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三位來此,主要是內閣想要知道兵部、工部和戶部的存銀情況。」


    內閣首輔值房裏,在書吏送上茶水後,魏廣德就當先開口說道。


    聽到內閣問三部的存銀,三位尚書雖然驚訝但也都先後說明了情況。


    戶部最簡單,直接報的就是太倉庫存銀的數量。


    就是,太倉存銀每月都會報送內閣,便於張居正掌握朝廷真實的財政狀況。


    至於戶部衙門後麵的小庫房,王國光雞賊的沒有匯報,因為他搞不懂內閣詢問的目的。


    小庫房的銀子是戶部的私庫,走一些內部賬務,內閣雖然多少知道一些,但也並不清楚具體情況。


    之後,則是朱衡簡單說了工部的財政情況。


    明代工部「掌天下百工營作、山澤采捕、窰冶、屯種、榷稅、河渠、織造之政令」,職能範圍相當廣泛,下轄四司:營繕司「典經營興作之事」,虞衡司「典山澤采捕、陶冶之事」,都水司「典川澤、陂池、橋道、舟車、織造、券契、量衡之事」,屯田司「典屯種、抽分、薪炭、夫役、墳塋之事」。


    為了完成各種營建和成造項目,工部每年需要消耗大量的人力和物料。


    明代前期,各種工匠和物料基本上都是以力役和實物的形態提供給工部,其後隨著實物財政向貨幣財政的轉變,輪班匠逐漸納銀代役,形形***的各種物料也漸次折納白銀。


    主要收入「料銀」一項是四司共有的,其他項目則因四司職掌有異而各有差別。


    所謂料銀,也稱料價,既指官府派征的本色物料的折價銀兩,也指官府以購買物料為名直接派征的銀兩。


    粗略歸納一下,可以分為兩大類:第一類有比較固定的品種、數量和辦納時間,當然既有每年都要辦納的,也有二三年辦納一次的,文獻中所說額辦、歲辦、歲派等等,基本上都屬此類;


    第二類是根據需要臨時坐派的,品種、數量和辦納時間都不固定,文獻中所說派辦、坐辦、坐派、雜辦、雜派等等,基本上都屬此類。


    其中第一類雖然前後也有變化,但相對比較固定;第二類則從少到多,與日俱增,有些品種甚至年年辦納,出現了固定化的趨勢。


    四司料銀之外,營繕司的其他外解都歸在「雜料」項下,既有物料折銀,也有人力折銀,還有租賦性質的課銀。


    其中數額最大、來源最廣的是匠班銀和磚料銀,其次為檾麻銀,此外順天、保定二府還有葦課銀、葦夫銀、皇木車價銀,以及河道樁木、子粒、賃基等銀。


    虞衡司的其他外解,分為「軍裝」和「雜料」兩類,前者包括軍器、胖襖、弓、箭、弦、撒袋等,後者包括翎毛、虎皮、豹牛筋、牛角等。


    此外順天、永平二府有山場地租銀、瘦地銀、鐵冶民夫銀、匠班銀,真定府有缸壇折價銀,安慶府以及浙江、江西、湖廣有各色榜紙,福建、浙江有課鐵、料鐵。


    都水司的其他外解包括三類:一是「河泊額征」,包括黃麻、白麻、苧麻、銅、鐵、桐油、牛角、牛筋等;


    二是「雜派額征」,品類十分瑣細,包括黃櫨木、榔桑木、胭脂木、花梨木、南棗木、紫榆木、焦炭、榜紙、書籍紙、銅絲、鐵絲鐵條、川二珠、廣膠,以及挑夫銀、閘夫銀、椿草銀、入官房地租銀、河灘籽粒賃基銀等,各布政司和直隸各府均隻辦納其中數項;


