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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四章【可愛的混蛋】(上)


    很久之前我曾經看過一部關於傘兵的電影,裏麵傘兵們有句話叫做“屁股先著地最安全”。


    而現在,我算是徹底明白這句話的含義了。


    老實說,縱然我自問膽大包天,殺人放火什麽邪事我都敢做了,可是這麽在千尺高空上一躍而下,事後想想,也真挺佩服自己的。


    我不信上帝,但是我運氣很好,降落傘包順利打開,盡管高空的狂風刮得我睜不開眼睛張不開嘴,但是當高度漸漸降下來的時候,情況就好多了。


    這裏是溫哥華市區東南麵的一片地方,我降落的地方距離一條公路不算太遠。


    身子一震,我本能的身子縮了起來,然後很自然的,雙腿沒有敢用力,順勢就往地上躺了下去,屁股倒是先著地了,可是這該死的地上卻是一片光禿禿的,還有不少沙礫小石,其中一塊正咯在了我的屁股上,我顧不得疼,身子一落地就趕緊從鞋子裏拔出一把匕首來,飛快的把肩膀上的降落傘繩子割斷。


    這是我從電影上看來的,尤其是在風大空曠的地方,落地之後,因為傘包是打開的,風力會拖著傘跑,如果不即使把繩子割開――如果你運氣不好的話,繩子萬一勒住了你的脖子,你甚至有被活活勒死的可能。


    我像一隻泥猴一樣在地上打了個滾,才順勢站了起來,原本一身高檔價值的衣服都算完蛋了。辨認了一下方向,我記得我剛才落地之前看見公路距離這裏不遠,於是飛快的跑了過去。


    不得不說,楊微派給我的飛行員技術還是相當不錯的,挑選的降落地點很好。而且方位也找得很準,我一口氣跑出了大約五百米,來到了公路上,從這裏一直往北,就是溫哥華了。盡管現在是晚上,公路上車很少,而且這裏是郊外。可是我一點都不擔心。因為我經過在溫哥華這麽幾個月的生活早已經知道了,東南邊通常都會有很多貨車在市區和海邊之前來迴地。畢竟,溫哥華是靠近大海的城市,遠洋運輸業是很發達的。


    我判斷得沒錯。


    但是用一句老話說得好:我猜中了前頭,卻沒猜中結局。


    我在公路邊上等了大約半個小時,期間倒是有三輛汽車路過,可惜無論我怎麽招手都沒有人肯停車。


    痛定思痛之後,我明白了問題所在。


    首先,現在是晚上。其次。這裏附近地域比較偏僻。再次,我衣衫古怪,渾身肮髒,一頭一臉都是灰。看上去有三分像逃犯,三分像流浪漢。三分像剛從海上跑來的偷渡客,至於剩下的最後一分麽,我自己估計,恐怕還有點精神病人的趨勢。


    試問。晚上時候,在這麽一個攔路搶劫的最佳地理環境下,任何正常的人,看見一個逃犯加流浪漢加偷渡客加精神病人,在路邊攔車。一百個人裏麵恐怕有九十九個不但不會停車,反而會加大油門提速跑過去……


    我沒法子了,歎了口氣……其實我倒是想當好人地,隻是現實……真他媽的逼良為娼啊!


    遠遠看著一輛小卡車開了過來。我心裏一橫,拔出匕首,飛快的從路邊搬了一塊盡可能大的石頭,扔在了路中間。


    果然那輛汽車先是亮了亮大燈,看到路中間有障礙物,立刻減速了。


    我一手拿著匕首,另外一手還捏著一塊撿來的石頭,如果對方還不停車。說不得。小爺我隻好動粗了。


    那輛車減速之後似乎沒有停的打算,而是略微調整了方向準備從地麵的石頭旁繞過去。我不管三七二十一,手裏的石塊就砸了出去。


    砰!嘩啦!


    玻璃碎裂地聲音,那輛汽車一個急刹車,嘎吱一聲,停了下來,左邊的車窗玻璃被我砸隨了。


    我橫刀大步上前,大聲喝道:“搶劫!下車!!”


    話剛出口我就發覺不對了,條件反射之下,我說的是中文。於是立刻改口用英文說了一邊。


    車門打開之後,從裏麵一下就跳出了三四個精壯漢子來,一個個都是穿著有些肮髒的水手服,迎麵就聞到了一股濃烈的魚腥味道。


    就在我大聲喊完之後,車上跳下來地這幾個家夥愣了一下,看著就我一個人拿著一把匕首,不由得都哈哈大笑起來。


    “你?搶劫?”站在最前麵的一個白人漢子,身高足足比我高一個頭,穿著一件牛仔帆布的衣服,卷著袖子,露出滿是肌肉的胳膊,一臉胡子拉碴,舔了舔嘴唇,朝我走了過來:“小子,你是找死麽?”


