掛了霍晚晴的電話,向日又打給了李貞蘭。
等了一會,電話才接通。
“……有事嗎?”李貞蘭的語氣中帶著一絲小心翼翼。
向日有些無語,明明是她打電話給他,現在居然反問他有事嗎?她是有健忘症,還是故意這麽問的。
“貞蘭,昨天是你打的電話給我。”向日提醒道。
“那是林小姐……”李貞蘭話沒說完,旁邊忽然傳來一個猶自帶著怒氣的聲音,“是那個混蛋的電話,給我!”
接著電話似乎被搶走了,然後林毓秀林大小姐的聲音清晰地傳了過來:“喂,你總算舍得現身了嗎?那天你是怎麽說的?明明告訴我今天就要出發的,昨天打電話給你問你訂的今天幾點機票,居然人都找不到,你是不是不想帶我迴國,如果是的話,你跟我爸說清楚來,我才不會求著你帶我迴去……”
一連串鞭炮似的搶白,“炸”得向日也有些火大,不過想了想,還是冷靜了下來,畢竟是他放了對方鴿子。
“昨天出去了,而且手機也沒電了……”向日解釋著,但林大小姐卻不等他把話說完,直接打斷他,“那到底什麽時候出發,你給我一個準確的時間。”
“明天迴去,我會訂好機票,等訂了機票,再通知你。”如果不是之前答應過林老板,這樣的小丫頭他還真是懶得伺候了。
“好,這可是你說的!”林大小姐說完這句話之後,聲音就沒了,然後電話那邊傳了雜音,可能是她把電話交給了李貞蘭,接著李貞蘭的聲音傳了過來,“你好……”
“你和林小姐在一起?”向日當然知道兩人現在就在一起,他隻是好奇,沒在的這一天多時間,李貞蘭都和林毓秀混在一起,想必昨天就是林大小姐拿了她的電話撥打給自己,所以剛剛李貞蘭才會有那樣的反應。
“嗯。”電話那邊的李貞蘭輕輕應了一聲,忽然有些意義未明地問道,“你明天就要迴國了嗎?”
“是的。”向日聽她這樣問,忽然心中一動,口花花了起來,反正現在又不是麵對麵的,“你是不是不舍得我迴去?怕一個人會寂寞是嗎?”
或許是被他的話給震驚到了,電話那邊的李貞蘭沉默了一會才說道:“我不是一個人,我爸爸媽媽都在。而且我也不可能會舍不得你,你早點迴去才是我希望看到的,哼!”最後一聲冷哼,似乎把她的不屑完全表達了出來。
“這麽說也太絕情了吧,別忘了你現在的身份,你可是答應了要做我的女人的。”向日心裏倒沒有什麽不痛快,李貞蘭會有這樣的反應完全是正常的,他也沒奢望僅靠那天說不做那種“生意”就可以令她對自己傾心。
“好了,我要掛電話了。”李貞蘭似乎怕他再說出什麽讓她難堪的話,說完之後,便把電話掛了。
向日收起了手機,先去浴室裏洗了個澡,換上了一身幹淨清爽的衣服,這才出了門。
……
在愛麗絲家裏待了一下午,順便也通知了她明天迴去的事宜,雖然這令愛麗絲的父母很不舍,但兩人想到愛麗絲每隔一段時間都會迴來看望他們,便沒有再說什麽。
晚餐就在愛麗絲家吃的,吃過之後,從她家出來,已經華燈初上了。
向日坐車趕到了百老匯大道,下午答應了霍晚晴,今晚要陪她看喜劇的。
約好的見麵地點就在百老匯的中心地帶,是第42街的時報廣場附近,這裏是劇院的雲集之地,周邊起碼有不下幾十家劇院。
時報廣場屬於最繁華的街區之一,因《紐約時報》早期的總部大樓設立在這裏,才有這樣的名稱。大量耀眼的霓虹光管廣告,電視式的宣傳板,這些都已經成為了象征紐約的標誌。
走近時報廣場,四周到處都是色彩絢爛的霓虹燈還有街頭藝人,那些藝人的身邊也聚集了不少人。
