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查工作需要大量的人手。


    單憑第六大隊十二個人無法完成。


    楊霄希望得到支隊的協助。


    “沒問題!”溫紅軍爽快地答應,又詢問了案件的一些細節,匆匆地離開,向刑偵支隊下達任務。


    直到淩晨,技術中心主任、市法醫專家梁誌軍才把屍檢報告送到楊霄的手上:


    “死者女性,年齡在二十五到三十五歲之間,身高一米六左右,沒有哺乳史……頭顱和四肢是在死亡後被人用利器切下……死亡原因為他殺……”


    “……死者背部發現七處銳器傷,其中一刀刺中心髒,造成大量失血性休克死亡……兇器是一把寬兩公分,一麵開刃的尖刀……”


    “死者麵部特征明顯,短發,在左眉眼瞼處有一顆直徑零點五公分的肉痣……”


    隨著屍檢報告的出爐,第二天一份描寫死者特征的尋找屍源的公告出現在明州市內的大街小巷。


    一場案件的偵破工作開始緊鑼密鼓地展開。


    隨著工作的開展,很快就有線索匯聚到第六大隊的辦公室。


    根據一位經常在中央公園鍛煉的老人描述,國慶節後的某天早上,具體日子記不清楚了,時間大概是淩晨五點,有一輛電動三輪車出現在公園裏。


    當時天還沒亮,老人沒有看清三輪車裏裝了什麽,但是上麵蓋著一張篷布。


    三輪車看到公園裏有人,在湖邊短暫停留了幾分鍾就開走了。


    那個時候公園剛開放不久,在裏麵鍛煉的人不多,更不會有人騎著三輪車大早上進來,所以老人有點印象。


    下午兩點,負責在中央公園排查的幹警又傳來消息,其中一個清潔工在收拾垃圾桶的時候找到一雙白色的高跟涼鞋,因為覺得挺好看,就拿迴了家。


    這雙鞋子被送到第六大隊,現在就擺放在楊霄的麵前。


    清潔工迴憶,撿到鞋子的時間也是在國慶假期以後。


    至於走訪周圍社區,尋找失蹤人口的幹警還沒有消息傳來,看來要把尋找失蹤人口的單位摸大到全市,甚至是周邊區縣,通知各派出所上報與屍源特征相符的失蹤女性。


    一個男人的出現讓案件出現了轉機。


    隨著尋找屍源的公告發布,陸續有群眾來到公安局反映情況,童然被楊霄安排到接待室,負責接待到訪的群眾,記錄他們所反映的問題。


    從早晨到下午,童然接待了七八位群眾,接聽了幾十通電話,沒有發現有價值的線索。


    不是年齡對不上,就是體貌特征有出入。


    直到下午五點,快下班的時候,一個男子在市公安局門口徘徊了很久,終於鼓起勇氣走進接待室裏。


    童然很有耐心地接待男子,見他很緊張,特意倒了一杯溫水,放在桌子上,推到到訪男子的麵前,說道:


    “同誌,別緊張。


    先喝一口水,有什麽話慢慢說。”


    “咕嘟……咳咳!”男子看起來很年輕,隻有二十來歲,坐在接待室裏顯得很緊張,兩條腿不停地抖動,他端起紙杯喝了一口水,被嗆得不停地咳嗽,很久才平複心情,結結巴巴地對童然說道:


    “警官,我、我懷疑中央公園裏找到的那具屍體是我的姐姐!”


    這樣的開場白童然已經聽了很多次,在紙上記錄著男子的話,問道:


    “同誌,你叫什麽名字?


    為什麽懷疑你姐姐已經遇害?


    她失蹤多久了,失蹤前的衣著打扮,你能詳細說一說嗎?”


    “我、我叫李強,我姐姐名叫李芳。”名叫李強的男子向童然講述姐姐的情況。


    李芳,三十二歲。


    家裏有兩個孩子,年長的八歲、年幼的隻有三歲。


    國慶後李芳向家人提出要到蓉城尋找丈夫,把孩子送到父母家,從此就失去了音訊。


    李強抬起手,指著左眼,眉毛靠下的位置,說道:


    “警官,我姐姐的眉毛下麵有一顆肉痣。


    她離開家的時候穿了一件黑色的連衣裙,一件米色的外套,和一雙白色的高跟皮鞋……對了,那雙皮鞋是夏天的款式,有點像涼鞋。”


    “什麽!”


    童然正在記錄的筆停下,抬起頭來看著李強。


    清潔工在垃圾桶裏找到的那雙白色高跟涼鞋與李強描述的極為相似,這條線索並沒有出現在尋找屍源的公告上!


    “請等一下!”童然意識到李強提供的信息非常重要,馬上向楊霄進行了匯報。


    楊霄帶著白色高跟鞋的照片來到接待室讓李強辨認,他隻看了一眼就確定照片裏那雙鞋就是姐姐離開家那天所穿的鞋子。


    為了慎重,楊霄讓童然上樓,把裝在證物袋裏的白色高跟鞋拿下來,讓李強仔細辨認。


    “沒錯,這就是我姐姐的鞋子!”


    李強指著鞋麵一條不太明顯的劃痕,哭著說道:


    “這條劃痕是小妹弄的。


    姐姐為此還打了小妹一頓。


    那個時候我就在旁邊……嗚嗚!”


    死者疑似李強的姐姐!


    楊霄馬上通知技術中心,對李強采集生物標本,與找到的屍骸進行dna比對,以最終確認死者的身份。


    在dna鑒定結果出來前,楊霄對李強進行了詢問,了解到李芳失蹤前後的大概情況。


    李芳,明州市本地人,無業。


    十年前經人介紹,與源台省光華市青年男子劉宗保結婚。


    婚後兩人育有兩個女兒。


    三年前隨著第二個女兒出生,家裏開支加大,劉宗保貸款買了一輛貨車,靠跑運輸賺錢。


    十月七日,也就是國慶七天假期的最後一天,有人到家裏來,給李芳帶迴一句口信,說劉宗保臨時接到一單生意,要跑蓉城一趟,晚兩天迴家。


    之後劉宗保就沒有了消息。


    李芳在家等了三天,十號那天帶著兩個孩子到娘家,把孩子寄養在父母的家裏,告訴父母要去蓉城找丈夫,當天就離開了家。


    十一號李強跟姐姐通了電話,告訴她大女兒的學校通知家長要繳納一筆學渣費。


    李芳告訴李強,讓父母先把這筆錢墊上,等她迴來再把錢還給父母。


    之後再打電話就無人接聽了。


    接待室裏的氣氛有些凝重。


    溫紅軍得到消息也趕了過來,旁聽楊霄對李強是詢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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