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這才放下東西,再次躺下來。


    可是又那個人喜歡七月半晚上去遊泳?而且隻要不和女兒握著手,他的左手要麽藏在身後要麽緊緊攥著。


    如果不看看他的手,恐怕我是不會安心的。帶著這種想法,我又昏睡過去。


    女兒告訴我們,她會和準女婿在這裏留一個禮拜。


    ‘爸,一個禮拜我們就要趕迴去了,時間不多,等以後我們還會常迴家看望二老。’女兒笑了笑說,女大不中留,這點我知道,何況這裏窮鄉僻壤,總不能讓自己女兒走自己的老路吧?可是想起來鼻子卻又一陣酸楚,仿佛被人從鼻孔倒進了薑水一般,又苦又辣。


    這個女婿不愛說話,卻畢恭畢敬,我則一天到晚把眼睛掛他身上,終於,我想到一個看他左手的機會。


    ‘你喜歡遊泳,今天天氣不錯,河水也暖,要不我們爺倆去遊個痛快?還可以比試下麽,遊不過我,我可不答應我閨女嫁給你。’我開玩笑打趣道,女婿爽快地答應了。


    ‘我一定會贏你。’他半眯起眼睛,笑嘻嘻地說。


    正午河水最不傷人,我帶著他來到河邊,一個人也沒有,這一帶是半山環繞,加上雜草多,太陽照不進來,溫度要低很多。


    我迅速*衣服,然後看著他。


    女婿也慢慢拖掉衣服,我終於看見他的左手,不知道該說失望還是高興,他的手上什麽也沒有,光滑的很,白白嫩嫩,一看就是拿紙筆的讀書人一般。


    ‘遊吧。’他撲的一聲跳進河裏。我也緊隨著下了河,心裏石頭落了地,自然沒什麽牽掛,遊起來也格外暢快。


    我和他都是話不多的人悶葫蘆,可能因為這點女兒才喜歡他,兩個人互相聊了下,就默不作聲。


    河水有些混濁,揚起的泥沙弄得我什麽都看不見,想想二十多年前的那件事,猶如一塊疤一樣焊在我心裏,我盡力朝前遊過去,望見女婿正在前麵一個身位的地方,可能自己確實老了,便想做鼓氣超過他。


    可是當我低頭的時候,自己的那股氣一下就沒了。


    我的身體下麵浮起一件東西,一件人形狀的東西。


    我起初以為是陽光下自己在河底的影子,可是伴隨著卷起的泥沙漸漸退去,那居然是具屍體。


    頭發差不多掉落個幹淨,臉猶如泡發的香菇,帶著紫黑色的細小血管密布整張氣球般的臉龐,嘴裏鼓鼓囔囔的,不知道含了什麽東西,四肢也無力的漂浮著,他慢慢浮上來,幾乎快要碰到我的臉了。


    雖然樣子變化極大,但我從他的衣著一下就認出來了,那是二十多年前沒找到的屍首,隻是那個皮箱子也看不到了,想是被衝走了。


    我平素膽子極大,但這下也嚇的著實不輕,一口氣沒接上,嗆進胸膛裏,而且腿又抽筋了。


    而且我看見眼白鼓出的屍體望著我微微笑了下,他左邊的袖子漂浮起來,擋住了我的眼睛。


    我的咽喉處開始有了勒緊的感覺,漸漸覺得喘氣不過來,眼睛一片黑暗,最後聽到的是女婿的唿喊聲。


    醒過來的時候,周圍圍了很多人,我已經躺在自家床上,原來女婿把我抗了迴來。


    ‘屍首!那屍首!’肺裏似乎還有積水,我又大聲喊起來,所以距離的咳嗽,我婆娘輕輕拍著我的背。


    ‘撈起來了。’旁邊的村民告訴我。


    ‘二十多年的屍體為什麽浮不上來?而且還沒爛掉?’我大聲問道,不知道是問自己,還是問別人,因為我想知道答案,否則我會瘋掉。


    ‘爛沒爛不知道,不過浮不上來那是自然的了。’女婿忽然冷冷說道,‘他的肚子裏麵,全是鵝卵石,剛才他們搬上來的時候咕嚕咕嚕作響,跟工地的水泥攪拌機一樣,肚皮上凹凸不平的,一個人吞了那麽多石頭,自然是起不來了。’


