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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夜未央安頓好了房間後,便下樓來四處溜達溜達。經過樓梯時,正好夏星辰端著饅頭經過,許是有些餓了,他伸手就拿過一個饅頭,悠然地啃了起來。


    夏星辰扭頭,瞪大了眼睛看著下樓的夜未央,道:“你給我站住!”


    夜未央倒也聽話,果真停下了腳步,迎來的卻是夏星辰的一聲怒喝:“你誰啊?誰許你拿我饅頭了?”


    夜未央一幅無所謂的表情,邊啃著饅頭邊從懷中掏出一張銀票,放在夏星辰手中的盤子上,“買了。”


    夏星辰氣極,將銀票揉成一坨,砸在夜未央的臉上,並上前揪住他的衣領,惡狠狠地道:“你還敢吃!給我吐出來!”


    夏星辰的表情讓夜未央有些害怕,他輕聲道:“不就是一個饅頭,至於這麽兇嗎?”


    夏星辰將他摁在欄杆上,道:“你媽沒教過你,在拿別人東西之前要先打招唿的嗎?你給我道歉!”


    夜未央脊背生疼,不敢再惹怒夏星辰,便怯怯地將手中啃了兩口的饅頭放迴盤中,口中道:“還給你就是了。”


    夏星辰瞪著那殘缺的饅頭,一股怒氣湧上心頭,這人怎麽如此白目啊!她揚手欲給夜未央一巴掌,剛要打下去,手腕卻被一人捏住。


    “你這女人想幹什麽?”夏星辰看著勞桑心,心中更是氣惱。


    “我還想問你要幹什麽?”勞桑心不禁加大了手中的力道。


    夏星辰手腕被掐得生疼,心想這女人惹不得,先不跟她計較了,便朝她道:“放手!”勞桑心看了夜未央一眼,見對方點頭,便鬆開了夏星辰。


    夏星辰端著盤子走了兩步,心中還是有些氣憤不過,抓起那殘缺的饅頭猛地砸向夜未央。勞桑心眼疾手快,如接暗器般將饅頭捏在了手中,替夜未央擋下了這一擊。見夜未央沒有任何表示,她隻得作罷,任由夏星辰離去。


    夜未央看著夏星辰的背影,嚷道:“這女人誰啊?脾氣怎麽這麽爆?”


    勞桑心道:“她是千機子的傳人,夏星辰。”


    “哦?千機子?”夜未央聽後,捏著下巴思索了片刻。忽然,他像是想起了什麽,猛然迴過神來,牽過勞桑心的手,摳下了她手中的饅頭,放在嘴裏就啃了起來。


    勞桑心嘴角一抽,道:“你要是餓了,我去給你炒兩盤小菜?”


    “先不用顧我。”夜未央擺擺手道:“必之在哪裏?”


    勞桑心道:“他在對麵的酒樓。”


    夜未央緩緩下樓,道:“我先去找必之,有什麽事等找機會再說吧。”


    夏星辰上了樓後,憤憤地將饅頭放在桌子上,對孟傳情道:“吃吧!”顯然她還在為剛才的事生氣。


    孟傳情苦著臉道:“怎麽是饅頭?”


    夏星辰冷聲道:“有的吃就不錯了,勞桑心那女人不讓端,我有什麽辦法。”


    孟傳情瞧著她生氣的模樣,感覺好笑,問道:“怎麽?她又惹你生氣了?”


    夏星辰冷哼一聲,沒有說話。孟傳情看著盤中的饅頭,伸手拿了一個,道:“難道是因為這饅頭生氣?”


    夏星辰抬頭,“你怎麽知道?”


    孟傳情啃著饅頭,邊道:“飛龍引的饅頭都是五個一盤的,現在少了一個,肯定是被老鼠偷吃了。”


    夏星辰噗嗤一聲笑了,“你說的沒錯,就是被老鼠偷吃了,一隻白目鼠。”


    孟傳情好奇:“聽你這麽說,惹你生氣的應該不止勞桑心。你且說說,這隻白目老鼠怎麽欺負你了?”


