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1節
異聞錄之每夜一個離奇故事 作者:五嶽散人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當我問及他這段時間去了哪裏時,他卻低頭不語,良久他才迴過神來。
“我去盡了我最後的一點責任,完成了他的遺願罷了。”他的臉上露出少有的悲涼之色,但隻是一瞬,隨即取代的則是依舊的霜冷。
“我四處去尋找可以恢複自己原有身體的辦法,我和你的好朋友不同,與自己無關的事情絕對不會插手,不過,這次例外了。
在那個我非常熟悉的城市裏,居然也有著奇特的案件,與其說是案件,不如說是一場場神秘的人口失蹤。
失蹤者大都是青少年,其中不乏很多小混混,由於他們身份的邊緣化,很少得到人們的注意,所以直到失蹤人數開始逐漸變多才引起警察的注意。
而讓這事情蒙上一層血腥氣的則是一個小孩。
孩子們喜歡瘋跑,從頭到腳都散發著成人不會有的好奇心,而這好奇心往往是災禍的根源。
第一個受害者是在一個廢棄工廠廁所發現的,不,與其說是屍體,倒不如說是屍體的一部分。
孩子門喜歡把揀來的東西拿來玩耍,或者帶迴家,如果隻是抓來一些奇異的昆蟲或者小物件父母自然不會注意。
可是你的孩子如果帶著一塊人皮進家你會如何呢?
那孩子的父母起初以為隻是塊肮髒的皮革,但仔細一看卻是一塊人皮。”
“哦?他們怎麽會一下判斷出來是人皮呢?”我好奇地問。
“你說豬皮或者牛皮會紋身麽?”黎正反問道,我無言以對。
“這塊皮自然被交到了警察手裏,一位細心的警察想起了最近發生的一係列失蹤事件,於是拿人皮去化驗,結果得到了這塊人皮就是其中一個男性失蹤者的,根據皮的樣子估計應該是後腰到脊背中的一塊皮膚。
這樣一來,失蹤案件則變成了殺人案了。當然,這也引起了我的興趣。我通過控屍蟲的外貌變形非常容易的拿到了可憐受害者的資料。
他外號叫蟲子,大名叫李充,十七歲,初中畢業就沒有讀書,混跡在一群混混中,父母都去了外地打工,蟲子被交給了年近七十的奶奶撫養。我去過他家——一處在貧民窟的低矮民房,老人家至今還不知道孫子已經出事,她隻是歎著氣說孩子經常在外麵,很少來這裏住,每次來也隻是拿錢或者匆匆吃完飯就走了。
看來,蟲子的失蹤還不是他親人發現的,於是我隻好去找找他的那些朋友。
報案者是一個叫阿美的女孩,在一家餐館打工,蟲子和他的一堆朋友經常光顧這家普通的小飯館,所以和阿美混熟了,阿美也可以說是蟲子的女朋友。
當我來到這家餐館的時候,經過別人的指點,見到了阿美。
我看見她正在被一個喝的滿臉通紅的矮胖男人糾纏,這種開在公路邊上的餐館招待過往的司機,當然也有很多借酒鬧事的,我不禁產生了興趣,想看看這個女孩會如何對付。
阿美不高,但卻非常勻稱,雖然是冬天,但緊裹在腿上的黑色尼龍褲子勾勒出非常細長卻飽滿的雙腿,一樣的紅色製服穿在她身上非常合適,她不算漂亮,更無氣質可言,但是微微上翹的薄薄嘴唇和一雙不大卻眼神犀利的丹鳳眼無疑帶著一種野性,或許某些男人正喜歡這種調調。
我預感到,對她動手的男人占不到半點便宜。
果然,那隻毛絨絨的胖手隻是伸到阿*前,就忽然被針紮似的縮了迴來,而且還嘎嘎的怪叫起來。
原來潑辣的女孩居然隨手拿起旁邊的開水壺澆到了男人大腿上,不大的飯館頓時炸開了鍋。
很快,阿美的臉上多了五條手指印,我立即過去,拿出一張證件,對於可以改變容貌的我來說,做一張可以亂真的警察證件易如反掌。
