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是,雖然是太平盛世,那平頭百姓的生活自然應該算是不錯了,遠遠超過亂世的生活水平,不過他們在權貴眼中,卻依舊隻是可以隨意踐踏的犬類而已,這就是古時的秩序,有個官位的名字叫做“州牧”,而牧民也算是一個很尋常的詞匯,從這個“牧”字就可以看出,百姓大約就是牲畜般的存在,他們身上的產出的羊毛,自然是用來貢獻給統治階層的。


    隨著時間的推移,世界越來越文明,卻也改不了某些永遠無法改變的事實。


    荀粲聽了曹薇的話,卻再也不想在這個話題上閑扯了,因為他不會在意那些太平犬抑或是亂世人,那些人終究沒有太多的選擇權利,不過隻要有了才能,那當然就有可能出人頭地。


    “不提這些了,我倒是好奇,你為什麽一定用設定這樣的主角呢,難道是心裏的陰暗通過這樣的手段來發泄出來?這主角身上毫無閃光點,有什麽意思呢?”


    荀粲看著似乎是陷入了沉思的曹薇,隨意轉移了一個話題。


    他倒是沒有意料到,曹薇還會思考一些這樣的問題,這種問題其實也和道家的那些談玄論道有些關聯,想可以想出好多看似深刻的東西,就好比談玄論道,常常能讓外行人覺得好高深好玄奧的感覺,進而便會對那些善於談玄論道的名士產生一種崇拜情緒,這麽會清談的人,肚子裏一定很有料。


    但事實上,這種問題思考了也毫無作用,解決問題的辦法往往是很難想到的,這大約就是時代的局限性。


    “誰說沒有閃光點的,我這個主角,姑且就按照那些世俗的說法,很沒品,無惡不作,但是我認為,這些都是小惡而已,他不過就是個豪紳出身,再怎麽惡也無法造成太大的影響,而他的閃光點則在於,他的那種完全的自私自利,一個小人物,居然敢做那麽多逆天的事情……”


    曹薇非常流暢的解釋著,而她臉上的迷糊之色也漸漸消失,取而代之的是一種堅定,對自己筆下主角的堅定,對自己幻想世界的堅定,這世上有那麽多宣揚懲惡揚善的小說,而她寫的卻是,為了自己,可以拋棄道德法律善良公正的主角。


    “我已經構思好結局了,那就是天道不容這個主角,畢竟修真乃逆天之事,修為越高,對自然的掠奪就越多了,所以天道會降下懲罰,這就是我對雷劫的設定,然後結局是,天道要毀滅世界,來毀滅他這個人,原因是他身上有種遮掩天機的法寶,按照一般小說的設定,這個主角應該要主動站出來拯救世界,犧牲他一人,顧全大局嘛,不過我這個主角一定不會這麽做,哪怕這個世界上,還有他唯一動心的至愛,不過他卻能毅然放棄至愛,一意孤行,堅持自己的信念,嗯,最終結局就是整個世界都毀滅了。”


    曹薇說得十分激動,似乎是認為自己的想法出奇製勝,不流於凡俗,而且她在內心深處認為,若是讓荀粲去修真,那肯定就是這種人,完全隻堅定自己的道,而不會因為任何東西而動搖,哪怕這道是邪道、魔道之類,難道這不算閃光點嗎?


    荀粲聽了曹薇的話,雖然臉上的神情沒變,但心中還是很欣賞曹薇的說法的,當然啦,按照前世的說法,這曹薇寫出來的小說,絕逼是有一種濃濃的中二之氣的,不過殺伐果斷倒也不少,關鍵時候還可以殺妻證道,這種混沌邪惡式的主角,確實很少,毫無底線,毫無下限,往往遭人詬病,若是有了那麽一個底線的話,這樣的主角其實還是很受歡迎的,比如說珍惜親情,護短之類的底線。


    可惜曹薇的主角,卻是關鍵時候可以放棄這些,隻為了心中的信念。


    荀粲覺得自己怎麽說也算是個邪惡的反派,當然啦,在別人看來,那絕對正派的不得了,作為名動天下的大名士,掌握了話語權,難道還會被人說成是邪惡,統治者怎麽可能是邪惡的,它可是作為人民的公仆,為人民服務的啊,荀粲覺得自己就是為人民服務的人,誰都不能否認,他的發明,讓許多百姓的生活更加豐富多彩。


