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經喝過一種液體,它的名字叫做酒。
它的顏色,好似千變萬化。如果可以,我可以找個調酒師讓他把世界上所有的顏色都一一為我調出。曾經喝這種液體的時候,我,不是我。
那,曾經的我是不是該迴來了?
再一次,來到了這個叫做“珍愛”的酒吧。還是一樣的布景。深棕色的格調,木質的桌椅和秋千。我曾經問過酒吧老板,老板說,這個顏色,看起來古老,懷舊,是珍愛的顏色。
也許,這個顏色不適合我,因為我從來就學不會珍惜。哦不,至少在認識韓之前我是這麽認為的。
我一直覺得,愛就是虛偽的象征。 對於愛,我不抱有任何的幻想。
我聽過人家說過一句話:“一年級的叫早戀,高三早就是黃昏之戀了。”我聽到這句話是還是初中,我覺得這句話好笑。但是,自從我認識了她,潔零秋,我就知道了什麽叫做真正的虛偽。
第一次看到她,是在酒吧。
她坐在酒吧角落的木質秋千上,喝著咚咚調製的七彩雞尾酒。看得出咚咚調製的時候花了一定心思,還在酒杯上插上了一片火龍果。真不愧是咚咚,調出的酒也別出心裁,總是一樣一樣的出新。
從看到她起,我就無比的自卑。真的是美女,我從沒見過這麽美的美女。她的鼻挺得很高,留著厚實的斜劉海,後麵的頭發半披著,發梢有稍稍的卷。她畫著淡淡的妝,卻顯得清悠而高尚。
感覺,她像個寂寞的天使。但,這真的是假麵。
如果你看到她能在一個晚上把十八個男人征服,並熟練的接吻的時候,你可以完全大跌眼鏡於她是天使般的惡魔。
我從咚咚的口中得知,她是這裏的常客,與其說是常客還不如說是招攬客人的源泉。咚咚笑著開玩笑道,她一來,老板就會樂開了花,知道今天又是個賺錢日。
真是個,厲害的女人。
第一次和她搭訕,是在她那個晚上把四個男人征服後的那幾分鍾的空閑。我不客氣地坐在她的麵前,對她笑笑。她顯然對我很感興趣。拿起酒杯對我說cheers。
後來,我和她成了閨中密友。我竟然發現,這樣的美人,竟然和我是在同一個學校,而
且竟然在我認識她的一周後,她便鬼使神差地被調到了我們宿舍。
她開始教我怎麽引誘男人,怎麽打扮。她告訴我,男人,不值,他們永遠不知道女人對他們的愛。
然後,我成為了一個像她一樣,找男人,誘惑男人,再甩男人。一切,我做的越來越熟練。很快,我和她成了那裏的姐妹花。
“珍愛”的老板更是對我和她越來越客氣。經常請我們喝酒。 應該就是那個時候,我學會了什麽叫做“假”。
可惜,後來,我考上了有名的市重點“聖雨”。於是,我就和她很少有了聯係。偶爾,可以在“珍愛”看到她。
來到聖雨的第一天,我就碰到了他。韓羽颯。我試圖把他成為我裙下的第一百個男人。
但是,我居然。第一次就被這個男人征服了。薑還是老的辣。我總算知道了這句話。
韓羽颯,一直被我捉摸不透的名字。他,就是聖雨的絕對百分之百的校草。他,就是所有酒吧都笑臉相迎的攬客員。他,就是征服了我,淩月的人。
那天,我第一次看到他。是在“珍愛”裏。他穿著黑色的短袖,配著一條牛仔褲,帥帥地在那裏抽煙。
看到他的第一眼,就一個字“拽”。
他一言不發地坐在吧台上,喝著咚咚調的阿爾蘭紅酒。那個晚上,我一直都專注地看著他。對他,我產生了莫大的興趣。
我拒絕了第四個追隨者,拿著我的酒杯來到吧台。
原以為這種人,就是冷漠+冷漠。對他,我隻是當作一種挑戰。在寂寞的時候,總會想要做些什麽。挑戰一些有難度的事情,也是一種消遣。
隻是。韓羽颯遠沒有我想象中的簡單。我完完全全猜不透他。直到我們在一起。我還是在一點點地琢磨他,可是結果還是一無所知。
我承認,我是真的愛上了他。最後的離別,即使高傲的我,也多麽想放下架子去求他轉身。
如今,我就是個高傲的雙麵人。帶著偽裝的麵具,獨自跳著唯美的華爾茲。
直到,那天,和韓羽楓在熟悉的秘密集地。
他說,我不適合高傲。
他說,我是善良的。
他說,不要偽裝自己了。
偽裝?偽裝?