胖子和他的同伴立即軟了下去趕緊付了錢走人,而阿美捂著紅腫起來的臉蛋憋著眼淚望了望我。
五分鍾後,阿美被開除了,出去的時候旁人非常奇怪地望著她,都小聲議論平日裏隨便開玩笑的她怎麽忽然變了一個人。
我追了出去,想叫住她,結果她如同一隻被激怒的母獅一樣圓睜著眼睛對我吼道。
‘警察了不起啊?你和那些流氓有什麽分別?以為救了老娘就想和我困覺麽?滾!’說完後,她像需頭了一般,大口喘著氣,吐出一團團白霧。
我並沒有生氣,而是拉著她去了旁邊的一家粥店,為她叫了白粥,並說明了來意。
‘蟲子不會死的,他答應我要和我結婚的。’阿美沒有去喝粥,而是忽然低下頭,邊哭邊說到,到後來泣不成聲,我隻好等她稍微平複一下。
半小時後,揉了像水蜜桃一樣哭紅的雙眼斷斷續續地告訴我她已經將近兩個月沒有見到李充了,而之前李充曾許諾要和阿美一起出去旅遊。而馬上就音訊全無,阿美沒有辦法,隻好在兩星期前去報警。
‘你一定要幫我找到他啊,我,我不能沒有他,再苦的日子我也不怕的,我有他孩子了啊。’女孩忽然變了一個人似的,帶著哀求苦苦看著我,於是我沒有告訴她關於發現李充皮的事情,隻是安慰她幾句,並要到了幾個和李充關係來往密切的另外幾人資料。
而當我拿到李充其他朋友的名單時候,發現上麵的兩個名字也在失蹤名單之列,看來,這兩人估計也兇多吉少了。
而這三人,是同時失蹤的,其他二人的親友告訴我也是他們三個似乎集體去了某處就再也了無信息。
線索就這樣斷了,我實在無法知道李充他們究竟做了什麽,而遭到扒皮的厄運。
於是我隻好去了最初那孩子發現人皮的地方。
我說過,那是一個廢棄工廠,準確的說是一家閥門製作工廠,工廠破產很久了,一直閑置在那裏,由於雜草叢生,到處都是生鏽的鐵質殘渣,很適合一些混混在這裏聚會。
看來李充最後就出現在這裏,但是工廠也有幾十畝大小,更何況我對這裏也不是太熟悉。
李充的那塊皮是在靠近廁所的地方發現的,我開始模擬著當時的情況,或許三人正在這裏互相吹牛,而李充一時尿急,在去廁所的路上遇害了。
可是為什麽隻剩下那塊皮,究竟屍體去了什麽地方,我放出控屍蟲四散開去尋找屍體,但是除了在地上找到的一些血跡之外沒有任何線索,而那些血顯然是李充的。
於是我隻剩下李充唯一留下的那塊皮了。
要去拿到皮不是容易的事情,那東西呆在證物房,於是我隻有找到那個男人。我於記顏多少有些想象,既然已經查了一半,無論任何代價,我也要知道真相。
他對我的到來一點也不覺得驚訝,似乎早有準備。他比以前蒼老很多,也難怪,還有幾年就要退休了。
‘是來殺我的麽?’他微笑著端起一杯茶,但手卻在發抖,我有些可憐他。
我告訴他自己已經將以前的事情都忘記了,這次來隻是為了拿證物,他有點失望,不過還是很高興。
‘能破這個案子我也求之不得,不過那塊皮隻能借你一天,因為明天省裏的專案組就要來了,某位領導的公子也離奇失蹤了,他走前說是來了我們市。’他輕聲解釋道,我無心和他多言,隻是希望盡早拿到人皮。
靠著他的地位,我很輕易的拿打了李充留下的那塊皮膚。
我開始仔細觀察,但是很失望,隻是非常普通的人皮,而且開始*變質,呈暗紫,上麵的花紋也看不清楚了。
不過,我讓控屍蟲吃掉了腐爛的部分,還是看到了紋身的內容。