    三是「織造額解」,包括紵絲、生絹、紗、羅、綾、綢等。


    屯田司的其他外解最為簡單,隻有「柴夫折價」一項。


    如此繁雜,朱衡但是估算和講解就說了好一陣子,最後才大致清理出實際存銀情況。


    畢竟,現在已經不是明初,很多東西都已經折銀交到工部。


    可以說,真較真的話,工部的收入雖然沒有戶部多,但複雜程度是有過之而無不及。


    至於兵部,看似就是個軍事而非財政管理機構,但實際上明代兵部也參與財政管理,其管理的收入主要包括馬差折銀、樁朋銀及班軍折銀、皂隸折銀、驛傳銀等。


    魏廣德當初在翰林院問起自己的收入時,其實當時蘆布就是從兵部領餉,就是屬於兵部的收支項目。


    當然,兵部主要的收入其實還是集中於其下轄機構太仆寺及常盈庫。


    隻能說大明的馬政是真的來錢很快,而且數額巨大。


    雖然關於驛傳、柴薪皂隸、柴炭供給等問題的研究也曾涉及兵部的這些收入,但其著眼點在於賦役征收,而不在政府財政管理。


    武庫司既是兵部四司中最早開始擁有大規模白銀收入的部門,也是四司中白銀收入較多的部門。


    明初,武庫司主要掌「軍政、武學及戎器、儀仗,辨其出入之數,並諸雜行冗務」,因當時的財政體製以實物勞力為主,故兵部並無白銀收入。


    到明中期,其掌管的皂隸之役實現折銀,皂隸銀中的柴薪皂隸、直堂皂隸是較早折銀的徭役類項,其折銀大約始自宣德間。


    之所以如此,自然是官員們要增加個人收入。


    比如轎夫,本該朝廷安排轎夫服徭役,但是折銀後由官員自己安排。


    據估算,僅柴薪皂隸銀一項,宣德間便可達256萬兩,隨著官員人數的增加,明中後期的銀數肯定更多。


    由此可見,明朝雖然名義稅賦很低,但雜稅之巨非常駭人。


    不過,盡管皂隸折銀歸兵部武庫司掌管,但並不意味著所有的柴薪、直堂皂隸折銀都要解往京師兵部貯藏和統一發放。


    兵部武庫司主要負責發放兩京文武官員的柴薪、直堂皂隸銀,而到地方任職的官員,布政司與按察司等官由布政司統一貯藏和發放,各府州縣官則由各府貯藏和發放。


    宣德時期兩京官員4363人,取弘治八年人均撥給柴薪皂隸2.67名,每名額定折銀12兩,約有139791兩。


    到了萬曆年間,人均柴薪、直堂皂隸3.57名計,那麽估算的總數可能更多,約計十九萬兩。


    而兵部車駕司銀庫的收入也是兵部白銀收入的主要組成部分,車駕司銀庫包括其下轄機構太仆寺常盈庫與車駕司本身的銀庫。


    太仆寺本就是大明監管馬政的衙門,常盈庫存銀其實都是馬價折銀。


    因南直隸地方所解馬匹「多矮小,不堪征操,今後江南該解馬匹,其不堪不敷之數,每匹征銀十兩,類解收貯,隨時官買,寄養給操」。


    驛傳站銀是車駕司除太仆寺常盈庫的馬價銀外的較為大宗的白銀收入。


    它來自驛傳之役折成的銀兩,具體包括驛站所需馬匹、車船、馬夫、水夫、鋪陳等項折銀,隻要設置驛站,周圍則皆征收此稅。


    「這麽說,不算太仆寺常盈庫,朝廷現在可以拿出來的白銀有三百萬兩?」


    魏廣德把三個衙門報出來的存銀算了算,開口說道。


    戶部掌財政,銀子最多,有近百五十萬兩,工部和兵部次之,可也有百餘萬兩存銀。


    朱衡、萬國光和譚綸三人對視一眼,還是由王國光開口問道:「魏閣老,不知內閣問起此事有何見教?」


    走進內閣,魏廣德就把三個衙門的底兒摸了個透,可是內閣卻遲遲沒有說出目的。


    若不是有張居正在一旁,他都不願意多說什麽。


    「此事稍後會說,我這裏還有個


    疑問,那就是兵部下轄太仆寺常盈庫,現在每年馬價銀有多少?常盈庫存銀大約有多少?」


    魏廣德沒有迴答王國光的話,而是看著譚綸問道。


    譚綸隻是微微皺眉,但也隻能說道:「馬價銀在隆慶年間最高曾達七十八萬餘兩,這兩年因北地戰事減少,所以征收也減少到四十餘萬兩。


    至於常盈庫存銀,應該在千二百餘萬兩。」


    譚綸雖然輕易動不了常盈庫的銀子,可是對存銀數額還是很清楚的。


    「一千五百萬兩銀子,朝廷大約可獲利百五十萬到二百萬兩銀子。」


    聞言,魏廣德看看張居正和呂調陽,說道。


    倆人聞言,也都是微微點頭。


    而下麵三人聽到魏廣德的話,都不由得瞪大眼睛。


    朝廷獲利二百萬兩銀子,這是什麽意思?