    而他本人也就堅持自己的享樂自私之道而已,享樂是指毫無節製的玩弄女人,那種肉體的歡愉可以愉悅本身,這雖然有道德上的瑕疵,但不能否認的是,大多數人都是追求享樂的,況且這對於有權有勢的人來說,隻要做得低調些,也沒什麽大不了的,約定俗成的東西嘛,而自私則體現在,他隻顧自己,以及荀家了,完全沒有其餘穿越者那種拯救萬民,拯救祖國於水火之中的心態,這實在是太沒有節操了。


    其實荀粲的轉變有個過程,原本的雄心勃勃,似乎在這些年養尊處優的悠閑日子裏弄沒了,或者覺得,拯救萬民於水火之中,和他這個權貴階層有什麽關係呢,這是屁股問題啊,他隻要自己活得開心,活得自在不就行了嘛,其他的東西,關他什麽事?


    我死後,哪怕洪水滔天!


    無疑,荀粲的為國為民的覺悟實在太低了,或者說,他已經自我到了極點,不過他也不會去阻礙一些有道德有理想的青年,所謂人各有誌,就是這個道理,沒有人規定穿越者一定要拯救世界的,安安心心當米蟲也是不賴的選擇。


    “哎,那你寫的這本小說,還是個悲劇性的結局咯?這還真是不爽,看來我還是比較喜歡看那玉散人寫的《極品才子》,代入裏麵的主角,可以體會到草根崛起的爽快,也可以代入裏麵的‘荀粲’,可以體會到一種莫名的暗爽,因為那個‘荀粲’真是個高大全的正人君子,而現實中的我,卻是個喜歡粉飾太平的家夥。”


    荀粲的語氣有些自嘲,他其實也知道自己是愈發的墮落了,但他卻完全不能控製自己,這難道也算是時代的局限性?還是他的本性,就是這般懶惰虛偽?


    曹薇看到荀粲這副模樣,倒是很善解人意的握住了荀粲的手,仿佛是給他鼓勵一樣,在她的眼裏,這才不算自甘墮落,而是愈發具有吸引力啊,那些高大全偉光正的玩意,她是真的一點都不感冒,按照她的邏輯,這世上沒有真正的高大全偉光正,因為這些人即使表現這樣的高大全,也不過就是為了尋找一種內心的滿足感而已,這樣的欲望,其實和荀粲愛玩女人沒有什麽高下之分。


    “玉散人寫的那些東西,打發時間還是可以的,雖然劇情很俗套,但是他講故事的水平不錯,還有些小才華,其實我倒是認識這個玉散人,他還是太學學子呢。”曹薇如此評價道。


    荀粲一聽曹薇還認識玉散人,頓時就來了興趣,若他沒有記錯的話,這玉散人算是開了小說之先河啊,若沒有他先在《旦榜》上連載小說,加上荀粲暗中用自己的權勢為其推廣,那現在這個小說娛樂業的發展,根本就沒有這麽繁榮。


    第五百一十九章 本該如此


    “哦?你怎麽會和他認識呢?”


    荀粲毫不掩飾自己對這個小說家的興趣,或許是因為玉散人在他的小說中,把荀粲描寫的特別高大全的緣故,讓某個實則心裏十分陰暗的家夥有種暗爽的感覺。


    “我認識他,他當然不認識我,也是一次偶然吧,那個家夥在他的圈子裏吹噓自己寫的東西,雖然看起來好像對自己的作品無所謂的樣子,但隻要聽到別人的讚賞,他都會非常快樂。”


    曹薇很隨意的訴說著,倒也顯得十分中肯,並未表現出太多的褒獎或是鄙視,“我在福紙樓裏,也常常見到那人,他總是來購買自己的作品,那種得意的模樣,讓人很難忘,好像那個人叫吳順吧,是富商之子,在那些寒門圈子中,很有人緣。”


    荀粲知道了這個姓名之後,就暗暗記住了。


    隨後他與曹薇兩人共進晚餐,倒是顯得極其契合,仿佛是天生的夫妻一般。


    在曹薇走時,荀粲忍不住脫口而出道:“薇薇,做我的正妻如何?”