這讓我非常奇怪,因為紋身有很多種,第一種是毛利人流傳下來的,用鯊魚牙齒及動物骨刺捆上木棒蘸上墨水,用小錘敲擊入膚。第二種是用數根針綁在一起捆在木棒上,手工點刺入膚。第三種是用電機帶動針刺入皮膚,而現在大都是最後一種,而李充的紋身非常奇怪,並不想是紋理上去的,反倒是如同胎記一樣,自己長出來的一樣,而且紋身的圖樣也很奇特,看上去像某種動物的一部分,似乎是馬的腿,或許,李充紋了一隻馬。
但是這些東西對我沒有太大價值,但是,我很快又從阿美的嘴裏知道李充和他的夥伴都酷愛紋身,並一度想學習手藝,開一家自己的紋身店。
不過這個城市裏的紋身店大大小小也有幾十家,我隻好一家家去詢問,並終於曉得最近有一家新開一年不到的小店生意非常好,而李充也提出過去那家店紋身。
這是家普通的紋身小店,類似於筒狀的連接房,第一間是主人居住的地方,裏麵則是紋身室。
不要小看紋身,那無疑是一次小型的手術,如果隨便亂做,很容易皮膚感染,大部分紋身店對自己的器械都要求很嚴格,何況這個在市中心的店麵,裏麵都是不鏽鋼的手術器械已經一次性的手套,刺針等等。
老板是一個瘦長個頭,滿臉微笑的中年人,他穿著時尚,頭上蒙著一塊紅色頭巾,帶著黑色墨鏡。但是我看著他的笑臉卻非常不舒服,因為那笑容仿佛是用東西吊起兩邊臉的肌肉堆疊出來一般。
他以為我是來紋身的,當我向他提及李充和他的朋友是否來這裏紋身的時候老板的笑容雖然還在但眼神有些異樣。
‘他們紋了,但很快就走了,本來我想叫他們一星期都要保持幹燥,並且來擦洗一下,但卻沒了蹤跡。’老板眯著眼睛說。
我沒有多問,於是幹脆叫他幫我紋身,老板愣了下,馬上答應了。
他帶好手套,拿出刺針,溫水和腎上腺素準備為我止血,當要開始的時候,他才問我到底要紋什麽圖案。
‘就紋李充紋過的吧。’我頭都不抬的告訴他。
‘好的。’老板低聲應了下,開始紋身。
我絲毫感覺不到疼痛,雖然我的身體和常人無異,但我是沒有觸感的,不過我卻注意到,他用來紋身的色料有些怪。
一般的紋身色素經酒精浸泡的液體植物色素。由於植物色素是從天然植物中提取出來的,滲入皮膚時,比較不易受感染。但他卻是從裏間房子裏取出一個顏色暗沉的瓶子裏拿出來的色素。
當我詢問他時,老板隨意的告訴我這是他們家傳色料,非常安全,而且顏色鮮豔不容易掉色,並開玩笑地說如果我實在不放心可以當場給自己用一下。
紋身的圖案紋好後我看了些,果然如我所料,隻是一隻馬而已,而且後腰的位置也是同樣的馬腿,我付過錢後就出去了。老板則依舊堆積著笑臉彎腰告別。
我將人皮還給了他,並獨自迴到賓館。
當我洗澡的時候,對著鏡子看著那紋身,熱氣慢慢彌散,鏡子裏的馬圖案沒有什麽異樣,我失望的轉過身。
但是那一刹那,我覺得有什麽地方不對,因為我感到控屍蟲有些奇怪——它居然沒有我的命令自己出現在我腳下。
當我再次轉身看背上的紋身,那紋身真的變化了。原本固定不動的圖案居然開始活動,在白霧繚繞的狹小浴室裏,那馬的樣子開始劇烈的變形。
馬的身體開始膨脹變成了牛的樣子而馬頭也由雄壯瀟灑而變的猙獰起來,最後居然形成了張熟悉的臉孔。
那是李充的臉。沒錯,雖然模糊,可這張我看了好幾天的臉絕對不會記錯,李充的臉,牛身,馬腿,一個怪物般的家夥居然紋在我的背上。
而更令我不解的是這東西開始隨著我的脊背慢慢蠕動起來,李充大張著嘴,*的眼睛從鏡子裏瞪著我,他的嘴巴開始慢慢像我的頸部靠近。
雖然我不曾感覺疼痛,但是我從鏡子裏看到平麵圖案的東西咬住了我的脖子,肌肉開始劇烈收縮,我感覺自己的仿佛被人用繩索勒住了一樣,唿吸有些困難了。
