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秒記住【.】,為您提供精彩小說閱讀。
東學黨起義前後,借兵問題成為朝鮮政府內部討論的重要議題,但幾起幾落,長期未能得以實行。
先是在一八九三年四月東學道徒報恩聚會時,朝鮮政府即有借兵中國之意。五月二日,舉行大臣會議時,有人提出:忠清道監營兵力微弱,不足以鎮壓之,而京畿防務亦不甚固,唯有借調中國軍隊代戡。會後,朝王特派內務府官員樸齋純親訪袁世凱,請求中國派軍艦及陸軍駐馬山浦,以資鎮懾。袁認為,東學道烏合之眾,不足構成威脅,而“調兵駭聞遠近,必多騷謠”。注1並力勸朝鮮政府宜鎮靜處之。十日,再次召開大臣會議,討論處理報恩事件的對策。朝王又提議請援中國,因領議政沈舜澤、右議政鄭範朝及左議政趙秉世皆持反對意見,未能做出決定。當時,朝王怕京城空虛,不敢派遣親兵,故主張借兵中國。而沈舜澤等人反對借兵中國,隻是怕負擔軍費。至於如何妥善解決國內的危機,皆無一人道及。因此,君臣們盡管意見不一,實際上都無改革弊政以從根本上解決問題的打算。隻是由於報恩聚會的東學道眾解散,借兵之議才不再提起。
及至一八九四年全琫準起義後,借兵中國之議再起。兩湖招討使洪啟薰密奏朝王,提出借外兵助剿。然而,推動借兵中國之議的最有力者,還是“勢道”注2閔泳駿。閔泳駿的後台則是朝王李熙和閔妃。當時已有大院君李昰應與東學黨勾結的風傳。李熙和閔妃為防範此事,故積極支持閔泳駿與袁世凱保持密切聯係。注3隻因大臣中反對者甚多,難以付諸實行。五月二十五日,李鴻章電總理衙門稱:“舟次迭接袁道電:‘全羅道匪黨勢頗猖獗,韓兵,練潰敗。又添調江華槍隊炮隊四百餘往剿’雲。韓王未請我派兵援助,日亦未聞派兵,似未便輕動。應俟續信如何,再酌。”注4直到此時,大臣之間尚未取得一致的意見,李熙盡管傾向於向中國借兵,但唯一的顧慮是懼怕日本出兵。因為日本代理公使杉村濬曾多次訪問外務署督辦趙秉稷及其他大臣,力言借調外兵甚為不可。注5李熙更擔心借兵中國,日本必以此為借口出兵,局麵將難以收拾,因此舉棋不定,下不了最後的決心。
但在此時,閔泳駿仍然與袁世凱暗中聯絡,不斷磋商此事。閔,袁曾在校洞之閔泳駿府中密議,袁謂朝鮮文武官吏中無—人物,閔請道其意。袁稱:“方今東學跳梁,招討重任,而使孺子之洪啟薰任之。國家不誤而何?餘近遣使至戰地偵察,將無嚴威,軍無紀律,官校終日不為一事。兵卒出入閭裏,偷財貪色,為害居民賊軍在前。則遠陣於數十裏以外,待其退卻,然後追討。是豈討賊之本意?餘謂朝鮮無人物以此。若使餘畫策,期以十日,必不難討滅之。”注6袁還向閔表示,隻要朝鮮政府以正式照會的形式提出求援,中國可隨時考慮其借兵要求。
三十日:廷臣會議討論借兵問題,意見仍然相持不下。領敦寧府事金炳始反對借兵最為激烈,向李熙進言曰:“匪徒雖難赦,然皆我民,將以我兵剿之。若惜他國兵誅討,我民心當如何?民心易渙散,宜審慎!”注7討論無結果而散。
三十一日,全州陷落的消息傳來,京城為之震動。李熙急派閔泳駿向袁世凱求助:“方今全州失守,以若朝鮮之兵,難以抵亂敵。且人才難得其人。望大人特念。”袁十分爽快地迴答道;“朝鮮有危,吾豈不悉心護之乎?若有難處之端,吾當擔當矣。”閔聞此言大喜,即迴報李熙。
六月一日,廷臣會議討論借兵是否會引起第三國出兵的問題。朝王與大臣的談話內容如下:
閔泳駿、趙秉稷稟:“都城二十裏內,賊犯之前,各國兵不得下陸,公法所載。今日清兵請來,其他外兵不得揮入。”
朝王,“若日本稱鄰誼,出兵來助,以何對之?”
閔泳駿:“此亦袁世凱必有塗抹之策,不必煩聖慮。”
朝王,“日前袁氏之言,不無俄兵見機稱助之意,此則何以答之乎?”
閔泳駿,“自有所答之道。”
至此,朝王才下定借兵的決心,對諸大臣曰:“此論固好矣。來頭事未可料,諸大臣之論亦宜請援雲。清館照會促送可也。”注8
同一天,袁世凱向李鴻章報告說:“京兵敗,械被奪,韓各軍均破膽。昨今商派京及平壤兵二千人,分往堵剿。王以‘兵少不能加派,且不可恃’為詞,議求華遣兵代剿。韓歸華保護,其內亂不能自了,求為代戡,自為上國體麵,未便固卻。頃已囑‘如必須華兵,可由政府具文來,即代轉電請憲核辦’等語。”注9
按照《天津條約》,中國向朝鮮派兵,日本也可借口出兵。對於這一點,袁世凱不是不知道。朝王之所以遲遲不敢請援者,也是為此。那末,袁世凱為什麽這麽積極地推動此事呢?因為他相信,即使日本以護衛使館為名,有出兵之舉,也不過派遣百餘名土兵而已,不致引起難以了結的糾葛。
其實,早在五月上旬,當袁世凱派平遠艦幫助朝鮮運兵時,日本即非常關注中國士兵是否登岸。五月二十九日,日本外務大臣陸奧宗光又密令杉村濬:密切注童朝鮮政府與中國使節之間的關係,是否已向中國求援。到六月一日,杉村濬已探知韓王決定借兵,但不知中國態度如何。於是,急遣書記生鄭永邦訪問袁世凱,以“詢匪情”為名試探袁的真意,並誘引袁入其圈套:
鄭:“匪久擾,大損商務,諸多可慮。韓人必不能了,愈久愈難辦,貴政府何不速代韓戡?”