對於這些街頭藝人,有的是真的因為生活的關係而不得不出來賣藝,而有的則是希望通過表演,可以讓一些人欣賞到他們的價值,從而踏上劇院的舞台,或者直接被電影公司看上,那更是通天之路。
不過這種情況很少。
向日一邊饒有興致地欣賞著這些街頭藝人的表演,一邊在找著霍晚晴之前告訴過他的那間劇院。
找了一圈,似乎都沒有找到,不過卻也讓他碰到了一個熟悉的人。說是熟人還談不上,主要是他認識對方,對方絕對已經不認識他了。
那是個留著棕紅色長發的女人,看上去二十多歲不到三十歲,頭發略微帶著些卷曲。
隻是與之前見過的不同,現在的她換上了一身長裙,腳上踩著高跟鞋,頭發也經過精心整理,高高地盤在頭上。
化了淡妝,原本還算漂亮的臉蛋更是增色了幾分,顯得非常精致。完全沒有一點在飛機上看過的那種邋遢的感覺,就像換了一個人一樣。
向日也是因為敏銳的觀察力,加上新得到的精神異能,讓他一眼就確定了這個已經大變樣的女人就是飛機上的莎琳。
不過可能是多看了對方幾眼,莎琳也注意到了這個亞裔的少年人,此時她正站在一家劇院前麵,似乎也在等人。
巧合的是,向日要找的劇院,就是這裏!
看了看門口,並沒有見到霍晚晴的身影,估計那個女人還沒來。
“嗨,你好。”或許是見他剛剛打量過自己,現在又走到了身邊不遠的地方,莎琳朝向日招唿道。
“你好。”向日禮貌地迴應道,心裏非常肯定,對方絕對不會把他認出來,不說兩人之前在飛機上的見麵,他是戴著頭套的,還有帕丁森的精神異能,她在飛機上的那段記憶也被清除了。
而這才是最古怪的地方,丟了那麽一大批黃金和珍寶藝術品,出現在飛機上的人現在居然有空約人看戲劇,而不是被fbi請去喝咖啡,這顯然不符合邏輯。
等了一會,電話才接通。
“……有事嗎?”李貞蘭的語氣中帶著一絲小心翼翼。
向日有些無語,明明是她打電話給他,現在居然反問他有事嗎?她是有健忘症,還是故意這麽問的。
“貞蘭,昨天是你打的電話給我。”向日提醒道。
“那是林小姐……”李貞蘭話沒說完,旁邊忽然傳來一個猶自帶著怒氣的聲音,“是那個混蛋的電話,給我!”
接著電話似乎被搶走了,然後林毓秀林大小姐的聲音清晰地傳了過來:“喂,你總算舍得現身了嗎?那天你是怎麽說的?明明告訴我今天就要出發的,昨天打電話給你問你訂的今天幾點機票,居然人都找不到,你是不是不想帶我迴國,如果是的話,你跟我爸說清楚來,我才不會求著你帶我迴去……”
一連串鞭炮似的搶白,“炸”得向日也有些火大,不過想了想,還是冷靜了下來,畢竟是他放了對方鴿子。
“昨天出去了,而且手機也沒電了……”向日解釋著,但林大小姐卻不等他把話說完,直接打斷他,“那到底什麽時候出發,你給我一個準確的時間。”
“明天迴去,我會訂好機票,等訂了機票,再通知你。”如果不是之前答應過林老板,這樣的小丫頭他還真是懶得伺候了。
“好,這可是你說的!”林大小姐說完這句話之後,聲音就沒了,然後電話那邊傳了雜音,可能是她把電話交給了李貞蘭,接著李貞蘭的聲音傳了過來,“你好……”
“你和林小姐在一起?”向日當然知道兩人現在就在一起,他隻是好奇,沒在的這一天多時間,李貞蘭都和林毓秀混在一起,想必昨天就是林大小姐拿了她的電話撥打給自己,所以剛剛李貞蘭才會有那樣的反應。
“嗯。”電話那邊的李貞蘭輕輕應了一聲,忽然有些意義未明地問道,“你明天就要迴國了嗎?”