    荀粲的問題顯然十分唐突,他其實與曹薇之間相處的日子,極其短暫,但是直覺告訴他,在這個女孩麵前,其實也無需偽裝什麽東西,她能包容他的一切陰暗,而不像其他女人那樣,隻看到他那完美無比的外在。


    而荀粲雖然看不透這個一臉迷糊的女孩,但他卻感覺到,自己的想法,還不如就這樣直接的表現出來,哪怕這句話說得,貌似毫無誠意,就跟吃飯喝水那樣簡單似的。


    不過曹薇在瞬間就能感受到,這是荀粲一生中隻會說出一次的東西,哪怕用這樣輕描淡寫的語氣,但是若她錯過的話,那她也會毫無意外的出局。


    哪怕荀粲的一見鍾情蘊含的情感再熾熱,他也不會慷慨的給出第二次機會,因為這就是荀粲,她所徹底了解的荀粲。


    “本該如此。”


    曹薇迴眸一笑,那明豔的俏臉上的迷糊神情完全消散,仿佛洞察了一切。


    她迴答的速度也極快,沒有一絲一毫女孩的矜持,一點都不怕被別人看輕,她的語氣中倒是蘊含著一絲激動,顯然她對荀粲能問出這個問題,表示很歡迎。


    等到曹薇離去的時候,荀粲才仿佛舒了一口氣,他的心裏,飽含著一種充實,那種精神上的愉悅,比起肉體來說,絲毫不差,他覺得自己真的沉溺到了那種付出愛意的行動之中。


    他想把曹薇娶為正妻,一直陪伴在自己的身旁,這樣他才能永恆的付出自己的愛意,至於這種熾熱的愛情,會持續多久,他自己也不知道。


    不過荀粲卻非常清楚,這樣的愛,不是永恆的,再熱烈的愛,在時間的推移中,也會變得倦怠,但是明明知道結局,卻依舊會義無反顧的這樣做。


    而曹薇的心思,他卻一點都不懂,他不明白她為什麽會迴應自己的感情,這個看起來十分迷糊的女孩,其實是大智若愚,她明明非常了解自己,甚至也可能明白,自己毫無緣由的愛,是非常突然的東西,持續時間肯定不會太長,可她卻甘願當自己的正妻。


    荀粲想了一會也沒什麽頭緒,不過他也不在意,等到自己喪失熱情的時候,便用對待其他女孩的方式,對待曹薇就行了,反正做那些事情,都是很嫻熟自然的。


    翌日,荀粲依舊過得悠然自得,不過心中卻已經把娶曹薇之事提上了日程,隻待什麽時候娶妻的欲望最強烈時,便上門提親,沒錯,他現在無論在什麽事情上,都喜歡依著自己的性子來,這樣才能保持他那時刻愉悅無比的姿態。


    荀粲覺得,自己遇到曹薇之後,就仿佛完全惑溺在她的一顰一笑之中了,昨日她迴眸一笑,仿佛使他的世界滿樹花開。


    他從來不覺得,自己有一天也會這麽純粹的喜歡一個女孩,沒有任何的緣由,甚至摒棄了肉體的欲望,他都不知道自己這算不算是因為玩膩了以前那種直接的方式,還是因為什麽其他的原因。


    總之,這讓他有一種莫名高尚起來的感覺,他都覺得這很有諷刺意味。


    突然想到那個名為“玉散人”的小說家,荀粲的心情變得愈發愉悅起來,雖然從未見過那個家夥,但是也不知是不是因為近日整個人都莫名其妙的緣故,或者說看誰都順眼的緣故,導致他很想見一見這個小說家。


    既然這個玉散人敢在小說裏,將自己這個荀粲寫成了主角的後台,若是現實中自己也成為這個玉散人的後台,那會是怎樣有趣的情景呢?


