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後五金就如數家珍似的跟王學新算起了帳:
“頑軍控製區一米布的價格大概可以賣兩元,比咱們這的布價貴了一倍,原本是大有賺頭的!問題是僅僅運過邊境的價就得一元,再除去成本和一路打點的費用以及在頑軍控製區售賣的費用,就是賠錢賺吆喝!”
警衛員給五金倒了一杯水,五金或許是真的渴了,端起咕嚕嚕的猛喝了幾口,用袖口擦了擦嘴,接著說道:“蘇廠長都說了,咱們要是這樣做生意,還不如把這些布留給咱們難民多做幾身衣裳,也不至於送給頑軍讓他們用!憑啥啊?”
王學新一時也沒了主意。
這的確是個比較棘手的問題,主要是頑軍對根據地的封鎖,這可是要出人命的,所以一米一元的運費還真不算貴。
否則,要多少錢才能買得了別人一條命?
王學新想了想,就覺得奇怪了,他問五金:“吳叔,您都是雇誰把布運到頑軍控製區的?”
五金想也不想就迴答道:“當然是難民啊,這不是你的意思嗎?大批難民沒事做沒飯吃,咱們正好把他們用上!”
王學新點了點頭沒說話。
他的確說過這樣的話,但那意思隻是讓難民運,當苦力,卻沒說讓難民冒著生命危險把布運進頑軍控製區啊!
五金一聽王學新這麽說就覺得奇怪了:“營長,這要是不讓難民運過去,還能讓誰運?難不成……咱們遊擊隊帶著槍打過去?”
“當然不是這個意思!”王學新隨手拿過紙和筆,然後一連畫一邊跟五金解釋道:“吳叔您瞧,假設這是頑軍封鎖線,這邊是根據地,那邊是頑軍控製區。”
完了後王學新又隨便畫了幾條公路,然後說:“咱們不一定要花一元錢的運費冒著生命危險把布運過封鎖線嘛,咱們直接就把布放在封鎖線附近售賣,一塊五或者一塊二一米,這樣運費是不是就能省得多?”
五金聽著就有些懵了,他不解的望向王學新,說:“營長,我咋就不明白你這話說的是啥意思?布運到封鎖線附近賣,那還不是在咱們根據地一頭?賣的還不是咱自己人?還要運那麽遠賣,這不是多此一舉嗎?”
“吳叔!”王學新笑著用筆指著封鎖線道:“你忘了封鎖線上還有許多頑軍,而且這些頑軍相當一部份人還是雙槍部隊,他們缺的就是錢。咱們要是把布拉到封鎖線附近賣,而且隻賣一塊二到一塊五,而頑軍那卻賣兩塊,您說他們會怎麽做?”
五金不由“哦”了一聲恍然大悟:“你的意思是說,頑軍會來買這些布?”
王學新若有深意的點了點頭。
不過下一秒五金很快就把頭搖得跟拔浪鼓似的:“不行不行,這麽做不是資敵嗎?把好處全給頑軍了!”
王學新無奈的迴道:“吳叔,咱們做生意就得從做生意的角度去考慮問題,原本需要一元才能運過去的控製線,現在隻需要八毛甚至五毛就能運過去,而且相當安全還不會死人,為什麽不呢?”
接著王學新又補充道:“而且,我認為咱們還可以把生意進一步擴大,鼓勵那些有權有勢的地主老財來買咱們的布,他們的渠道比咱們多得多了,一塊一、一塊賣他們都有得賺,薄利多銷嘛……”
王學新說得起勁,完全沒有注意到五金臉色變得越來越難看,然後“蹭”的一下站了起來,皺著眉頭不滿的說道:“營長,這話可不能亂說,咱們可不能為了錢跟地主老財合夥做生意啊,那……這,這像話嗎?那跟頑軍有啥區別?!”
“當然有區別!”王學新說:“咱們的廉價的布通過他們的手流進頑軍控製區,那是不是就會壓低頑軍布匹的價格?要是壓低布匹的價格,是不是就讓老百姓得到實惠了?”
