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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一段時間有個叫魏繼宗在《梅雪》和《大宋明鏡報》上發表文章,文章中指出:京師百貨所居,市無常價,富人大姓得以操縱取利。他建議設置常平市易司,管理市場,物價賤則增價收購,貴則減價出售,說可以使“商旅以通”,“國用以足”。
當時等到王靜輝知道魏繼宗所發表文章的內容後,才意識到曆史上正是因為這家夥的上書才啟發了王安石製定市易法,不過這個魏繼宗不用上書,而改成在報紙上刊登文章便可以達到自己的目的了,這讓他有些哭笑不得。魏繼宗的文章並不是問題,事實上王安石早就製定了市易法,並且在王靜輝的幹預下放到西北王韶那裏去執行了。由於有王靜輝的商人資本在王韶在本路隴州古渭城設置市易司,管理商貨,借官錢為本,每年獲利在五六十萬貫以上,而不是曆史上區區的一二十萬貫。
天下財貨盡匯於京師重地,這樣的弊病早就為宋朝有識之士所認知,魏繼宗不過是把事實說了出來,但這卻引動了王安石的神經──他所設計的市易法一個是依據市場情況,由市易務評定價格,向商人收購或出售貨物;另外商人向市易務貸款,以產業作抵押,五人以上互保,納年息二分。商人向市易務賒購貨物,也取年息二分。兩項辦法原來都是由大商人操縱取利。市易法把這兩項大利從大商人手裏收歸朝廷,和青苗法收奪大地主地利益相似。
西北王韶所推行的市易法在王安石的眼中,其舞台實在是太小了,根本不能夠滿足他的需要,最重要的是連熙河那樣的地方每年市易法所盈利都能夠在五六十萬貫,若是放在大宋其他地方又該如何?全國若是真地能夠順利推行市易法。那朝廷每年因此而盈利的數值將會是一個天文數字!
對於王安石心中對市易法的期望,王靜輝再了解不過了,市易法的初衷如同前麵所推行過的青苗法一般,其出發點都是好的,對付的都不是平頭老百姓,而是針對那些存心趁著災荒囤積居奇發黑心財的大商人,但同樣也沒有人比他更了解市易法將會給大宋的經濟帶來怎樣的災難。王安石地均輸法已經夠讓人頭痛的了,王靜輝早就在下麵運作來阻擋均輸法的進一步推行,甚至在尋找機會把均輸法廢除,此時要是把市易法給放出來。那對大宋的經濟實在不是一件好事。
司馬光厭惡新法是因為他認為新法的實行必然會產生一個新地受惠階層,看看王安石啟動新法的班子便可以知道這個階層主要都是年輕的官員構成,通曉政治的他清楚的認識到這些年輕地官員熱情是有了,但麵對權力,他們的免疫力實在是有限的很。時間一長,王安石地新法條例難免成為底層官員斂財的工具來禍害百姓。王靜輝想到的不僅是底層官員會借著新法來禍害百姓,更要命的是這些新法條例雖然反映出了非常先進的經濟思想,但放在這個時代卻是不切合實際的──先進的事物一定要放在合適的環境中才會起到促進作用,否則所起到的效果恰恰是適得其反。
不過麵對以往自己應該反對地市易法。王靜輝有些猶豫了──為國家正確的做法當然是將市易法繼續關在籠子裏麵,但是把它放出來扔到北方去推行,無疑會進一步的削弱河北係官員的實力。盡管在政治上王靜輝和河北係官員處於盟友的狀態,但河北係官員的保守和趨利同樣讓他感到無奈甚至有些惱怒──河北係官員也是一個著名的貪官群體,若是他們手腳幹淨,哪裏會在這麽短的時間內聚集如此龐大的財富?借著王安石的手來對這些富得流油的河北土豪進行打擊,也是一個非常不錯的選擇……