袁;“韓廷亦有此請,我政府冀其習戰自強,尚未核準……
袁;“乙酉約我如派兵,應由何處知照?”
鄭,“由總署,北洋均可,我政府必無他意。”注10
袁世凱聽了鄭永邦“必無他意”的口頭保證,更加相信日本頂多“不過借保護使館為名,調兵百餘名來漢”,絕不會出什麽大事的。所以,他才那麽自信地給李鴻章打了請兵的電報。
六月二日,杉村濬親訪袁世凱,詳探朝鮮請援之究竟。前一天鄭永邦來訪時,袁世凱已經透出“俟接到正式公文後,即籌備出兵”的口風。杉村濬當即電陸奧宗光報告此事。所以,他今天來訪,一方麵是證實此事;一方麵以“盼華速代戡”為名,進一步誘袁上鉤:
杉村濬問,“盼華速代戡,允否?”
袁答:“韓惜民命,冀撫散。及兵幸勝,故未之請,不便遽戡。韓民如請,自可允。”
杉村濬問:“倘請遲,匪至全州,漢城其危。擬先調兵來防護,華何辦法?”
袁答:“或調兵護,或徙商民赴仁川,待匪近再定。”
杉村濬:“韓送文請告知,以慰盼念。倘久不平,殊可慮。”
杉村濬所說;“擬先調兵來防護”,含催促中國出兵之童,又是為日本出兵預留地步。袁世凱卻見不及此,總是從好的方麵考慮,以為同杉村濬有老交情,不會對自己過不去,說什麽“杉與凱舊好,察其語意,重在商民,似無他意。”注11完全相信了日本方麵的瞎話。
到了六月三日,朝鮮政府終於命內務府參議成岐運,攜政府照會正式請求中國派兵。並任命工曹參判李重夏為中國兵艦迎接官,內務府督辦申正熙、參議成岐運統轄軍務司,負責有關接待中國軍隊事務。
在朝鮮政府向中國送出請援照會的當天,日本駐天津領事荒川已次奉陸奧訓令,也前去拜會李鴻章。荒川所談與杉村濬“語意略同”,使李鴻章更相信日本“必無他意”的保證,毫不懷疑其包藏禍心,便坦率相告:“韓請兵,勢須準行。俟定議,當由汪使知照外部,事竣即撤迴。”注12這樣,日本方麵便完全掌握了中國的派兵計劃。
清政府既應朝鮮政府的請求,決定派兵赴朝,便電駐日公使汪鳳藻,根據一八八五年中日《天津條約》有關條款,知照日本外務省。六月六日,汪鳳藻照會陸奧宗光,告知中國政府應朝鮮政府之請求,按照“我朝保護屬邦舊例”,派令直隸提督葉誌超“選帶勁旅,星馳朝鮮全羅、忠清一帶,相機堵剿,……一俟事竣,仍即搬迴,不再留防。”注13
照會發出的當天,日本方麵立即有所反映。汪鳳藻急電李鴻章,告知日本政府令其駐朝鮮公使大鳥圭介“帶捕二十名立赴韓,並添調一艦護商”。注14李鴻章電複汪稱:“韓未請餒派兵,倭不應派。若以使館護商為詞,究竟有限,且漢城現安靜無事。祈與妥商。”七日,袁世凱亦來電:“大鳥來,慮生事”。李鴻章則複電說:“大鳥不喜多事,伊帶巡捕二十名來,自無動兵意。”注15他堅信日本“必無他意”,不會借機生事。
就在同一天,按連發生了兩樁事情:
第一樁:日本外務省照複汪鳳藻:“查貴國照會中有,保護屬邦”之語,但帝國政府從未承認朝鮮國為中國之屬邦”。注16為“屬邦”二宇,日本外務省官員與汪鳳藻“大費辯論”,日方欲汪“商請酌改”,汪則“正詞拒之”。對此,李鴻章的態度很堅決,複汪電雲:“文內我朝‘保護屬邦舊例’,前事曆曆可證,天下各國皆知。日本即不認朝鮮為中屬,而我行我法,未便自亂其例。故不問日之認否,礙難酌改。”注17但是,他完全沒有看到,日本之所以提此問題,是為日後擴大事態而埋下的伏筆。
第二樁:日本駐北京臨時代理公使小村壽太郎照會總理衙門,聲明根據《天津條約》,“因朝鮮國現有變亂重大事件,我國派兵為要,政府擬派一隊兵”。注18同時,李鴻章亦迭接袁世凱來電,謂已派譯員詢衫村濬,詢問日本“派兵何事”,杉村答以“調護使館,無他意”。又說;杉村“近頗驚惶自擾,故各國均疑之,謠議頗多。鳥來,或稍鎮靜。”注19李鴻章均信之不疑。由於他對日本的險惡用心缺乏清醒的估計,因此隻能按照自己一廂情願的主觀構想那樣幹下去。
中國所派軍隊分三批渡海。第一批,是太原鎮總兵聶士成所統蘆防馬步軍,共九百一十人,為前鋒。六月六日下午六時,自塘沽登圖南輪,於八日下午六時抵牙山海口。九日,登岸整隊,進紮牙山縣。第二批,是直隸提督葉誌超所帶榆防各營,共一千零五十五人,以及彈藥、糧餉等,分載於海宴、定海二輪,於八日下午六時啟航,十日下午三時抵牙山海口。因無駁船,直至十二日上午十時始全部登岸。第三批,是總兵夏青雲率馬隊百名,旱雷兵百名及步隊三百名,乘海定輪渡海,於二十五日抵牙山縣。於是,屯駐牙山的清軍人數達二千四百六十五人。
