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美等資本主義國家,雖然是有錢人做主,可有些時候,對待有錢人也挺狠的。


    最讓有錢人痛恨的,就是遺產稅了。往往上一代人死了,光是交遺產稅,就會讓他們損失一半家產。


    不過上有政策下有對策,遺產稅太高了,就想辦法躲過去。


    最常見的辦法,就是成立基金會,將大部分家產都放在基金會裏。


    基金可以是任何名目,最常見的是各種慈善基金。


    慈善基金當然要做慈善,但捐出的那點錢根本不算什麽,而且還可以抵稅,可以說沒什麽損失。


    基金在名義上不算自己的家產,但掌控基金的人,則全是自己的家人。


    基金可以買別墅、買遊艇、買跑車、買私人飛機,這些全都在基金名下。


    可是享受這些的人,當然就是在基金會有職務的人,也就是自己家人。


    也就是說,錢該怎麽花就怎麽花,該怎麽享受就怎麽享受,隻是名義上不歸自己而已。


    等上一代人死了,隻需將董事長、總裁之類的職務交接一下即可,完全沒有“遺產”這個東西,自然也就不用交遺產稅了。


    駱天明完全可以效仿他們,一切賺錢的活動都以基金會的名義來運作,讓信得過的人來管理,表麵上就和自己沒有任何關係了。


    要說駱天明最信得過的人,莫過於他的父母了。


    既然如此,就讓老爹老媽,也嚐嚐有錢人的滋味吧!


    可是吃完飯之後,駱天明就被老爹帶著去幹活了。


    雖說此時是農閑季節,可農村人就沒有閑著的時候,總能找到活兒幹,不然就心裏不踏實。


    駱天明作為農村的孩子,自然也是從小就跟著父母幹活兒,隻要不上課,都要在家裏幫忙。


    隻是這就影響他的計劃了,不離開父親的眼前,怎麽弄到賺錢的方法?


    眼看家裏的活兒越幹越多,根本沒有閑著的時候,駱天明隻好撒了個謊,說是明天是返校的日子,要去鎮子裏一趟。


    駱天明上學的時候,確實有返校這個規矩,不過管理的並不嚴,忘了去也沒什麽,學校也不會因此做出懲罰。


    但駱天明的父親和其他農民一樣,對有學問的人無比敬畏,對學校的任何安排也絕對服從,所以想都沒想就答應了。


    第二天早上,駱父特意掏出十塊錢來,讓駱天明中午買飯吃。母親則叮囑他路上看車,遇到小混混躲遠點,見到老師要恭敬點等等等等,囉嗦了半天。


    家長總是這樣,不管孩子多大了,一旦離開眼前,都會不放心的叮囑半天,也不管有用沒用。


    以前駱天明總覺得這樣的叮囑很煩,他都長大了,還用得著這麽叮囑?


    但現在,他卻很享受,笑嗬嗬的聽著母親囉嗦,一點嫌煩的意思都沒有。


    好不容易等母親說夠了,駱天明才出了家門,騎著自行車趕往鎮上。


    駱天明居住的村子,距離鎮上有二十多裏,加上一路都是鄉間土路,根本沒法提速,所以等他趕到鎮上時,已經過了差不多一個小時。


    這個鎮子不大,駱天明在這裏上了初中又上高中,閑暇時早已把這裏摸的透熟。


    即使在其他位麵經曆了上千年的時光,可是一迴到這裏,他以為早已忘記的東西,全都翻湧上來,讓他熟門熟路的來到一家書店。


    這家書店主要以租書為主要業務,一本書租一天要五毛錢。


    這個時代的娛樂項目很少,看武俠小說是很多人都喜歡的消遣方式。


    由於大家都還很窮,買書是買不起的,而且武俠小說看過一遍就很少再看第二遍,所以租書就成了很劃算的辦法。


    租書的生意比較好做,但書店也不能隻是租書,所以還兼顧一些其他業務,其中就包括收購和出售古籍。


    其實說是古籍,實際上就是老版的線裝書,大多是民國時代的。


    民國時代的書都是繁體字,內容也很古舊無聊,基本上沒人會感興趣。老板之所以始終把書擺在書架上,其實很大程度上是為了裝比,顯得自己的書店很有格調。


    駱天明今天就是衝著這些線裝書來的,準備拿來做道具。


    他挑挑揀揀,最後選中了一本《金剛經》。


    之所以選中這本,沒有別的原因,就因為這本書的封麵比較厚,容易做手腳。


    隻是在向老板問價時,老板卻獅子大張口,居然要一百塊!


    這個時代的一百塊,頂的上2020年的一千塊,駱天明二話不說就把書扔下走人了。


    既然古籍不靠譜,駱天明就轉道去了舊貨市場。


    舊貨市場的東西,大多是普通居民家裏用不著的破爛,雖然都還能用,可賣相都慘不忍睹。


    畢竟這個年代的人都還很節約,好東西是舍不得賣的。


    駱天明翻找了好半天,才終於相中了一個梳妝盒,看樣子像是個老物件,但破損嚴重。


    但是一問價格,駱天明又失望了,居然要二十塊。


    駱天明以梳妝盒已經破損為由,想講講價,結果被老板一句話打發迴來了:“要不是已經壞了,至少要你二百塊!”


    沒辦法,駱天明隻好再次空手而歸,一邊隨意的溜達,一邊琢磨怎麽再弄點錢。


    正走著的時候,忽然傳來一陣爭吵聲,他循聲看去,發現是一家電器修理店。


    原來,有個顧客搬來一台電視要修理,可是修了好幾天也沒修好,反倒把電路板折騰的亂七八糟,看起來更不可能修好了,所以顧客不幹了,要求修理師傅要麽修好,要麽賠償。


    修理師傅要是能修好,還用在這廢話嗎?但要他賠償也是不可能的,他已經盡力了,沒有功勞也有苦勞吧?憑什麽幹了活兒不賺錢還賠錢?


    兩人吵的不可開交,聲音大的傳出老遠,引來了不少人看熱鬧。


    駱天明在旁邊聽了片刻,了解了原委後,頓時眼睛一亮,這不正是他賺錢的機會嗎?


    於是他上前說道:“別吵了,你不就是想修好電視嗎?給你修好了,你是不是正常付修理費?”


    顧客立即點頭道:“沒問題,修好了給修理費是應該的。”


    駱天明又問修理店老板道:“我幫你修好電視,給你解決了麻煩,修理費歸我,沒問題吧?”


    修理店老板也道:“沒問題,你需要用什麽電子元件,都給你免費用。”


    駱天明打了個響指道:“ok,就這麽說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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