“是的。”向日聽她這樣問,忽然心中一動,口花花了起來,反正現在又不是麵對麵的,“你是不是不舍得我迴去?怕一個人會寂寞是嗎?”
或許是被他的話給震驚到了,電話那邊的李貞蘭沉默了一會才說道:“我不是一個人,我爸爸媽媽都在。而且我也不可能會舍不得你,你早點迴去才是我希望看到的,哼!”最後一聲冷哼,似乎把她的不屑完全表達了出來。
“這麽說也太絕情了吧,別忘了你現在的身份,你可是答應了要做我的女人的。”向日心裏倒沒有什麽不痛快,李貞蘭會有這樣的反應完全是正常的,他也沒奢望僅靠那天說不做那種“生意”就可以令她對自己傾心。
“好了,我要掛電話了。”李貞蘭似乎怕他再說出什麽讓她難堪的話,說完之後,便把電話掛了。
向日收起了手機,先去浴室裏洗了個澡,換上了一身幹淨清爽的衣服,這才出了門。
……
在愛麗絲家裏待了一下午,順便也通知了她明天迴去的事宜,雖然這令愛麗絲的父母很不舍,但兩人想到愛麗絲每隔一段時間都會迴來看望他們,便沒有再說什麽。
晚餐就在愛麗絲家吃的,吃過之後,從她家出來,已經華燈初上了。
向日坐車趕到了百老匯大道,下午答應了霍晚晴,今晚要陪她看喜劇的。
約好的見麵地點就在百老匯的中心地帶,是第42街的時報廣場附近,這裏是劇院的雲集之地,周邊起碼有不下幾十家劇院。
時報廣場屬於最繁華的街區之一,因《紐約時報》早期的總部大樓設立在這裏,才有這樣的名稱。大量耀眼的霓虹光管廣告,電視式的宣傳板,這些都已經成為了象征紐約的標誌。
走近時報廣場,四周到處都是色彩絢爛的霓虹燈還有街頭藝人,那些藝人的身邊也聚集了不少人。
對於這些街頭藝人,有的是真的因為生活的關係而不得不出來賣藝,而有的則是希望通過表演,可以讓一些人欣賞到他們的價值,從而踏上劇院的舞台,或者直接被電影公司看上,那更是通天之路。
不過這種情況很少。
向日一邊饒有興致地欣賞著這些街頭藝人的表演,一邊在找著霍晚晴之前告訴過他的那間劇院。
找了一圈,似乎都沒有找到,不過卻也讓他碰到了一個熟悉的人。說是熟人還談不上,主要是他認識對方,對方絕對已經不認識他了。
那是個留著棕紅色長發的女人,看上去二十多歲不到三十歲,頭發略微帶著些卷曲。
隻是與之前見過的不同,現在的她換上了一身長裙,腳上踩著高跟鞋,頭發也經過精心整理,高高地盤在頭上。
化了淡妝,原本還算漂亮的臉蛋更是增色了幾分,顯得非常精致。完全沒有一點在飛機上看過的那種邋遢的感覺,就像換了一個人一樣。
向日也是因為敏銳的觀察力,加上新得到的精神異能,讓他一眼就確定了這個已經大變樣的女人就是飛機上的莎琳。
不過可能是多看了對方幾眼,莎琳也注意到了這個亞裔的少年人,此時她正站在一家劇院前麵,似乎也在等人。
巧合的是,向日要找的劇院,就是這裏!
看了看門口,並沒有見到霍晚晴的身影,估計那個女人還沒來。
“嗨,你好。”或許是見他剛剛打量過自己,現在又走到了身邊不遠的地方,莎琳朝向日招唿道。
“你好。”向日禮貌地迴應道,心裏非常肯定,對方絕對不會把他認出來,不說兩人之前在飛機上的見麵,他是戴著頭套的,還有帕丁森的精神異能,她在飛機上的那段記憶也被清除了。
而這才是最古怪的地方,丟了那麽一大批黃金和珍寶藝術品,出現在飛機上的人現在居然有空約人看戲劇,而不是被fbi請去喝咖啡,這顯然不符合邏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