當中國派兵之先,丁汝昌先期遣濟遠艦率揚威駛至仁川口,與平遠合為一小隊,以觀形勢。及至葉,聶兩統領率軍赴朝時,以超勇艦護之。又恐其力量單薄,又分揚威赴牙山,留濟遠、平遠兩艦泊仁川口。當時,日本運兵船絡繹而至,大和、築紫、赤城三艦亦泊仁川口,井派遣汽艇探測牙山灣,顯然居心叵測。而李鴻章卻要袁世凱勸告朝鮮政府;“日與華爭體麵,兵來非戰,切毋驚擾。迭阻不聽,即聽之。速設法除全匪;全複,華兵去,日自息。如有要挾,仍可堅持不許。”注20
六月十二日,根據李鴻章的指示,葉誌超委派聶土成為前敵營務處,負責剿辦事宜,本人則暫駐牙山以待命。但是,聶軍並沒有同東學黨起義軍直接交仗。聶士成隻是派弁兵一百人,隨帶翻譯,持告示前往全州招撫。告示共三種:其一,曉諭起義軍解散。其中有“爾國王發電告急,我中朝愛恤屬國,不忍坐視不救,奉諭欽差北洋大臣李奏派本統領率帶馬步槍炮大隊前來助剿。特念爾等本屬良善……大兵到日,爾等能悔罪投誠,洗心革麵,均予免殺”注21等語。其二,“諭示商民各安其業,毋得驚恐”。其三,申明軍紀。有“奉憲檄飭,防營遠征,保護藩屬,護衛商民,自行軍旅,紀律嚴明。今入朝鮮,軍令重申,購買物件,照給錢文。如有騷擾,或犯別情,軍法從事.決不稍輕”等語。注22這三種告示被日本間諜送報日本駐朝公使館。不久,“漢城飭弁持倭使大鳥圭介來諮,詰問前日所出告示是否真偽”。注23果然,後來大鳥圭介便就聶士成告示中“我中朝愛恤屬國”、“保護藩屬”的語句大作起文章來了。
其實,聶士成派人招撫起義軍之日,正是起義軍退出全州之時。先是東學黨起義軍攻陷全州後,兩湖招討使洪啟薰又返軍攻城,因起義軍防守嚴密,久難攻下。朝王一麵處分引起事件的責任者,將全羅道觀察使金文鉉革職,流配濟州島,並將古阜郡守趙秉甲革職,係械監禁;一麵急發最後的精銳江華槍炮隊四百及京城、平壤監營兵二千增援,並命嚴世永任三南注24招撫使,同新任全羅道觀察使金鶴鎮赴任,與洪啟薰協力從事。從派“招討使”到再派“招撫使”,說明朝鮮政府對東學黨起義軍的政策巳由“主剿”轉為“主撫”了。
嚴世永抵達全州後,先布告朝王處罰負此次事件責任的地方官吏,以緩和起義軍的敵對情緒,繼之以勸諭,表示政府願意妥商解決此事。此時,全琫準已獲悉中日兩國出兵的消息。在這種情況下,嚴世永代表朝鮮政府接受了起義軍提出下列十二條件,於六月十一日共同簽訂了休戰協定,即所謂《全州和約》:
一,停止迫害起義者和東學道徒,政府與東學黨人合力維持社會秩序。
二,查明貪官汙吏的罪行,加以嚴懲。
三、嚴懲橫暴富豪。
四,嚴懲不良儒林兩班。
五、燒毀奴婢文書。
六,改善七種賤民待遇,不得強製白丁戴平壤笠。
七、許青年寡婦再嫁。
八、廢除一切擾民的苛捐雜稅。
九,任用官吏打破門閥界限,登用人才。
十、嚴懲私通日本者。
十一,取消一切公私債務。
十二、土地應平均分配。注25
十二日,全琫準率起義軍退出全州,撤至淳昌和南原一帶。二十四日,新任全羅道觀察使金鶴鎮到任,開始安撫地方。
聶士成之抵全州,已是七月五日,亦即東學黨起義軍退出全州後二十天。是日下午三時,聶士成獨率數十騎進入州城。全州城經過此番戰火,“廬舍焚毀,民無棲止”。查明流離失所者共九萬家。聶士成令“開列名單,每家給以洋銀二元,聊助牽蘿補屋之費”。
七日,又發布告示,表示希望“本統領旋師之後,爾等士農工賈務須守法奉公,各安生業,同享太平之福”。注27即離開全州。十日,聶士成迴牙山,向葉誌超報告全州事件業已處理完畢。並建議速請李鴻章“派輪接隊內渡,免啟釁端”。葉誌超則猶豫不決。當天夜晚,聶士成致電李鴻章,報告“前敵招撫情形,並請撤隊內渡”。其稟文有雲:
“我軍本奉命平韓亂,非與倭爭雄也。倭乘間以水陸大隊壓韓,據險尋釁,蓄謀已久。又敵眾我寡,地利人和均落後著,與戰,正墮彼術中。今匪亂已平,正可趁此接隊內渡,免資口實。此老子不為人先之謀,亦兵家避實就虛之計。況韓為泰西通商之國,豈容倭人鯨吞?倘仍頑梗,可請英、俄諸國評論曲直;一麵調集我海陸各軍駐屯北洋,奉天邊境。俟秋涼,我陸軍出九連城趨平壤以拊其背,海軍戰艦大隊塞仁川以扼其吭,彼時倭師勞而無功,將驕卒惰,可一鼓破之也。否則,倭將先發製我,釁端一啟,大局可危。”注28