    夏星辰道:“剛上樓時碰到一個白目的男人,拿我饅頭不說,還故意氣我。一副弱不禁風的樣子,偏偏還長著一張欠揍的臉,看著就厭煩。要不是勞桑心護著他,我早就扇他一巴掌了。”夏星辰則將事情經過簡單地說了。


    勞桑心護著他?孟傳情皺眉,這女人一向不愛多管閑事,她既然肯護著那人,代表那人她一定認識。隻是……孟傳情想了想,問道:“你確定那人是弱不禁風?”


    見夏星辰點頭,孟傳情更加疑惑了,難道自己想錯了?他不死心,繼續問:“那人可是一身黑衣,披散著頭發,而且長得還算可以?”


    夏星辰眼睛一眨,“對呀!你莫非認識?”


    孟傳情沉吟片刻,緩緩道:“豈止認識。我要告訴你,那人是我一個很強的敵手,生平難得一見,千萬不可小瞧了他。而且,他應該不是孤身一人。”那個小白,應該也跟在他身邊吧,如此一來,這裏可就更加有趣了。


    夏星辰眯著眼睛看著孟傳情,這家夥到底在說什麽?這個打心裏就瞧不起弱者的女子,自然不會將夜未央放在心上。心想著:下次見麵,一定要他加倍償還!她咬牙切齒的模樣,讓孟傳情不禁搖了搖頭,這姑娘,果然還是太嫩了,一個人的強弱,豈能從表麵來判斷?


    飛龍引的斜對麵有一家豪華的酒樓,名曰“金山”。看招牌也知道,此酒樓乃霍金山的產業。這世間,喜愛喝酒的人還是很多的,從文人雅士到江湖豪客,隻要經過武陵鎮,必會登上這金山酒樓,一品絕世佳釀。


    金山酒樓的豪華,凡登樓著必會為之感歎。酒樓一樓是繁雜之所,多為豪客聚集;二樓較為清淨,多為文人和喜愛清靜的俠士。冉必之來到武陵鎮之後,便日日登樓,坐在二樓靠向大街的地方,一壺濁酒,一盤花生,一把刀,一個人,靜靜的監視著飛龍引。從這裏低首遙望,正好將飛龍引的人盡收眼底。他的目的,是為了記錄這些人的身份,以便夜未央來此之後借機行事。


    對於這些屬下,夜未央非常了解,幾乎不費吹灰之力就在二樓找到了冉必之。瞧見冉必之靠在椅子上,麵對飛龍引,將一顆又一顆的花生米拋進嘴裏,別提有多悠閑了。夜未央徑直在桌旁坐下,酸溜溜地道:“喲!還挺悠閑的!”


    冉必之早就看見他來了,毫不客氣地迴嘴:“羨慕啊?讓你坐這麽多天試試!”糊塗堂裏誰不知道夜未央是個閑不住的主,別說是連續幾天了,就算是半天他也坐不住。冉必之這話,自是讓夜未央無話可說。


    夜未央擺擺手,道:“我還是算了吧,整個糊塗堂也隻有你最適合做這種事了。”


    盯梢這種事,並非人人都擅長。就拿糊塗堂裏的人來說,夜未央和江才情一動一靜,都不太適合;勞桑心太過認真,反而容易引來他人注目;南華容易被周圍的人和事分心;冉弄衣脾氣暴躁,做事不經大腦沉不住氣。冉必之這種性格,恰好遮所有人之短,不僅能夠完美的完成任務,而且還比任何人都要自在。


    冉必之笑了笑,問道:“那白衣女人是孟傳心吧?”


    夜未央端過花生米,道:“你的眼光什麽時候這麽好了?”


    冉必之道:“隻是因為我不曾見他對哪個女人動心過,也不曾見過哪個女人可以靠他那麽近。”他口中的“他”,當然是指江才情。


    夜未央手中捏著花生米若有所思,喃喃道:“是麽?連你都發現了,這怕不是一個好現象。”


    冉必之看了他一會兒,突然從懷中掏出一本冊子,丟在夜未央麵前,二話不說直接離開了。


    夜未央拿起冊子翻著看,見了那上麵密麻麻的人名,皺了皺眉頭:必之這字也太醜了,好生費我眼睛!雖然如此,他還是快速地掃完了全本。合上冊子的時候,冉必之又迴來了,他手中抱著兩壇酒和兩個空碗,臉上帶著炫耀的表情。


    “哎呀呀!還是必之你懂我的心思。”夜未央見了酒,那就是老鼠見了大米一樣,什麽事都拋諸腦後了。丟下冊子,搶過一壇,大碗就灌了起來。“嘖嘖嘖!極品女兒紅!真沒白來。”


    冉必之道:“霍金山庸庸碌碌,卻生得一個好女兒。一雙巧手釀出這極品女兒紅,雖是高價出售,依然讓無數人瘋搶。”他看著夜未央,奸笑道:“若不是看在你的情麵上,霍小姐是不會施舍我這些酒的。”


    夜未央一口酒噴了出來,傻愣愣地問:“我的情麵?”


