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9章 怎麽今天這麽安靜?
物價貶值十億倍,我成了神豪 作者:南門吹雪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小宇啊!還是你本事大,來,二伯再敬你一杯。”孟宇二伯喜上眉梢。
就算他兒子去了孟先生公司,不能像孟宇一樣暴富,但是也肯定比現在瞎混要強得多。
而且。
萬一他兒子也像孟宇一樣,被孟先生看中了呢?
那他這個做父親的,豈不是做夢也要笑醒?
“多謝小宇了,伯母也敬你一杯,不過,你就少喝一點,明天還要搬家。”孟宇伯母舉杯道。
不過。
她倒不是真擔心孟宇耽誤搬家。
而是孟宇喝多了,等下飯後寫不了推薦信了。
孟宇擺擺手,“沒事,難得大家聚聚,喝個盡興。我們一家搬去了南杭市後,恐怕就不能經常見麵了。”
孟宇伯母見此,也不再勸什麽,隻是衝孟母豎起大拇指,“弟妹,你兒子現在真有本事!”
孟母揚眉吐氣一笑。
兒子現在太給她長臉了。
“欸?怎麽大姐家的皮孩子,今天這麽安靜?”孟宇伯母奇怪道。
熊孩子幽怨地看了她一眼。
如果她被提起來打了屁股,現在她會比他還安靜,他現在看到孟宇,就有一種遇到天敵的恐懼感。
畢竟孟宇是本家親戚裏,唯一一個敢動手打他的人。
而且祖母還不護著自己,甚至還要感謝這個魔王,這個大人實在是太可怕了!
惹不起!
孟宇大姑笑道,“我孫子要搬去南杭市上學了,將來一定也跟小宇一樣有本事,說起來也是托小宇的福,他竟在南杭市教育局也有熟人。”
至於他孫子搗亂挨打的事情。
她是隻字未提。
畢竟這也不是什麽光彩的事情,知道的人越少越好。
“小宇真是太仗義了,依我看,咱們家族裏的話事人,就選小宇了吧?”孟宇二伯建議道。
自從孟宇祖父過世後。
這個小家族就是各過各的。
他本來是想當這個話事人的。
但是。
現在孟宇這麽有出息了,連南杭市教育局裏都有人脈,他自然不敢妄自尊大。
“我覺得也是,自從父親走了以後,咱們就散成了一盤沙,如今小宇有大本事了,不如就讓他做主,當這個話事人吧。”孟宇大姑表示讚同。
孟宇卻是興趣乏乏,他現在的目光,早已經放在了燈塔國和櫻花國的身上,謀劃的都是足以波及全球的大計劃。
怎麽可能還對區區一個話事人的身份感興趣。
不過。
孟宇也知道,他看不上的身份,卻是老一輩人所眼熱的。
所以他看向了孟父,“我忙著跟孟先生做事,這樣吧,不如讓我爸當這個話事人可好?”
孟父有些拘謹,“我?我是家裏排行最小的,這不太好吧?”
對於孟父來說,家族話事人是一個可望而不可及的身份。
他一輩子老實慣了,當兵的時候是個大頭兵,家族聚會的時候,他也就是個湊數的。
怎麽看,這個做主的老大身份,都不應該落到他的頭上。
他也從來沒有想過。
可沒有想到今天。
他的兒子居然把他捧到了這個位子上。
孟宇環顧一圈,“按規矩來吧!誰讚成,誰反對?”
桌上自然是一片讚成。
在坐的沒有人是傻子,與孟宇作對隻有壞處沒有好處。
“謝謝,我一定會做好這個話事人的。”孟父神色激動。
家族話事人這個身份。
說的形象一點,就是在眾兄弟姐妹中尊為大,這對於老一輩人來說,絕對是比出省當官更有麵子的事情。
畢竟出省當官管的是陌生人。
哪有管兄弟姐妹來得爽快?
當然。
孟宇作為一個獨生子女,他表示無法共情父親的快樂,不過,知道孟父在兄弟姐妹麵前得了尊榮,這就足夠了。
這也是他對親爹的一點孝心。
畢竟到了南杭市後。
他恐怕就要三過家門而不入了。
自古忠孝不能兩全。
為了保護父母,他在進攻燈塔國市場的計劃開始之後,需要減少和父母的接觸,以免父母被燈塔調查局盯上。
“四弟你怕什麽?你兒子人脈廣本事大,有什麽事情搞不定找他就行了。”
“唉!羨慕死了,我家那個不爭氣的臭小子,都畢業出來兩年了,什麽時候才能有小宇的一半厲害?”
“我小女兒也是,現在都還月光呢!也不願談男朋友,愁死我了!”
“小宇,二伯再敬你一杯,祝你在孟先生手底下,步步高升!”