聶土成電文的中心意思,是主張實行退卻。這位被日人譽為“計劃戰略常以勇敢見稱”注29的將領,為什麽主張退卻呢?這是因為“兵無常勢”,而要逐步地在軍事上變被動為主動,隻有采取兵法所說的“避實就虛之計”。這是一種積極的戰略退卻。在軍事上已失先著的情況下,應該說實行戰略退卻是唯一切實可行的辦法。如果聶士成的意見被采納,則中國不僅在軍事上可改變不利的處境,而且在政治及外交方麵也將居於主動的地位。對於日本發動侵略戰爭的計劃來說,必然是一個沉重的打擊。當時,大鳥圭介看到“朝鮮國內出乎意外的平穩,中國派去的軍隊隻是駐紮在牙山,並未進入內地”,即曾致電政府說:“目前若向朝鮮派遣過多軍隊,就會引起朝鮮政府和人民,尤其是第三者外國人發生不必要的懷疑,在外交上實非得計。”陸奧宗光也認為:“目前既無迫切的原因,又無表麵上的適當借口,雙方還不可能開戰。因此,要想使這種內外形勢發生變化,除去實施一種外交策略使局勢改觀以外,實在沒有其他方法。”注30中國若真實行戰略退卻的話,盡管日本還會玩弄各種花招,但要逞其外交伎倆,必會遇到更多的困難,欲實行其速戰決策則定然勢所難能了。
十一日,聶士成又力請葉誌超電李鴻章“請班師”。於是,葉根據自己的考慮,向李提出上、中,下三策。他把聶士成的建議作為“中策”,而另外提出了由北邊速派大軍的所謂“上策”。但是,兵機既鈍,緩不濟急,且無貫徹此策的決心和正確措施,結果仍是“遷延不斷”注31,實際上無異於“下策”也。當天,李鴻章複電“暫靜守勿動”。注32
聶士成提出“撤隊內渡”的建議時,正是清軍實行戰略退卻的大好時機,而這樣的時機稍縱即逝,難以再來。葉誌超和李鴻章皆未能采納此議並付諸實行,真是聚九州之鐵難以鑄成之大錯!這樣一來,清政府在各方麵的處境愈來愈陷於被動了。
注1《養壽園電稿》津院去電,《袁世凱致李鴻章電》。
注2“勢道”,又作“世道”,用以稱王族外戚之當權者。
注3《梅泉野錄》,第132頁,見《袁世凱與朝鮮》第348-349頁轉述。
注4《李文忠公全集》,電稿,第15卷,第32頁。
注5杉村濬:《明治二十七八年在韓苦心錄》,第3頁。
注6《曰清戰爭實記》第1編,第33—34頁。
注7《朝鮮史》,高宗李熙三十一年四月二十六日。
注8轉見林明德:《袁世凱與朝鮮》第347、349頁。
注9《李文忠公全集》,電稿.第15卷,第32—33頁。
注10《李文忠公全集》,電稿.第15卷,第33頁。
注11《李文忠公全集》,電稿,第15卷,第34頁。
注12《北洋大臣來電》,《清光緒朝中日交涉史料》,第13卷,第8頁。
注13《北洋大臣來電》,《清光緒朝中日交涉史料》,第13卷,第9頁。
注14《李文忠公全集》,電稿,第15卷,第34頁。
注15《北洋大臣來電》,《清光緒朝中日交涉史料》,第13卷,第8--9頁。
注16《日本外交文書》第27卷,第519號。
注17《北洋大臣來電》,《清光緒朝中日交涉史料》,第13卷,第10頁。
注18《日本外交文書》第27卷,第525號,附件乙號。
注19《北洋大臣來電》,《清光緒朝中日交涉史料》,第13卷,第10頁。
注20《李文忠公全集》,電稿,第15卷,第37頁。
注21聶士成:《東征日記》,見《中日戰爭》,第2頁。
注22橋本海關:《清日戰爭實記》第2卷,第93--94頁,《日清戰爭實記》第1編,第63頁。
注23《東征日記》,見《中日戰爭》,第4頁。
注24“三南”,指朝鮮南部全羅、忠清、慶尚三道。
注25轉引《1893--1895朝鮮農民起義》,第100--101頁。
注26全琫準率部撤至淳昌、南原一帶後,並未解散。十一月下旬,日軍大舉進攻起義軍。十二月9日,全琫準被叛徒告密,不幸被俘。日本侵略者把全琫準處斬刑,並懸首示眾。日本侵略者又搜捕東學道教主崔時亨,捕之,於1898年7月25日在漢城處以絞刑。
注27《東征日記》,見《中日戰爭》,第6--7頁。
注28《東征日記》,見《中日戰爭》,第8頁。
注29橋本海關:《清日戰爭實記》第3卷,第134頁。
注30陸奧宗光《蹇蹇錄》中譯本,第20--21頁。
注31《洪熙致盛宣懷函》,見《盛檔.甲午中日戰爭》,第21頁。
注32《李文忠公全集》,電稿,第16卷,第14頁。
東學黨起義前後,借兵問題成為朝鮮政府內部討論的重要議題,但幾起幾落,長期未能得以實行。