    ‘難怪,我看見那屍體嘴巴鼓鼓的。’我這才安靜下來。


    ‘而且,那屍體沒了左手,好像被什麽啃掉了一樣。’旁邊的一個人囁囁地說。


    我沉默了下,揮了揮手,示意大家散去,然後不理家人的詢問,埋起腦袋睡覺。


    其實我那裏睡得著。那個帶著半根針的左手究竟在那裏,找不到那半根針,我遲早會像我爹一樣鬱鬱而終,死都不安心。


    日子逐漸過去,女兒也告訴我很快他們就要離開了。好在身體沒過多久就康複了,隻是心病無法醫治,村裏的人知道幾十年的事情的不多,我在村子裏有一定威望,於是讓大家出點錢把那人屍體好生安葬了。


    女兒牽著女婿的手,麵帶愁容地看著新墳。


    ‘好可憐,連名字都沒有。’


    ‘為什麽沒有,說不定和我同名。’女婿忽然冒出一句,我用眼睛瞪了他一下,這才收聲。


    七天的時間很快過去了,女兒居然哭了起來,可能是非常不舍得,但又沒辦法。


    ‘一定要照顧好自己啊。’孩子娘抹著眼淚抓著女兒的另外隻手,‘你看手這麽涼,以後懷了娃娃一定要注意。’


    ‘嗯,他會照顧好我的。’女兒笑了笑,望著女婿,女婿也點了點頭。


    我提出送他們過河,被拒絕了,理由是我身體剛好,不適合,還是多臥床休息。


    ‘爸媽我們走了。’女婿朝我們鞠了個躬,接著忽然鬆開握著女兒的左手,朝我伸過來。我愣了下,心想可能這是他們的道別方式,也伸出手過去,兩人握在一起。


    那時候,我感覺到手心一陣微微的刺痛。


    女兒和女婿消失在門外,我把手轉過來,手心裏是半根生鏽的針頭,那時候的我猶如當頭棒喝,張了張嘴,想叫女兒迴來,但我知道無濟於事,孩子娘還以為我舍不得,安慰我說;‘女兒還會迴來的,難過什麽。’


    ‘迴,迴不來了。’我哭喪著說,不再理會她,隻是衝進內屋,翻出一個小鐵盒子,打開來,裏麵是另外半根針。


    兩下裏一重疊,正好在一起,一根完整的針,就是二十年前我帶出去的那根。


    我無力的把盒子放迴去,吃力的撐起眼皮,忽然看到牆角裏的皮箱子。


    那個女婿第一天來帶來的皮箱子。


    那個和二十年年輕人手裏提著的一摸一樣的皮箱子。


    隻不過,前幾天它還好好的,可是現在那箱子在往外冒水,一股股的水流從箱子縫隙出流出來,濕了好大一塊地方。


    我爬過去——因為腳已經完全使不上氣力了,強忍著打開了箱子,裏麵並沒有我以為的東西,那隻失蹤的斷手。


    裏麵隻有很多信,都被水泡著的信。


    每一封,都是我們曾經收到過的,都是女兒曾經寄過來的。那些信大都字跡泡的十分模糊了。我發瘋似的把信和箱子全部扔到屋子外麵,老婆怕極了我,她後來說我仿佛如餓鬼一樣。


    幾天後,我再次去郵局,那裏果然有我的一封信。


    可惜不是我女兒寫的,那是她單位寄來的。當我打開信,雖然已經有了準備,卻還是差點昏過去。


    信上麵說,女兒兩星期前獨自去遊河,遇到風浪遭到不測,結果女兒的屍體過很久才被打撈上來了,而且最蹊蹺的是,女兒被打撈上來的屍體,手裏緊緊的纂著一個斷手,一個斷掉的男人的左手,在場的人都說那手看起來仿佛被浸泡了很多年一樣。而這封信也不知道為何許久才到這裏。