    荀粲隨意利用暗閣的底層人員,去向這個有趣的家夥,下了道想要見他一麵的邀請,這絕對是屬於他的殊榮。


    自從洛陽成為魏國的帝都之後,隨著整個國家的穩定,它的發展也顯得極其迅速,尤其是當各種新奇的發明興起時,便更加推動的商業的發展。


    洛陽的商業較長安更為發達,富商巨賈頻繁貿易於三市。南市百行各業,共有三千多家鋪子,甍宇齊平,遙望如一,榆柳交蔭,通渠相注。珠寶店、書局、麩行、奴隸市,重樓延閣,互相臨映,招致商旅,珍奇山積。北市東連漕渠,天下舟船集於橋東,常有萬餘艘船人,填滿了河路,商賈貿易,車馬堵塞市間,無論是胡商,還是西域商人,都雲集在這裏,多出售香料、珍玩,采購絲綢、茶葉、肥皂等商品,旅店、酒食店也多處於這一帶,鱗次櫛比,將洛水南北的兩市連成一片。西市與南市相仿,不過更偏重於批發,主要客戶是其他各地的商賈。這裏的“市”隻有到了日中時分才開,當然,開在各個坊裏的小貨攤兒不受此限。洛陽的每個“市”都有四個門,吳順來這市中購物,在這南門處,他一瞧坊門打開了,便立即加快了腳步,也不知是想要買些什麽東西。雖然剛剛開市,可以因為一天裏隻能開半天的市,所以剛剛開坊,早就做好了準備的商賈們就賣力地吆喝起來,招攬著剛剛走入市場的洛陽百姓。李家漆器什物鋪,王家花果鋪子、蕭氏紙墨筆硯、劉家炭薪、陳家酒莊,牛羊肉鋪,一路行去,繡旗招展,掩蔽天日。其間還有許多由胡人開設的珠寶坊和香藥鋪子。各種各樣的人,官紳士子、淑女佳人、大家閨秀、胡姬番女,販夫走卒,國人胡人,參差其間,騎馬的、乘車的,步行的,各行其路。放眼望去,美女很多,就算不想買東西,在裏邊隨便逛逛,瞧瞧美人也是很養眼的,但是“滿城盡是大饅頭”的旖旎景像你在這裏是看不到的。因為開胸裝隻有兩種女人在兩種地方才可以穿,一種是命婦貴女、使相千金,可以在府邸和宮闈中穿。另一種是歌伎舞伎,可以在青樓妓坊中穿,其他女子連穿的機會都沒有,更不要說穿到大街上現眼了。


    由此可見,魏國的尋常婦女,還是非常保守的,所以別看那些荀粲搞出來的奇裝異服非常的超時代,但卻隻是在閨中流行,而且是上層階級喜歡玩新奇調調的家夥,真正敢將那些奇裝異服穿出來,絕對會遭到圍觀的。


    也正是如此,得以保存了古代的那種古風古韻,不過由於科技早就超越了原本的三國時代,便導致整個三國時期的民俗風情,往隋唐時期靠攏了。


    不過在文化方麵,則像是兩晉時期,清談的風氣很濃,以道家經典為尊,儒家反而被壓製的厲害,漢朝的時的罷黜百家,獨尊儒術的時代已經過去,這個時代由於開放了言論,仿佛又恢複了百家爭鳴的輝煌時期,其中荀顗起了很大的作用。


    而小說家的崛起,無疑就是個很好的例證,原本它早就屬於春秋戰國時期的百家之一了。


    其實道家哲學算是中國思想的浪漫派,儒家則為中國思想的經典派。確實,道教是自始至終浪漫的:第一,他主張重返自然,因而逃遁這個世界;並反抗狡奪自然之性而負重累累的孔教文化;其次,他主張田野風的生活、文學、藝術,並崇拜原始的淳樸。


    道教一種遊戲的遊戲姿態,而儒家則為工作姿態。這使你明白每一個中國人當他成功發達而得意的時候,都是儒教徒,失敗的時候都是道教徒。道家的自然主義是服鎮痛劑,用以撫慰創傷了的中國人之靈魂者。


    無疑,在這種真正的言論自由的黃金時代,道家文化更加有市場,因為它如此的浪漫而奔放,再加上有何晏、荀粲這種倡導道家玄學的大名士,便使得這樣的文化愈發風靡起來。


    而這又是亂世漸漸穩定之時,人民的傷痛尚未過去,文化中自然也會有種逃避現實的感覺。


    不過此時洛陽的繁華,倒一點都沒有亂世的感覺了,反而有種紙醉金迷的味道,當然,比起建鄴來說,它還有些差距。


    吳順來此購物,卻又碰到了之前偶遇的熟人。


    一個完全看不出性別的少年。


    第五百二十章 義氣


    這個少年,自然那個名為韓洛的家夥。


    吳順本來正欲進那胡人開的珠寶坊中挑選一些好看的飾物,以送給自己那年芳十四的親妹妹,她馬上就要及笄了,一想到等到十五歲的妹妹就可以嫁給其他男人時,他的心,便會隱隱作痛,他才不會告訴別人,他其實是個妹控呢。