……
晚飯過後。
送走了大姑一家與二伯一家,孟宇洗好澡靠在床頭上,在黑暗的臥室中,思考著明天的行程。
早上要跟慕容千語聊公司的事情。
下午要搬家。
說實在的。
返鄉不過才幾天,他就有些想念南杭市的朋友了。
“誰?”孟宇猛然坐起身。
他看到一道黑影推開門,躡手躡腳地走了進來。
然而。
孟宇還沒來得及動用無限製掃描係統,就聽到了一道軟糯而熟悉的女聲。
“哥哥,是甜甜呐!你不想和甜甜睡覺麽?”
孟宇愣了一下,這才想起小家夥說過,今天要和他一起睡。
她來真的啊?
“哥哥,還記得初三畢業那個暑假麽?咱們就在一起睡午覺,那時候我就在想啊,要是能跟哥哥睡一晚就好了。”唐糖鑽進了暖和的被窩。
孟宇摸摸鼻子,“當然記得,你非要睡我胳膊上,害我胳膊都麻了。”
“對不起哦,是甜甜太自私了,但是這七年來,甜甜是真的很想很想哥哥。”唐糖像一隻八爪魚一樣,趴在孟宇的身上,嗬氣如蘭。
被小家夥這樣一撩撥。
孟宇哪裏還忍受的了,翻身將唐糖壓在身下,驚得唐糖輕唿出聲,“哥哥,那裏不可以……唔……”
然而。
她話還沒有說完,舌頭就已經被剝奪了卷縮的權力。
一番狂風驟雨般的熱情,直至黎明。
唐糖蜷縮在孟宇的懷裏,有些歉意道,“哥哥,甜甜的軀體和靈魂,永遠都是隻屬於你的,不過我想以最完美的姿態,將自己的第一次交給你。”
“我知道的。”孟宇揉揉她的小腦袋。
不管唐糖在想什麽,(90/100)的好感進度是實實在在的,在係統的算法裏,這相當於是他的狂信徒了。
而什麽是狂信徒?
如果孟宇開口讓唐糖化作火焰,她就會義無反顧地燃燒自己。
這就是狂信徒。
當然。
孟宇估計自己很難擁有第二個狂信徒,唐糖能達到這個好感進度,多半是因為她的世界比較小,所以孟宇對她而言,就幾乎是全部了。
換了一個圈子大的女生。
就算是再喜歡孟宇,也不可能成為他的狂信徒。
就算他兒子去了孟先生公司,不能像孟宇一樣暴富,但是也肯定比現在瞎混要強得多。
而且。
萬一他兒子也像孟宇一樣,被孟先生看中了呢?
那他這個做父親的,豈不是做夢也要笑醒?
“多謝小宇了,伯母也敬你一杯,不過,你就少喝一點,明天還要搬家。”孟宇伯母舉杯道。
不過。
她倒不是真擔心孟宇耽誤搬家。
而是孟宇喝多了,等下飯後寫不了推薦信了。
孟宇擺擺手,“沒事,難得大家聚聚,喝個盡興。我們一家搬去了南杭市後,恐怕就不能經常見麵了。”
孟宇伯母見此,也不再勸什麽,隻是衝孟母豎起大拇指,“弟妹,你兒子現在真有本事!”
孟母揚眉吐氣一笑。
兒子現在太給她長臉了。
“欸?怎麽大姐家的皮孩子,今天這麽安靜?”孟宇伯母奇怪道。
熊孩子幽怨地看了她一眼。
如果她被提起來打了屁股,現在她會比他還安靜,他現在看到孟宇,就有一種遇到天敵的恐懼感。
畢竟孟宇是本家親戚裏,唯一一個敢動手打他的人。
而且祖母還不護著自己,甚至還要感謝這個魔王,這個大人實在是太可怕了!
惹不起!
孟宇大姑笑道,“我孫子要搬去南杭市上學了,將來一定也跟小宇一樣有本事,說起來也是托小宇的福,他竟在南杭市教育局也有熟人。”
至於他孫子搗亂挨打的事情。
她是隻字未提。
畢竟這也不是什麽光彩的事情,知道的人越少越好。
“小宇真是太仗義了,依我看,咱們家族裏的話事人,就選小宇了吧?”孟宇二伯建議道。
自從孟宇祖父過世後。
這個小家族就是各過各的。
他本來是想當這個話事人的。
但是。
現在孟宇這麽有出息了,連南杭市教育局裏都有人脈,他自然不敢妄自尊大。
“我覺得也是,自從父親走了以後,咱們就散成了一盤沙,如今小宇有大本事了,不如就讓他做主,當這個話事人吧。”孟宇大姑表示讚同。
孟宇卻是興趣乏乏,他現在的目光,早已經放在了燈塔國和櫻花國的身上,謀劃的都是足以波及全球的大計劃。
怎麽可能還對區區一個話事人的身份感興趣。
不過。
孟宇也知道,他看不上的身份,卻是老一輩人所眼熱的。
所以他看向了孟父,“我忙著跟孟先生做事,這樣吧,不如讓我爸當這個話事人可好?”
