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發第三天。


    楊霄從毛安平手裏拿過筆記本,翻到一張空白頁,在中間的位置寫上:


    “……十一月五日,中央公園碎屍……”


    然後在靠上的位置寫:


    “……國慶前,藍光電纜廠發現二十噸電纜被盜……


    ……十月十日上午,藍光廠保衛科到劉宗保家……十月十日中午,劉宗保妻子李芳把孩子送迴娘家,十一日後被殺……”


    楊霄在李芳的名字下畫了一條橫線,然後拉了一個箭頭,指向“碎屍”兩個字。


    然後又寫下:


    “……十月七日,劉宗保托朋友帶口信要去蓉城,隨後失蹤……”


    最後在正中間寫下“包軍”兩字,同樣在名字下畫了一條橫線,箭頭指向“二十噸被盜電纜”。


    然後拉了一條線,把“二十噸被盜電纜”與“劉宗保”的名字鏈接起來。


    在“包軍”和“劉宗保”之間也有一條線,隻不過上麵打了一個大大的問號。


    所有線索都集中在了這張紙上。


    童然和毛安平把腦袋湊過來,看著楊霄在紙上寫寫畫畫,兩個人都沒有開口說話,因為楊霄正皺著眉頭思考,他們不敢打擾楊霄的思路。


    根據紙上所呈現的內容,這起碎屍案的脈絡清晰地呈現在辦案人員的麵前。


    碎屍被發現的初期,辦案人員一致認為這是一起具有報複性質的情殺,隨著李芳社會關係複雜,長期與多名男性保持不正當男女關係的情況被查明,李芳的丈夫劉宗保具有重大的作案嫌疑。


    特別是案發後劉宗保下落不明,很符合畏罪潛逃的特征。


    現在看來也許並不是那麽迴事。


    楊霄在童然和毛安平麵前勾勒出另外一種可能:


    九月末源台省光華市某建築公司給藍光電纜廠發來傳真,要求就購買的二十噸電纜出具發票。


    藍光廠核實情況,發現並沒有與該公司交易的記錄,立刻自檢自查,確認封存在倉庫的二十噸存在質量問題的電纜被盜。


    廠保衛科展開調查,發現把二十噸電纜送到源台省光華市的人是劉宗保。


    這個時候第一個關鍵人物出現了。


    十月七日,劉宗保托朋友給家裏帶迴來口信,要拉一車貨到蓉城。


    他這個時候或許已經得知藍光廠保衛科在調查電纜被盜的事,不敢迴明州市,想要在外麵避避風頭。


    十月十日上午,藍光廠保衛科幹事找到劉宗保家,向其妻子李芳打聽劉宗保的下落。


    當天中午,也就是藍光廠保衛科幹事離開後,李芳連孩子的衣服都沒來得及洗,就把孩子送到娘家,然後獨自出門。


    她很有可能知道劉宗保盜賣電纜的事。


    這個時候出門可能是去找劉宗保,也可能是去找偷盜電纜的同夥。


    這個時候第二個關鍵人物出現了,他就是包軍。


    藍光廠保衛科幹事懷疑銷售經理包軍是劉宗保的幕後主使。


    十月十一日後李芳被殺害。


    十一月五日她被分割的屍體出現在中央公園。


    現在隻要找到包軍、劉宗保和李芳三人之間的聯係,就可以動手抓人了!


    外圍調查的偵查員傳來消息。


    首先是前往源台省光華市調查劉宗保行蹤的第六大隊刑警潘陽,他找到與劉宗保交易二十噸電纜的建築公司,得到包括交易合同、質檢報告在內的全套手續,同時從建築公司某員工口中得知,劉宗保曾親口告訴他,他的大哥是藍光電纜廠銷售經理包軍,以後再想購買電纜跟他聯係,價格比市場價便宜一成。


    其次副大隊長曲星明也有發現。


    根據公安機關的要求,市區內所有監控設備都有統一的數據保存時間,普通小區是保存七天數據,娛樂場所保存時間為十五天,重點行業監控保存時間為三十天,銀行的監控保存三個月到半年的數據。


    藍光廠是國有大廠。


    屬於明州市的重點企業。


    因此廠區內的監控必須保存三十天內的數據。


    曲星明根據楊霄的命令,組織人手查看廠裏的所有監控錄像,重點是十月七日到十月十七日,這十天內的監控錄像。


    楊霄這樣做的目的本來是想摸清包軍在廠裏的活動規律,看看他是否有異常的行為,沒想到有了意外的收獲。


    十月十日下午兩點二十三分,李芳出現在藍光廠廠區大門的監控攝像頭裏。


    她步行進入廠區。


    下午兩點三十五分,另外一個攝像頭拍到她跟包軍交談的畫麵。


    此後李芳從藍光廠裏消失。


    查閱了所有監控的錄像都沒有發現她離開藍光廠的畫麵。


    李芳很有可能就是在藍光廠內遇害的!


    “抓人!”楊霄果斷地下達命令。


    嗚嗚!嗚嗚!


    大批警察出現在藍光廠廠區。


    急促的警笛聲讓人不安。


    銷售部被查封,所有文件被暫時扣下。


    牽著警犬的警察在廠裏的每個角落搜查。


    發現任何蛛絲馬跡就會有身穿白大褂的法醫抵達現場,進行仔細的勘察。


    藍光廠人心惶惶。


    所有人被限製在樓內,不能隨意活動。


    全麵查封藍光廠是楊霄向刑偵支隊和市公安局提出的要求。


    這是一個非常冒險的決定。


    因為藍光廠不是民營小廠,而是擁有三千職工,占地近千畝的國營大廠,這樣的行動將引起極大的關注。


    案子破了倒好說。


    如果破不了案,市局和楊霄本人將承受非常大的壓力。


    刑偵支隊支隊長溫紅軍支持楊霄的決定,跟他一起向市局提交了申請。


    楊霄認定李芳就是在藍光廠遇害的!


    兇手現在很可能就在藍光廠裏!


    包軍被帶進廠保衛科。


    這裏有一間密閉的房間,可以用來臨時關押嫌疑人,對嫌疑人進行突審。


    “你們幹什麽!”


    包軍一副桀驁的態度,對自己被警方扣押表現得很不滿,在兩名刑警的控製下依然不老實。


    毛安平拍著桌子,嗬斥道:


    “包軍,老實點!”


    第一場審訊由童然和毛安平負責,楊霄坐在一邊,手裏拿著筆記本和筆旁聽。


    包軍梗著脖子質問道:


    “我犯什麽事啦?


    你們憑什麽抓我?”


    童然從桌上拿起李芳和劉宗保的照片,問道:


    “這兩個人,你認識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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