    吳順的妹妹名為吳媱,若說起容貌,其實也隻能用平凡二字來形容,不過性格倒是頗為刁蠻,當然,她的刁蠻,僅僅是針對他這個親哥哥,而在其餘朋友眼裏,倒是個知書達禮的好女孩。


    但吳順卻一點都不介意妹妹的不可愛,反而依舊深深的寵溺著這個妹妹,他對妹妹的愛,非常純粹,並不奢求獲取怎樣的迴報,大約在付出自己的兄愛時,便能獲得無上的滿足感,哪怕妹妹總是對他又捏又掐。


    不過若是對他無比傲嬌的妹妹,難得一次軟軟甜甜的喊他“哥哥”的話,他一定會心中大唿著“我的妹妹不可能這麽可愛”,然後再無比開心的接受妹妹的稱唿。


    或許他的妹控之魂已經無可救藥了吧,吳順常常這樣嘲笑自己,但對妹妹的寵愛卻依舊不減。


    吳順的身邊,除了有幾個家丁之外,當然還有一些損友,他們的出身和吳順大抵相同,但身價卻比不得吳順,所以這些人對吳順而言,應該算是幫閑一樣的存在。


    吳順一見到韓洛,這心裏就有些膩歪,好像吃了蒼蠅一樣,上次這個不男不女的家夥,就把他寫的小說諷刺得一無是處,讓吳順這個對自己的作品很有信心的大神小說家,鬱悶了許久,總覺得像韓洛這種一邊看還要一邊罵的讀者,當真是讓人惡心,尤其是考慮到對方還有看盜版的可能性。


    韓洛見到吳順這一群人,倒是一眼就找出了為首的吳順,心說這個富商家的公子還挺有勢力嘛,居然有這麽多人隱隱以他為首,也不知趙姐的麻煩,他能不能解決。


    於是韓洛便大方的走上前去,主動和吳順打招唿道:“吳公子,真是巧啊,居然能在這鬧市中遇到你。”


    吳順見韓洛如此熱情的對他打招唿,心中覺得有些詫異,上次怎麽看這家夥就是那種喜歡挑刺的存在,很沒禮貌,卻沒想到這次居然主動的和他打招唿,他覺得事出反常必有妖,不過伸手不打笑臉人,迴禮還是很有必要的。


    但吳順也不想表現得太有禮,畢竟他還是對自己的身份很有優越感,其實按理來說,以他的出身,還無法獲得“公子”這樣的稱號,隻有名門出身,才能稱為公子,不過怎麽說他也是出身富商之家,有錢人嘛,就是講究個麵子,大家互相喊個“公子”,也不算出格,於是喊著喊著便習慣了。


    “喲,是韓小子啊。”


    吳順大咧咧的應了一句,就想直接進這珠寶坊,其神態動作充分體現了他對這個韓洛的不爽,這是好脾氣的他,很難得做的事情。


    韓洛也感受到了此人的傲慢,也便收斂起了自己難得表現出來的熱情,不過他最討厭的,便是這家夥身上的優越感了,不過是個商人之子罷了,有必要這麽得瑟嗎,別以為韓洛高傲,他雖是那潁川韓家的庶係,但終究也算出身名門,哪怕這個韓家早已被鏟除一空,但他骨子的傲氣,還是從來不缺的。


    但想到趙姐遭遇到的麻煩,他便強行壓下心中的不爽,隻是十分平靜的陳述一個事實道:“吳公子,趙姐遇到了一個麻煩。”


    吳順一聽是小趙的事情,頓時便上心了,對那個固執謹慎的女孩,他還是很欣賞的,哪怕對方是個小販,不過他當然不會承認,他對她最欣賞的地方其實是因為這個女孩在聽他說八卦時,會自然而然露出一種憧憬加向往的神色,這往往讓他這個喜歡吹噓的家夥,獲得一種無上的優越感。


    “哦?是什麽麻煩啊,難不成是那李家人看她嫁妝少,要退婚?這算什麽麻煩啊,能用錢解決的事情,都不是問題!”