“市易法在西北執行的效果非常好,每年可收的五六十萬貫市易錢,若是將均輸法和市易法在河北實行,則能夠保證河北的物價不會上漲,朝廷也可以以一個非常低廉的成本將糧食等救災物資運送進河北最主要的災區。同樣也可以降低賑災的成本!”王安石繼續說道。
“市易法和均輸法都是擾民之法,是與民爭利!均輸法起源於漢代桑弘羊,雖說民不加賦而國用饒足,然而法術不正。現在此論複興,眾口紛然,朝廷破壞規矩,唯利是嗜,害處說不完!”司馬光義正詞嚴的說道。
“均輸法將籠諸路雜貨,漁奪商人毫末之利,實為不可取也!”曾公亮躬身說道。他是河北係官員的大佬,當然清楚均輸法和市易法若是真的在河北兩法並行那將會意味著什麽,這個時候他不能不站出來說話,否則一旦通過,那對河北係官員是非常不利的。
去年春天的時候,在淮、浙、江、湖六路,頒行均輸法。條例司上疏,指出當時稅收製度的流弊,大意說:“今天下財用窘急,官員拘於弊法,內外不相知,盈虛不相補。各路上供,歲有定額,豐年不敢多取,歉年不敢不足。三司、發運使按簿書征收,無所增損。遇到軍國郊祀的大費,又遣使去剗刷,幾乎沒有餘藏。各路藏匿財富不實說,又以‘支移’、‘折變’的名目加倍收稅。朝廷需用的物品,多不按照產地和時令,富商大賈得以乘公私之急,從中擅輕重斂散的權,財政官員上下內外不相知,隻是照帳本辦事,因循守舊,不顧年歲的豐歉,產地的遠近,結果是民間納稅加多,朝廷還是財用窘急,富商大賈卻得以從中取利。”
為此條例司提出地均輸法。設發運使官,總管東南六路賦入,有權周知六路財賦情況。凡糴買、稅斂、上供物品,都可“徙貴就賤,用近易遠”。發運使並有權了解京都庫藏支存定數,需要供辦的物品。可以“從便變易蓄買”,存儲備用。說這樣就會“稍收輕重斂散之權”,做到“國用可足,民財不匱”。神宗隨即批準均輸法,以薛向為發運使主管其事,朝廷給內藏錢五百萬貫、米三百萬石充用──當然這三百萬石米是走常平倉的賬目,而廣惠倉的因為王靜輝的緣故而被嚴格的保護起來了。
均輸法顯然是從增加宋王朝地“國用”出發,改革也是很有限的,但它多少改變了因循的舊製,適當擴大了財政官員的權力。並且明顯地侵犯了“富商大賈”輕重斂散的利益。均輸法一出,一些朝官,從大商賈利益出發,紛起反對。反對派提出的均輸的“害處”,主要都是對商賈不利。代表大商人說話的立場很鮮明,反對的理由卻很薄弱。神宗當然不為所動,繼續用薛向推行新法。
現在司馬光和曾公亮又老調重彈,皇帝趙頊的臉上自然不會好看,王靜輝對此也是不屑一顧。均輸法是好地辦法。不過就是執行它的官員心太黑了些,主持此事的官員叫薛向,這和他的老搭擋薛向之僅有一字之差。但是其操守實在是讓人無法恭維,王靜輝沒有費多少功夫,手上便掌握了一大堆這家夥貪贓枉法的證據,薛向地老家田產在最近的半年裏麵暴漲了三四倍,靠他的俸祿就是再過十年他也買不起。
其實不僅是均輸法,王安石所提出的各種新法如果能夠在清廉官吏的運作下,成功地可能性還是非常大的,即使失敗波及的範圍也不會太廣,根本不可能會出現民怨沸騰地情況。唯一的解釋便是執行新法的人有問題。突然他的心中倒是有一個非常有趣的想法──讓執行新法的貪官去找河北那些黑心的土豪的麻煩,那該是一個怎樣的場麵?!