先是在一八九三年四月東學道徒報恩聚會時,朝鮮政府即有借兵中國之意。五月二日,舉行大臣會議時,有人提出:忠清道監營兵力微弱,不足以鎮壓之,而京畿防務亦不甚固,唯有借調中國軍隊代戡。會後,朝王特派內務府官員樸齋純親訪袁世凱,請求中國派軍艦及陸軍駐馬山浦,以資鎮懾。袁認為,東學道烏合之眾,不足構成威脅,而“調兵駭聞遠近,必多騷謠”。注1並力勸朝鮮政府宜鎮靜處之。十日,再次召開大臣會議,討論處理報恩事件的對策。朝王又提議請援中國,因領議政沈舜澤、右議政鄭範朝及左議政趙秉世皆持反對意見,未能做出決定。當時,朝王怕京城空虛,不敢派遣親兵,故主張借兵中國。而沈舜澤等人反對借兵中國,隻是怕負擔軍費。至於如何妥善解決國內的危機,皆無一人道及。因此,君臣們盡管意見不一,實際上都無改革弊政以從根本上解決問題的打算。隻是由於報恩聚會的東學道眾解散,借兵之議才不再提起。
及至一八九四年全琫準起義後,借兵中國之議再起。兩湖招討使洪啟薰密奏朝王,提出借外兵助剿。然而,推動借兵中國之議的最有力者,還是“勢道”注2閔泳駿。閔泳駿的後台則是朝王李熙和閔妃。當時已有大院君李昰應與東學黨勾結的風傳。李熙和閔妃為防範此事,故積極支持閔泳駿與袁世凱保持密切聯係。注3隻因大臣中反對者甚多,難以付諸實行。五月二十五日,李鴻章電總理衙門稱:“舟次迭接袁道電:‘全羅道匪黨勢頗猖獗,韓兵,練潰敗。又添調江華槍隊炮隊四百餘往剿’雲。韓王未請我派兵援助,日亦未聞派兵,似未便輕動。應俟續信如何,再酌。”注4直到此時,大臣之間尚未取得一致的意見,李熙盡管傾向於向中國借兵,但唯一的顧慮是懼怕日本出兵。因為日本代理公使杉村濬曾多次訪問外務署督辦趙秉稷及其他大臣,力言借調外兵甚為不可。注5李熙更擔心借兵中國,日本必以此為借口出兵,局麵將難以收拾,因此舉棋不定,下不了最後的決心。
但在此時,閔泳駿仍然與袁世凱暗中聯絡,不斷磋商此事。閔,袁曾在校洞之閔泳駿府中密議,袁謂朝鮮文武官吏中無—人物,閔請道其意。袁稱:“方今東學跳梁,招討重任,而使孺子之洪啟薰任之。國家不誤而何?餘近遣使至戰地偵察,將無嚴威,軍無紀律,官校終日不為一事。兵卒出入閭裏,偷財貪色,為害居民賊軍在前。則遠陣於數十裏以外,待其退卻,然後追討。是豈討賊之本意?餘謂朝鮮無人物以此。若使餘畫策,期以十日,必不難討滅之。”注6袁還向閔表示,隻要朝鮮政府以正式照會的形式提出求援,中國可隨時考慮其借兵要求。
三十日:廷臣會議討論借兵問題,意見仍然相持不下。領敦寧府事金炳始反對借兵最為激烈,向李熙進言曰:“匪徒雖難赦,然皆我民,將以我兵剿之。若惜他國兵誅討,我民心當如何?民心易渙散,宜審慎!”注7討論無結果而散。
三十一日,全州陷落的消息傳來,京城為之震動。李熙急派閔泳駿向袁世凱求助:“方今全州失守,以若朝鮮之兵,難以抵亂敵。且人才難得其人。望大人特念。”袁十分爽快地迴答道;“朝鮮有危,吾豈不悉心護之乎?若有難處之端,吾當擔當矣。”閔聞此言大喜,即迴報李熙。
六月一日,廷臣會議討論借兵是否會引起第三國出兵的問題。朝王與大臣的談話內容如下:
閔泳駿、趙秉稷稟:“都城二十裏內,賊犯之前,各國兵不得下陸,公法所載。今日清兵請來,其他外兵不得揮入。”
朝王,“若日本稱鄰誼,出兵來助,以何對之?”
閔泳駿:“此亦袁世凱必有塗抹之策,不必煩聖慮。”
朝王,“日前袁氏之言,不無俄兵見機稱助之意,此則何以答之乎?”
閔泳駿,“自有所答之道。”
至此,朝王才下定借兵的決心,對諸大臣曰:“此論固好矣。來頭事未可料,諸大臣之論亦宜請援雲。清館照會促送可也。”注8
同一天,袁世凱向李鴻章報告說:“京兵敗,械被奪,韓各軍均破膽。昨今商派京及平壤兵二千人,分往堵剿。王以‘兵少不能加派,且不可恃’為詞,議求華遣兵代剿。韓歸華保護,其內亂不能自了,求為代戡,自為上國體麵,未便固卻。頃已囑‘如必須華兵,可由政府具文來,即代轉電請憲核辦’等語。”注9
按照《天津條約》,中國向朝鮮派兵,日本也可借口出兵。對於這一點,袁世凱不是不知道。朝王之所以遲遲不敢請援者,也是為此。那末,袁世凱為什麽這麽積極地推動此事呢?因為他相信,即使日本以護衛使館為名,有出兵之舉,也不過派遣百餘名土兵而已,不致引起難以了結的糾葛。
其實,早在五月上旬,當袁世凱派平遠艦幫助朝鮮運兵時,日本即非常關注中國士兵是否登岸。五月二十九日,日本外務大臣陸奧宗光又密令杉村濬:密切注童朝鮮政府與中國使節之間的關係,是否已向中國求援。到六月一日,杉村濬已探知韓王決定借兵,但不知中國態度如何。於是,急遣書記生鄭永邦訪問袁世凱,以“詢匪情”為名試探袁的真意,並誘引袁入其圈套:
鄭:“匪久擾,大損商務,諸多可慮。韓人必不能了,愈久愈難辦,貴政府何不速代韓戡?”
