛要不是我,你怎麽死的都不知道,養的手下讓人懷疑,現在還想在老大麵前要女人,我看你這些年活得真是越來越不上道了。”
平哥難得露出個笑臉語氣溫柔的讓我都不認識了,“我知道,你別生氣了,這姑娘能不能交給我。”
“你是她什麽人啊?交給你。”明顯吃醋的聲音。
“就是一時可憐。”
“英雄主義的毛病又犯了唄,我告訴你,不行,其他人都可以,她就不行,包老四的事出的蹊蹺,恐怕咱們周圍真有奸細,你可不能在這風口浪尖上出幺蛾子。
之前你辦事辦的好,老大好不容易有意提你,走到今天這位置可不容易,多少人眼紅,把柄送到別人手上,我第一個不同意,這姑娘你想都別想。”
白鳳抱著肩膀,精致的一張臉生起氣來都那麽好看。
平哥還想再說什麽,白鳳卻是不想再說了,“總之,這丫頭一看出身就不好,都是被爹媽賣了的,在我這吃苦在別人那一樣吃苦,不如在咱們天上人間爭點氣,將來還有個好前程,你們男人總成一時英雄,其實一點用都沒有。”
白鳳雖這樣說語氣到緩和了幾分,不給他機會,“放心吧,我白風手上的姑娘沒有受罪的,要受罪也是你們男人給的。”
說著就拉著我往外走,平哥最後終究沒跟上來。
白鳳卻是難得到,“小姑娘可別被平子那英雄樣子給迷住了,當初他打抱不平的事多了,哪一個也沒留情。
這女人啊,這輩子都不能對感情太認真,玩玩而已,尤其是到了歡場,就要長記性,逢場作戲可以,要真動情了,怎麽死的都不知道。”像是感歎。
我一愣,有些不解,有些害怕,更多的是不知所措。
一直到了夜場後麵,這裏安靜了許多,有辦公室,也有類似休息的地方,白鳳上下打量我,“既然到了這就認命,好好地還能有口飯吃,將來被哪個大哥看上了還有機會飛黃騰達,再不濟跟個老板也是有的。
看你也是明白人,不尋死膩活的,在咱們天上人間,都是自願的,其實你們農村丫頭不錯了,賣了一輩子就有飯票了,不像我們,還要靠自己。現在你來這了呢,也得靠自己,知道嗎?”
白鳳的話讓我心一沉,馬上識時務,“白鳳姐對吧?我一定聽話,好好地,以後多照顧,我自小沒媽疼就有覺悟自力更生,這說是被賣了,其實是我自願走的,大城市總比我們鄉下強得多。”
我的話到讓白鳳一愣,半晌,“挺能說會道的,先住著吧。明天叫人帶帶你,就你這樣子,不學著點,白給人都不要。”
推門進來,裏麵是個化妝間,亂七八糟,正對門是個桌子,上麵堆滿了鏡子化妝品,甚至還有不知道放了多久的方便麵。
旁邊聯排沙發,右邊是個彈簧床,屋子亂的好像垃圾場到處都是衣服用過的手紙還有垃圾,桌子前坐了個女的,看著年紀不小了。
此時正對著小鏡子刷睫毛,瘦不拉幾的,臉上塗的粉特別厚,看見我,皺眉剛要罵,又看見我身後的白鳳,馬上笑臉,“白鳳姐。”
白鳳嗯了一聲,“你先住著吧,彩蝶,這新人,調教一下。”
彩蝶似乎很不高興可是也不敢多說,隻嘟囔著,“我這住不下。”
白鳳拉下臉來,“看看你的樣子,有個地方住就不錯了,一個女人怎麽活得這麽邋遢,怪不得劉老板不要你了。
我收留你也是看在當年情分,這麽大歲數了,要麽從良要麽活出名堂,你看看你,別廢話,好好調教新人。你以為在這裏白住不花錢啊。”
白鳳人前端莊,此時看著彩蝶卻像是徹底破功,或者說這才是她本來的樣子。
彩蝶有點不服氣,“當年咱倆可是白鳳彩蝶齊名的,雖然我比你年紀大,可是資曆比你深,要不是我讓位置給你,你能有今天啊。”這話像是老生常談,看著白鳳臉都綠了,她聲音小下去,“知道了知道了。”
眼睛轉轉,“我啥時候能進場。”
白鳳氣的冷笑,“你這樣子還想和二十多歲的小姑娘pk啊,我先安排你賣酒。”
但看著彩蝶失望,“我看看吧,之前有個王老板就喜歡年紀大的,我叫人留意了,他來了就叫你,但那之前好好賣酒。”
彩蝶立馬笑臉如花,臉上的粉蓋不住褶子,“還是你最好了,白鳳。新人我一定好好調教。”
白鳳抿著嘴有點後悔自己是不是找錯人了,彩蝶一向好高騖遠,不過這個土氣的新人也沒有太大期望,不過是不想讓平子出事而已。
門關上,彩蝶就不是那個樣子了,指揮著我幹這幹那打掃衛生。
寄人籬下慣了,這點活對我來說絕不是難事,三下五除二清了大半個屋子,不過看看就一張床,我很有自知之明的,“姐,我能睡沙發嗎?”