“平心而論,新法是良法,可惜無得力之人,薛向小人!假以貨錢,任其變易,縱有所入,其數額亦非常可疑!”趙忭不管王安石和司馬光願聽不願意聽,他也沒有王靜輝這麽多地顧忌──趙忭在朝中的地位非常玄妙,他一手促成了皇帝趙頊在前任英宗趙曙沒有病故的情況下登基繼位,這中間涉及到了另外一個政治傳統。
王靜輝記得曾經在讀宋朝曆史的時候,在紹熙五年六月,樞密使趙汝愚逼宋光宗退位。此事史稱“紹熙內禪”,事件的起因是宋光宗患精神病,無法處理朝政並長期不去看望做了太上皇的父親宋孝宗。尤其是宋孝宗去世時,宋光宗拒不出麵主持喪禮,以致“中外訛言,靡所不至。”以趙汝愚為代表的一批士大夫逼宋光宗退位,目的是為了穩定政局,維護趙氏一家一姓的統治。但是中間卻涉及到一個很重要的問題──《孟子·萬章》篇稱:異姓之卿,“君有過則諫,反覆之而不聽則去”;同姓之卿,“君有大過則諫,反覆之而不聽則易位。”宰相留正作為異姓之卿,見勢不妙,立即逃出臨安城去。趙汝愚作為同姓之卿,則不能一走了之,隻得“易位”即另立他人為帝。
雖然皇帝趙頊在趙曙病重無法處理國事的情況下登基繼位在現在人眼中沒有什麽大不了,屬於正常情況,但在這個時代卻不這麽看──隻要趙曙還有一口氣,他依然是這個帝國的最高統治者──至少名義上是這樣,可是帝國已經弊政叢生,如果連皇帝都不能親自理政,那豈不是離亡國不遠了?!為了能夠讓活著的皇帝將皇位傳遞給下一任,就必須有人站出來讓皇帝退位,這個任務就必須由一個趙姓大臣來完成了──趙忭正是這樣一個角色,這和曆史上趙汝愚的角色一樣的,雖然嚴格上說趙忭在名氣和實權上與當時的韓琦、富弼相差的很遠,但這種事情必須是有“同姓之卿”來完成的,和權力無關,所以趙忭這個“同姓之卿”在朝堂上的存在是有著非同一般地意義的!
趙忭素有賢名。他的特殊地位使得他不用顧忌很多,趙曙在位的時候,趙忭去益州當知州,隨身攜帶的不過是一把琴和兩個仆役而已,而且為人灑脫頗有能力,在治蜀的時候贏得了巨大地聲譽。以此官居參知政事,而以前能夠掛參知政事銜的趙槩因為太過貪心,並且沒有什麽政治作為,被趙曙賜了閑職去養老了。
理論上像趙忭這樣的趙姓大臣是不可能在朝中待上過久的時間,可以想一想如果韓琦姓趙的話,皇帝還會把一個擁有巨大聲望和能夠“廢立”的權臣放在身邊來收拾自己嗎?!趙忭敢當著王安石的麵裏職責主持均輸法的薛向貪墨,就是因為他知道自己的命運不會比趙槩好到哪裏去,自己已經在汴都開封待了三四年,算算時間也差不多了,以後等待自己的不是挪窩到地方上去任職。就是和趙槩一般迴家養老,左右都是一個“走”字,索性便放開了顏麵指斥變法派中地重要人物借著變法之際行禍害百姓之舉。
趙忭的話確實非常有殺傷力,他不是為大商人說話,而是實事求是的承認了均輸法在一定情況下是一個良法。但執行的人卻是大大的有問題,致使良法變成禍害百姓地條例,新法在這些官員手中變成謀取私利的工具。不過像趙忭這樣能夠撕開臉皮在這麽多朝中重量級大臣麵前直說某人貪墨的情況非常少見,趙頊的臉色更加難看了──這一次他不是因為大臣反對新法而惱怒,而是因為他委於重任的大臣居然是個大貪官。這如何不讓他氣憤,他將目光轉向了王靜輝,仿佛是在求證一般。
雖然王靜輝非常痛恨貪官。像薛向這樣地人是絕對不會手下留情的,但這個時候是討論是否要擴大招收廂軍,而不是成為保守派與變法派互相扯皮辯論的場所,時機不當,他也隻好壓下心中地想法,躬身說道:“聖上,臣以為新法條例總體上出於公心是好的,不過在實施的過程中有不當之處也應該矯正,至於王相建議在河北實施均屬法和市易法。臣卻不敢苟同──河北諸路現在正在遭受罕見的旱災和蝗災,這個時候正是人心不穩,新法條例縱然是好事,但中間的問題卻是不容迴避的,最好還是不要在這個時候把還有缺失的新法條例放到河北災區實行,恐會引發一些難以預料的事情!”