昏暗的街路,打著點點路燈,我知道,這通向那,一個我永遠逃避的地方。
依舊,是那樣的寧靜的地方,剛下過雪,望去銀白的一片。
山,又是這座山,無名的山,熟悉的山。我知道,在上麵一點,就在那個山頂,就是那個地方。
眼睛,再一次被模糊。
那片白色的雪地中,佇立的那塊石碑。我跪下,俯身觸摸著這塊冰涼冰涼的石碑。紅色的字體,深深地刻著三個人的名字:
淩零,淩陽,潘海因。
那一天,從超市買來pizza準備享用一頓大餐的我。看到的卻是熊熊大火。然後,媽媽,姐姐,爸爸,就這樣結束了生命。
我知道,如果不是爸爸的欠債,爸爸的逃跑,也許這場火災,這三個人的生命都不會這樣消失。
這就是,懦弱的代價。
我永遠記得在法庭上,我理直氣壯地對所有的嫌疑犯,指著他們鼻子罵的情景。我把錢用力地撒在他們頭上,那一刻,我知道我成功了。
迴憶,思緒一點點上前。
我,淩月,為什麽要偽裝?
韓羽楓,你知道了嗎?
它的顏色,好似千變萬化。如果可以,我可以找個調酒師讓他把世界上所有的顏色都一一為我調出。曾經喝這種液體的時候,我,不是我。
那,曾經的我是不是該迴來了?
再一次,來到了這個叫做“珍愛”的酒吧。還是一樣的布景。深棕色的格調,木質的桌椅和秋千。我曾經問過酒吧老板,老板說,這個顏色,看起來古老,懷舊,是珍愛的顏色。
也許,這個顏色不適合我,因為我從來就學不會珍惜。哦不,至少在認識韓之前我是這麽認為的。
我一直覺得,愛就是虛偽的象征。 對於愛,我不抱有任何的幻想。
我聽過人家說過一句話:“一年級的叫早戀,高三早就是黃昏之戀了。”我聽到這句話是還是初中,我覺得這句話好笑。但是,自從我認識了她,潔零秋,我就知道了什麽叫做真正的虛偽。
第一次看到她,是在酒吧。
她坐在酒吧角落的木質秋千上,喝著咚咚調製的七彩雞尾酒。看得出咚咚調製的時候花了一定心思,還在酒杯上插上了一片火龍果。真不愧是咚咚,調出的酒也別出心裁,總是一樣一樣的出新。
從看到她起,我就無比的自卑。真的是美女,我從沒見過這麽美的美女。她的鼻挺得很高,留著厚實的斜劉海,後麵的頭發半披著,發梢有稍稍的卷。她畫著淡淡的妝,卻顯得清悠而高尚。
感覺,她像個寂寞的天使。但,這真的是假麵。
如果你看到她能在一個晚上把十八個男人征服,並熟練的接吻的時候,你可以完全大跌眼鏡於她是天使般的惡魔。
我從咚咚的口中得知,她是這裏的常客,與其說是常客還不如說是招攬客人的源泉。咚咚笑著開玩笑道,她一來,老板就會樂開了花,知道今天又是個賺錢日。
真是個,厲害的女人。
第一次和她搭訕,是在她那個晚上把四個男人征服後的那幾分鍾的空閑。我不客氣地坐在她的麵前,對她笑笑。她顯然對我很感興趣。拿起酒杯對我說cheers。
後來,我和她成了閨中密友。我竟然發現,這樣的美人,竟然和我是在同一個學校,而
且竟然在我認識她的一周後,她便鬼使神差地被調到了我們宿舍。