孟父有些拘謹,“我?我是家裏排行最小的,這不太好吧?”
對於孟父來說,家族話事人是一個可望而不可及的身份。
他一輩子老實慣了,當兵的時候是個大頭兵,家族聚會的時候,他也就是個湊數的。
怎麽看,這個做主的老大身份,都不應該落到他的頭上。
他也從來沒有想過。
可沒有想到今天。
他的兒子居然把他捧到了這個位子上。
孟宇環顧一圈,“按規矩來吧!誰讚成,誰反對?”
桌上自然是一片讚成。
在坐的沒有人是傻子,與孟宇作對隻有壞處沒有好處。
“謝謝,我一定會做好這個話事人的。”孟父神色激動。
家族話事人這個身份。
說的形象一點,就是在眾兄弟姐妹中尊為大,這對於老一輩人來說,絕對是比出省當官更有麵子的事情。
畢竟出省當官管的是陌生人。
哪有管兄弟姐妹來得爽快?
當然。
孟宇作為一個獨生子女,他表示無法共情父親的快樂,不過,知道孟父在兄弟姐妹麵前得了尊榮,這就足夠了。
這也是他對親爹的一點孝心。
畢竟到了南杭市後。
他恐怕就要三過家門而不入了。
自古忠孝不能兩全。
為了保護父母,他在進攻燈塔國市場的計劃開始之後,需要減少和父母的接觸,以免父母被燈塔調查局盯上。
“四弟你怕什麽?你兒子人脈廣本事大,有什麽事情搞不定找他就行了。”
“唉!羨慕死了,我家那個不爭氣的臭小子,都畢業出來兩年了,什麽時候才能有小宇的一半厲害?”
“我小女兒也是,現在都還月光呢!也不願談男朋友,愁死我了!”
“小宇,二伯再敬你一杯,祝你在孟先生手底下,步步高升!”
……
晚飯過後。
送走了大姑一家與二伯一家,孟宇洗好澡靠在床頭上,在黑暗的臥室中,思考著明天的行程。
早上要跟慕容千語聊公司的事情。
下午要搬家。
說實在的。
返鄉不過才幾天,他就有些想念南杭市的朋友了。
“誰?”孟宇猛然坐起身。
他看到一道黑影推開門,躡手躡腳地走了進來。
然而。
孟宇還沒來得及動用無限製掃描係統,就聽到了一道軟糯而熟悉的女聲。
“哥哥,是甜甜呐!你不想和甜甜睡覺麽?”
孟宇愣了一下,這才想起小家夥說過,今天要和他一起睡。
她來真的啊?
“哥哥,還記得初三畢業那個暑假麽?咱們就在一起睡午覺,那時候我就在想啊,要是能跟哥哥睡一晚就好了。”唐糖鑽進了暖和的被窩。
孟宇摸摸鼻子,“當然記得,你非要睡我胳膊上,害我胳膊都麻了。”
“對不起哦,是甜甜太自私了,但是這七年來,甜甜是真的很想很想哥哥。”唐糖像一隻八爪魚一樣,趴在孟宇的身上,嗬氣如蘭。
被小家夥這樣一撩撥。
孟宇哪裏還忍受的了,翻身將唐糖壓在身下,驚得唐糖輕唿出聲,“哥哥,那裏不可以……唔……”
然而。
她話還沒有說完,舌頭就已經被剝奪了卷縮的權力。
一番狂風驟雨般的熱情,直至黎明。
唐糖蜷縮在孟宇的懷裏,有些歉意道,“哥哥,甜甜的軀體和靈魂,永遠都是隻屬於你的,不過我想以最完美的姿態,將自己的第一次交給你。”
“我知道的。”孟宇揉揉她的小腦袋。
不管唐糖在想什麽,(90/100)的好感進度是實實在在的,在係統的算法裏,這相當於是他的狂信徒了。
而什麽是狂信徒?
如果孟宇開口讓唐糖化作火焰,她就會義無反顧地燃燒自己。
這就是狂信徒。
當然。
孟宇估計自己很難擁有第二個狂信徒,唐糖能達到這個好感進度,多半是因為她的世界比較小,所以孟宇對她而言,就幾乎是全部了。
換了一個圈子大的女生。
就算是再喜歡孟宇,也不可能成為他的狂信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