不管王安石出於什麽樣的目地站在自己這一邊來廂軍擴招計劃,王靜輝還是必須要看重的,畢竟在這個時候多一份助力便多一份把握,況且王安石不同於一般人,他是大宋兩個領軍人物之一,也唯有他的聲望能夠抗衡司馬光。
皇帝趙頊聽後點點頭,而趙忭則是有些不屑,王靜輝的舉動在他看來是十分不解的,傳言駙馬最恨貪官,看來到了這種境地為了能夠讓朝廷通過自己的策略,而不惜搞這種政治平衡,駙馬也不過如此!
不管怎麽樣,所有保守派官員在聽到王靜輝出言阻止新法在河北諸路實行,心中總算是鬆了口氣,對於他們來說顯然新法比擴軍更加可怕,尤其是河北之地,那是保守派勢力所把持最為頑固的地區,在那裏坐鎮的韓琦和洛陽的富弼遙相唿應,一個青苗法便已經讓河北雞飛狗跳的了,若是均輸法和市易法再放到河北去執行,那還不知道將會惹出什麽樣的亂子。一些保守派大臣雖然比較固執於黨爭,但也不願意看到本已經遭受大災的河北諸路再被新法澆上一勺油,使得局勢陡然變得不可收拾,那對誰都沒有好處。
“聖上,除去初期的五萬廂兵是最主要的目的是防禦遼國的軍事威脅之外,剩下根據需要而擴招的廂軍將會根據情況轉化成屯墾兵和建設兵。臣已經通過楚州興國銀行和杭州工商銀行調集了大筆資金,用以向河北諸路的百姓收購土地,實際上是變相向百姓借貸資金以渡過難關,百姓以土地作為抵押,進行借貸以防止因為災害土地過渡兼並造成無地者驟然增多而造成的社會不穩的局麵。這些百姓每戶隻抽取一兩人臨時入軍籍,用以修築河北諸路的交通、疏浚運河、修建水利設施,這樣每戶兩人的收入足以養活全家,而河北諸路的各項設施也可以用較低的成本來完成。”王靜輝說道。
“修築農田水利設施、疏浚運河、修整道路這些都是要花錢的,朝廷卻拿不出這麽多錢,難道駙馬要白掏嗎?臨時入軍籍,到何時才可轉化為平民?是否要發放武器進行操練?!”吳奎問道,他是三司使,對於要花錢的地方自然是要問的清楚一些才好。
前一段時間有個叫魏繼宗在《梅雪》和《大宋明鏡報》上發表文章,文章中指出:京師百貨所居,市無常價,富人大姓得以操縱取利。他建議設置常平市易司,管理市場,物價賤則增價收購,貴則減價出售,說可以使“商旅以通”,“國用以足”。
當時等到王靜輝知道魏繼宗所發表文章的內容後,才意識到曆史上正是因為這家夥的上書才啟發了王安石製定市易法,不過這個魏繼宗不用上書,而改成在報紙上刊登文章便可以達到自己的目的了,這讓他有些哭笑不得。魏繼宗的文章並不是問題,事實上王安石早就製定了市易法,並且在王靜輝的幹預下放到西北王韶那裏去執行了。由於有王靜輝的商人資本在王韶在本路隴州古渭城設置市易司,管理商貨,借官錢為本,每年獲利在五六十萬貫以上,而不是曆史上區區的一二十萬貫。
天下財貨盡匯於京師重地,這樣的弊病早就為宋朝有識之士所認知,魏繼宗不過是把事實說了出來,但這卻引動了王安石的神經──他所設計的市易法一個是依據市場情況,由市易務評定價格,向商人收購或出售貨物;另外商人向市易務貸款,以產業作抵押,五人以上互保,納年息二分。商人向市易務賒購貨物,也取年息二分。兩項辦法原來都是由大商人操縱取利。市易法把這兩項大利從大商人手裏收歸朝廷,和青苗法收奪大地主地利益相似。
西北王韶所推行的市易法在王安石的眼中,其舞台實在是太小了,根本不能夠滿足他的需要,最重要的是連熙河那樣的地方每年市易法所盈利都能夠在五六十萬貫,若是放在大宋其他地方又該如何?全國若是真地能夠順利推行市易法。那朝廷每年因此而盈利的數值將會是一個天文數字!