而李充依舊死死咬住不放,我無法和一個圖案,而且是我自己身體上的圖案作戰,一時間我完全沒有了主意,控屍蟲就在我腳下,但我總不能命令它將我自己吃掉吧。
那時候我想到了阿美,於是我大喊起來。
‘蟲子,你不相見阿美麽?’李充的腦袋似乎疑惑了下,但依舊咬著,我隻好又喊一句。
‘她可是一直等著你,而且還有了你的孩子了!’李充的眼睛開始縮小,咬住我後頸的力氣居然也小了。
我讓控屍蟲撕下了那張紋著李充腦袋的背皮,不過很快又恢複好了。
皮上的李充望著我,張了張嘴,但很快變閉上眼睛,整張團開始迅速的變黑,猶如一張被浸泡的國畫一般,模糊成黑乎乎一團,接著從皮上掉了下來,化為烏有了。
我依舊有些後怕,如果我是自己的身體,或許我已經步了李充的後塵,我開始為自己隨意在老板那裏紋身的魯莽行為而後悔。
而這人麵牛身馬蹄的怪物,我也知道是什麽了,接下來,我要再去趟那個老板的紋身店了。
那天晚上我就趕了過去,我原以為老板早就關張走人,沒想到他居然坐在裏麵微笑著望著我,仿佛是在等我一樣。
‘我沒有看錯人,普通的辦法對付不了你。’他再次站起來,全然沒有先前的謙恭。
我沒有做聲,隻是盤算著該從什麽地方給他致命的一擊,因為顯然他對我很了解,我對他則一無所知。
老板解開頭上的頭巾,摘下墨鏡。
他沒有頭發,但這不是主要的,關鍵是他的眼睛以上的額頭皮膚顏色明顯於眼睛下麵不同,仿佛是一個人從眼睛處切開來又隨意和另外個人組合在一起。
‘不要想著如何擊倒我,我對你很了解,你控製的蟲子無法對活人造成直接傷害。’老板微笑著說,但那笑容令我心裏發涼。
‘不過你放心,我也無法殺了你,本來我想多收集一些材料再離開這裏,不過既然你來了,我隻有趕緊走了,我可以告訴你,我通過紋在那些人背上的紋身來吃掉他們的肉體,而這些新鮮的血肉是我非常寶貴的材料,至於究竟要做什麽,暫時還是個秘密。’老板伸出左手食指放在嘴邊,仿佛談及的不是人命而是螻蟻。
不過我依舊不語,隻是想著該如何拖住他並叫警察來。
老板搖搖頭,‘不要想著叫幫手,除非你想這裏多死點人,真是的,你和那孩子一點都不一樣啊,如果是紀家的孩子在,一定會義正嚴詞地問我為什麽要殺那麽多人,為什麽這麽殘忍,並且拚死也要留我下來。’老板依舊帶著挑釁的眼神看著我,我驚訝他居然也知道紀顏,但我壓根不知道有一個這種人存在。
我哼了一聲,的確,了解事情的真相遠比抓到兇手更重要,這的確是我和紀顏的區別。
‘好了,我似乎說的太多了,這裏的殘局交給你了,真可惜,人的皮膚是多好的藝術品啊。’老板哼著曲子從我身邊走過,我沒有任何辦法,因為我知道自己沒能力留住他。
在小店的後麵如同一個血腥的屠宰場,所有失蹤者的屍體都找到了,但他們基本都骨肉分離,猶如遭受到啃食一般,我不知道老板收集如此多的屍體做什麽,但可以肯定的是,他將受害者的鮮血禁錮起來,並參雜在顏料裏刺進下一個人的皮膚。
就如同倀和老虎,上一個死去的人搖身一變就變成了吃人的惡鬼。李充是被自己背上的紋身吃掉的,所以隻留下了留有部分紋身的那塊皮膚了。將案子的內容告訴了那男人,他很高興,這也算是幫他一個忙,了解最後一點關係吧。隻是可惜阿美,我隻有告訴他李充和他的朋友去了外地做生意,希望時間可以慢慢讓她以後接受殘酷的事實。”黎正站了起來,似乎有離開的意思。
“那麽,那種人麵牛身馬腿的怪物到底是什麽啊?”我忍不住問道。
“窫窳(yayu)啊,一種嗜愛食人肉的怪物,我也不知道那個老板是如何召喚它的,算了,你也不懂,我先走了,有事的話就打這個電話找我。”黎正在日曆上寫下一組號碼就匆匆離去了。
