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年的通信,本以為隻是筆上談戀愛。從來沒有見過的他,若菲已經悄悄的把他放在了心裏。他的幽默風趣,他的才華橫溢,他的憂鬱與孤獨,都深深的影響著若菲,因為距離,從沒想過的相遇,確成了事實,相遇確不相識,每次將要相見確擦肩而過,在偶然的情況下若菲得知“他”就是他,成熟冷漠的他,若菲為他癡狂,可是愛的越深,就傷的越重。最後隻有選擇離開…
他,淩風軒,憂鬱的王子。成熟冷漠的他始終於人保持著距離,與她相遇確不知她是誰,當得知她是誰時,她已經離開。
他,肖逸凡,為愛癡狂,為了愛,他放棄了安穩的工作,遠走他鄉去開創事業,隻為與若菲攜手。
他,王子騫,往返與花叢間的花花公子,在一次偶然中與若菲擦肩的而過,從來不相信一見鍾情的他,確深深的被若菲那種清雅淡然的氣質所吸引,用盡各種方法與她相遇。
他,他,還有他,誰才能與若菲的攜手白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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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剛剛建了群,大家可以到群裏與舞交流。也希望大家能提出寶貴的意見。
48794545 這是舞的群號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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楔子:
天哪,在學校好無聊啊!雖然有同學朋友,可是沒有一個人能真正了解我,誰能知道我心裏的想法啊!好想找一個人陪我聊聊天。若菲一個人站在長廊上自言自語。
若菲,在想什麽呢?怎麽一個人在這兒啊!?怎麽不去和我們玩呀!說話的是林蘭蘭。若菲的室友。直到幾年後她們再次相遇成了無話不談的死黨。
哦,是蘭蘭啊!我不想去玩!
是不是無聊了,也對哦,整天在學校學習也不忙,又不讓我們出校門,真是夠無聊的。哎!
蘭蘭,你有沒有好辦法啊!這樣下去我會瘋掉的!
呃…我想想…對了,我們也可以像我們班的有些同學那樣,去找筆友吧!這樣我們也可以了解一下外麵的世界。
哈,對呀!我怎麽沒想到呢!這個辦法太好了!走,我們馬上去找一個就開始寫。若菲拉著蘭蘭的手就要往教室跑。
哎呀!若菲,你怎麽這麽急呀!慢慢來嘛!話還沒說玩,就被若菲帶到了教室。
若菲迴到自己的座位上翻了又翻,好像在找些什麽。
找到了,找到了,就是這本了,蘭蘭,你看看,這本書上有好多呢!
蘭蘭拿著看了看,這是一本《少男少女》。然後就又遞給了若菲。“你先找吧若菲,我不太喜歡和陌生人打交道。”
哦,那好吧!若菲翻開來,一頁頁的看著,蘭蘭就坐在她身邊。看了好久,若菲終於抬起了頭。
蘭蘭,我決定了,就找他了,你看看怎麽樣?
蘭蘭接過書來,看了一下。哎?若菲,你怎麽選了一個離我們這個城市這麽遠的人呢?
因為我想找一個陌生人,但不可能見麵的人,那樣我就可以想寫什麽就寫什麽了!
哈哈。那樣就算我告訴他我的秘密,他也不會到處去和別人說的,因為他不知道我是誰,當然這句若菲隻是在心裏說的,因為她不想讓蘭蘭難過。
哦,那樣呀!感覺很不錯,你可以寫了。蘭蘭把書遞給了若菲。
你呢,你不找一個嗎?
我,算了,有你們這些朋友,我很快樂,不需要再去找一個了,更何況我不喜歡和陌生人談話,另外,要告訴你哦,要小心些,他畢竟是陌生人,不要什麽都告訴他知道嗎?蘭蘭認真的看著若菲提醒著。
哦。嗬嗬…。若菲心虛應了一聲。心想,蘭蘭你竟然猜到了我的想法,我心裏想的就是想要他成為我的知己。
我知道了,蘭蘭,我會小心的,你放心吧!