對於王安石心中對市易法的期望,王靜輝再了解不過了,市易法的初衷如同前麵所推行過的青苗法一般,其出發點都是好的,對付的都不是平頭老百姓,而是針對那些存心趁著災荒囤積居奇發黑心財的大商人,但同樣也沒有人比他更了解市易法將會給大宋的經濟帶來怎樣的災難。王安石地均輸法已經夠讓人頭痛的了,王靜輝早就在下麵運作來阻擋均輸法的進一步推行,甚至在尋找機會把均輸法廢除,此時要是把市易法給放出來。那對大宋的經濟實在不是一件好事。
司馬光厭惡新法是因為他認為新法的實行必然會產生一個新地受惠階層,看看王安石啟動新法的班子便可以知道這個階層主要都是年輕的官員構成,通曉政治的他清楚的認識到這些年輕地官員熱情是有了,但麵對權力,他們的免疫力實在是有限的很。時間一長,王安石地新法條例難免成為底層官員斂財的工具來禍害百姓。王靜輝想到的不僅是底層官員會借著新法來禍害百姓,更要命的是這些新法條例雖然反映出了非常先進的經濟思想,但放在這個時代卻是不切合實際的──先進的事物一定要放在合適的環境中才會起到促進作用,否則所起到的效果恰恰是適得其反。
不過麵對以往自己應該反對地市易法。王靜輝有些猶豫了──為國家正確的做法當然是將市易法繼續關在籠子裏麵,但是把它放出來扔到北方去推行,無疑會進一步的削弱河北係官員的實力。盡管在政治上王靜輝和河北係官員處於盟友的狀態,但河北係官員的保守和趨利同樣讓他感到無奈甚至有些惱怒──河北係官員也是一個著名的貪官群體,若是他們手腳幹淨,哪裏會在這麽短的時間內聚集如此龐大的財富?借著王安石的手來對這些富得流油的河北土豪進行打擊,也是一個非常不錯的選擇……
“市易法在西北執行的效果非常好,每年可收的五六十萬貫市易錢,若是將均輸法和市易法在河北實行,則能夠保證河北的物價不會上漲,朝廷也可以以一個非常低廉的成本將糧食等救災物資運送進河北最主要的災區。同樣也可以降低賑災的成本!”王安石繼續說道。
“市易法和均輸法都是擾民之法,是與民爭利!均輸法起源於漢代桑弘羊,雖說民不加賦而國用饒足,然而法術不正。現在此論複興,眾口紛然,朝廷破壞規矩,唯利是嗜,害處說不完!”司馬光義正詞嚴的說道。
“均輸法將籠諸路雜貨,漁奪商人毫末之利,實為不可取也!”曾公亮躬身說道。他是河北係官員的大佬,當然清楚均輸法和市易法若是真的在河北兩法並行那將會意味著什麽,這個時候他不能不站出來說話,否則一旦通過,那對河北係官員是非常不利的。
去年春天的時候,在淮、浙、江、湖六路,頒行均輸法。條例司上疏,指出當時稅收製度的流弊,大意說:“今天下財用窘急,官員拘於弊法,內外不相知,盈虛不相補。各路上供,歲有定額,豐年不敢多取,歉年不敢不足。三司、發運使按簿書征收,無所增損。遇到軍國郊祀的大費,又遣使去剗刷,幾乎沒有餘藏。各路藏匿財富不實說,又以‘支移’、‘折變’的名目加倍收稅。朝廷需用的物品,多不按照產地和時令,富商大賈得以乘公私之急,從中擅輕重斂散的權,財政官員上下內外不相知,隻是照帳本辦事,因循守舊,不顧年歲的豐歉,產地的遠近,結果是民間納稅加多,朝廷還是財用窘急,富商大賈卻得以從中取利。”