    他說著,雙手捏了捏拳頭,骨節嘎巴嘎巴直響,伸出一隻蒲扇般大地手掌就來抓我的領子。


    “唉。”我一閃身就躲開了,歎了口氣,用憐憫的眼神看著他,這家夥塊頭雖然大,但是卻遠遠不是我的對手,最多有幾分蠻力而已。我緩緩道:“我隻要你們的車,把你們的車給我,我不會傷害你們。嗯……對了,我隻是借用,你們可以留下電話給我,我到了溫哥華之後,會還給你們的。我還會支付你們一筆錢作為酬謝。”


    “小子,先讓我捏碎裏的骨頭,然後我們會帶你去溫哥華看醫生地。”大漢獰笑兩聲,捏拳頭朝我打來。


    我一步邁上去,側身同時擰住他的手腕,然後借勢一送,他巨大的身子一下就往前仆了下去,我在後麵又加了一腳,踢在了他的屁股上,這家夥撲通一聲就啪在了地上,隨即我一腳踩在了他的後背上,匕首逼住了他的脖子,沉聲喝道:“都別動!”


    匕首的鋒刃就橫在他的脖子後麵,他立刻身子僵硬住了,我做勢恐嚇:“快,你們把車鑰匙給我!不然我……”


    就在我還沒說完地時候,忽然,車裏傳來了一個裝腔作勢地聲音……


    “哦!上帝啊!發生了什麽事情?”


    一個瘦瘦高高的人從車上跳了下來,黑暗之中我看不清楚他地模樣,但是他頭頂卻歪帶著一頂帽子,這是船隻上的船長帽。


    隱約的,我覺得這個聲音還有些熟悉,就在我一愣神兒的功夫,這個人已經分開眾人走到了我的麵前,臉上帶著驚訝,看著我:“上帝啊,居然是你?哦,我的天啊,陳……嗯,陳陽先生,我記得我早就把你送到溫哥華了,都已經過去幾個月了,你怎麽變得這種落魄的模樣?老天,你看上去就好像一個流浪漢。”


    我愣住了。


    麵前這人,帶著船長帽,瘦瘦高高,臉部輪廓帶著東西方混血的痕跡,朝著我笑的時候,露出略微有些被香煙熏黃的牙齒,但是笑容很親切,眼神裏帶著一種典型的扮豬吃老虎的那種笑話的笑意。


    看見這人,我先是怔了一下,隨即就立刻想了起來,手裏的匕首也鬆開了,臉上露出微笑,退後了一步,鬆開了地上的那個家夥。


    “是你?威克船長?我沒記錯你的名字吧?”


    “哦,太讓人難受了,你居然都不能確認我的名字?要知道,我可是曾經救過你一命啊!”這家夥誇張的笑了笑。


    是的,他說的沒錯,他的確救過我。


    眼前這人,正是當初我剛來加拿大,在海上跳海,漂泊了多日之後,才被他的船打撈了起來。而這個威克船長,收了我在海上偷渡船上弄到的兩包鈔票作為報酬,安全的把我送到了岸上。


    威克還是老樣子,但是衣服有些髒,帽子戴得比從前更歪了,他看著我手裏的匕首,笑道:“怎麽了?老朋友見麵,還需要拿著這個麽?”


    我立刻毫不猶豫的收起了匕首,上去和他握手,可是威克卻沒有和我握手,而是用力的擁抱了我一下,分開之後,他看著我,搖頭道:“陳先生,都已經這麽久了,你怎麽還這麽落魄?難道這近一年時間來,你都是過著流浪的生活麽?”


    我笑罵了一句,指著自己身上的衣服,道:“靠,你看見過穿著‘阿瑪尼’流浪漢麽?”


    “哦!”威克立刻眼睛一亮:“這麽說你發財了?可是為什麽你……”他指了指我的身上。


    這時候,地上的那個家夥爬了起來,一瘸一怪的走到了威克身手,怒氣衝衝的看著我,一臉鬱悶的樣子。


    “好了,維克多,別鬱悶了,我們的這位陳先生,是我的老朋友,他可是曾經一個人從馬丁的船上跑掉的人!身手一定是相當不錯的,你不是他的對手,也不算丟人。”他拍了拍那個壯漢的肩膀,看著我,眯起了眼睛:“哦,這麽說來,陳陽,你是遇到麻煩了麽?需要幫忙麽?”


    靠!


    他這種眼神就好像看到凱子了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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