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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不過,若是我哪裏做得不對,望元直兄及時提醒!”馮耀笑道。


    “主公放心,元直定會盡職盡責!”徐庶揖道。


    馮耀想了一下,報仇雪恨已經完畢,該是讓平輿的百姓感受一下來自太守的恩惠了,於是喚過立於一旁的許褚道:“你帶幾個人去府門帶一百個百姓進到院內來,要五十男,五十女,盡量找一些互不認識的,就說太守今日公審囚犯!凡是來者皆可得一百個賞錢!”


    許褚詫異不已,但是此時正是公堂之上,也不敢多問,便點點頭,應命而去。


    馮耀又看向親隨統領楊武,問道:“牢中有多少輕刑犯,多少重刑犯,多少死囚,多少被關起來的郡吏?”


    楊武略一思索,便低下頭,小聲道:“輕刑犯共有二百六十人,重犯共有八十五人,死囚二十二人,郡吏共有五十六人!”


    “好,我知道了,你馬上領人前去牢中,按順序將一應囚犯帶出!輕刑犯一次帶出二十人,重犯和死囚一次帶出十人,郡吏一次帶二十人,聽我命侯於偏房之中,我每拍一下幾案,你便押一犯上堂,聽明白了沒有?”馮耀道。


    楊武點點頭,拱手揖道:“屬下明白!”


    馮耀聲音雖小,但是軍師徐庶,護衛戴陵,郡丞石韜,主薄孟建,還有幾個馮耀的親信書佐都離得馮耀很近,將馮耀的話語都聽得明明白白,對馮耀這套行事方法倍感新奇,雖然能猜到一個大概,卻不知馮耀具體是想要幹什麽。都詫異的看著馮耀,但是沒有敢開口來問。


    這裏是公堂,若是當眾在公堂上質疑身為太守的馮耀,那是大不敬。除非馮耀主動說明,否則便是親如戴陵,也不敢做出有損主公威信的舉動來!


    馮耀此時心中已經有了一個非常大膽的想法,若是按此去行事,半日之內。便可以將所有案子了結。


    若要馮耀慢慢的一個一個去審,隻怕一個月也審不完!


    現在是亂世!少不得就要快刀斬亂麻,亂世用重典,對於這些囚犯,該殺就殺,該放就放,馮耀身為汝南郡的太守,手裏有兵又有權,實際上已經完全的握有郡內所有百姓的生殺大權!!


    莫說是有罪的,便是無罪的。馮耀想殺便可以殺了,根本不用過多擔心!


    所以馮耀今日便是要大開殺戒!殺盡一切罪惡,殺盡一切看不順眼之人!!


    當手下差役把所有的案卷竹簡都搬出來後,在馮耀的身邊堆成了一坐小山,馮耀一看都頭痛,隻能安慰自己:“等將平輿穩定,郡吏都齊全後,就不用這麽麻煩了!”


    為了加快速度,馮耀命所有文官武將全都來查閱案卷,幾百卷分下來後。平均到每人手上的就隻有幾十卷了。


    不大一會,許褚便按馮耀要求領著一百男女進到了府內,有賞錢領,還有熱鬧看。一下子就吸引數百百姓,盡管隻有前一百名有賞錢,但是想看熱鬧的百姓仍然緊隨其後,尾隨而進的也有一百多人,整個前院為之人滿。


    許褚不得不增加守門的兵力,強行禁止再有人進入府內。又增調了一百親兵護衛郡府大堂。


    就算是那五十男,五十女百姓,也隻是讓站在大堂的門口觀看,並不允許進入大堂之內妨礙太守斷案。


    楊武準備好了犯人後,前來稟報,馮耀立即命先帶上三名輕刑犯。


    三名輕刑犯通報姓名後,手下人立即將相關案卷呈到馮耀麵前,其中一犯是竊賊,因為家貧吃不飽,偷了某某人一袋糧食,一犯是因為口角打傷了人,一犯調戲良家婦女。


    馮耀向三人確認了屬實後,當堂就赦免了竊賊的罪行,打傷了人的罰其服一個月徭役,調戲良家婦女的,也不罰做牢,也不罰錢,直接懲罰了十大板,讓差役拖到院中當眾打十板完了放人。


    幾句話的便斷了三個輕刑犯的案子,府門外的百姓紛紛點頭,甚至有小聲叫好的,特別是打那個調戲良家婦女的案犯,不但被打,還被一些百姓往其身上吐了不少口水。


    接下來隻用一半個多時辰,二百六十名輕刑犯全部處理完畢,處理方法類似前麵三個,馮耀隻按心性以及百姓的態度來結案,有些是被冤或是馮耀認為做得對的輕刑犯,當堂施放還另行補發錢財令其迴家好生生活,有些則是從輕處罰,有些則是加重處罰,怎麽個加重法,完全是馮耀說了算。


    其中有一個因買賣人口並有人死亡的案件卻隻是輕刑犯,令馮耀大為驚訝。


    案卷上記載是這樣的,張家因為家貧,便將自己十五歲的親生女兒賣與李家為婢,李家該付錢十串與張家,雙方都有保人等,並立下了契約文書,但是李家推脫說等先領了人迴府,再拿賣身錢,可是李家事後便開始拒不認帳,李家二公子更是強行將張家之女收入房內享用。


    發生了這等事,張家之女雖然不樂意,但是還是忍了下來,隻想讓李家早些將賣身錢付給父母,誰知李家知道後,便以張家之女意圖貪謀李家之財,將張家之女遣返迴了張家。


    張家不但一分錢沒有拿到,反而白白的讓自家女兒失了身子,便到李家鬧事,李家惱怒之下,不但不對此負責,還將張家之人打傷,張氏的父親氣憤不過便在自家上吊自殺了。


    鬧出人命後,李家也慌了,便想用銀錢來平息此事,但是張家之女張氏不依,硬要告官,李家抵賴不過,便推說是府中奴仆與張氏發生的關係,並用錢財上下打點郡縣官吏,郡中便將那頂罪的奴仆抓了進來。


    此案雖然出了人命,但是又不是李家直接所殺,按契約文書,李家也不用付錢,更將張氏**之事推脫在奴仆身上,李家頂多隻是落個管教不嚴的名聲,官府也拿李家沒有辦法。


    那個頂罪的奴仆也不罪不致死,隻是一個小小的罪名,關個一年,遇赦便能出來了。


    馮耀看到這案子後,立即大怒,命傳保人前來,並立即命周倉率兵前往李家,將李家全部控製了起來,並傳來張氏,李家家主及李家二公子等人。


    又問計於徐庶,徐庶道:“此等惡人,若是當年,吾便持劍暗中殺之,若是明著來辦,顧忌頗多,也無可奈何!”


    馮耀不信在自己的地盤,這點小事還不能還民一個公道,還要當這個太守又有何用?於是又問徐庶道:“元直,你無須顧忌,隻管說一下,有不有什麽辦法,能整得李家再也翻不了身!還能名正言順,讓百姓讚賞,讓朝中高興,讓士人也無話可說的!”(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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