為此條例司提出地均輸法。設發運使官,總管東南六路賦入,有權周知六路財賦情況。凡糴買、稅斂、上供物品,都可“徙貴就賤,用近易遠”。發運使並有權了解京都庫藏支存定數,需要供辦的物品。可以“從便變易蓄買”,存儲備用。說這樣就會“稍收輕重斂散之權”,做到“國用可足,民財不匱”。神宗隨即批準均輸法,以薛向為發運使主管其事,朝廷給內藏錢五百萬貫、米三百萬石充用──當然這三百萬石米是走常平倉的賬目,而廣惠倉的因為王靜輝的緣故而被嚴格的保護起來了。
均輸法顯然是從增加宋王朝地“國用”出發,改革也是很有限的,但它多少改變了因循的舊製,適當擴大了財政官員的權力。並且明顯地侵犯了“富商大賈”輕重斂散的利益。均輸法一出,一些朝官,從大商賈利益出發,紛起反對。反對派提出的均輸的“害處”,主要都是對商賈不利。代表大商人說話的立場很鮮明,反對的理由卻很薄弱。神宗當然不為所動,繼續用薛向推行新法。
現在司馬光和曾公亮又老調重彈,皇帝趙頊的臉上自然不會好看,王靜輝對此也是不屑一顧。均輸法是好地辦法。不過就是執行它的官員心太黑了些,主持此事的官員叫薛向,這和他的老搭擋薛向之僅有一字之差。但是其操守實在是讓人無法恭維,王靜輝沒有費多少功夫,手上便掌握了一大堆這家夥貪贓枉法的證據,薛向地老家田產在最近的半年裏麵暴漲了三四倍,靠他的俸祿就是再過十年他也買不起。
其實不僅是均輸法,王安石所提出的各種新法如果能夠在清廉官吏的運作下,成功地可能性還是非常大的,即使失敗波及的範圍也不會太廣,根本不可能會出現民怨沸騰地情況。唯一的解釋便是執行新法的人有問題。突然他的心中倒是有一個非常有趣的想法──讓執行新法的貪官去找河北那些黑心的土豪的麻煩,那該是一個怎樣的場麵?!
“平心而論,新法是良法,可惜無得力之人,薛向小人!假以貨錢,任其變易,縱有所入,其數額亦非常可疑!”趙忭不管王安石和司馬光願聽不願意聽,他也沒有王靜輝這麽多地顧忌──趙忭在朝中的地位非常玄妙,他一手促成了皇帝趙頊在前任英宗趙曙沒有病故的情況下登基繼位,這中間涉及到了另外一個政治傳統。
王靜輝記得曾經在讀宋朝曆史的時候,在紹熙五年六月,樞密使趙汝愚逼宋光宗退位。此事史稱“紹熙內禪”,事件的起因是宋光宗患精神病,無法處理朝政並長期不去看望做了太上皇的父親宋孝宗。尤其是宋孝宗去世時,宋光宗拒不出麵主持喪禮,以致“中外訛言,靡所不至。”以趙汝愚為代表的一批士大夫逼宋光宗退位,目的是為了穩定政局,維護趙氏一家一姓的統治。但是中間卻涉及到一個很重要的問題──《孟子·萬章》篇稱:異姓之卿,“君有過則諫,反覆之而不聽則去”;同姓之卿,“君有大過則諫,反覆之而不聽則易位。”宰相留正作為異姓之卿,見勢不妙,立即逃出臨安城去。趙汝愚作為同姓之卿,則不能一走了之,隻得“易位”即另立他人為帝。
雖然皇帝趙頊在趙曙病重無法處理國事的情況下登基繼位在現在人眼中沒有什麽大不了,屬於正常情況,但在這個時代卻不這麽看──隻要趙曙還有一口氣,他依然是這個帝國的最高統治者──至少名義上是這樣,可是帝國已經弊政叢生,如果連皇帝都不能親自理政,那豈不是離亡國不遠了?!為了能夠讓活著的皇帝將皇位傳遞給下一任,就必須有人站出來讓皇帝退位,這個任務就必須由一個趙姓大臣來完成了──趙忭正是這樣一個角色,這和曆史上趙汝愚的角色一樣的,雖然嚴格上說趙忭在名氣和實權上與當時的韓琦、富弼相差的很遠,但這種事情必須是有“同姓之卿”來完成的,和權力無關,所以趙忭這個“同姓之卿”在朝堂上的存在是有著非同一般地意義的!