“你不想住也可以睡地上。”
我縮縮脖子,拿起沙發上的衣服,都是很暴露的,但是我以前絕對沒穿過的。
她化完妝才抬起頭來,“叫什麽名字?怎麽來的?”
“顏嬌,從鄉下買來的。”
她神色緩和了許多,在一邊抽屜裏找了半天,拿出一把剪子,“既然白鳳交代了,我也好人做到底。”
其實我之前是不寄予什麽希望的,可是麻花辮子剪成齊肩發時,連我自己都驚豔了。
實際上我覺得我長得還挺好看的,單看遺傳就知道了,自從我爸去世之後,寡婦門前是非多這個詞也是針對長得好看的人的。
我媽十裏八村都是各家婦女防著的寡婦,長得白,尖下巴,眼睛雖然不大還是單眼皮,但是帶著邪魅勾人的笑意。
隻我在村裏為了不引起那些老光棍的注意,總是不洗頭,油膩膩的,擋在臉前。
此時洗淨了頭臉,減去多餘頭發分叉,下麵齊齊的,幹淨的白質的一張臉,換了件裙子,露出鎖骨,彩蝶都一愣。
末了,感歎了一聲,你還真有點我當年的風采。這都什麽跟什麽啊。
不過,好在彩蝶是個刀子嘴豆腐心的人,說話的難聽可是對我還算不錯。
一晚上我就在這些劣質化妝品中睡過去了,不知道多久,是餓醒的,屋子裏一股酸辣的泡麵味,可是卻不見彩蝶的人。
我起身找了件還算正常的衣服套上,出門拐角處就是公用廁所,涼水洗了臉,清醒了幾分,看著周圍很安靜也聽不見前麵的喧鬧聲了。
剛看了表才早上六點多,夜場裏的人都下班了,這種黑白顛倒的工作,我還沒適應。
有點好奇的在走廊上走著,其他房間門都鎖著,隻有兩個虛掩著門的,裏麵雜亂無章卻沒有人。
一直走到前麵的側門出去,清晨的冷風一吹,讓人通體舒暢,夜場側門正對著一條副街,此時普通老百姓剛起床,穿著睡衣下樓買早點,早餐鋪子和早餐攤子上,飄起來的香氣讓人直咽口水,這就是大城市的早晨嗎?
我抬頭,遠處是城市繁華的高樓大廈,這邊是市井街道,有一瞬間的茫然。
“顏嬌?”
熟悉的聲音打斷我的思緒,迴頭,看著平哥靠在夜場側門邊上點著一支煙,清晨陽光還沒升起隻有淡淡的白,那人沒抬眼叼著一支煙,垂著眼睛略顯疲憊,卻有著男人滄桑的味道。
我先是一愣,然後點頭,可是我自覺換了個樣子自己都認不出來了,這個平哥是怎麽認出我的。
大概看出我的疑惑,他眼中雖然也閃過一絲詫異和驚豔但還是低下頭,指著我的鞋,“我這人,看人不看臉的。”
低頭,才發覺我衣服換了,頭發換了,可是腳上還是那雙從村裏穿出來的布鞋。
“哪有看人,是人看鞋的。”
平哥抻了個懶腰,“以後你就知道了,很多時候臉不是真的,一個人的腳才是最真實的。”
“為什麽?”
“臉可以整,可以戴麵具,可是一個人走過的路,他的經曆是掩蓋不了的。”
這話似乎很有哲理,我還在想著,肚子卻很不爭氣的叫了,平哥買了一份煎餅果子給我,我開心的笑著吃了。
我倆就這樣蹲在街邊看著來來往往的人,一時尷尬的誰都沒說話,我想著吃了人家的嘴短,總不好冷場,想說點什麽,“那天,為什麽有人監視你啊。”
說完差點咬掉自己舌頭,尼瑪,我這問題,想到那天尷尬的假戲假作,再想到自己竟然會發出那樣的呻,吟,頓時臉上一紅。
“就是道上的事,你看著這些人挺平靜的,實際上暗潮洶湧,我也是和黃毛一樣去這條線的,就算出事那天我不在,可也有嫌疑。”他含糊的說著,一筆帶過。
我也沒敢再問。
可一下又冷場了,我絞盡腦汁想再想個合適的話題,還沒想到,他卻先開口了,“我會想辦法讓你離開這,把你送迴去的。”
我一愣,“啥?”
“我說,我會送你迴去的。”
“為什麽?”我煎餅也不吃了。
後者奇怪的看著我。
我一下滯住,對,平哥這是英雄主義又犯病了。
我馬上表明立場,“我為什麽要迴去,在家嫁人和被賣有什麽區別,我以前看電視說大城市好啊,遍地都是黃金,我出來可是要嫁大款,過好日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