“這……”五金一時語塞,但他還是覺得哪裏不對:“總之,這辦法就是不行,除非首長同意,否則,我是怎麽著也不會做的!”
王學新沒有半點猶豫,迴答:“當然得首長同意,我這就給首長發電報請示!”
這一來五金就更無法理解了。
原本他以為這種行為應該要藏著揶著,沒想到王學新居然敢像首長請示,這……
五金三步並作兩步的趕上前攔住了王學新:“營長,你可得想清楚了,你真要向總部報告?”
“有什麽問題嗎?”王學新反問,然後想也不想就讓張宗平給總部發報。
王學新知道五金在擔心什麽。
如果這是私人行為,就的確不能做。
因為這就是一種為了私利與頑軍勾結投機倒把的行為,但如果是軍隊有計劃有針對性的行為,那性質就完全不同了,這就變成了一種針對頑軍的商業戰。
對此王學新很有信心,因為他知道首長不是那種墨守成規的人。
果然,首長很快就迴電了:
“很好嘛!非常時期就要用非常手段,隻要百姓能獲得實利,跟頑軍和地主老財做做生意也未嚐不可。說不定,還能把這些頑軍和地主老財變成我們的人!”
王學新明白首長的意思。
八路軍能允許頑軍和地主跟他們一起做生意,但重慶方麵允許嗎?
重慶方麵多半是不允許的。
這不隻是重慶當局生性多疑的問題,更是觸犯他們利益的問題。
市麵上的布匹生意是控製在誰手裏?
當然是重慶那些達官貴人的手裏,另外還有鹽、鐵、糧食等等,這些與百姓生活息息相關的重要戰略物資其實都控製在重慶四大家族手中。
什麽農業供銷公司、棉花運銷公司、花紗布管製局、慶記紗號(綿紗織業)等等,全都是他們手中用來從百姓身上吸血的工具。
這要是根據地有廉價而且質量上乘的布匹湧進其控製區,其實就是打破四大家族壟斷局麵。
動了他們的錢包擋了他們的財路,他們豈能坐視不理?
到時重慶方麵是不是要徹查這種“走私”行為?!
“頑軍控製區一米布的價格大概可以賣兩元,比咱們這的布價貴了一倍,原本是大有賺頭的!問題是僅僅運過邊境的價就得一元,再除去成本和一路打點的費用以及在頑軍控製區售賣的費用,就是賠錢賺吆喝!”
警衛員給五金倒了一杯水,五金或許是真的渴了,端起咕嚕嚕的猛喝了幾口,用袖口擦了擦嘴,接著說道:“蘇廠長都說了,咱們要是這樣做生意,還不如把這些布留給咱們難民多做幾身衣裳,也不至於送給頑軍讓他們用!憑啥啊?”
王學新一時也沒了主意。
這的確是個比較棘手的問題,主要是頑軍對根據地的封鎖,這可是要出人命的,所以一米一元的運費還真不算貴。
否則,要多少錢才能買得了別人一條命?
王學新想了想,就覺得奇怪了,他問五金:“吳叔,您都是雇誰把布運到頑軍控製區的?”
五金想也不想就迴答道:“當然是難民啊,這不是你的意思嗎?大批難民沒事做沒飯吃,咱們正好把他們用上!”
王學新點了點頭沒說話。
他的確說過這樣的話,但那意思隻是讓難民運,當苦力,卻沒說讓難民冒著生命危險把布運進頑軍控製區啊!
五金一聽王學新這麽說就覺得奇怪了:“營長,這要是不讓難民運過去,還能讓誰運?難不成……咱們遊擊隊帶著槍打過去?”
“當然不是這個意思!”王學新隨手拿過紙和筆,然後一連畫一邊跟五金解釋道:“吳叔您瞧,假設這是頑軍封鎖線,這邊是根據地,那邊是頑軍控製區。”
完了後王學新又隨便畫了幾條公路,然後說:“咱們不一定要花一元錢的運費冒著生命危險把布運過封鎖線嘛,咱們直接就把布放在封鎖線附近售賣,一塊五或者一塊二一米,這樣運費是不是就能省得多?”