我無聊的打開電腦,發現了這樣一則新聞,“黎隊長破獲係列連環殺人案,多名遇害青年冤魂平息。”
“我去盡了我最後的一點責任,完成了他的遺願罷了。”他的臉上露出少有的悲涼之色,但隻是一瞬,隨即取代的則是依舊的霜冷。
“我四處去尋找可以恢複自己原有身體的辦法,我和你的好朋友不同,與自己無關的事情絕對不會插手,不過,這次例外了。
在那個我非常熟悉的城市裏,居然也有著奇特的案件,與其說是案件,不如說是一場場神秘的人口失蹤。
失蹤者大都是青少年,其中不乏很多小混混,由於他們身份的邊緣化,很少得到人們的注意,所以直到失蹤人數開始逐漸變多才引起警察的注意。
而讓這事情蒙上一層血腥氣的則是一個小孩。
孩子們喜歡瘋跑,從頭到腳都散發著成人不會有的好奇心,而這好奇心往往是災禍的根源。
第一個受害者是在一個廢棄工廠廁所發現的,不,與其說是屍體,倒不如說是屍體的一部分。
孩子門喜歡把揀來的東西拿來玩耍,或者帶迴家,如果隻是抓來一些奇異的昆蟲或者小物件父母自然不會注意。
可是你的孩子如果帶著一塊人皮進家你會如何呢?
那孩子的父母起初以為隻是塊肮髒的皮革,但仔細一看卻是一塊人皮。”
“哦?他們怎麽會一下判斷出來是人皮呢?”我好奇地問。
“你說豬皮或者牛皮會紋身麽?”黎正反問道,我無言以對。
“這塊皮自然被交到了警察手裏,一位細心的警察想起了最近發生的一係列失蹤事件,於是拿人皮去化驗,結果得到了這塊人皮就是其中一個男性失蹤者的,根據皮的樣子估計應該是後腰到脊背中的一塊皮膚。
這樣一來,失蹤案件則變成了殺人案了。當然,這也引起了我的興趣。我通過控屍蟲的外貌變形非常容易的拿到了可憐受害者的資料。
他外號叫蟲子,大名叫李充,十七歲,初中畢業就沒有讀書,混跡在一群混混中,父母都去了外地打工,蟲子被交給了年近七十的奶奶撫養。我去過他家——一處在貧民窟的低矮民房,老人家至今還不知道孫子已經出事,她隻是歎著氣說孩子經常在外麵,很少來這裏住,每次來也隻是拿錢或者匆匆吃完飯就走了。
看來,蟲子的失蹤還不是他親人發現的,於是我隻好去找找他的那些朋友。
報案者是一個叫阿美的女孩,在一家餐館打工,蟲子和他的一堆朋友經常光顧這家普通的小飯館,所以和阿美混熟了,阿美也可以說是蟲子的女朋友。
當我來到這家餐館的時候,經過別人的指點,見到了阿美。
我看見她正在被一個喝的滿臉通紅的矮胖男人糾纏,這種開在公路邊上的餐館招待過往的司機,當然也有很多借酒鬧事的,我不禁產生了興趣,想看看這個女孩會如何對付。
阿美不高,但卻非常勻稱,雖然是冬天,但緊裹在腿上的黑色尼龍褲子勾勒出非常細長卻飽滿的雙腿,一樣的紅色製服穿在她身上非常合適,她不算漂亮,更無氣質可言,但是微微上翹的薄薄嘴唇和一雙不大卻眼神犀利的丹鳳眼無疑帶著一種野性,或許某些男人正喜歡這種調調。
我預感到,對她動手的男人占不到半點便宜。
果然,那隻毛絨絨的胖手隻是伸到阿*前,就忽然被針紮似的縮了迴來,而且還嘎嘎的怪叫起來。
原來潑辣的女孩居然隨手拿起旁邊的開水壺澆到了男人大腿上,不大的飯館頓時炸開了鍋。
很快,阿美的臉上多了五條手指印,我立即過去,拿出一張證件,對於可以改變容貌的我來說,做一張可以亂真的警察證件易如反掌。
胖子和他的同伴立即軟了下去趕緊付了錢走人,而阿美捂著紅腫起來的臉蛋憋著眼淚望了望我。
五分鍾後,阿美被開除了,出去的時候旁人非常奇怪地望著她,都小聲議論平日裏隨便開玩笑的她怎麽忽然變了一個人。