    拿著信,在郵局呆坐了好半天,我才撐船迴家,甚至不知道如何告訴家裏的那位,所以我決定隱瞞起來,隻說是女兒出國了,總之瞞多久是多久。


    迴來的時候我又遇見了那個夥計,這時候我才明白,他那天說的太淺了,其實是好奇為什麽我的船上一個大男人卻還沒有一個女孩子吃水深。


    我苦笑了下,那當然,當時船上的隻是一隻斷手罷了。”船夫終於說完了,船也已經到岸。我把船錢給他,他卻搖搖手。


    “不用了,你們能聽我的故事,我就很高興了。”他樸實地笑笑。


    “那a村往哪裏走您能告訴我們麽?”李多笑著問他,船夫點了點走,走下船,對著地圖詳細的指點我們,接著才上船離開。


    望著他漸漸消失在河麵的身影,我也才想起,他剛才上下船的時候,船身動都沒動。


    誰知道呢?或許是他常年在船上穩定性好吧。


    還沒到村子,就聽到了這樣一個故事,不免有些抑鬱,可是誰又曉得那村子裏還有更奇異的事情呢?隻是時間不夠,我隻能先說到這裏了,過幾天我再告訴你吧。


    一切安好,也祝你和落蕾身體健康。”


    信的內容結束了,看來紀顏是離開了村子以後為我寫的信吧,當然,我更著急幾天後他的故事,那個奇特的村子又有些什麽呢,不過既然他能告訴我,相比定然是沒有什麽危險,隻要一切安全,作為朋友的我來說自然是無比歡喜了,不過,想想如果我是船工的話,恐怕也會毫不猶豫的拿起針紮下去了?或許每個人都會吧。(半根針完)


    第八十夜 羊吃人


    這並非是個鬼怪力神的故事,但卻說明其實人比鬼怪更可怕,更殘忍,即便是羊這樣溫順的動物,在人的作用下也可能變成狼。


    就如同托馬斯.莫爾在一本叫作《烏托邦》的書中寫道:“綿羊本來是很馴服的,所欲無多,現在它們卻變得很貪婪和兇狠,甚至要把人吃掉,它們要踏平我們的田野、住宅和城市”。


    事情的起源來自於我得到了個久違的一星期假期,收拾好行李和必備物品,和同事做了簡短的告別便離開了所在的城市——一直向往如同紀顏一樣無拘無束四處旅行的我,終於得到了一個短暫的改變自己生活的機會,自然十分高興,當然,可惜的是落蕾並無法同我隨行,作為專欄的負責人,她是無法離開的。不過她依舊叮囑我,七月十五將近,出門還是小心點為妙。


    不過當我猶豫改如何揮霍這本來是最普通卻對城市人最為珍貴的時間財富的時候,一個大學時期的同學忽然邀請我去他所在的農村。他是一個從村子裏出來的普通學生,並不如普通愛情小說裏那樣十分的優秀,也沒有認識一個欣賞他才華的富家女,更不會有事沒事摟著人家的肩膀大吼你愛不愛我,我一無所有。當然,他更不可能上演一段轟轟烈烈的愛情,總之可能令大家失望了,他隻是一位普通的鄉村老師。


    其實他可以不用迴去,而且他也不十分願意,可是這是一個承諾——全村人湊份子供他上了大學,可能你會說不是有助學貸款麽?但是生長在城市裏的我們有怎能明白不肯要嗟來之食的自尊和在前途與尊嚴之間的無奈,一旦接受了錢,無疑在自己身上打上了烙印,聯係次數多了說貪財,生疏了則說忘義,更何況那些微薄的錢財還隻是為了家境最貧寒或者考入名牌大學的學子們準備的,我的同學既沒到家徒四壁也沒有考的非常優秀,所以相比之下,他寧願接受了鄉親們的捐助,或者說是一筆交易更恰當。最後他答應一定迴來好好教育那幫睜著大眼睛拖著鼻涕的孩子們,雖然大學生活多少改變了他,可是找工作的時候他依舊做出了迴去的決定。