    冉必之道:“忘了告訴你了,這家酒樓的生意,一直是霍小姐在照顧。而且,由於某人在蒼梧山上大出風頭,以致這霍小姐念念不忘,日日都來這裏詢問某人的下落,真是把我煩透了。”


    夜未央放下空碗,道:“所以你是想告訴我,我的桃花運來了?”


    冉必之道:“剛剛拿酒的時候,她好似正要上樓。”


    夜未央大驚,“你怎麽現在才說,女人最是煩人。”說完,他起身奔向欄杆邊緣,“要是讓她知道我來過,饒不了你!”原打算從這裏躍下去,忽然想起來自己已經武功盡失,從這麽高的地方跳下去,不死也是殘廢了。一時又不知如何是好。


    這時,又聽見身後冉必之道:“原來你也怕女人啊!”他喝著酒,悠然地笑著,臉上的表情可叫一個得意。


    夜未央算是明白了,自己被這個小子給耍了。他看著冉必之,認真道:“必之啊!自古以來,世上便有諸多定律,闊少配千金,畊男配織女,凡此姻緣,多數美滿一生。書香弟子講究的是門當戶對,而我們江湖人,講究的是什麽樣的鍋配什麽樣的爐。霍嫣華這樣的女子,若是入了我江湖門,勢必會傾家蕩產,我們也會因為這樣弱不禁風的女人處處受製。既然雙方都不如意,何不當做不相識?”


    “霍嫣華,她生來就是商場之人,一旦與江湖扯上關係,怕是會萬劫不複。而我,留在我身邊的女子,若無自保之力,又怎能讓我為她動心?”


    夜未央看著熙熙攘攘的大街,思緒卻已飄出了老遠。君山一別,已過數月,那人不知如何了。既然冊子裏並沒有她的名字,天魔教和武林莊的人也還沒有到,那麽,就接著等下去吧。


    夜未央一直喝完了那壇女兒紅,才從金山酒樓離開。他慢悠悠地在大街上走著,笑看行人來往,各處繁華。經過一家首飾店時,一個人興衝衝地從裏麵跑了出來。他手中捏著一根精致的發簪,口中自言自語地說著什麽,並沒有注意到前麵的夜未央。一時不慎,剛巧就撞到了他。更為不巧的是,因為帶了些內力,發簪尖端硬生生地紮在夜未央的手臂上。


    夜未央目瞪口呆地看著那根發簪,又抬頭看了看同樣僵立在原地不動的霍春秋,隻覺得欲哭無淚。自己最近的運氣實在太背了!真他媽的疼!


    霍春秋雖然看起來吊兒郎當,不過還是很有禮貌的,急忙道歉,“對不起……我太急了……你沒事吧?”他看著夜未央手臂上的發簪,想伸手去拔卻又於心不忍。


    看那人緊張的模樣,這應該是送給心愛女子的物事。夜未央想了想,還是不跟人家計較了。自己動手拔出發簪,鮮紅的血液流了出來,將發簪也染的紅紅的。他將發簪放在自己袖子擦了擦,口中道:“既是送給女子的定情之物,就不該見血,一定要擦幹淨了才好給她戴上。”


    “謝謝。”霍春秋接過發簪,小心翼翼地揣進懷裏。見夜未央慢條斯理地扁起袖子,遮住傷口,然後用手緊緊按住,一副對處理傷口習慣了的樣子,讓霍春秋不禁咋舌。他趕緊把夜未央往飛龍引那邊推,口中道:“我還是帶你去上點藥,包紮一下傷口吧。”他其實是迫不及待地想要見勞桑心,想著就這樣丟下夜未央有些不好,索性就帶他一起過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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