我追了出去,想叫住她,結果她如同一隻被激怒的母獅一樣圓睜著眼睛對我吼道。
‘警察了不起啊?你和那些流氓有什麽分別?以為救了老娘就想和我困覺麽?滾!’說完後,她像需頭了一般,大口喘著氣,吐出一團團白霧。
我並沒有生氣,而是拉著她去了旁邊的一家粥店,為她叫了白粥,並說明了來意。
‘蟲子不會死的,他答應我要和我結婚的。’阿美沒有去喝粥,而是忽然低下頭,邊哭邊說到,到後來泣不成聲,我隻好等她稍微平複一下。
半小時後,揉了像水蜜桃一樣哭紅的雙眼斷斷續續地告訴我她已經將近兩個月沒有見到李充了,而之前李充曾許諾要和阿美一起出去旅遊。而馬上就音訊全無,阿美沒有辦法,隻好在兩星期前去報警。
‘你一定要幫我找到他啊,我,我不能沒有他,再苦的日子我也不怕的,我有他孩子了啊。’女孩忽然變了一個人似的,帶著哀求苦苦看著我,於是我沒有告訴她關於發現李充皮的事情,隻是安慰她幾句,並要到了幾個和李充關係來往密切的另外幾人資料。
而當我拿到李充其他朋友的名單時候,發現上麵的兩個名字也在失蹤名單之列,看來,這兩人估計也兇多吉少了。
而這三人,是同時失蹤的,其他二人的親友告訴我也是他們三個似乎集體去了某處就再也了無信息。
線索就這樣斷了,我實在無法知道李充他們究竟做了什麽,而遭到扒皮的厄運。
於是我隻好去了最初那孩子發現人皮的地方。
我說過,那是一個廢棄工廠,準確的說是一家閥門製作工廠,工廠破產很久了,一直閑置在那裏,由於雜草叢生,到處都是生鏽的鐵質殘渣,很適合一些混混在這裏聚會。
看來李充最後就出現在這裏,但是工廠也有幾十畝大小,更何況我對這裏也不是太熟悉。
李充的那塊皮是在靠近廁所的地方發現的,我開始模擬著當時的情況,或許三人正在這裏互相吹牛,而李充一時尿急,在去廁所的路上遇害了。
可是為什麽隻剩下那塊皮,究竟屍體去了什麽地方,我放出控屍蟲四散開去尋找屍體,但是除了在地上找到的一些血跡之外沒有任何線索,而那些血顯然是李充的。
於是我隻剩下李充唯一留下的那塊皮了。
要去拿到皮不是容易的事情,那東西呆在證物房,於是我隻有找到那個男人。我於記顏多少有些想象,既然已經查了一半,無論任何代價,我也要知道真相。
他對我的到來一點也不覺得驚訝,似乎早有準備。他比以前蒼老很多,也難怪,還有幾年就要退休了。
‘是來殺我的麽?’他微笑著端起一杯茶,但手卻在發抖,我有些可憐他。
我告訴他自己已經將以前的事情都忘記了,這次來隻是為了拿證物,他有點失望,不過還是很高興。
‘能破這個案子我也求之不得,不過那塊皮隻能借你一天,因為明天省裏的專案組就要來了,某位領導的公子也離奇失蹤了,他走前說是來了我們市。’他輕聲解釋道,我無心和他多言,隻是希望盡早拿到人皮。
靠著他的地位,我很輕易的拿打了李充留下的那塊皮膚。
我開始仔細觀察,但是很失望,隻是非常普通的人皮,而且開始*變質,呈暗紫,上麵的花紋也看不清楚了。
不過,我讓控屍蟲吃掉了腐爛的部分,還是看到了紋身的內容。
這讓我非常奇怪,因為紋身有很多種,第一種是毛利人流傳下來的,用鯊魚牙齒及動物骨刺捆上木棒蘸上墨水,用小錘敲擊入膚。第二種是用數根針綁在一起捆在木棒上,手工點刺入膚。第三種是用電機帶動針刺入皮膚,而現在大都是最後一種,而李充的紋身非常奇怪,並不想是紋理上去的,反倒是如同胎記一樣,自己長出來的一樣,而且紋身的圖樣也很奇特,看上去像某種動物的一部分,似乎是馬的腿,或許,李充紋了一隻馬。