袁;“韓廷亦有此請,我政府冀其習戰自強,尚未核準……
袁;“乙酉約我如派兵,應由何處知照?”
鄭,“由總署,北洋均可,我政府必無他意。”注10
袁世凱聽了鄭永邦“必無他意”的口頭保證,更加相信日本頂多“不過借保護使館為名,調兵百餘名來漢”,絕不會出什麽大事的。所以,他才那麽自信地給李鴻章打了請兵的電報。
六月二日,杉村濬親訪袁世凱,詳探朝鮮請援之究竟。前一天鄭永邦來訪時,袁世凱已經透出“俟接到正式公文後,即籌備出兵”的口風。杉村濬當即電陸奧宗光報告此事。所以,他今天來訪,一方麵是證實此事;一方麵以“盼華速代戡”為名,進一步誘袁上鉤:
杉村濬問,“盼華速代戡,允否?”
袁答:“韓惜民命,冀撫散。及兵幸勝,故未之請,不便遽戡。韓民如請,自可允。”
杉村濬問:“倘請遲,匪至全州,漢城其危。擬先調兵來防護,華何辦法?”
袁答:“或調兵護,或徙商民赴仁川,待匪近再定。”
杉村濬:“韓送文請告知,以慰盼念。倘久不平,殊可慮。”
杉村濬所說;“擬先調兵來防護”,含催促中國出兵之童,又是為日本出兵預留地步。袁世凱卻見不及此,總是從好的方麵考慮,以為同杉村濬有老交情,不會對自己過不去,說什麽“杉與凱舊好,察其語意,重在商民,似無他意。”注11完全相信了日本方麵的瞎話。
到了六月三日,朝鮮政府終於命內務府參議成岐運,攜政府照會正式請求中國派兵。並任命工曹參判李重夏為中國兵艦迎接官,內務府督辦申正熙、參議成岐運統轄軍務司,負責有關接待中國軍隊事務。
在朝鮮政府向中國送出請援照會的當天,日本駐天津領事荒川已次奉陸奧訓令,也前去拜會李鴻章。荒川所談與杉村濬“語意略同”,使李鴻章更相信日本“必無他意”的保證,毫不懷疑其包藏禍心,便坦率相告:“韓請兵,勢須準行。俟定議,當由汪使知照外部,事竣即撤迴。”注12這樣,日本方麵便完全掌握了中國的派兵計劃。
清政府既應朝鮮政府的請求,決定派兵赴朝,便電駐日公使汪鳳藻,根據一八八五年中日《天津條約》有關條款,知照日本外務省。六月六日,汪鳳藻照會陸奧宗光,告知中國政府應朝鮮政府之請求,按照“我朝保護屬邦舊例”,派令直隸提督葉誌超“選帶勁旅,星馳朝鮮全羅、忠清一帶,相機堵剿,……一俟事竣,仍即搬迴,不再留防。”注13
照會發出的當天,日本方麵立即有所反映。汪鳳藻急電李鴻章,告知日本政府令其駐朝鮮公使大鳥圭介“帶捕二十名立赴韓,並添調一艦護商”。注14李鴻章電複汪稱:“韓未請餒派兵,倭不應派。若以使館護商為詞,究竟有限,且漢城現安靜無事。祈與妥商。”七日,袁世凱亦來電:“大鳥來,慮生事”。李鴻章則複電說:“大鳥不喜多事,伊帶巡捕二十名來,自無動兵意。”注15他堅信日本“必無他意”,不會借機生事。
就在同一天,按連發生了兩樁事情:
第一樁:日本外務省照複汪鳳藻:“查貴國照會中有,保護屬邦”之語,但帝國政府從未承認朝鮮國為中國之屬邦”。注16為“屬邦”二宇,日本外務省官員與汪鳳藻“大費辯論”,日方欲汪“商請酌改”,汪則“正詞拒之”。對此,李鴻章的態度很堅決,複汪電雲:“文內我朝‘保護屬邦舊例’,前事曆曆可證,天下各國皆知。日本即不認朝鮮為中屬,而我行我法,未便自亂其例。故不問日之認否,礙難酌改。”注17但是,他完全沒有看到,日本之所以提此問題,是為日後擴大事態而埋下的伏筆。
第二樁:日本駐北京臨時代理公使小村壽太郎照會總理衙門,聲明根據《天津條約》,“因朝鮮國現有變亂重大事件,我國派兵為要,政府擬派一隊兵”。注18同時,李鴻章亦迭接袁世凱來電,謂已派譯員詢衫村濬,詢問日本“派兵何事”,杉村答以“調護使館,無他意”。又說;杉村“近頗驚惶自擾,故各國均疑之,謠議頗多。鳥來,或稍鎮靜。”注19李鴻章均信之不疑。由於他對日本的險惡用心缺乏清醒的估計,因此隻能按照自己一廂情願的主觀構想那樣幹下去。
中國所派軍隊分三批渡海。第一批,是太原鎮總兵聶士成所統蘆防馬步軍,共九百一十人,為前鋒。六月六日下午六時,自塘沽登圖南輪,於八日下午六時抵牙山海口。九日,登岸整隊,進紮牙山縣。第二批,是直隸提督葉誌超所帶榆防各營,共一千零五十五人,以及彈藥、糧餉等,分載於海宴、定海二輪,於八日下午六時啟航,十日下午三時抵牙山海口。因無駁船,直至十二日上午十時始全部登岸。第三批,是總兵夏青雲率馬隊百名,旱雷兵百名及步隊三百名,乘海定輪渡海,於二十五日抵牙山縣。於是,屯駐牙山的清軍人數達二千四百六十五人。