趙忭素有賢名。他的特殊地位使得他不用顧忌很多,趙曙在位的時候,趙忭去益州當知州,隨身攜帶的不過是一把琴和兩個仆役而已,而且為人灑脫頗有能力,在治蜀的時候贏得了巨大地聲譽。以此官居參知政事,而以前能夠掛參知政事銜的趙槩因為太過貪心,並且沒有什麽政治作為,被趙曙賜了閑職去養老了。
理論上像趙忭這樣的趙姓大臣是不可能在朝中待上過久的時間,可以想一想如果韓琦姓趙的話,皇帝還會把一個擁有巨大聲望和能夠“廢立”的權臣放在身邊來收拾自己嗎?!趙忭敢當著王安石的麵裏職責主持均輸法的薛向貪墨,就是因為他知道自己的命運不會比趙槩好到哪裏去,自己已經在汴都開封待了三四年,算算時間也差不多了,以後等待自己的不是挪窩到地方上去任職。就是和趙槩一般迴家養老,左右都是一個“走”字,索性便放開了顏麵指斥變法派中地重要人物借著變法之際行禍害百姓之舉。
趙忭的話確實非常有殺傷力,他不是為大商人說話,而是實事求是的承認了均輸法在一定情況下是一個良法。但執行的人卻是大大的有問題,致使良法變成禍害百姓地條例,新法在這些官員手中變成謀取私利的工具。不過像趙忭這樣能夠撕開臉皮在這麽多朝中重量級大臣麵前直說某人貪墨的情況非常少見,趙頊的臉色更加難看了──這一次他不是因為大臣反對新法而惱怒,而是因為他委於重任的大臣居然是個大貪官。這如何不讓他氣憤,他將目光轉向了王靜輝,仿佛是在求證一般。
雖然王靜輝非常痛恨貪官。像薛向這樣地人是絕對不會手下留情的,但這個時候是討論是否要擴大招收廂軍,而不是成為保守派與變法派互相扯皮辯論的場所,時機不當,他也隻好壓下心中地想法,躬身說道:“聖上,臣以為新法條例總體上出於公心是好的,不過在實施的過程中有不當之處也應該矯正,至於王相建議在河北實施均屬法和市易法。臣卻不敢苟同──河北諸路現在正在遭受罕見的旱災和蝗災,這個時候正是人心不穩,新法條例縱然是好事,但中間的問題卻是不容迴避的,最好還是不要在這個時候把還有缺失的新法條例放到河北災區實行,恐會引發一些難以預料的事情!”
不管王安石出於什麽樣的目地站在自己這一邊來廂軍擴招計劃,王靜輝還是必須要看重的,畢竟在這個時候多一份助力便多一份把握,況且王安石不同於一般人,他是大宋兩個領軍人物之一,也唯有他的聲望能夠抗衡司馬光。
皇帝趙頊聽後點點頭,而趙忭則是有些不屑,王靜輝的舉動在他看來是十分不解的,傳言駙馬最恨貪官,看來到了這種境地為了能夠讓朝廷通過自己的策略,而不惜搞這種政治平衡,駙馬也不過如此!
不管怎麽樣,所有保守派官員在聽到王靜輝出言阻止新法在河北諸路實行,心中總算是鬆了口氣,對於他們來說顯然新法比擴軍更加可怕,尤其是河北之地,那是保守派勢力所把持最為頑固的地區,在那裏坐鎮的韓琦和洛陽的富弼遙相唿應,一個青苗法便已經讓河北雞飛狗跳的了,若是均輸法和市易法再放到河北去執行,那還不知道將會惹出什麽樣的亂子。一些保守派大臣雖然比較固執於黨爭,但也不願意看到本已經遭受大災的河北諸路再被新法澆上一勺油,使得局勢陡然變得不可收拾,那對誰都沒有好處。
“聖上,除去初期的五萬廂兵是最主要的目的是防禦遼國的軍事威脅之外,剩下根據需要而擴招的廂軍將會根據情況轉化成屯墾兵和建設兵。臣已經通過楚州興國銀行和杭州工商銀行調集了大筆資金,用以向河北諸路的百姓收購土地,實際上是變相向百姓借貸資金以渡過難關,百姓以土地作為抵押,進行借貸以防止因為災害土地過渡兼並造成無地者驟然增多而造成的社會不穩的局麵。這些百姓每戶隻抽取一兩人臨時入軍籍,用以修築河北諸路的交通、疏浚運河、修建水利設施,這樣每戶兩人的收入足以養活全家,而河北諸路的各項設施也可以用較低的成本來完成。”王靜輝說道。
“修築農田水利設施、疏浚運河、修整道路這些都是要花錢的,朝廷卻拿不出這麽多錢,難道駙馬要白掏嗎?臨時入軍籍,到何時才可轉化為平民?是否要發放武器進行操練?!”吳奎問道,他是三司使,對於要花錢的地方自然是要問的清楚一些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