    “男人的承諾不能亂給,既然給了,就要履行到底,除非我死了。”當我詢問他原因的時候,同學微笑著如此迴答。


    一晃過了三年,既然他主動邀請我,看來他起碼過的不壞了,我向來厭倦了去那些所謂的人為景觀的遊覽,但凡是經過加工的東西,都喪失了靈魂,按照一些人的說法,物非活物,景非活景,如同那製作精良幾可亂真的標本,它始終是標本。


    他的村子裏這裏並不十分遙遠,這也是我願意去的原因之一,畢竟一星期的假期有限,我要好好分配統籌優化一下。在經過六個小時的高速列車和兩個多小時的顛簸的客車旅途,我帶著疲憊在夜色中看到了那個村子。


    與其說是村子,倒不如說是一個巨大的綠色草原,我幾乎以為自己到了廣闊無垠的內蒙,四處搭建的羊圈和片片的草場讓我覺得十分詫異,難道這裏也可以適應養羊麽?


    當我困惑的時候,一個身材高大的穿著樸素的漢子從不遠處走過來,身後的影子拉的很長,如同一根黑色的劍,插進了村子。


    直到走到跟前,我才認出他來,絕非因為天色的黯淡,因為實在他的相貌改變過甚了。


    大學的時候他非常瘦弱,雖然個字很高,卻經常佝僂著身體,猶如一隻大蝦一樣,深陷的眼窩總是帶著難以名狀的悲傷和苦悶,仿佛一團無法化開的濃墨,而現在他則充滿了自信和驕傲,或者說句不好聽的,頗有些暴發戶的感覺,我忽然很好奇,三年裏他身上到底發生了什麽。


    “歐陽,我在村口等你很久了。”他大跨步走過來,一手接過我的行囊,不過不知道為什麽,我拒絕了,一來東西不是很重,二來我向來沒有讓別人提包的習慣。他也不介意,依舊非常高興的拉著我往前麵走去。


    他的手用力很大,幾乎掐著我長期打字而導致肌肉幾乎萎縮的臂膀生疼。走進去,我隻聞到了草場清香和羊的膻味混合的猶如肥皂般的味道。這裏的人似乎很少,我覺得有些奇怪,不過他們看上去遠比其他村民要富裕的多,我不經意的幾下望去,家家都住著如同城市裏樓房別墅的住宅,而院落裏停靠的不再是自行車或者拖拉機,取而代之的則是摩托和轎車。


    我忽然想起這個村子不是個相對貧困的地方麽,三年內可以改變這麽多?


    “這一切都要歸功於這些可愛的羊。”朋友拉著我,來到一處建築比其他村民住房要正規而且宏偉的多的地方,我抬頭一看,原來居然是當地的村委會,驚詫之餘,疑問更多了。


    “到底是怎麽迴事?”我一邊隨著他走進去,一邊問道。


    “我先帶你去件村長。”他沒有迴答我,隻是高興的拉我進去。


    裏麵更加寬敞,甚至裝修的奢華超過了我所在的報社,大可以與城市機關攀比下了。在樓層的拐角處,我看到了同學介紹的當地村長,一位長著園胖腦袋,卻短矮身材的中年男人,光禿的腦門上在燈光的照射下閃閃發亮,嘴角叼著一根香煙,雙手背在身後。正在和另外一個人聊天,村長穿著一套西服,卻並不十分得體,拖長的衣角和堆疊的褲筒讓人覺得他猶如一個滑稽演員。敞開的西服裏麵並非是得體襯衣和領帶,讓我啼笑皆非的是,那居然是一件無袖的白小夾襖。那情景不亞於看見一個人在用刀叉吃米飯一般。


    和村長交談的人帶著一副金邊眼睛,白多黑少的眼球鼓鼓的,狹長的臉和尖尖光滑的沒有一根胡須的下巴不停的如同小雞啄米般的點著,他的腋下夾著一個深黑色的公文包,兩人似乎在商量或者說在達成什麽協議。