當中國派兵之先,丁汝昌先期遣濟遠艦率揚威駛至仁川口,與平遠合為一小隊,以觀形勢。及至葉,聶兩統領率軍赴朝時,以超勇艦護之。又恐其力量單薄,又分揚威赴牙山,留濟遠、平遠兩艦泊仁川口。當時,日本運兵船絡繹而至,大和、築紫、赤城三艦亦泊仁川口,井派遣汽艇探測牙山灣,顯然居心叵測。而李鴻章卻要袁世凱勸告朝鮮政府;“日與華爭體麵,兵來非戰,切毋驚擾。迭阻不聽,即聽之。速設法除全匪;全複,華兵去,日自息。如有要挾,仍可堅持不許。”注20
六月十二日,根據李鴻章的指示,葉誌超委派聶土成為前敵營務處,負責剿辦事宜,本人則暫駐牙山以待命。但是,聶軍並沒有同東學黨起義軍直接交仗。聶士成隻是派弁兵一百人,隨帶翻譯,持告示前往全州招撫。告示共三種:其一,曉諭起義軍解散。其中有“爾國王發電告急,我中朝愛恤屬國,不忍坐視不救,奉諭欽差北洋大臣李奏派本統領率帶馬步槍炮大隊前來助剿。特念爾等本屬良善……大兵到日,爾等能悔罪投誠,洗心革麵,均予免殺”注21等語。其二,“諭示商民各安其業,毋得驚恐”。其三,申明軍紀。有“奉憲檄飭,防營遠征,保護藩屬,護衛商民,自行軍旅,紀律嚴明。今入朝鮮,軍令重申,購買物件,照給錢文。如有騷擾,或犯別情,軍法從事.決不稍輕”等語。注22這三種告示被日本間諜送報日本駐朝公使館。不久,“漢城飭弁持倭使大鳥圭介來諮,詰問前日所出告示是否真偽”。注23果然,後來大鳥圭介便就聶士成告示中“我中朝愛恤屬國”、“保護藩屬”的語句大作起文章來了。
其實,聶士成派人招撫起義軍之日,正是起義軍退出全州之時。先是東學黨起義軍攻陷全州後,兩湖招討使洪啟薰又返軍攻城,因起義軍防守嚴密,久難攻下。朝王一麵處分引起事件的責任者,將全羅道觀察使金文鉉革職,流配濟州島,並將古阜郡守趙秉甲革職,係械監禁;一麵急發最後的精銳江華槍炮隊四百及京城、平壤監營兵二千增援,並命嚴世永任三南注24招撫使,同新任全羅道觀察使金鶴鎮赴任,與洪啟薰協力從事。從派“招討使”到再派“招撫使”,說明朝鮮政府對東學黨起義軍的政策巳由“主剿”轉為“主撫”了。
嚴世永抵達全州後,先布告朝王處罰負此次事件責任的地方官吏,以緩和起義軍的敵對情緒,繼之以勸諭,表示政府願意妥商解決此事。此時,全琫準已獲悉中日兩國出兵的消息。在這種情況下,嚴世永代表朝鮮政府接受了起義軍提出下列十二條件,於六月十一日共同簽訂了休戰協定,即所謂《全州和約》:
一,停止迫害起義者和東學道徒,政府與東學黨人合力維持社會秩序。
二,查明貪官汙吏的罪行,加以嚴懲。
三、嚴懲橫暴富豪。
四,嚴懲不良儒林兩班。
五、燒毀奴婢文書。
六,改善七種賤民待遇,不得強製白丁戴平壤笠。
七、許青年寡婦再嫁。
八、廢除一切擾民的苛捐雜稅。
九,任用官吏打破門閥界限,登用人才。
十、嚴懲私通日本者。
十一,取消一切公私債務。
十二、土地應平均分配。注25
十二日,全琫準率起義軍退出全州,撤至淳昌和南原一帶。二十四日,新任全羅道觀察使金鶴鎮到任,開始安撫地方。
聶士成之抵全州,已是七月五日,亦即東學黨起義軍退出全州後二十天。是日下午三時,聶士成獨率數十騎進入州城。全州城經過此番戰火,“廬舍焚毀,民無棲止”。查明流離失所者共九萬家。聶士成令“開列名單,每家給以洋銀二元,聊助牽蘿補屋之費”。
七日,又發布告示,表示希望“本統領旋師之後,爾等士農工賈務須守法奉公,各安生業,同享太平之福”。注27即離開全州。十日,聶士成迴牙山,向葉誌超報告全州事件業已處理完畢。並建議速請李鴻章“派輪接隊內渡,免啟釁端”。葉誌超則猶豫不決。當天夜晚,聶士成致電李鴻章,報告“前敵招撫情形,並請撤隊內渡”。其稟文有雲:
“我軍本奉命平韓亂,非與倭爭雄也。倭乘間以水陸大隊壓韓,據險尋釁,蓄謀已久。又敵眾我寡,地利人和均落後著,與戰,正墮彼術中。今匪亂已平,正可趁此接隊內渡,免資口實。此老子不為人先之謀,亦兵家避實就虛之計。況韓為泰西通商之國,豈容倭人鯨吞?倘仍頑梗,可請英、俄諸國評論曲直;一麵調集我海陸各軍駐屯北洋,奉天邊境。俟秋涼,我陸軍出九連城趨平壤以拊其背,海軍戰艦大隊塞仁川以扼其吭,彼時倭師勞而無功,將驕卒惰,可一鼓破之也。否則,倭將先發製我,釁端一啟,大局可危。”注28