五金聽著就有些懵了,他不解的望向王學新,說:“營長,我咋就不明白你這話說的是啥意思?布運到封鎖線附近賣,那還不是在咱們根據地一頭?賣的還不是咱自己人?還要運那麽遠賣,這不是多此一舉嗎?”
“吳叔!”王學新笑著用筆指著封鎖線道:“你忘了封鎖線上還有許多頑軍,而且這些頑軍相當一部份人還是雙槍部隊,他們缺的就是錢。咱們要是把布拉到封鎖線附近賣,而且隻賣一塊二到一塊五,而頑軍那卻賣兩塊,您說他們會怎麽做?”
五金不由“哦”了一聲恍然大悟:“你的意思是說,頑軍會來買這些布?”
王學新若有深意的點了點頭。
不過下一秒五金很快就把頭搖得跟拔浪鼓似的:“不行不行,這麽做不是資敵嗎?把好處全給頑軍了!”
王學新無奈的迴道:“吳叔,咱們做生意就得從做生意的角度去考慮問題,原本需要一元才能運過去的控製線,現在隻需要八毛甚至五毛就能運過去,而且相當安全還不會死人,為什麽不呢?”
接著王學新又補充道:“而且,我認為咱們還可以把生意進一步擴大,鼓勵那些有權有勢的地主老財來買咱們的布,他們的渠道比咱們多得多了,一塊一、一塊賣他們都有得賺,薄利多銷嘛……”
王學新說得起勁,完全沒有注意到五金臉色變得越來越難看,然後“蹭”的一下站了起來,皺著眉頭不滿的說道:“營長,這話可不能亂說,咱們可不能為了錢跟地主老財合夥做生意啊,那……這,這像話嗎?那跟頑軍有啥區別?!”
“當然有區別!”王學新說:“咱們的廉價的布通過他們的手流進頑軍控製區,那是不是就會壓低頑軍布匹的價格?要是壓低布匹的價格,是不是就讓老百姓得到實惠了?”
“這……”五金一時語塞,但他還是覺得哪裏不對:“總之,這辦法就是不行,除非首長同意,否則,我是怎麽著也不會做的!”
王學新沒有半點猶豫,迴答:“當然得首長同意,我這就給首長發電報請示!”
這一來五金就更無法理解了。
原本他以為這種行為應該要藏著揶著,沒想到王學新居然敢像首長請示,這……
五金三步並作兩步的趕上前攔住了王學新:“營長,你可得想清楚了,你真要向總部報告?”
“有什麽問題嗎?”王學新反問,然後想也不想就讓張宗平給總部發報。
王學新知道五金在擔心什麽。
如果這是私人行為,就的確不能做。
因為這就是一種為了私利與頑軍勾結投機倒把的行為,但如果是軍隊有計劃有針對性的行為,那性質就完全不同了,這就變成了一種針對頑軍的商業戰。
對此王學新很有信心,因為他知道首長不是那種墨守成規的人。
果然,首長很快就迴電了:
“很好嘛!非常時期就要用非常手段,隻要百姓能獲得實利,跟頑軍和地主老財做做生意也未嚐不可。說不定,還能把這些頑軍和地主老財變成我們的人!”
王學新明白首長的意思。
八路軍能允許頑軍和地主跟他們一起做生意,但重慶方麵允許嗎?
重慶方麵多半是不允許的。
這不隻是重慶當局生性多疑的問題,更是觸犯他們利益的問題。
市麵上的布匹生意是控製在誰手裏?
當然是重慶那些達官貴人的手裏,另外還有鹽、鐵、糧食等等,這些與百姓生活息息相關的重要戰略物資其實都控製在重慶四大家族手中。
什麽農業供銷公司、棉花運銷公司、花紗布管製局、慶記紗號(綿紗織業)等等,全都是他們手中用來從百姓身上吸血的工具。
這要是根據地有廉價而且質量上乘的布匹湧進其控製區,其實就是打破四大家族壟斷局麵。
動了他們的錢包擋了他們的財路,他們豈能坐視不理?
到時重慶方麵是不是要徹查這種“走私”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