她開始教我怎麽引誘男人,怎麽打扮。她告訴我,男人,不值,他們永遠不知道女人對他們的愛。
然後,我成為了一個像她一樣,找男人,誘惑男人,再甩男人。一切,我做的越來越熟練。很快,我和她成了那裏的姐妹花。
“珍愛”的老板更是對我和她越來越客氣。經常請我們喝酒。 應該就是那個時候,我學會了什麽叫做“假”。
可惜,後來,我考上了有名的市重點“聖雨”。於是,我就和她很少有了聯係。偶爾,可以在“珍愛”看到她。
來到聖雨的第一天,我就碰到了他。韓羽颯。我試圖把他成為我裙下的第一百個男人。
但是,我居然。第一次就被這個男人征服了。薑還是老的辣。我總算知道了這句話。
韓羽颯,一直被我捉摸不透的名字。他,就是聖雨的絕對百分之百的校草。他,就是所有酒吧都笑臉相迎的攬客員。他,就是征服了我,淩月的人。
那天,我第一次看到他。是在“珍愛”裏。他穿著黑色的短袖,配著一條牛仔褲,帥帥地在那裏抽煙。
看到他的第一眼,就一個字“拽”。
他一言不發地坐在吧台上,喝著咚咚調的阿爾蘭紅酒。那個晚上,我一直都專注地看著他。對他,我產生了莫大的興趣。
我拒絕了第四個追隨者,拿著我的酒杯來到吧台。
原以為這種人,就是冷漠+冷漠。對他,我隻是當作一種挑戰。在寂寞的時候,總會想要做些什麽。挑戰一些有難度的事情,也是一種消遣。
隻是。韓羽颯遠沒有我想象中的簡單。我完完全全猜不透他。直到我們在一起。我還是在一點點地琢磨他,可是結果還是一無所知。
我承認,我是真的愛上了他。最後的離別,即使高傲的我,也多麽想放下架子去求他轉身。
如今,我就是個高傲的雙麵人。帶著偽裝的麵具,獨自跳著唯美的華爾茲。
直到,那天,和韓羽楓在熟悉的秘密集地。
他說,我不適合高傲。
他說,我是善良的。
他說,不要偽裝自己了。
偽裝?偽裝?
昏暗的街路,打著點點路燈,我知道,這通向那,一個我永遠逃避的地方。
依舊,是那樣的寧靜的地方,剛下過雪,望去銀白的一片。
山,又是這座山,無名的山,熟悉的山。我知道,在上麵一點,就在那個山頂,就是那個地方。
眼睛,再一次被模糊。
那片白色的雪地中,佇立的那塊石碑。我跪下,俯身觸摸著這塊冰涼冰涼的石碑。紅色的字體,深深地刻著三個人的名字:
淩零,淩陽,潘海因。
那一天,從超市買來pizza準備享用一頓大餐的我。看到的卻是熊熊大火。然後,媽媽,姐姐,爸爸,就這樣結束了生命。
我知道,如果不是爸爸的欠債,爸爸的逃跑,也許這場火災,這三個人的生命都不會這樣消失。
這就是,懦弱的代價。
我永遠記得在法庭上,我理直氣壯地對所有的嫌疑犯,指著他們鼻子罵的情景。我把錢用力地撒在他們頭上,那一刻,我知道我成功了。
迴憶,思緒一點點上前。
我,淩月,為什麽要偽裝?
韓羽楓,你知道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