鮑勃派駱天明去殺警察,當然要提供裝備。


    駱天明也不客氣,直接要了一支狙擊槍。


    黑幫能提供的狙擊槍,當然不可能是巴雷特反器材狙擊槍,而是一支仿製的m24步槍。


    正版的m24步槍,是一種不錯的狙擊槍,但仿製的就良莠不齊了。


    幸好鮑勃提供這一支,質量還行,起碼在六百米之內,精準度還算可以。


    拿到槍之後,駱天明沒有馬上去殺警察,而是調查這個警察最近的行蹤。


    他要搞事,但不能把自己也搭進去,所以要借著殺警察的機會,搞掉一兩個米國高官,算是給紮卡維報仇了。


    至於會不會連累鮑勃,不好意思,這個問題不在駱天明的考慮範圍之內。


    駱天明棲身的幫派,位於地獄廚房,而地獄廚房就在紐約,算是米國的經濟政治中心。


    米國人也夠奇葩的了,居然容忍紐約有這樣一個地方,真是不得不佩服他們的腦迴路。


    但這就給了駱天明很大的方便,因為繳獲鮑勃白麵的警察,很容易和米國高官接觸上。


    巧合的是,或者應該說順理成章的,最近這個警察就有接觸上層官員的機會,因為他繳獲了多達半噸的白麵,立下了大功,上麵要獎勵他。


    米國作為白麵消費大國,半噸白麵其實不算非常多,隻是米國最近流年不利,總是出現壞消息。單單是五角大樓被炸和彈藥庫被人潛入扔了個炸彈,就足以讓他們顏麵掃地了。


    因此,米國急需好消息振奮國民士氣,任何好消息都要大肆宣揚。


    於是,連繳獲半噸白麵這種事,也被利用起來,不但要給這個警察升職加薪,而且還要舉行一個隆重的表彰大會,連紐約市長都親自出席。


    駱天明要的就是這個機會,立即開始踩點,等待表彰大會的開始。


    一個表彰警察的大會,到場的人大多是警察,一般人哪敢在這裏搞事?


    再說了,出席的人身份最高的就是紐約市長了,誰會刺殺他們?敵對勢力根本看不上一個區區的市長,政敵則一般不敢用刺殺的手段。


    所以,這次表彰大會的安保做的很一般,至少對狙擊手的防備可以說稀鬆。


    表彰大會是在一個露天廣場舉行,估計是想吸引路過的普通人也來看看。


    可他們怎麽也想不到,一個恨不得米國明天就大亂的家夥,盯上了他們!


    米國人的大會和華國區別不大,都是先領導講話,然後才辦正事。


    唯一的區別,就是領導不敢端著架子,演講稿都要請段子手來寫,一定要盡量幽默,才顯得更加親民。


    好不容易等領導講完話了,受表彰的警察才上了台,更換警銜和接受獎章。


    就在這個警察帶上獎章,向台下的同僚敬禮時,一顆子彈不期而至,將他的頭蓋骨掀飛了!


    眾人被這個驚人的場景嚇呆了,尖叫聲剛剛傳開,又是一顆子彈飛來,將紐約市長也開了瓢。


    這還不算完,之後是紐約警察總局的局長、副局長、紐約市議員等等。


    幸虧m24狙擊槍的彈夾隻有五發的容量,否則還要多死幾個。


    反應過來的警察暴怒如狂,竟然有人敢在他們的表彰大會上殺人,太不把他們放在眼裏了。


    可是他們最多隻帶了小手槍,根本沒法和狙擊槍對射。等他們找到駱天明開槍的位置時,駱天明早就沒影了,甚至連子彈殼和各種痕跡都清理了。


    警察的職業就是破案,即使駱天明沒留下任何線索,警察也有辦法找到別的線索。


    短短兩天時間,鮑勃就被揪出來了,整個幫派都被徹底剿滅,唯獨鮑勃被駱天明救了出來。


    駱天明之所以救鮑勃,可不是良心發現,而是讓他繼續吸引警察的注意力,自己才有時間去做別的。


    鮑勃能在地獄廚房混的風生水起,當然不是弱智,很清楚他被搞成這樣,完全是駱天明連累了他。


    他讓駱天明去殺警察一家,可沒讓駱天明殺紐約市長。


    區區一個警察的全家老小,如何能和市長比?


    結果,鮑勃的名聲是傳出去了,卻招來了警察不死不休的打擊,讓他成了喪家之犬。


    鮑勃當然恨不得把駱天明千刀萬剮,可是駱天明根本不給他機會,把他救出來就跑了,連開黑槍的機會不給他。


    他也可以投降警察,把事情都說清楚,讓警察去對付駱天明。


    但那麽做的話,他自己也會被抓緊去坐幾十年的牢。


    相對於報複駱天明來說,鮑勃更舍不得自由。他還存了幾個億的私房錢,就算整個幫派被端了,他也依然能過的很滋潤,不能因為報仇而賠上自己。


    可是鮑勃這一跑,正中了駱天明的下懷,警察全都去追他了,對駱天明的追捕就放鬆了不少。駱天明趁機調查其他米國高官的行動,企圖再幹掉幾個。


    可他沒想到的是,警察被鮑勃吸引走了,fbi卻盯上了他。


    也不知道fbi是怎麽查到他的,居然認出了他的身份,立即擺出一副不惜一切的架勢,調動大批人力物力來追捕他。


    可惜在他們沒能確定駱天明的行蹤前,調動再多人也摸不著駱天明的邊。


    他們調查到的線索倒是不少,可每每一大幫人去抓捕的時候,卻總是撲個空。


    在fbi絞盡腦汁的時候,駱天明卻非常輕鬆。他根本不用費腦子去和fbi鬥智鬥勇,他有第六感,隻要有人能對他產生威脅,就會立即報警,他就可以提前避開。


    省下來的腦細胞,駱天明都用在了刺殺米國領導人身上。


    本來他是很難找到機會的,畢竟他搗亂好幾次了,米國人怎麽能不防備?


    但事情就這麽巧,有個國家的領導人要來訪問,國務卿要去機場迎接。


    從機場到賓館,有十幾公裏的路程,fbi和特勤不可能全都封鎖起來,這就是駱天明的機會!


    其他人肯定會在半路上下手,這樣會更容易。


    可駱天明偏偏反其道而行,因為他一個人的偵查能力太弱,萬一國務卿改道,他就抓瞎了。


    所以,他直接堵在剛離開機場的公路上,給他們來了個驚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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