但是這些東西對我沒有太大價值,但是,我很快又從阿美的嘴裏知道李充和他的夥伴都酷愛紋身,並一度想學習手藝,開一家自己的紋身店。
不過這個城市裏的紋身店大大小小也有幾十家,我隻好一家家去詢問,並終於曉得最近有一家新開一年不到的小店生意非常好,而李充也提出過去那家店紋身。
這是家普通的紋身小店,類似於筒狀的連接房,第一間是主人居住的地方,裏麵則是紋身室。
不要小看紋身,那無疑是一次小型的手術,如果隨便亂做,很容易皮膚感染,大部分紋身店對自己的器械都要求很嚴格,何況這個在市中心的店麵,裏麵都是不鏽鋼的手術器械已經一次性的手套,刺針等等。
老板是一個瘦長個頭,滿臉微笑的中年人,他穿著時尚,頭上蒙著一塊紅色頭巾,帶著黑色墨鏡。但是我看著他的笑臉卻非常不舒服,因為那笑容仿佛是用東西吊起兩邊臉的肌肉堆疊出來一般。
他以為我是來紋身的,當我向他提及李充和他的朋友是否來這裏紋身的時候老板的笑容雖然還在但眼神有些異樣。
‘他們紋了,但很快就走了,本來我想叫他們一星期都要保持幹燥,並且來擦洗一下,但卻沒了蹤跡。’老板眯著眼睛說。
我沒有多問,於是幹脆叫他幫我紋身,老板愣了下,馬上答應了。
他帶好手套,拿出刺針,溫水和腎上腺素準備為我止血,當要開始的時候,他才問我到底要紋什麽圖案。
‘就紋李充紋過的吧。’我頭都不抬的告訴他。
‘好的。’老板低聲應了下,開始紋身。
我絲毫感覺不到疼痛,雖然我的身體和常人無異,但我是沒有觸感的,不過我卻注意到,他用來紋身的色料有些怪。
一般的紋身色素經酒精浸泡的液體植物色素。由於植物色素是從天然植物中提取出來的,滲入皮膚時,比較不易受感染。但他卻是從裏間房子裏取出一個顏色暗沉的瓶子裏拿出來的色素。
當我詢問他時,老板隨意的告訴我這是他們家傳色料,非常安全,而且顏色鮮豔不容易掉色,並開玩笑地說如果我實在不放心可以當場給自己用一下。
紋身的圖案紋好後我看了些,果然如我所料,隻是一隻馬而已,而且後腰的位置也是同樣的馬腿,我付過錢後就出去了。老板則依舊堆積著笑臉彎腰告別。
我將人皮還給了他,並獨自迴到賓館。
當我洗澡的時候,對著鏡子看著那紋身,熱氣慢慢彌散,鏡子裏的馬圖案沒有什麽異樣,我失望的轉過身。
但是那一刹那,我覺得有什麽地方不對,因為我感到控屍蟲有些奇怪——它居然沒有我的命令自己出現在我腳下。
當我再次轉身看背上的紋身,那紋身真的變化了。原本固定不動的圖案居然開始活動,在白霧繚繞的狹小浴室裏,那馬的樣子開始劇烈的變形。
馬的身體開始膨脹變成了牛的樣子而馬頭也由雄壯瀟灑而變的猙獰起來,最後居然形成了張熟悉的臉孔。
那是李充的臉。沒錯,雖然模糊,可這張我看了好幾天的臉絕對不會記錯,李充的臉,牛身,馬腿,一個怪物般的家夥居然紋在我的背上。
而更令我不解的是這東西開始隨著我的脊背慢慢蠕動起來,李充大張著嘴,*的眼睛從鏡子裏瞪著我,他的嘴巴開始慢慢像我的頸部靠近。
雖然我不曾感覺疼痛,但是我從鏡子裏看到平麵圖案的東西咬住了我的脖子,肌肉開始劇烈收縮,我感覺自己的仿佛被人用繩索勒住了一樣,唿吸有些困難了。
而李充依舊死死咬住不放,我無法和一個圖案,而且是我自己身體上的圖案作戰,一時間我完全沒有了主意,控屍蟲就在我腳下,但我總不能命令它將我自己吃掉吧。
那時候我想到了阿美,於是我大喊起來。
‘蟲子,你不相見阿美麽?’李充的腦袋似乎疑惑了下,但依舊咬著,我隻好又喊一句。