聶土成電文的中心意思,是主張實行退卻。這位被日人譽為“計劃戰略常以勇敢見稱”注29的將領,為什麽主張退卻呢?這是因為“兵無常勢”,而要逐步地在軍事上變被動為主動,隻有采取兵法所說的“避實就虛之計”。這是一種積極的戰略退卻。在軍事上已失先著的情況下,應該說實行戰略退卻是唯一切實可行的辦法。如果聶士成的意見被采納,則中國不僅在軍事上可改變不利的處境,而且在政治及外交方麵也將居於主動的地位。對於日本發動侵略戰爭的計劃來說,必然是一個沉重的打擊。當時,大鳥圭介看到“朝鮮國內出乎意外的平穩,中國派去的軍隊隻是駐紮在牙山,並未進入內地”,即曾致電政府說:“目前若向朝鮮派遣過多軍隊,就會引起朝鮮政府和人民,尤其是第三者外國人發生不必要的懷疑,在外交上實非得計。”陸奧宗光也認為:“目前既無迫切的原因,又無表麵上的適當借口,雙方還不可能開戰。因此,要想使這種內外形勢發生變化,除去實施一種外交策略使局勢改觀以外,實在沒有其他方法。”注30中國若真實行戰略退卻的話,盡管日本還會玩弄各種花招,但要逞其外交伎倆,必會遇到更多的困難,欲實行其速戰決策則定然勢所難能了。
十一日,聶士成又力請葉誌超電李鴻章“請班師”。於是,葉根據自己的考慮,向李提出上、中,下三策。他把聶士成的建議作為“中策”,而另外提出了由北邊速派大軍的所謂“上策”。但是,兵機既鈍,緩不濟急,且無貫徹此策的決心和正確措施,結果仍是“遷延不斷”注31,實際上無異於“下策”也。當天,李鴻章複電“暫靜守勿動”。注32
聶士成提出“撤隊內渡”的建議時,正是清軍實行戰略退卻的大好時機,而這樣的時機稍縱即逝,難以再來。葉誌超和李鴻章皆未能采納此議並付諸實行,真是聚九州之鐵難以鑄成之大錯!這樣一來,清政府在各方麵的處境愈來愈陷於被動了。
注1《養壽園電稿》津院去電,《袁世凱致李鴻章電》。
注2“勢道”,又作“世道”,用以稱王族外戚之當權者。
注3《梅泉野錄》,第132頁,見《袁世凱與朝鮮》第348-349頁轉述。
注4《李文忠公全集》,電稿,第15卷,第32頁。
注5杉村濬:《明治二十七八年在韓苦心錄》,第3頁。
注6《曰清戰爭實記》第1編,第33—34頁。
注7《朝鮮史》,高宗李熙三十一年四月二十六日。
注8轉見林明德:《袁世凱與朝鮮》第347、349頁。
注9《李文忠公全集》,電稿.第15卷,第32—33頁。
注10《李文忠公全集》,電稿.第15卷,第33頁。
注11《李文忠公全集》,電稿,第15卷,第34頁。
注12《北洋大臣來電》,《清光緒朝中日交涉史料》,第13卷,第8頁。
注13《北洋大臣來電》,《清光緒朝中日交涉史料》,第13卷,第9頁。
注14《李文忠公全集》,電稿,第15卷,第34頁。
注15《北洋大臣來電》,《清光緒朝中日交涉史料》,第13卷,第8--9頁。
注16《日本外交文書》第27卷,第519號。
注17《北洋大臣來電》,《清光緒朝中日交涉史料》,第13卷,第10頁。
注18《日本外交文書》第27卷,第525號,附件乙號。
注19《北洋大臣來電》,《清光緒朝中日交涉史料》,第13卷,第10頁。
注20《李文忠公全集》,電稿,第15卷,第37頁。
注21聶士成:《東征日記》,見《中日戰爭》,第2頁。
注22橋本海關:《清日戰爭實記》第2卷,第93--94頁,《日清戰爭實記》第1編,第63頁。
注23《東征日記》,見《中日戰爭》,第4頁。
注24“三南”,指朝鮮南部全羅、忠清、慶尚三道。
注25轉引《1893--1895朝鮮農民起義》,第100--101頁。
注26全琫準率部撤至淳昌、南原一帶後,並未解散。十一月下旬,日軍大舉進攻起義軍。十二月9日,全琫準被叛徒告密,不幸被俘。日本侵略者把全琫準處斬刑,並懸首示眾。日本侵略者又搜捕東學道教主崔時亨,捕之,於1898年7月25日在漢城處以絞刑。
注27《東征日記》,見《中日戰爭》,第6--7頁。
注28《東征日記》,見《中日戰爭》,第8頁。
注29橋本海關:《清日戰爭實記》第3卷,第134頁。
注30陸奧宗光《蹇蹇錄》中譯本,第20--21頁。
注31《洪熙致盛宣懷函》,見《盛檔.甲午中日戰爭》,第21頁。
注32《李文忠公全集》,電稿,第16卷,第14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