    魏廣德也不藏著掖著,直接從懷中摸出錢袋子,拿出三塊銀元和三枚隆慶通寶,都是宮中所賜之物交給三人,這才把他們昨晚商議的事兒詳細說了遍。


    拿著手裏的西班牙銀幣,三人都反複端詳,朱衡最後說了句,「真真是粗製濫造。」


    「民間私錢泛濫,朝廷重建錢法可行,隻是這鑄造銀幣,民間怕未必會接受。」


    王國光看了眼張居正,見他穩如泰山就知道,張首輔應該是持支持意見的。


    「朝廷強行推動此事,且對朝廷發行白銀做出成色的規製,不必民間碎銀方便嗎?


    而且,此次工部鑄造銀幣,除了一兩的銀幣外,還要鑄造一錢的小銀幣,方便民間交易。


    對於民間私鑄銅錢,朝廷也要嚴格取締,製錢必須掌握在朝廷手裏,任何膽敢私鑄錢幣者,抄家發配,打入賤籍。」


    魏廣德當然知道民間士紳家中,多少都有窖藏的白銀。


    如果此次錢法頒布時不三令五申銀幣的朝廷專營製度,這幫人要是自己私鑄銀幣,朝廷可會因此損失不小。


    推出製錢,不僅是為了統一錢法,還有為朝廷增收的目的,也是為之後全國推行的一條鞭法做鋪墊,是絕對不能留下大的漏洞的。


    「此次內閣欲推行錢法,目的相比諸公都能想到。


    朝廷發布政令,按照統一規格製作銅錢和銀寶,不僅是為了拓寬朝廷財源,緩解財政窘境,也是為日後一條鞭法推進.」


    接下來,張居正開始說話,詳細解釋了製錢對大明的重要性,特別是講到各地官府對百姓征收的火耗雜稅。


    朝廷製錢,可以從根本上解決此項雜稅的存在根基。


    新錢幣在全國推行開後,百姓就不會再受到此稅的盤剝。


    當然,實際上在座六人心裏都清楚,火耗沒有了,可地方官府還是會變著法子搞出新的稅項來彌補這部分損失。


    實際上,減賦隻是說得好聽,效果極其有限。


    「按照我們商議的結果,工部要盡快確定製錢規格,把樣幣盡快鑄造好,同時還要測算好金銀銅的成色,大明的錢法將以律法行事頒布。


    大略上,一兩銀子固定兌換小平錢一千枚,除了小平錢,還要鑄造當五,當十的大錢,銀寶則是鑄造一兩、一錢兩種,銀寶成色在八成左右.」


    張居正將昨晚他們商量的事兒和盤托出,三位尚書也都安靜的聽著,絲毫不敢大意。


    大明的錢法,自從寶鈔名存實亡後,朝廷基本上就沒有在過問,都是按照民間規則在做。


    這也是民間私錢泛濫的主要原因,雖然朝廷也鑄錢,但是這些好錢很多時候一發出去就會被地方大戶換走,再拿去鑄造私錢,而朝廷對此缺缺無能為力。


    說到底,就是因為


    鈔法崩壞後,朝廷就沒有製定新的錢法。


    正統、景泰年間,出現過"以鈔法不通,複申錢禁"的波折,但鈔法崩壞是無法扭轉的趨向,成化以降,鈔法全麵崩潰。


    鈔法弘治、正德年間徹底廢棄,及至嘉靖初,更是"鈔久不行,錢已大壅,益專用銀"。


    「戶部,也要重新擬定好明錢和曆代舊錢的兌換,原則上我們認為,還是保留原有條令,曆代真正大樣舊錢仍與明錢相兼行使,其餘小錢則以二折一。」


    張居正繼續說道。


    「可是,銀錢折價該如何算?」


    這時候,戶部尚書王國光開口問道,「按朝廷現在的律令,一錢銀子折銅錢七十文,和一兩銀子折錢1120文。


    若是改為一兩銀子一千文,怕是會引起混亂。」


    對於銀錢折算,不管是魏廣德還是張居正其實都沒關注過,畢竟在他們那裏使用銅錢的情況極少。


    不過被王國光一提醒,魏廣德也想起,好像還真是這麽迴事兒。


    按照嘉靖朝定下的銀錢折價,1120文等於一兩銀子,一兩等於十六錢。


    實際上,這也是先定好一錢銀子兌七十文後才確定的銀錢折價。


    三人短暫商議後,最後還是為了保持連續性,同意按照此前的律令,一錢銀子固定等於七十文。


    「嘉靖三十三年,世宗采納何廷鈺之言,準許民用小錢,以六十文當銀一分的定製是要廢除,此次戶部也要好好籌劃下,是否要在小平錢下再發行小錢。」


    魏廣德說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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