‘她可是一直等著你,而且還有了你的孩子了!’李充的眼睛開始縮小,咬住我後頸的力氣居然也小了。
我讓控屍蟲撕下了那張紋著李充腦袋的背皮,不過很快又恢複好了。
皮上的李充望著我,張了張嘴,但很快變閉上眼睛,整張團開始迅速的變黑,猶如一張被浸泡的國畫一般,模糊成黑乎乎一團,接著從皮上掉了下來,化為烏有了。
我依舊有些後怕,如果我是自己的身體,或許我已經步了李充的後塵,我開始為自己隨意在老板那裏紋身的魯莽行為而後悔。
而這人麵牛身馬蹄的怪物,我也知道是什麽了,接下來,我要再去趟那個老板的紋身店了。
那天晚上我就趕了過去,我原以為老板早就關張走人,沒想到他居然坐在裏麵微笑著望著我,仿佛是在等我一樣。
‘我沒有看錯人,普通的辦法對付不了你。’他再次站起來,全然沒有先前的謙恭。
我沒有做聲,隻是盤算著該從什麽地方給他致命的一擊,因為顯然他對我很了解,我對他則一無所知。
老板解開頭上的頭巾,摘下墨鏡。
他沒有頭發,但這不是主要的,關鍵是他的眼睛以上的額頭皮膚顏色明顯於眼睛下麵不同,仿佛是一個人從眼睛處切開來又隨意和另外個人組合在一起。
‘不要想著如何擊倒我,我對你很了解,你控製的蟲子無法對活人造成直接傷害。’老板微笑著說,但那笑容令我心裏發涼。
‘不過你放心,我也無法殺了你,本來我想多收集一些材料再離開這裏,不過既然你來了,我隻有趕緊走了,我可以告訴你,我通過紋在那些人背上的紋身來吃掉他們的肉體,而這些新鮮的血肉是我非常寶貴的材料,至於究竟要做什麽,暫時還是個秘密。’老板伸出左手食指放在嘴邊,仿佛談及的不是人命而是螻蟻。
不過我依舊不語,隻是想著該如何拖住他並叫警察來。
老板搖搖頭,‘不要想著叫幫手,除非你想這裏多死點人,真是的,你和那孩子一點都不一樣啊,如果是紀家的孩子在,一定會義正嚴詞地問我為什麽要殺那麽多人,為什麽這麽殘忍,並且拚死也要留我下來。’老板依舊帶著挑釁的眼神看著我,我驚訝他居然也知道紀顏,但我壓根不知道有一個這種人存在。
我哼了一聲,的確,了解事情的真相遠比抓到兇手更重要,這的確是我和紀顏的區別。
‘好了,我似乎說的太多了,這裏的殘局交給你了,真可惜,人的皮膚是多好的藝術品啊。’老板哼著曲子從我身邊走過,我沒有任何辦法,因為我知道自己沒能力留住他。
在小店的後麵如同一個血腥的屠宰場,所有失蹤者的屍體都找到了,但他們基本都骨肉分離,猶如遭受到啃食一般,我不知道老板收集如此多的屍體做什麽,但可以肯定的是,他將受害者的鮮血禁錮起來,並參雜在顏料裏刺進下一個人的皮膚。
就如同倀和老虎,上一個死去的人搖身一變就變成了吃人的惡鬼。李充是被自己背上的紋身吃掉的,所以隻留下了留有部分紋身的那塊皮膚了。將案子的內容告訴了那男人,他很高興,這也算是幫他一個忙,了解最後一點關係吧。隻是可惜阿美,我隻有告訴他李充和他的朋友去了外地做生意,希望時間可以慢慢讓她以後接受殘酷的事實。”黎正站了起來,似乎有離開的意思。
“那麽,那種人麵牛身馬腿的怪物到底是什麽啊?”我忍不住問道。
“窫窳(yayu)啊,一種嗜愛食人肉的怪物,我也不知道那個老板是如何召喚它的,算了,你也不懂,我先走了,有事的話就打這個電話找我。”黎正在日曆上寫下一組號碼就匆匆離去了。
我無聊的打開電腦,發現了這樣一則新聞,“黎隊長破獲係列連環殺人案,多名遇害青年冤魂平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