然後蘭蘭笑了笑從若菲旁邊的位置上站了起來迴到了自己的座位上。
而若菲拿出了筆,以夢獨舞的筆名寫了人生中的第一封信,要寄給那個從來就不認識的陌生人。本來若菲想著,那個陌生人是不會迴信的,因為這是突來的呀,可是,若菲確收到了那個名叫淩風(筆名)的迴信,從此以後,他們就一直通著信,後來他們都從學校畢業了,寫信已經是不可能的了,就在這時,電腦也盛行了,也剛好他們都是這個專業,之後他們改為了電子郵箱,這樣斷斷續續的聯係一直持續了五年。在這五年裏,他們沒有一個人告訴對方自己的真名。以至於在後來相見時都不知道他(她)就是他(她),當然這就是後話了。
他,淩風軒,憂鬱的王子。成熟冷漠的他始終於人保持著距離,與她相遇確不知她是誰,當得知她是誰時,她已經離開。
他,肖逸凡,為愛癡狂,為了愛,他放棄了安穩的工作,遠走他鄉去開創事業,隻為與若菲攜手。
他,王子騫,往返與花叢間的花花公子,在一次偶然中與若菲擦肩的而過,從來不相信一見鍾情的他,確深深的被若菲那種清雅淡然的氣質所吸引,用盡各種方法與她相遇。
他,他,還有他,誰才能與若菲的攜手白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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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菲,在想什麽呢?怎麽一個人在這兒啊!?怎麽不去和我們玩呀!說話的是林蘭蘭。若菲的室友。直到幾年後她們再次相遇成了無話不談的死黨。
哦,是蘭蘭啊!我不想去玩!
是不是無聊了,也對哦,整天在學校學習也不忙,又不讓我們出校門,真是夠無聊的。哎!
蘭蘭,你有沒有好辦法啊!這樣下去我會瘋掉的!
呃…我想想…對了,我們也可以像我們班的有些同學那樣,去找筆友吧!這樣我們也可以了解一下外麵的世界。
哈,對呀!我怎麽沒想到呢!這個辦法太好了!走,我們馬上去找一個就開始寫。若菲拉著蘭蘭的手就要往教室跑。
哎呀!若菲,你怎麽這麽急呀!慢慢來嘛!話還沒說玩,就被若菲帶到了教室。
若菲迴到自己的座位上翻了又翻,好像在找些什麽。
找到了,找到了,就是這本了,蘭蘭,你看看,這本書上有好多呢!
蘭蘭拿著看了看,這是一本《少男少女》。然後就又遞給了若菲。“你先找吧若菲,我不太喜歡和陌生人打交道。”
哦,那好吧!若菲翻開來,一頁頁的看著,蘭蘭就坐在她身邊。看了好久,若菲終於抬起了頭。
蘭蘭,我決定了,就找他了,你看看怎麽樣?
蘭蘭接過書來,看了一下。哎?若菲,你怎麽選了一個離我們這個城市這麽遠的人呢?
因為我想找一個陌生人,但不可能見麵的人,那樣我就可以想寫什麽就寫什麽了!
哈哈。那樣就算我告訴他我的秘密,他也不會到處去和別人說的,因為他不知道我是誰,當然這句若菲隻是在心裏說的,因為她不想讓蘭蘭難過。
哦,那樣呀!感覺很不錯,你可以寫了。蘭蘭把書遞給了若菲。
你呢,你不找一個嗎?
我,算了,有你們這些朋友,我很快樂,不需要再去找一個了,更何況我不喜歡和陌生人談話,另外,要告訴你哦,要小心些,他畢竟是陌生人,不要什麽都告訴他知道嗎?蘭蘭認真的看著若菲提醒著。
哦。嗬嗬…。若菲心虛應了一聲。心想,蘭蘭你竟然猜到了我的想法,我心裏想的就是想要他成為我的知己。
我知道了,蘭蘭,我會小心的,你放心吧!
然後蘭蘭笑了笑從若菲旁邊的位置上站了起來迴到了自己的座位上。
而若菲拿出了筆,以夢獨舞的筆名寫了人生中的第一封信,要寄給那個從來就不認識的陌生人。本來若菲想著,那個陌生人是不會迴信的,因為這是突來的呀,可是,若菲確收到了那個名叫淩風(筆名)的迴信,從此以後,他們就一直通著信,後來他們都從學校畢業了,寫信已經是不可能的了,就在這時,電腦也盛行了,也剛好他們都是這個專業,之後他們改為了電子郵箱,這樣斷斷續續的聯係一直持續了五年。在這五年裏,他們沒有一個人告訴對方自己的真名。以至於在後來相見時都不知道他(她)就是他(她),當然這就是後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