    “那就這麽說定了,價錢可不能再退讓了,吳總我們也是窮村子,大家夥都指望著這些畜生吃飯過日子呢。”村長的話雖然非常帶著謙恭,但音調反到是上級訓斥下級一樣,那個被稱唿吳總的也隻是嗯嗯啊啊的答應著,見我們來了,他知趣的立即告辭,出去的時候他看了看我,遲疑了下,推了推鼻梁上的眼睛,忽然高昂起頭,從牙簽般細長的鼻梁裏哼了一聲,擦肩出去了。我正覺得這人不可理喻,同學把我拉到村長麵前。


    “這是我大學最要好的同學,他就是我經常提到的在城裏做記者的那個。”同學高興的介紹到,我處於禮節的伸出手,村長也伸出手,不過他隻是去彈煙灰。


    “哦,原來是大記者啊,小梁經常向我提起你,這次你來一定要好好報道下我們村子,作作宣傳嘛。”接著,他又說了幾句客套話,同學則領我出去了。


    “你們村子靠養羊致富的?”我想起同學在大學的時候雖然學的是計算機,卻偏愛去圖書館看生物農作物養殖業的書籍,而且頗有研究。


    “是,又不全是,我馬上就帶你去看看。”他的臉上帶著神秘,我也猜不透是什麽。


    來到樓下,看見一輛轎車開出了村子,看來這是那個什麽吳總的車子了。


    同學帶著我來到一個巨大的羊舍旁邊,上麵是斜拉式樣的三角屋頂,利於散熱,地麵也很光滑,沒有什麽裂縫或者坑窪,而且多有平斜,想必是為了羊群排泄糞便聚集之用,羊舍呈倒三角形,兩邊各有容納一人半寬的舍道,羊舍圍欄有10到15厘米粗細,我摸了下,是混凝土和磚石砌成,磚石是灰磚,遠勝與現在城市的紅磚,冬暖夏涼,看來羊倒是比我們生活的更舒適。


    “羊圈建築是否合理,對羊生長發育關係很大.長期以來,我們這一帶農產養羊均是放養,地圈墊草積肥,有的羊牛同圈,圈舍潮濕,陽光不足,羊經常發病,出現春夏發展,秋肥冬死的情況,所以羊圈的設計合理是非常重要的,羊舍的基本要求是通風幹燥,衛生清潔,夏涼冬暖,而且多選在草場的中心,這樣放養利便,羊群不容易感染疾病。”他滔滔不絕地說著。


    “我雖然不懂養殖,但恐怕這些也隻是養羊最基本的規則吧,這如何說明你們這裏偏偏羊賣的如此之好?”我想起剛才的那個吳總,忽然覺得有幾分眼熟。


    “你看到的那個人是城裏的商人,轉麽批發肥羊肉,量大的很,不隻他,全國很多人都來我們這裏,三年裏,這個村子的一下成了遠近聞名的富裕村,很多人都把耕地變成了草場,祖上世世代代背朝黃土臉靠地的農民都扔掉了鋤頭養起了羊,周圍的人也紛紛效仿,可惜,他們的羊卻無法養的和我的一樣好。”他不屑的攤開雙手——這是他在大學的一個習慣動作,每當十分高興或者勝利的時候他都愛這樣。


    “你的羊?”我奇怪地問道。


    “是的,我的羊。”他的臉換了副表情,緊緊咬著牙齒,仿佛懷揣著仇恨,似乎我們提及的不是羊,而是他的兒子,或者幹脆是身體的一部分。


    “我的羊不僅僅肉質鮮美,吃過這裏羊肉的人都讚不絕口,而且與其他羊肉相比簡直優差立見。甚至繁殖和生長能力都比普通的羊要優秀的多。一般成年羊六十天就可以育肥出欄,而我養的隻需要四十天就可以了。”同學繼續緩緩說著,可是夜晚的風讓我忽然覺得渾身發涼,自從進村子開始,我似乎總覺得有一雙眼睛在盯著我。而且,眼睛的主人似乎並非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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