    吳順豪氣的說著,身邊的幫閑們一通馬屁,拍得吳順眉開眼笑,說真的,吳順的性格和那位大名士何晏有些類似,都比較喜歡聽到別人的吹捧,不論是真心的還是故意的,可惜他家雖然家財萬貫,但這出身終究不高,這一直讓吳順無法真正融入上流社會。


    韓洛見吳順這副土財主暴發戶的樣子,心裏暗暗鄙夷,他撫了撫額,動作倒有一種女子般嫵媚的風情,讓一幫男人摸不透這家夥到底是男是女。


    “當然不是,那李家怎麽說也算是書香門第,雖是寒門,但如今科舉已出,一旦金榜題名,做了官之後,門第什麽也不算問題了,趙姐的那位也算是良配,對趙姐一心一意,隻是這幾日,卻有一位一看就是豪門大族出身的紈絝子弟,看上了趙姐,想要強行將其納為侍妾,趙姐自然不從,於是他便揚言要砸了趙姐的攤子。”


    韓洛娓娓道來,說出了前因後果,他見吳順神情詭異,卻又添油加醋道:“趙姐的攤子被砸也許是小事,但若那個紈絝做出強搶民女這樣的事情的話,可就是大事了,那個李家的寒門子弟雖然深愛趙姐,但如今他正在應舉的關鍵時候,趙姐卻不想將這事告訴他,不過吳公子若是能助趙姐一把的話,那我便可以為公子做一件力所能及的事情。”


    韓洛有一身極好的金手指功夫,自認答應吳順一件事,那是給了吳順極大的麵子,其實本來他已經決定自己動手,解決掉那個紈絝,但是這樣一來,他或許就在這洛陽呆不下去了,可他卻有不得不呆在洛陽的理由,而且他也不知道那紈絝到底是什麽來頭,不過觀其囂張的架勢,隻覺得來頭很大。


    本來已經開始仔細策劃起這個行動,沒辦法,他雖然外表看起來很疏離的模樣,但心中卻包著一團火,那種俠義的精神,已經融入到了他的骨子裏,不過偶然間遇到這個吳順,又看到他貌似也有點小勢力,便試一試能不能讓這個家夥幫一幫忙。


    吳順神情詭異,倒不是因為他不願意幫忙,而是忽然有了一種主角的待遇,沒錯,這種極其狗血的紈絝欺男霸女、強搶民女的事情,居然發生在了他認可的朋友身上,要知道,別看他小說裏總寫這樣的情節,但事實上,這種事情發生的概率實在太小,隻要稍微有點身份的紈絝,根本就不會做這樣的事情,還是搶這種擺小攤的女子。


    平心而論,趙芸雖然性格不錯,但她的容貌,也勉強算得上中上之姿,完全就是路人級別的,可這樣的女子,居然還能遭遇到如此待遇,這讓吳順這個寫小說寫得入迷的家夥,不得不覺得,這種事情發生在他身上,說明他獲得了主角光環。


    說不定在去為小趙出頭的過程中,還會遭遇到貴人,這是他寫小說寫出來的第六感。


    “你到底幫不幫趙姐,給句話吧?”


    韓洛不滿的再次發話,心中卻是忍不住覺得失望,這個家夥說到底不過是個富商之子,聽到是那些真正豪門大族出身的紈絝,肯定就害怕惹禍上身,而別看他嘴上說自己對真正的上層社會多麽了解,但可以肯定的是,他並沒有融入到上層社會。


    吳順一聽,頓時真熱血主角附身,哪怕知道找麻煩的人不好惹,他也不畏懼,因為他堅信,自己這個正義的一方,絕對可以戰勝邪惡的!


    “當然,小趙的忙,我還是要幫的,我可是挺喜歡她那麵攤呢,事不宜遲,現在就去!”


    吳順大手一揮,臉上浮現出無比自信的神色,好似自己確實有無數底牌一般,但事實上,雖然他認識不少權貴子弟,但人家和他的交情,實在很淺,哪怕他家財萬貫,但身份的鴻溝擺在那裏呢,那些眼睛長在天上的名門公子,怎麽會自降身份,和這個商賈之家的子弟交往呢?


    倒是韓洛,見到吳順這副自信滿滿的樣子,不由心中詫異,隻覺得剛剛自己似乎真的小看了這個家夥,難不成這廝真的是那種隱藏於市井之中,慣於扮豬吃虎的家夥?


    不過不得不承認的是,這個名為吳順的男子,雖然長得平凡了一些,喜歡賣弄了一些,但心地卻還是善良的。


    吳順的講義氣,讓韓洛對他升起了一絲好感,對其那種不知天高地厚的優越感,也稍稍有了些改觀,或許這家夥真的有他的優越之處也說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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